创世记第四十七章拾穗
【创四十七11 兰塞境内】 本节表示「兰塞境内的地」就是歌珊地(见四十五10)。这个位于尼罗河三角洲东北部的地区,据悉其居民是闪族人,并且在主前十八至十六世纪,是 * 许克所斯活动的中心。此地又称泰尼斯(Tanis)地区,希伯来奴隶在此建筑积货城比东和兰塞(出一11)。主前十三世纪在这地区建筑并扩建城市的法老兰塞二世,名字在此出现可能是 * 今名古用的案例。──《旧约背景注释》
【创四十七16∼17 以货易货】 货物贸易远古之时已经存在。互惠地交换财产、货物、制品,是古代非货币经济的基础。本段所述的,是饥荒时以牲口换取谷粮。──《旧约背景注释》
【创四十七20∼26 归政府所有的地】 政府可以因为欠债不还,未能缴税,或家庭没有后嗣的缘故,将土地充公。饥荒时埃及人无力购买粮食,只得将土地售与政府,成为法老的佃农。──《旧约背景注释》
【创四十七21∼25 债奴】 债奴在古代近东到处都很常见。失去土地的农人卖身为短期奴隶,来供养自己一家。为奴的期限可以是一日(出二十二26∼27),也可以是几年。在以色列,债奴最多只能为奴六年(出二十一2)。然而经文中的埃及例证,则显示他们是终身作为法老佃农,以收成的五分之一作为田赋。──《旧约背景注释》
【创四十七22 祭司的豁免权】 祭司有法老的常俸,因此无需出售土地,这点反映了埃及祭司享有特权的普遍现象。祭司往往集中了颇大的政治势力,并且有时使用庞大的财源,来行使这些权力。不少法老都觉得有逢迎他们的必要。反观以色列的制度,则不容许利未支派拥有地业。──《旧约背景注释》
【创四十七24 五分之一纳给法老】 百分之二十的税额在古代世界并不反常。然而现时有关埃及税收的资料,并不足以为约瑟所提出的赋税,作出更具体的描绘。──《旧约背景注释》
【创四十七28∼31 葬在列祖所葬的地方】 家冢一旦设立,就有了每个人都要与全体家人同葬的传统。这样做不但构成代与代之间的联系,更进一步加强家族对坟墓所在地所有权的证据。──《旧约背景注释》
【创四七31 以色列在床头上抑扶着杖头敬拜神?】
答:这里说到「约瑟就向他起了誓,于是以色列在床头上敬拜神」,「在床头上」的下面有小字「或作扶着杖头」,犹太人的英文译本也作「床头Beds Head,可解释为雅各年纪老迈(四八2,10),因而行动不便,在祷告的时候,便坐在床头上,当听到约瑟的答应「我必遵着你的命而行」,意思就是不将雅各的遗骸葬在埃及,而要带回葬在他列祖所葬的地方,于是雅各就伏卧在枕头上感谢神。这枕头上就是床头,但这又作「扶着杖头」,因古代的希伯来文,还没有今作元音的标点,床字音是Mittah,杖字音是Matteh,都是同一个字根,因此七十士译本,就译为杖字。就这杖字而言,在圣经中亦含有多方面的意思(来十一21-参新约圣经问题总解下册本节释)。――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