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二章拾穗
【創十二1 父家】 男子在古代世界中的地位,是作為父親家中的一份子。在一家之主死後,承繼人便得承襲其身分和責任。這地位亦與祖業和土地認同。亞伯蘭離開父家,就是放棄了得到祖業和家產的權利。──《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1 立
* 約應許】 土地、家族、祖業都是古代社會最重要的因素。對農夫和牧人來說,土地就是生計。對城市人來說,土地代表他們政治上的地位。而子孫代表將來;兒女在父母年老時供給他們,使家系延續一代。他們能安葬父母,並且光宗耀祖。在一部分古代近東文化中,這是安享來生的必要條件。亞伯拉罕放棄在父家之地位,同時亦自我剝奪了這些保障,把生死、地位、將來、保障,全都放在耶和華手中。──《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1~3在亞伯拉罕的世代,世人的信仰如何?他是怎樣認識神的?】
答:亞伯拉罕乃是生在一個敬拜偶像的世代中,他的同胞都是拜偶像的,他的父親他拉也是一個事奉別神的人(書廿四2);惟獨亞伯拉罕仍舊持守傳統的一神信仰(創四26,八20,十二8),所以有許多傳說,他因為不肯敬拜偶像而遭受人的逼迫。原來在起初的時候,人類只有敬拜一位神的,而且人在伊甸園中,還曾與神有過親密的交往,不過由於罪的緣故,人被放逐了(創二15-17,三6-24)。從此以後,人類的生活是在黑暗中摸索著,為了生存達到某種欲望,就拜起一切自然界的神來。如古巴比倫人,因為性是產生生命的工具,而形成了許多男神與女神的崇拜,同時也敬拜火、太陽、月亮、星宿,以及自然界的各種力量;且為高抬自己,以巴別塔的建立者馬達克Marduk(宇錄,創十8-9,十一1-4)為主要的神。又如亞述人,就以他們的先祖亞述(參14題之項)為主要的神(十22)。他們為使這些神明要具體化,於是就造了偶像來崇拜。這樣,人類就由原始一神的崇拜急轉直下,而墮落到敬拜多神偶像的深淵之中了。
在亞伯拉罕之城迦勒底的吾珥,是以月亮為其主要的神,月亮神的名字叫鑫Sin,鑫的妻子叫宇高,她就是吾珥的女月神,還有許多名字,而且在各城裡的人,都拜她為母神。尼拿Nina也是她的名字,尼尼微就是由此而命名的。她在巴比倫最通用的名字叫伊施他,是一種性感的神,所以去拜她的必要在那裡賣淫,在她的廟中就有許多淫亂的女祭司,常行可恥的事,亞伯拉罕就是從這樣淫亂汙穢、不信真神、崇拜偶像的環境中出來,住進了哈蘭城(十一31),以後又從哈蘭進入迦南地(十一1,4,5)。這是他蒙神呼召出來的行動,為神在當時的世代中所要興起的一個見證人,為要帶領列國與萬族歸向真神,使全世界得福。他曾蒙神親自應許三件大事,那就是:一、他的後裔要承受迦南之地為業;二、他們要成為大國;三、列國萬族都要因他們得福。我們由以上所述這些情形看來,可知亞伯拉罕之認識神,無疑地是從神的直接啟示,和向他顯現說話的關係(十二1-3,7,十五1,十七1-2,十八1),並且因他原是出於先祖一神信仰的後裔,如對於以諾、挪亞所信的神,神與他們同行的事蹟(五22,23,24,六8-9,13-22,八20,21,22 ),耳熟能詳,印象深刻,而使他能脫離敗壞的偶像,認識順服和敬拜真神,並且篤信不疑(十二4,8,十三3,4,18)。他因信耶和華全能的神,神就以此為他的義,並且立他作多國的父(十五6,十七1,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十二6 摩利橡樹】 這樹大概是棵大泰博橡樹(學名 Quercus ithaburensis)。它是示劍的地標,可能也是教師(這是摩利一語的本義)、士師聽訟或講學之處(如:士四5底波拉的棕樹,和 * 烏加列史詩《*
