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世記第十九章拾穗
【創十九1 臉伏於地下拜】 向尊長致敬,和表示善意的方法之一,是下拜到地。一部分來自
* 亞馬拿的埃及文獻(主前十四世紀),甚至將這動作重複七次之多。──《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1∼3 坐在城門口】 古代的城門有後世公眾廣場的作用。由於不斷有人經過,它是商人擺設貨攤,審判官聽案的理想場所。羅得坐在城門口,證明所多瑪的社會已經接納他為其中一份子。──《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1、24 所多瑪、蛾摩拉】 死海東部沿岸「平原的城邑」的確實地點仍未確定。但它和瑣珥(主後六世紀馬底巴地圖中之瑣阿拉〔Zoara〕)的關係,和「西訂谷」中的石漆坑(創十四10),都指向死海的南端。認為這些城邑在死海北端的論證,則是基於距離希伯崙的路程(18哩,南端則是40哩),以及創世記十三10∼12所說的「約但河的全平原」。這個貧瘠地區的城邑能以維生、繁榮,大都倚靠死海沿岸出產的鹽、瀝青、明礬,以及作為行走南北大道之商旅的貿易中心。死海東南部的平原有五個
* 初銅器時代的古城遺跡──巴貝德拉(Babedh-Dhra'〔所多瑪?〕)、薩非(Safi〔瑣珥〕)、農梅拉(Numeira〔蛾摩拉〕)、費法(Feifa)、坎納齊爾(Khanazir)──證明當地人口曾經頗為可觀(主前3300∼2100年有人在此居住)。其中已經挖掘的只有巴貝德拉和農梅拉,考古學家認為這些城市約在主前二三五○年左右被毀,對亞伯拉罕來說太早了(但這時代的時間不容易計算)。──《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2 款待(住宿)】 向客人提供一夜住宿的主人,同時亦接受了保護客人平安的責任。他們所提供的通常是三天的住宿。──《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3 無酵餅】 羅得的餅和出埃及時逾越節所吃的無酵餅(出十二)一樣,也是迅速做出來的。客人來到時已經是黃昏,他沒有時間等麵包發起來。──《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4∼10 所多瑪人的行徑】 天使探訪的目標,是要斷定當地是否有十個義人。第4節的法律用語清楚表示,全所多瑪的人都因這些訪客,與羅得發生衝突。除了同性戀本身已是死罪之外,他們擁向他房屋時拒絕理論,堅持暴力,就註定了全城的厄運。──《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8 羅得提供女兒】 羅得向所多瑪人提出以尚是處女的女兒來取代客人時,所扮演的是完美主人的角色。願意犧牲自己最貴重的財寶,來維護保障客人的榮譽。暴民的拒絕和天使的行動挽救了他,使他不用作出這種犧牲。──《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8「……只是這兩個人既然到我捨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
{命題37 }所多瑪(Sodom)人是犯了同性戀 (homosexuality)的罪或是他們待客冷漠(inhospitality) ?
〔難題〕有些學者認為所多瑪人和蛾摩拉人的罪是待客冷漠,而非同性戀的罪行。他們是根據迦南人的習俗是要保證外來人在家做客時的安全。因此羅得才說 「這兩個人既然到我捨下,不要向他們作甚麼」,因而羅得為了保護這兩位訪客,才讓出他的女兒以平息眾怒。一些學者又認為城裡的人想要知道(know)這兩位訪客,只是想要認識他們,在希伯來文認識 (know)是yada,毫無“性”的含義(詩一卅九1)。
【解答】
沒有錯,希伯來文“know”「認識」(yada),不含有“性”的含義;但是從經文上下文看,所多瑪與蛾摩拉人確是有那個意圖。有幾個證據可證明是如此:
(1)這個字在創世記十二次的用詞中有十次是表示是“性交”的意思(創四1,25)。
(2)在這章經文裡(十九章)確實這個字“認識”是有“性”的含義。因為羅得提到他的兩個女兒為處女,不曾“認識”任何男人(創十九8);因此這個字“認識”( know)明顯是有“性”的含義。
(3)一個字的實際意義端視這個字的上下文而定。在這上下文之間這個字的涵義確實有“性”的意味;可以在創十八章20節所記載的這城市人民罪惡甚重和讓出處女以平息情欲(創十九8)看出來。
(4)“認識”( know)這個字在這章經文裡不能解釋為「想要認識」(get acquainted with) 的意思;因為在創十九7節提到「請你們不要作這惡事」。
(5)如果城裡的人所企圖的不是與“性”有關,為何羅得要以他處女的女兒來平息他們。如果城裡的人要求“認識”他處女的女兒,則沒有人會誤解他們有“性”的企圖。
