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五章拾穗
【出五1】「後來摩西、亞倫去對法老說:“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
〔暫編註解〕“守節”(hag)指去到聖所朝拜神,向祂獻祭。
摩西用先知慣用的口吻向法老說話:「耶和華以色列的神這樣說」。
「守節」:意思是朝拜或朝聖,目的是獻祭與神。
容我的百姓去,在曠野向我守節 這節所用的守節,原文並不是甚麼節期,乃是「朝聖」的用字。
【出五1~5 在曠野守節】 古代世紀的節期是按照大自然的週期(新年、*
豐饒節期)、神話事件(神明作王或戰勝混沌)、農事(收割)、史蹟(奉獻或得拯救)而奉行的。這些節期慶祝神明的作為,請求神明繼續恩待他們。上述的因素往往會合而為一。守節通常要特別在聖地舉行,因此需要朝聖旅程。──《舊約背景註釋》
【出五2】「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容以色列人去呢?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
〔暫編註解〕「埃及人奉法老為神。法老不但不能接受只有耶和華才是真神的信念,他根本就不認識耶和華。他所以問,不是希望知道“耶和華是誰”,而是輕蔑與不屑。
在埃及,君王一般被尊為神,所以他拒絕承認耶和華為神。
「耶和華是誰」:是法老藐視的答覆,並不是他心裡的問題。法老常被埃及人視為神明來敬拜,他宣告不認識耶和華,也不懼怕 。但後來神在埃及表彰其大能的時候,法老便漸漸認識耶和華是誰(8:19; 9:27)。
法老對摩西亞倫的答覆(2
4-5)反映他對耶和華神存什麽態度?他最關心的是什麽?這給你什麽警惕?
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去 法老並不是昨天生的,他不會受任何神或人的威嚇,因為他自認為神,也要他的百姓以神來敬拜他。因此,在嘲諷了「耶和華是誰」之後,他直截了當的說:我不認識耶和華,也不容以色列人出去。
【出五2「法老說:耶和華是誰,使我聽他的話……」】
{命題6}在出埃及記裡的這位法老(pharaoh)是誰?
〔難題〕現代的聖經學者一般都主張出埃及記所記載的法老是拉美西斯二世(Ramsees II)。如果這樣的看法是對的,也就意味著出埃及大約發生主前1270-1260
年間,然而,從聖經的一些記載(士十一26 ;王上 六1 ;徒十三19-20)推斷,出埃及發生在主前1447 年左右。如果這種推論是正確,則出埃及記裡的法老應是亞門諾菲斯二世(Amenhotep II)。
到底誰是出埃及裡的法老?出埃及發生在何時?
【解答】
雖然很多現代聖經學者主張出埃及發生在主前 1270到1260之間,但有一些充分的證據顯示這個日期不一定對。另有一些解釋根據歷史資料的理論,可以推算出埃及是發生於主前1447年。
各論述如下:
(1)由聖經記載推論出埃及是發生在主前1400 左右,因為列王紀上六章節提到「以色列人出埃及地後四百八十年,所羅門作以色列王第四年」,既然當時所羅門王統治時為主前967年。如此可以推算出埃及發生在主前1447年〔967+480〕。這也合乎在士師記十一章26節所提到以色列人在該地居留了三百多年,
直到耶弗他的時代(大約主前1000年)。同樣的,使徒行傳十三章20節說到「給他們設立士師,約有四百五十年,直到先知撒母耳的時候」,先知撒母耳的時代大約是主前1000年左右。同樣的,加拉太書提到 430年(參見本書加拉太書)推算出由雅各到摩西之間約為主前1800到1450年。在出埃及記十二章40
節提到430年。以上所有的聖經經文都提示出埃及發生在主前1400年左右;而非一般的批評者所說的主前1200年。