阿赫特》〔Aqhat〕中達尼珥〔Danil〕的審判樹)。這種樹除了作為樹蔭很有價值以外,其茂盛更是
* 豐饒崇拜的象徵,因此經常用作祭偶的地點(不是崇拜對象)。──《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6 示劍】 示劍的原址考證在今日納布盧斯(Nablus)東面的巴拉塔遺址(Tell Balatah),距離耶路撒冷約三十五哩。可能由於接近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這城作為聖地有極悠久的歷史。它位於兩山之間山隘的東口,地點極具戰略性,故此也成為了重要的貿易中心。早在
* 中銅器時代第一期,法老塞索特里斯三世(Sesostris
III;主前1880∼1840年)的埃及文獻已經提及過示劍。按照考古學家的挖掘,*
中銅器時代第二 A 期(約主前1900年)已經有無城牆的村落,*
中銅器時代第二 B 期(約主前1750年)開始有防禦工事。──《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6,8示劍和伯特利是什麼地方?那裡的狀況如何?】
答:1.示劍--勤勉之意,是古時位於基利心與以巴路兩山中間的一座城,離耶路撒冷一百二十裡。亞伯拉罕進迦南的時候,行經此地,曾為耶和華築了一座壇(創十二6,7)。雅各在示劍買了一塊地支搭帳棚,築壇挖井(創卅三18-20,卅四全,卅五4,約四6)。約瑟曾在這地的田野尋找他的哥哥們(創卅七12)。以色列人把約瑟的骸骨從埃及帶來埋在這裡(書廿四32);分地的時候,曾將示劍分給瑪拿西和以法蓮二支派(書十七7,代上七28),後來立為逃城(書廿7,廿一21,代上六67,七28)。約書亞曾在這城,宣讀律法書上祝福與咒詛的話(書八30-35)。亞比米勒在示劍將基甸的眾子七十人殺了,又殺戮了示劍的居民,拆毀示劍的城邑(十九全)。以後耶羅波安王又再建築這城(王上十二25)。先知耶利米的時候,有手拿素祭和乳香,要奉到耶和華殿上的示劍人,被以實瑪利殺了(耶四一5-7)。示劍地主人的兒子,曾因玷污雅各的女兒,而被雅各的兒子們,用計把示劍族的一切男丁都殺了(創卅三19,卅四全)。示劍亦為人名,是瑪拿西的後裔(民廿六31,書十七2);另一個示劍是示米大的兒子(代上七19)。
2.伯特利--意即神的家,在聖經中提說這城共有六十五次。城址原建立在迦南境內,起先名叫路斯,在耶路撒冷之北,二城相距卅六裡,被稱為神的殿(創廿八19,卅五15,何十二4,5)。以色列人初抵迦南之時,伯特利、路斯原為一地,路斯是城、伯特利是壇。在士師的時代,約櫃置於伯特利,而以色列人外患日多,故常到那裡向神求救(士廿18,26,31,廿一2)。撒母耳每年巡行到伯特利審判以色列人(撒上七16)。王國分裂之後,耶羅波安鑄造金牛犢安置在伯特利,陷民於罪中(王上十二28-33)。有一個神人奉神的命令,從猶大來到伯特利,豫言壇必破裂(王上十三1-5)。以後到約西亞王年間,那壇確被拆毀焚燒(王下廿三15,16)。先知以利亞與以利沙下到伯特利時,有住在那裡的先知門徒,出來見以利沙對他說話(王下二3);又曾有些童子從城裡出來戲笑他(王下二23)。耶戶篡了亞哈謝的位,雖滅了巴力,只是仍拜伯特利的金牛犢(王下十29)。在耶羅波安第二的時代,伯特利大興旺,這裡有王的宮殿(摩三14,七13)。先知阿摩司說,不要往伯特利去尋求,因為它必歸於無有(摩五5)。