(6)就如創世記十八章16-33節所記載的,即使在創十九8節發生之前,神已經宣佈決定要摧毀所多瑪和俄摩拉。因此理所當然的我們認為神已經宣告要懲罰這城市居民所犯的罪,就是同性戀的罪,而非他們所未曾犯「待客冷漠」的罪。──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十九11 眼都昏迷】 用來形容昏迷的字眼,本節以外只用作描述在多坍的亞蘭兵團(王下六18)。這字與亞喀得語中晝盲症一字有關(與王下六章吻合),在希伯來語(和亞蘭語)中,又用來形容夜盲症。按照亞喀得文獻,上述兩種病症都需要法術來醫治。晝盲症和夜盲症的主要病因,都是缺乏維生素
A,而維生素 B 的缺欠,可能亦助長了兩處經文顯然都提及的昏亂感覺。所以醫治這些症狀的法術中,主要的一個步驟使用了(富於維生素
A 的)肝臟,是很值得留意的一點。──《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24 燃燒的硫磺】 所描繪的是神報應的一幕。硫磺在本段以及其他經文,都被視作潔淨和神震怒臨到惡人身上的媒介(詩十一;結三十八22)。死海沿岸部分地方出產的天然瀝青加上硫磺氣味,永遠令人回想起所多瑪、蛾摩拉的滅亡。它們究竟怎樣被滅,我們只能臆測。實際情形可能包括了天然瀝青和硫磺礦藏,與地震引發的有毒氣體發生燃燒(申二十九23)。──《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26 鹽柱】 奇形怪狀、頗具人形、外面結了鹽的物件,是死海地區的一大特色,亦往往成了羅得妻子受罰故事的寫照(次經所羅門智慧書十4曾經提及)。造成這現象的,是死海所吹來的鹽沫。
時至今日,巨大的鹽塊依然可見於水淺之處。當地出產的鹽包括了鈉、鉀、鎂、鈣的氯化物和溴化物。這些化合物很容易會被地震所點燃,然後像雨點般掉落在遭毀滅的人上面。──《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26羅得的妻子怎樣會變成一根鹽柱?】
答:神將硫磺與火從天上降下,要毀滅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罪惡之城的時候,天使引領羅得全家,並催逼他們出城去避災,又警告他們不可回頭看,也不可在平原站住,要往山上逃跑,免得被剿滅(十九15-17,參路九62,腓三13)。不料羅得的妻子在後邊回頭一看,就變成了一根鹽柱(26)。她因留戀在城裡的家產,捨不得那些將被火焚毀的財物,因此遭到不幸而至滅亡,成為後世之人的鑒戒(路十七29-33,太六21,提前六6-10,雅五1-3)。在死海的南端,有一座名叫阿茲多瑪Usdom的小山,也就是所多瑪城之名,此地有許多硫磺湧流出來,山下有一個一百五十尺厚的鹽層,鹽層的上面有一個泥灰土與硫磺的混合層,再上面的一層是地面,就是一個油和瀝青燒盡後剩下來的地方,原來是在地層中,先發生了一次很大的破裂,神就藉著這個破裂,在適宜的時候燃燒了這種氣體,於是有一次很大的爆發,火紅的鹽與硫磺噴射到天上,又降了下來,所以按字面說,也實在是有火與硫磺從天上降下來的,這是神用自然力來毀滅罪惡之城,是其所行的一個神跡。羅得的妻子,因她整個的身體被天上降下來的鹽包了起來,所以她就成了一根鹽柱;現在死海的南端還有許多鹽柱,它們一直都被稱為羅得之妻,她被陷在隆起的鹽岩中,留下一個掩蓋她的鹽山在那裡,以供後人憑弔。――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
【創十九30∼38 摩押人和亞捫人的起源】 記載族長事蹟的動機之一,是說明迦南和外約但所有民族的起源。
考古學調查顯示在主前十四至十二世紀之間,有人在這個地區再度定居。此外,摩押語和亞捫語都很接近希伯來語。雖然在歷史中大部分時間,摩押和亞捫都是敵國,他們的出身是羅得父女亂倫結合的產品(見:申二9;詩八十三5∼8),卻不太可能僅僅是有政治或種族歧視動機的誹謗話。羅得女兒在面對無後和羅得一家可能滅族而採取的行動,在她們眼中可能是脫離絕境的惟一解決方法。──《舊約背景註釋》
【創十九 30~38聖經何以要記載父女亂倫之事?】
答:聖經所記述的事蹟,無論是非善惡,義與不義,都是毫無隱諱的直說明述出來。為要顯出光明與黑暗,命定其結局,來儆戒後世之人。如羅得的家庭,因他貪愛世界,以致全家被擄,人才喪亡,(提前六8—10)。不教導女兒走敬虔事奉敬畏神的道路,使他沾染所多瑪人的惡俗,(林前十五 33),而發生父女亂倫醜惡之事。其所生摩押與亞捫人的後裔,卻常成為以色列人禍患之仇敵。(創十九23—38,由廿三 3 4,民廿一 29,廿五 1,士三12 13,番二 8 9,參加六7 8,來十三 4,啟廿一 8) 。其他如猶太與兒婦之淫行。(創卅八 12—18)。大衛之犯姦淫殺人。(撒下十一 2—5,14—17)。暗嫩汙妹子他瑪之亂倫。(撒下十三1—19)。等等縱欲敗德亂行之事,也都是處處告訴我們,世上沒有一個不犯罪的義人,該是多麼邪惡敗壞了。(傳七 20,詩十四 1—3)。──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創十九30~38「……大女兒就進去和他父親同寢……」】
{命題38}聖經是否寬恕近親相奸(亂倫)( incest)?