(2)賽森和李文斯頓 (John Bimson and David Livingston)兩位學者曾主張將傳統的銅器時代中葉和末葉的過渡時期所認為的主前1550年改為主前1400 年。銅器時代中期(Middle Bronze age)的城邑其特徵都是較大而堅固的防城(large
fortified cities);與摩西派出的探子回報所敘述的情形相符(申一 28)。這表示大約在主前1400年左右以色列人征服迦南地。因為聖經提到以色列人在曠野漂泊了 40年,如此可以推想出埃及是發生在主前1440年,這與聖經所提示的年代記事吻合。如果我們接受所謂傳統的法老王朝,出埃及時的法老就是亞門諾菲斯二世(Amenhotep II);他統治的王朝大約在主前1450到1425年間。
(3)另一個可能的解釋就是Velikovsky-Courville 修訂方法;這個理論主張從新修正法老王朝傳統的年代。這兩位學者認為在埃及法老王的年代多出了 600 年。經由考古學綜合的證據可以證實這個主張,而推論以色列人出埃及是發生在主前1440年。根據這個修訂的觀點,在當時的法老應是東(Thom)。這與出埃及記一章11節所記載的以色列人為奴所發生的城 ——比東(Pithom)相符(意即「東」的居所;abode of Thom)。當我們由聖經的年代立場來觀看時,所有的歷史事件與考古證據都呈現出協調合一的寫照(參見本書作者另一著作《當代護教手冊》(When skeptic ask)第九章,校園出版社)。──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出五3】「他們說:“希伯來人的神遇見了我們。求你容我們往曠野去,走三天的路程,祭祀耶和華我們的神,免得他用瘟疫、刀兵攻擊我們。”」
〔暫編註解〕參三18注。摩西在八26向法老說明了要離開埃及一段路程去祭祀的理由,因為這種祭祀為埃及人所厭惡。在埃及人嚴重牛羊是聖獸,不容人宰殺;以色列人若在埃及人面前行此事,會遭石頭打死。
以色列人的祭祀是用埃及人看為神聖的牲畜;因此他們需要走三天的路程,免得給埃及人看見。參看第八章25、26節的腳註。
摩西改變語氣,用他們遇見神的經歷,及他們不守節會所帶來的後果,作為爭論點。
免得他用瘟疫、刀兵、攻擊我們 這是很合情理的說明。如果法老不容他們短暫的離開,去曠野向主神祭祀,則他們將遭瘟疫、刀兵的攻擊,而法老也就喪失了勞工。從長遠來看,從大處凓想,法老應當為自己的利益的緣故,准許他們出去。
【出五3】『三天的路程』並不意指西乃山離埃及邊境不過是三天的行程。這是一個含糊的說法,而且因為曠野起自邊境哨崗,它便極其清楚地指埃及的勢力之外。我們不能說法老立即領悟這請求的完全意指,但毫無疑問,他對以色列百姓的任何合法的要求,都會根據埃及的基本利益而加以拒絕的。──《每日研經叢書》
【出五4】「埃及王對他們說:“摩西、亞倫!你們為什麼叫百姓曠工呢?你們去擔你們的擔子吧!”」
〔暫編註解〕摩西亞倫,你們為甚麼叫百姓曠工呢 這是近代的人很容易了解的事。在民族主義高漲,在爭取人權或較佳工作環境的時候,民情洶湧,參加會議或怠工,是很尋常的事。但掌權者找對象處置的時候,通常都是責備那些領導民眾運動的人。正如這裏所記述的。
你們去擔你們的擔子罷 法老也承認給以色列人的工作是個擔子。這擔子的原文與一11的重擔是同一個字。你們,似乎表達摩西亞倫也要這樣工作。
【出五4~9 順服神吩咐,卻導致百姓百上加斤──順服,為何還受苦?】
摩西、亞倫照神的吩咐,將信息告訴法老。但結果適得其反,法老加重百姓的工作,變本加厲地壓迫他們。有時我們因順服神會受到迫害。你是否因順服神而仍然受苦,遭遇比以前更差呢?假使你的生活艱難,不要以為是失去了神的恩眷;你可能是在邪惡的世界中行善,所以才受苦害。
