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记第三十七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制造会幕中的器具】
一、造约柜及其配件(1~9节)
二、造陈设饼的桌子及其配件(10~16节)
三、造灯台及其配件(17~24节)
四、造香坛及其配件和香(25~29节)
贰、逐节详解
【出三十七1】「比撒列用皂荚木做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吕振中译〕「比撒列用皂荚木作一个柜:长二肘半,宽一肘半,高一肘半。」
〔原文字义〕「比撒列」在神的庇荫之下;「柜」柜子,箱子;「肘」腕尺(长约18英吋)。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里外包上精金,四围镶上金牙边,」
〔吕振中译〕「他用净金内外包它;四围给它作上金牙边。」
〔原文字义〕「里」内部,房屋;「外」外面,街道;「包上」覆盖,呈现;「四围」周围,四方;「镶上」做,制作;「牙边」饰边,饰环。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3】「又铸四个金环,安在柜的四脚上:这边两环,那边两环。」
〔吕振中译〕「又给它铸造四个金环在柜的四脚上,这一旁面两个环,那一旁面两个环。」
〔原文字义〕「铸」铸成,浇灌;「环」环,戒指;「这」第一;「那」第二。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4】「用皂荚木做两根杠,用金包裹。」
〔吕振中译〕「他用皂荚木作两根杠,用金包它。」
〔原文字义〕「杠」抬东西的杆子,分开;「包裹」覆盖,呈现。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5】「把杠穿在柜旁的环内,以便抬柜。」
〔吕振中译〕「他把杠穿在柜旁面的环内,以便抬柜。」
〔原文字义〕「穿」进入,引进;「旁」侧边,肋骨;「抬」承担,举起。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6】「用精金做施恩座,长二肘半,宽一肘半。」
〔吕振中译〕「他用净金作除罪盖,长二肘半,宽一肘半。」
〔原文字义〕「施恩座」施恩座,赎罪座。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7】「用金子锤出两个基路伯来,安在施恩座的两头,」
〔吕振中译〕「他用金子作两个基路伯,用锤(或译:车)的法子来作,在除罪盖的两头,」
〔原文字义〕「锤出」锤打的金属品;「基路伯」约柜上方的像,天使;「头」尽头,末端。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8】「这头做一个基路伯,那头做一个基路伯,二基路伯接连一块,在施恩座的两头。」
〔吕振中译〕「这头一个基路伯,那头一个基路伯;他把两个基路伯和除罪盖相接连地制造、在盖的两头。」
〔原文字义〕「这…那…接连一块」(原文皆无此字);「头(首二字)」尽头,末端;「头(末字原文双字)」尽头,末端(首字);边缘,边界(次字)。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9】「二基路伯高张翅膀,遮掩施恩座;基路伯是脸对脸,朝着施恩座。」
〔吕振中译〕「两个基路伯高张着翅膀,用它们的翅膀遮掩着除罪盖;基路伯的脸彼此相对;它们的脸都朝着除罪盖。」
〔原文字义〕「高」向上,较高;「张」摊开,铺;「翅膀」翅膀,边缘;「遮掩」遮盖,掩蔽;「对脸」(原文无此词);「朝着」(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0】「他用皂荚木做一张桌子,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
〔吕振中译〕「他用皂荚木作一张桌子:长二肘、宽一肘、高一肘半;」
〔原文字义〕「宽」宽度,广度。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1】「又包上精金,四围镶上金牙边。」
〔吕振中译〕「用净金包它,四围又给它作上金牙边。」
〔原文字义〕「包上」覆盖,呈现;「镶上」做,制作;「牙边」饰边,饰环。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2】「桌子的四围各做一掌宽的横梁,横梁上镶着金牙边,」
〔吕振中译〕「他给桌子的四围作一手掌宽的边缘;边缘的四围又作上金牙边。」
〔原文字义〕「掌宽」掌宽,指距;「横梁」边缘,边界。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3】「又铸了四个金环,安在桌子四脚的四角上。」
〔吕振中译〕「他给桌子铸造四个金环,将环安在四角上,就是在桌子的四脚上。」
〔原文字义〕「铸了」铸成,浇灌;「安在」给,置,放;「角」角落,边缘。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4】「安环子的地方是挨近横梁,可以穿杠抬桌子。」
〔吕振中译〕「环子挨近边缘,做穿杠的所在、来抬桌子。」
〔原文字义〕「安」(原文无此字);「环子」环子,戒指;「挨近」并置,靠近;「横梁」边缘,边界;「穿」(原文无此字);「杠」抬东西的杆子,分开;「抬」承担,举起。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5】「他用皂荚木做两根杠,用金包裹,以便抬桌子;」
〔吕振中译〕「他用皂荚木作两根杠,用金包它,来抬桌子。」
〔原文字义〕「包裹」覆盖,呈现;「抬」承担,举起。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6】「又用精金做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盘子、调羹,并奠酒的瓶和爵。」
〔吕振中译〕「又作桌子上的器皿,就是:盘子、碟子、跟奠酒的大杯和爵,都是净金的。」