何西阿稱伯特利為伯亞文,意思就是空虛的房子(何四15)。此城以後的情況如何,聖經未有敘述,不過早已成為廢墟了。――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十二6∼9 祭壇的重要性】 祭壇的功用,是作為獻祭的平台。在新地方築壇,更有引進某一神祇,在當地開始崇拜的意思。亞伯拉罕在每個安營之處築壇,劃定了「應許之地」的界線,並且開了日後作為崇拜地點的先例。──《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10 那地遭遇饑荒】 敘利亞—巴勒斯坦的生態平衡十分脆弱,完全得倚靠冬春兩季的雨水。雨水若不如期到來,或過多,或過少,甚或無雨,就會損及耕種和收成。旱災而致饑荒,在本區並不罕見。埃及蒲草紙文學「阿納斯塔西第六蒲草紙」(Anastasi
VI)記載曾有一整個部族,旱災時下到埃及。現代考古學家和地質學家找到證據,顯示主前第三千年紀末期到第二千年紀初期,當地有三百年一次的大型旱災循環──正是亞伯拉罕生存的時代。──《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10~20神為何會讓亞伯拉罕藉著撒謊而致富?】
根據創世記十二10-20及二十1-18的記載,亞伯拉罕曾兩次撒謊,說撒拉是他的妹妹,以避免招致殺身之禍。第一次撒謊記載於創世記第十二章,當時迦南地有極重的饑荒,亞伯拉罕覺得,必須逃到埃及才可生存(創十二10)。但當他到達這個敗壞的異教國家時,他發覺這個社會將會用罪惡的手段奪取他的美麗妻子,將她送給國工作姬妾。亞伯拉罕相信,假如那裡的人知道他是撒拉的丈夫,便一定會殺死他;於是他說服撒拉和他一起撒謊,因他認為這是保存性命的唯一方法。在當時的情況下,撒拉和他合謀是可以理解的。他們二人都有罪,失去了在埃及的異教社會裡為真理的神作見證的好機會。
正如亞伯拉罕所預見的一樣,法老的密探帶走了撒拉,使她成為法老眾多姬妾裡的一個(在六十五歲以後,她仍然漂亮)。但令亞伯拉罕尷尬的,是法老送給他很多禮物,包括僕人、牲畜、金和銀,因而大大增加了亞伯拉罕的財富(創十二16,十三2)。但正當撒拉進入法老的房間時,法老便立刻病倒了,於是他被迫求問預言家,為什麼會有突然的災難臨到。當法老知道實情後,卻沒有因亞伯拉罕欺騙他而要報復;可能法老知道亞伯拉罕是被迫這樣做的,因為亞伯拉罕或許會因妻子的緣故而被殺害。另一方面,法老也因自己涉及姦淫的罪而深感不安——埃及的宗教嚴禁人犯姦淫罪(參看Book Of the Dead chap.125 sec.B19,in Ptitchard,ANET,p.35)。法老因亞伯拉罕的神的力量而震驚,因為他擊打法老,使他在感到極度不適之前,不能帶撒拉上他的床。因為這個緣故,他讓亞伯拉罕和撒拉離開,還能帶同他們的牲畜及婢僕,作為撒拉的護衛,使他返回巴勒斯坦途中,免受侵擾。
亞伯拉罕下埃及的這段插曲,忠實地報道了他的失敗及缺乏信心。在亞伯拉罕要下埃及的時候,如果他不相信耶和華神有能力保守他的安全及榮耀,那麼,他決不會往埃及去。在埃及,他的不榮耀是咎由自取的;在埃及的道德標準之前,他自招羞辱。至於法老所給予亞伯拉罕的禮物卻是必須的,因為他要向亞伯拉罕道歉,以補償埃及地腐敗社會向陌生人所行的惡行。當法老獲悉真相時,也承認亞伯拉罕撒謊是合理的;因為他必須這樣做才可以保存性命。由上述解釋看來,亞伯拉罕藉此事致富並不是神的旨意,而是出於法老的意思,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理由向亞伯拉罕收回那些禮物,雖然他已獲知真相。當亞伯拉罕回到神應許他的地方——迦南時,他仍擁有著從埃及法老處得來的財富。然而,神的應許之所以延遲成