〔難題〕近親相奸(incest)在聖經多次的強力被譴責(利十八6,廿17)。事實上,神曾宣佈『與異母同父,或異父同母的姐妹行淫的,必受咒詛』(申廿一 22)。 然而羅得與他的兩個女兒行淫而生出摩押人(Moab) 和亞們人(Ammon)的始祖。
【解答】
毫無疑問的,即使我們不提近親相奸的罪——這是摩西在以後所頒佈的禁誡;在某些方面羅得確實犯了罪。羅得喝醉後與女兒行淫。羅得正直的靈因與所多瑪人長期的交往而受到困擾。但是這些罪行在這些經文裡都不是被贊同的。事實上,整個故事是那麼的平淡,敘述者並不對這些事件作任何正面的評論,表示作者並沒有隱瞞羅得所作的這些罪行。這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就是聖經所記載的事,不一定是聖經所贊同的。(參見本書序文)。──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創十九36~38摩押和亞捫為何等人?他們的後裔狀況如何?】
答:摩押和亞捫是羅得的兩個女兒,和他先後同寢所生的兒子。由於父母亂倫,生下來的後代根本不善,他們的子孫也是淫亂邪惡的,因此時常成為以色列人的仇敵(申廿三3,4,民廿一29,廿五1,1,士三12,13,十9,十一4,代下廿1,番二8,9,參加六7,8,來十三4)。關於這兩人後裔的狀況,聖經多有記述,大略如左:
1.摩押--是從他父親來的意思,就是以後摩押人的始祖。他們原是住在位於死海東邊的摩押平原,東至亞拉伯曠野,南達以東地,西界死海,北界亞嫩河之北面,至尼波山之境。自從以色列人定居埃及以後,摩押人日漸強盛起來;及後當以色列人回到了迦南地時,摩押王特請巴蘭咒詛他們,旋複設謀誘惑以色列人犯罪(民廿二-廿五2,彌六5),所以神說,摩押人的子孫雖過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華的會(申廿三3)。以色列人曾將阻撓他們的亞嫩河北邊的亞摩利王西安殺死,將原屬摩押的土地分給流便和迦得二支派(民廿一21-31),摩押人心裡不服,在士師時代,厚押王伊磯倫曾轄制以色列人,後為以笏所殺(士三全)。此外拿俄米的媳婦路得是摩押女子(得一1-4),掃羅王曾經打敗摩押諸族(撒上十四47);大衛躲避掃羅的時候,曾求摩押王容他父親住在摩押地(撒上廿二3,4);以後又曾攻打摩押人,使他們或被殺,或歸服而進貢(撒下八2,詩六十8);所羅門王的娼妃,有摩押的女子,為她們的神基抹建築邱壇(王上十一1-7)所羅門王死後,摩押復興,直到以色列王暗利在位時,始再失敗;到了亞哈王死後,摩押又複背叛(王下三5),結果為以色列王、猶大王,和以東王所敗,但不久又自立,時常侵犯以色列境(王下三全,十三20,詩八三6);眾先知皆曾豫言摩押必受刑罰,必要覆亡(摩二1-3,賽十五-十六全,廿五10,番二8-11,耶四八全,結廿五8-11)。主前七百餘年,摩押進貢亞述。在約雅敬王年間,摩押軍和亞捫軍,以及外邦各軍,齊來攻擊約雅敬,毀滅猶大(王下廿四2)。到了猶大人從巴比倫回歸的時候,阿拉伯的拿巴底安族已佔據了摩押地,摩押人的權勢就日漸衰微。
2.亞捫--是先天的意思,其原名便雅米(意我民之子),就是以後亞捫的始祖。到了以色列人進迦南地的時候,成為大族,其人民最殘忍(撒上十一2,摩一13)。他們住在約但河的東邊,南境與北境連接拉巴城(撒下十一1,結廿五5)。他們屢次遇約但河與迦南人打仗,總是沒有佔領約但河西之地,以色列人逼近迦南時,亞捫人拒絕經過他們的屬地,且請巴蘭咒詛以色列人,所以神永遠不准他們入耶和華的會(申廿三3,4,尼十三1-2),與他們成為世仇(詩八三7)。到了所羅門王時,始納亞捫族的女兒拿瑪為妃,生下羅波安(王上十四21)。後來背叛約阿施王的,是亞捫婦人示米押的兒子撒拔,和摩押婦人示米利的兒子約薩拔(代下廿四26)。亞捫人所敬拜的神名叫米勒公,又叫摩洛,因所羅門王娶了摩押和亞捫女子為妃嬪,而使他陷於敬拜這些偶像的罪中(王上十一1,4-8)――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