〔原文字义〕「器皿」器皿,器具,物品;「盘子」碟子,大浅盘;「调羹」手掌,掌状物;「奠酒」倒出来;「爵」宽口瓶,壶。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7】「他用精金做一个灯台;这灯台的座和干,与杯、球、花,都是接连一块锤出来的。」
〔吕振中译〕「他用净金作一个灯台,用锤(或译:车)的法子作那灯台;它的座和干、跟杯、球、花、都接连在一块。」
〔原文字义〕「座」根基,腰部;「干」茎杆,杈枝,灯柱;「杯」杯,碗;「球」圆球,柱头;「花」花苞,嫩芽;「接连一块」(原文无此词);「锤出」锤打的金属品。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8】「灯台两旁杈出六个枝子:这旁三个,那旁三个。」
〔吕振中译〕「灯台两边杈出六个枝子来:一边三个灯台枝子,另一边三个灯台枝子。」
〔原文字义〕「旁」旁边;「杈出」出来,前往;「枝子」茎杆,杈枝,灯柱。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19】「这旁每枝上有三个杯,形状像杏花,有球有花;那旁每枝上也有三个杯,形状像杏花,有球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吕振中译〕「在这边的每一枝上有三个杯、作像杏花的样子,有球有花;在那边的每一枝上也有三个杯、作像杏花的样子,有球有花;从灯台杈出来的六个枝子、都是这样。」
〔原文字义〕「这旁…那旁」(原文无此字);「形状像杏花」形似杏仁花的杯子。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0】「灯台上有四个杯,形状像杏花,有球有花。」
〔吕振中译〕「灯台上有四个杯、作像杏花的样子,有球有花。」
〔原文字义〕「杯」杯,碗;「球」圆球,柱头;「花」花苞,嫩芽。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1】「灯台每两个枝子以下有球,与枝子接连一块;灯台杈出的六个枝子都是如此。」
〔吕振中译〕「两个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连;又两个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连;又两个枝子的下面有球和它相接连:从灯台杈出的六个枝子、都是这样。」
〔原文字义〕「灯台」(原文无此字);「枝子」茎杆,杈枝,灯柱;「球」圆球,柱头;「接连一块」(原文无此字);「杈出」前往,出来。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2】「球和枝子是接连一块,都是一块精金锤出来的。」
〔吕振中译〕「它们的球和枝子接连在一块,都是一块净金锤(或译:他兰得)出来的。」
〔原文字义〕「接连一块」一,第一;「锤出来」锤打出来的金属品。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3】「用精金做灯台的七个灯盏,并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
〔吕振中译〕「他作了灯台的七个灯盏和灯台的蜡剪和蜡花盘,都是净金的。」
〔原文字义〕「灯盏」灯;「灯台」(原文无此字);「蜡剪」火钳,熄烛器;「蜡花盘」承接烛花的盘子,火鼎,香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4】「他用精金一他连得做灯台和灯台的一切器具。」
〔吕振中译〕「作灯台和这一切器具、他用了一担(或译:他兰得)净金。」
〔原文字义〕「他连得」重量单位(合约34~42.5公斤);「灯台」(原文无此字);「器具」器具,器皿,物品。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5】「他用皂荚木做香坛,是四方的,长一肘,宽一肘,高二肘,坛的四角与坛接连一块;」
〔吕振中译〕「他用皂荚木作一座香坛、是四方的;长一肘,宽一肘,高二肘;坛的四角和坛接连一块。」
〔原文字义〕「香」烟雾,气味;「坛」祭坛;「四方」正方形;「角」角,角状的角落;「接连一块」(原文无此字)。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6】「又用精金把坛的上面与坛的四面并坛的四角包裹,又在坛的四围镶上金牙边。」
〔吕振中译〕「他用净金包它,把它的顶、它四围的边和它的角都包;四围还给它作金牙边。」
〔原文字义〕「包裹」覆盖,呈现;「上面」顶;「四面(原文双字)」墙,边(首字);四围,周围(次字);「四围」四围,周围;「镶上」做,制作;「牙边」饰边,饰环。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7】「做两个金环,安在牙子边以下,在坛的两旁、两根横撑上,作为穿杠的用处,以便抬坛。」
〔吕振中译〕「又给它作两个金环、在牙边以下、它的两旁面、就是它的两边、做穿杠的所在、根横穿上,用来抬坛。」
〔原文字义〕「环」环,戒指;「牙子」饰边,饰环;「旁」侧边,肋骨;「横撑」旁边;「杠」抬东西的杆子,分开;「抬」承担,举起。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8】「用皂荚木做杠,用金包裹。」
〔吕振中译〕「他用皂荚木作两根杠,用金包它。」
〔原文字义〕「「杠」抬东西的杆子,分开;「包裹」覆盖,呈现。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出三十七29】「又按做香之法做圣膏油和馨香料的净香。」
〔吕振中译〕「他也作圣膏油、和纯净芬芳的香,按作香物者的作法作成的。」
〔原文字义〕「做香」混和,调和;「法」行为,工作;「做」做,制作;「圣」分开,神圣;「膏」膏油;「油」油脂;「馨香料」香料;「净」纯正,洁净的;「香」烟雾,气味。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叁、灵训要义
【】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出埃及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出埃及记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