就,令亞伯拉罕苦悶不堪(他要苦候二十年或更長的時間,直至一百歲時),部分原因可能是他在埃及在和稍後在基拉耳的失敗見證——懷疑神的保守能力。
創世記二十章記載亞伯拉罕又犯了同樣的錯誤。在基拉耳時,他害怕美麗的妻子會使他遭受殺身之禍,於是再運用詭計。第十一節記載亞伯拉罕向基拉耳的亞比米勒解釋:「我以為這地方的人總不懼怕神,必為我妻子的緣故殺我。」他又接著解釋,撒拉著實是他同父異母的妹妹,而下嫁他作妻子罷了。但亞伯拉罕再次失去信心,懷疑神保守他免殺身之禍的能力,他沒有在不信的人的眼前高舉神的榮耀權能。縱然亞比米勒給他一千舍客勒銀子作為將撒拉帶至王宮的補償,但亞伯拉罕仍不能免除羞辱,在不名譽的陰影下離去。我們從這段經文可知,亞伯拉罕不能免除罪孽(和埃及地那些事件一樣),也是帶著失敗、不名譽與羞辱地離開基拉耳;從創世記十二及二十章可看出,亞伯拉罕對埃及人和基拉耳人都沒有影響力。創世記十四章記載亞伯拉罕打敗米索不達美亞(米所波大米)的幾個王。這段記載是否屬實?
直至現時為止,沒有任何考古學的證據,直接證明亞伯拉罕生平的這段事蹟屬實;因此,若有人認為創世記的第十四章不是歷史事實,我們也沒有科學上的基礎來反對這種意見。關於米索不達美亞的事蹟,除了創世記外,就只有主前二千年的吾珥的文件有提及。以攔王基大老瑪(Chedorlaomer),包含有常見的以攔文:kudur意即僕人,而Lagamasr是以攔神中的一個女神。吉青(Kitchen,Ancient Orient,p.44)則認為應以Kutir取代Kudur,他同時引述最少有三個以攔王族有這種名字。他又將Tid'al等同於一個赫人的名字Tudkhaliya,此名字在主前一千九百年左右開始存在。以拉撒王亞略(Arioch)是Eri-aku(「月神之僕」),亞甲文是Arad-Sin(意思相同),馬裡的泥版有提及稱為Ariyuk的人,楔形文字的原文是Amraphel;這名字以前曾被視為等同於巴比倫的漢摩拉比。然而,本段經文所記載的事情發生於主前二千年,因此上述意見並不正確(漢摩拉比的日期是主前一千八百年左右),但根據哈夫蒙(H.B.Huffmon)的意見,Ariyuk可能與亞摩利人的名字Amud-Pa-ila有關。(參看上文吉青的著作,頁44的注釋。)
在底本說極為通行的期間,學者都輕看創世記十四章的記載,認為這段經文只不過是後期杜撰的小說。正當底本說極興盛時,前一段所提及的資料卻出現了。著名如袞克爾(H.Gunkel)及奧伯萊(W.F.Albright)的本世紀學者,也認為創世記十四章是根據主前二千年初期歷史的可靠背景而寫成的。奧伯萊評論說:「雖然我們不能確實地指出這章聖經所記載的事蹟發生於何時,但我們肯定這些事蹟都是發生于極古遠的期間。其中有某些字句在聖經的其餘部份不能找到,而現在學者發現了這些字句乃屬主前二千年的。經文題及在約但河東岸的某些城鎮亦十分古老。」(H.C.Alleman and E.E.Flack's Old Testament
Commentary [Philadelphia:Fortress,1954],P.14)在此應要加插指出,伊浦拉文件(Ebla,2400-2250 B.C)至尊地位的研究者比天拿道(G.Pettinato)認為,在伊浦拉泥版中有提及所多瑪(讀作Si-da-mu)、蛾摩拉(蘇默人的楔形文字讀作I-ma-ar)及瑣珥(Za-e-ar)。比天拿道認為上述城市極可能就是創世記十四章提及的那幾個城cf."BAR Interviews Pettinato," p.48)。
