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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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世記第十三章拾穗

 

【創十三14 亞伯拉罕的行程】 這家人是遊牧民族,因此途中必須定期停站,尋找水草來放牧牛羊。主前第二千年紀初期尼革地區(Negev,和合本:「南地」)的人口比現今稠密,或許能為這行程提供具體的驛站(參:出十七1)。亞伯拉罕回到伯特利一帶,顯示經文回到了盟 * 約的敘述,並且為與羅得分離作好準備。從埃及邊界到伯特利和艾,大約是二百哩的行程。──《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三57 牧人的需要和生活方式】 水草是遊牧民族成功的必備條件。四月至九月炎熱乾旱,他們必須將牛羊趕到較高的地區,才能找到牧草以及溪澗水泉。十月至三月較冷較濕,這時牲口必須回到平原放牧。因為這種季節性的遷徙,牧人若不想長期離開本村,就一定要接受無根的半遊牧生涯,全家隨牛羊移居。他們最主要的學問,是有關放牧沿途自然資源的知識。關於水草使用權的爭執,是導致牧人不和最常見的因素。──《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三7 迦南人和比利洗人】 請參看:出埃及記三710的註釋。──《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三8亞伯蘭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

   此處有小字『原文作弟兄』。亞伯拉罕與羅得的關係是叔姪(創十二5),所以意譯作骨肉。在原文弟兄二字含義較廣,可指一切的男性親屬kinsman和朋友。創廿九15拉班對雅各說:『你雖是我的骨肉,豈可白白的服事我?』跟著也有同樣的小字,中文其他本有譯為骨肉之親,詞書解骨肉乃喻至親『雖異處而相通,痛疾相救,憂思相感,生則相歡,死則相哀,此之謂骨肉之親。』―― 李啟榮《聖經小字解》

 

【創十三10 約但河平原】 從伯特利附近的山地,應該可以俯瞰約但河谷和死海北部的地區。雖然今日死海周圍不是什麼宜人的地帶,本節卻明言在遭受耶和華審判之前,情況截然不同。值得指出的一點,是約但河沿岸高原還有大片足以放牧的土地,可能也包括在本節的記載之內。──《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三12 迦南的界限】 聖經每處地方,都視約但河為迦南的東界(民三十四112尤然,並參其註釋)。故此羅得遷到平原的城邑,就很清楚是離開了迦南地,把它完全讓給亞伯蘭。──《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三18希伯侖是什麼地方?狀況如何?】

答:希伯侖--友誼之意,是世界最古的一座城,原名基列亞巴,距耶路撒冷南方約六十五裡,距幔利的橡樹不遠(十三18,廿三219,卅五27,民十三22,書廿7),附近有以實各谷(民十三23)。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常在這裡支搭帳棚,後來都以這地方為墳地(創廿三全,廿五9,四九2931)。此地裡面有回教人建立清真寺,將墳墓圍在院內。以色列人進入迦南地的時候,取了這城(書十36,十一21,十二10),原分配在猶大支派所得的分內,歸於迦勒和他的兒子;後來分地給利未人的時候,把這地立為逃城(書十五54,廿7,廿一11,十一10)。押尼珥的墳在這地,伊施波設的首級,亦葬於這墳地的旁邊(撒下三32,四1812)。大衛卅歲的時候,以色列的長老們都到這地膏立他為王(撒下五5)。押沙龍也在這地自立為王(撒下十五710)。羅波安曾修築這城為保障(代下十一10)。由巴比倫返國的人,都有分在這城居住(尼十一25)。現代希伯侖城人口甚多,商業發達,果園茂盛。此外,希伯侖亦為人名,為利未支派哥轄之子(出六18,民三1927,代上六2),又是猶大後裔的一人(代上二4243)。――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十三18 希伯崙】 希伯崙城位於猶大山地(海拔約3 300呎),耶路撒冷西南約十九哩,別是巴東北二十三哩。它是通往東面之拉吉和北面的耶路撒冷兩條古道會集之處,地位重要,自古一直有人居住。當地的泉水和井水,足以種植橄欖、葡萄,以及應付創世記二十三章所形容的那種半農牧經濟的需要。聖經說希伯崙「比埃及的鎖安城(即亞華里斯〔Avaris〕)早七年」被建造,據考證是主前十七世紀(參:民十三22註釋)。和在伯特利一樣,在此築壇之舉將本城變為後世的宗教中心。族長後來在此埋葬,更加強了它在政治上的重要性(可見於大衛的史事:撒下二17,十五712──《舊約背景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