用草和泥所造的磚頭更堅硬、更耐用。法老在以前供草給希伯來人做磚,但現在不給,叫他們自己去撿草,還要如數交磚。——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出五5】「又說:“看哪,這地的以色列人如今眾多,你們竟叫他們歇下擔子!”」
地上的民,通常是指「平民」,即非貴族(和合本作「這地的以色列人」,原文無「以色列」)。在被擄歸回之人的口中,這也是對「非以色列人」的鄙稱(拉四4,和合本作「那地的民」)。──《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以色列的人口可能已超過本地埃及人。參一5注。
有另一原文版本則作「以色列人比這地的人更多」。
看哪,這地的以色列人如今眾多 這句話的原文因有「這地的人」('am ha{'a{retz)的緣故,差不多每一種譯本的譯法都不同。現代中文譯本跟從撒瑪利亞抄本的修訂,繙成「你們的人口已經比埃及人多」,這也是根據一7和12的含意而來的。但在實際上,住歌珊地的以色列人,絕不可能會比埃及人為多。因此,「這地的人」不應當繙成埃及人,其含義仍然是以色列人,不過和合本的以色列卻是原文沒有的。「這地的人」也是直譯,而沒有將原來的含義表達出來。說 `am ha{'a{retz 的時候,主要要看說話之人的神情和語氣。如果說得平和,可能是「本地人」或「這地的人」;如果說得欣羨,是表示「地主」,「當地領導人」或「人民代表」;但若說得不客氣或輕蔑的神氣,那就是「農人」,「沒受教育的人」,「魯夫」或「賤民」的含意。按現有經文來看,當年法老對摩西和眾長老說話時,必定是不客氣和輕蔑的語調。因此,這句話的正當繙譯,可能應是:看哪,如今賤民這樣眾多。
你們竟叫他們歇下擔子 這表示當時眾百姓已經沒有如常工作了。
【出五6】「當天,法老吩咐督工的和官長說:」
〔暫編註解〕“官長”。直譯作:文書;也許是工作時間記錄員。他們顯然是希伯來人,而不象“督工”那樣是埃及人,因為他們也受責打(參看14
15節)。
督工由埃及人擔任,“官長”可譯為工頭,由以色列人擔任。埃及督工直接指揮以色列工頭,甚至可以打他們(14節)。
當天法老吩咐 這表示法老並不遲延;他仍是掌握一切。
督工的和官長 這裏所用的督工的和一11的督工(請參看該節),原文並不相同。一11是指官員,特別是高官。這裏是從「驅趕」,「鎮壓」的字根 NGS 而來的。用字已證明當時比從前的欺壓,已經厲害得多了。官長這詞的字根 ShTR,卻指的是低級幹部,大概是指由督工的所指派的以色列人的官長(參看本章14、15和19節),所以現代中文譯本繙成「領班」。
【出五6~14 造磚的草】 草在磚頭加熱時,有作為黏結劑的作用。沒有足夠的草料,或者使用品質不佳的碎草,磚塊就不易形成。隨著破裂比率的增高,規定的數額就難以達到。埃及文獻中的數額往往沒有說明工人的數目和容許的時間,只知數額經常都無法達到。──《舊約背景註釋》
【出五7】「“你們不可照常把草給百姓做磚,叫他們自己去撿草。」
〔暫編註解〕從史前到今天,泥磚一直是埃及建築用的材料。泥中和以草或碎禾莖,可增加粘合性;在日頭中曬乾,磚身分外堅固。這種造磚的方法,也見於中國農村。
法老的新詭計,就是不再把作磚的原料供應以色列人,要他們自己去撿拾。
你們不可照常把草給百姓作磚,叫他們自己去撿草 埃及古代的建築,和中國有些鄉村建築所用的泥磚一樣,是以水和泥,加上草根或禾稈草,用木架框成磚塊曬乾而來的。草是作磚重要的原料。沒有草,磚便容易鬆散。督工的收磚「驗貨」,一方面看數量,也要看質量。磚的質量好不好,就在於草的成分有多少。不給草作磚,叫他們自己去撿草,必定使工作效率減低,也使製成品的質量下降。
五7~9 法老要求希伯來人自己從田野裏撿草來造磚,而田野顯然離他們造磚的地方很遠,這樣便大大增加他們的工作量。用草混和泥,能造出更堅固的磚。“數目”(8節)即限額。
埃及人虐待以色列人。今日,你處的社會有沒有惡待低下層人士?用什麽手法?你怎樣處理這些剝削呢?