縱然我們不採取「聖經之完全可信性」的觀點(當然,每個真信徒都會承認聖經是完全可信的),而只就做學問的客觀態度來研究,上文提出的證據已使創世記十四章的歷史背景的可靠性,在高度的可能性之下被建立了。至於創世記十四章所記述的事蹟的可靠性,我們只可以承認像亞伯拉罕如此和平的一個四處漂流的牧人,能打敗米索不達美亞的侵略者(他們的士兵都訓練有素),是一個絕無僅有的英勇事蹟。米索不達美亞的侵略者擊潰所多瑪聯軍,使他們落荒而逃;這些侵略者獲得豐富的戰利品,他們本應可以迅速地擊敗亞伯拉罕的318個族人與及亞摩利人聯軍的老弱殘兵;後者不會超過一千人。
假如在日間的情況下,亞伯拉罕的軍隊無論在那個戰場與米索不達美亞侵略者作戰,都是自取滅亡。然而,亞伯拉罕等人是連夜行軍追趕上他們,趁著米索不達美亞的士兵毫無作戰準備下就偷襲他們。亞伯拉罕將軍隊分成多隊來進行攻擊(創十四15),他所用的策略,明顯地與基甸的戰略很相似。據土師記七章十九至二十二節記載,基勾手下只有三百人,但能擊潰米甸人數眾多的軍隊。若從人的觀點看來,亞伯拉罕之所以得勝,是在異族聯軍中引起恐慌,這些聯軍由不同種族組成,他們在黑夜裹不清楚受到多少敵人襲擊,也不知道可以從那個方向逃走。然而,亞伯拉罕得勝的真正原因,是在於神的奇妙的力量,他使亞伯拉罕在這次事件中大獲勝利——不只可以拯救侄兒羅得,還象徵了在五百七十年以後,亞伯拉罕的後裔在約書亞的領導下獲得至終勝利。麥基洗德是真有其人,抑或只是神話裡的人物?
創世記十四章十八至二十節的記載,就像這章聖經其餘的經文一樣,平鋪直敘地說出一段歷史事實。這段經文告訴我們撒冷(大概是耶路撒冷)的王及祭司名叫麥基洗德,當亞伯拉罕在但及何巴之間殺敗米索不達美亞的侵略者而凱旋歸來時,麥基洗德便恭賀亞伯拉罕,並為那些在戰場上打鬥得疲倦了的士兵設宴。麥基洗德還誠懇地恭賀亞伯拉罕英雄式的勝利,以「至高神」的名為他祝福;在聖經裡,「至高神」('El 'Elyon)此名只用以代表耶和華自己。麥基洗德無疑是一個真正的信徒,他保持著對獨一真神的信仰(就正如約伯和他那四位在北亞拉伯的朋友、摩西的米甸人外父葉忒羅,還有由幼發拉底河谷的昆奪而來,耶和華的先知巴蘭)。挪亞和他三位兒子的見證,顯然在吾珥及哈蘭以外的中東其他地方保存著。
無論如何,有關麥基洗德的記載中,存在一種令人詫異的特色:沒有提及他的父母,也沒有記載他的出身及死亡。希伯來書七章十三節澄清了創世記沒有記載這些資料的原因:「他無父、無母、無族譜、無生之始、無命之終,乃是與神的兒子相似。」希伯來書的上文下理顯出,麥基洗德是主耶穌——彌賽亞的預表。為要帶出麥基洗德作為彌賽亞的預表的特性,聖經便著意地省略了有關他的出生、父母及先祖的記載。但這不是說麥基洗德沒有父親或不是從人而生的(因為縱然是作為原像的拿撒勒人耶穌,也有聖靈作為他的 父親,而福音書也有提及他的母親馬利亞:耶穌作為一個人,取了人類的特質,也是在平安夜裡出生的)。麥基洗德的突然出現,充滿 了戲劇性,只是為了指出他是神的發言人,向亞伯拉罕說話。亦指出麥基洗德是將來的基督的預表——將神的福氣賜與神的子民。
麥基洗德表現出自己是至高的祭司——耶穌基督的預表和先驅。耶穌基督所成就的祭司的功績,比亞倫和利未人所成就的更加偉大和有效。在大衛時代的詩篇(詩一一O4),指著將要來的以色列的「拯救者」而說:「耶和華起了誓,決不後悔,說,你是照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希伯來書七章一及二節指出麥基洗德作為基督的預表的特徵:
1 Melchi-sedeg實際的意思是「仁義王」。
2 麥基洗德是撒冷(salem)王,salem,與salom(和平)來自同一個字根。
3 希伯來書沒有記載他的出生、父母或族譜,這適宜于作為神的兒子的預表;因為那永生的神是沒有開始的,也沒有終結,他道成肉身,成了拿撒勒人耶穌。
4 基督依著「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作祭司(詩一一O4),基督所肩負的祭司職份,完全超越了在摩西律法之下而建立的亞倫的祭司職份;基督永遠作至高的祭司,因為他是長遠活著的(來七22-24)。
雖然有某些拉比持著希奇古怪的遺傳(早在昆蘭教派時已經出現;可參第十一洞的麥基洗德殘篇),他們認為麥基洗德是某種天使或超自然生物。然而,聖經的記載清楚地指出他是真有其人的,在亞伯拉罕的時代作耶路撒冷的王。希伯來書七章三節對麥基洗德的描繪是apator,ametor,agenealogetos(「無父、無母、無族譜」),但我們不能將這段經文解作麥基洗德沒有父母或任何先祖,因為麥基洗德是耶穌基督的預表,但對於耶穌來說,上述三個形容詞在字義上都解不通。反之,這段經文的意思只不過是說創世記十四章沒有記載麥基洗德的身世;創世記故意不記載上述資料,目的是要強調那位原像——賽亞——的神聖本質及其永恆性。──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創十二10∼20 便尼哈桑的古墓壁畫】 位於便尼哈桑(今日中埃及明亞市〔Minya〕附近)的第十二王朝(主前十九世紀)克農霍特普三世(Khnumhotep
III)古墓壁畫,描繪了將原料和新奇貨物(乳香、天青石等)運到埃及的無數「亞洲人」商隊之一。這些人是身穿彩衣,攜眷同行的武裝商人,帶來的驢子載滿了「牛革」和青銅錠子等眾多商品。他們的服飾和到達埃及之便利,可能正反映了亞伯蘭一家的外貌。埃及為古代近東其他地方無數因戰亂或饑荒而至的難民,提供了市場、食物,和短期工作。──《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11 年老撒拉的美貌】 撒拉被形容為美麗的女子,但這時她已經有六十五至七十歲了。形容她的片語有時用來形容美婦(撒下十四27),但不一定是指女性的魅力或吸引力。它有時也可以用來描述男子之英俊(撒上十七42)。或許更值得一提的,是聖經也曾經用過這個字眼來形容上等的牛隻(創四十一2)。因此我們沒有必要以為撒拉奇妙地保持著年輕貌美的姿態。她的舉止、風度、神采、打扮,都能夠給人奪目的印象。──《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11∼12 稱妻子為姊妹】 妻子/姊妹的主題在創世記中出現了三次。其功用是(一)作為外僑面對本地當權者時的自保之法,(二)在創世記十二章,作為神與被認為有神性之法老間的競爭,(三)史事講述到立
* 約子嗣受到威脅時,為加強其中懸疑成分而設的文學主題。這個作法背後的理論大概是掌權者有意將女子收入後宮時,女子的兄弟可以和他討價還價,丈夫卻大有可能被殺害。每次夫妻二人都不但得以團圓,還更加富裕,當地統治者則大失面子。在個人的層面上,這史事對亞伯蘭貶多褒少,但與其他史事相比,則更突出他的人性。──《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二17 災病的性質】 古代世界假定病患全部都是一個或多個神明不悅的結果。潔淨和獻祭的禮儀以及草藥,都能緩和傳染性的疾病,但病因卻是靈性而非物質性的問題。初民視病患為犯罪或冒犯某種習俗的直接後果,是以設法斷定作祟的是哪個神祇,和怎樣予以安撫。他們以法術和咒語,來增添醫藥的效力。──《舊約背景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