【出五8】「他們素常做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呼求說:‘容我們去祭祀我們的神。’」
〔暫編註解〕法老認為以色列人蓄意偷懶,故增加工作量,使之沒有時間想曠野獻祭的事。
他們素常作磚的數目,你們仍舊向他們要,一點不可減少 這是無理的欺壓,是比前更甚的高壓。可是,數量既不能減,質量便必定下降。這是任斯(C.
F. Nims)於一九五○年在聖經考古學家專刊(The
Biblical Archaeologist)第十三卷(見該卷22~28頁)所發表的考證,證明了的情況。
因為他們是懶惰的,所以呼求說,容我們去祭祀我們的神 自古以來,以自我為中心的獨裁者,為保持既得的利益,是不會考慮到宗教自由和人權尊嚴的。他們只指責勞苦大眾的懶惰,說他們是以宗教作藉口,而不尊重他們宗教的情操。
【出五9】「你們要把更重的工夫加在這些人身上,叫他們勞碌,不聽虛謊的言語。”」
虛謊的言語,大概是指神會拯救以色列的應許。亞倫將這消息帶給以色列(出四30),法老起碼會間接聽聞。──《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虛謊的言語」:大概是指神救贖以色列人的應許;亞倫曾宣布這好消息(4:30),法老或許間接聽聞。
你們要把更重的工夫加在這些人身上,叫他們勞碌,不聽虛謊的言語 獨裁者以宗教情操為虛謊,認神的話為虛謊的言語。因此,他要把更重的工夫加在勞苦大眾的身上,叫他們更加勞碌和飽受痛苦。他要顯出自己是神,以真神為虛謊。
【出五10】「督工的和官長出來對百姓說:“法老這樣說:‘我不給你們草。」
【出五11】「你們自己在哪裡能找草,就往那裡去找吧!但你們的工一點不可減少。’”」
〔暫編註解〕你們能找草,就往那裏去找罷 埃及多的是沙漠,少的是草。這句話已經表明出來了。督工的和長官來到以色列人那裏,將法老的吩咐傳達百姓,叫他們自己去找草。
但你們的工一點不可減少 作官的藝術有三項是古今中外皆然的:第一是臉皮要厚;第二是良心要黑;第三是上不緊下則寬。現在,法老已嚴緊的吩咐下來了,督工的和官長就只能厚凓臉皮,黑凓良心,嚴緊的下令百姓照辦,要他們的工一點不可減少了。
【出五12】「於是百姓散在埃及遍地,撿碎秸當作草。」
碎秸當作草,「碎秸」是參差、粗劣的材料,不宜作為正常之「草」的代用品。和這名詞(qas%)同用的,是個同源的動詞(l#qo{s%e{s%,這動詞在7節也有用);這兩字重疊使用,強調輕蔑的態度。「零撿碎」或可稍微表達原文的效果。──《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碎欵」:是較劣的原料,比平常作磚用的草質地更差。
於是百姓散在埃及遍地撿碎欵當作草 歌珊地的草不夠了,百姓只好散在埃及遍地去找草;草既沒有了,便只能撿碎欵當作草了。這是活生生的「蟻民」的寫照。
【出五13】「督工的催著說:“你們一天當完一天的工,與先前有草一樣。”」
督工的催促,督工自然是指埃及人。同情的「工頭」,或者會緩解一下他們的難處,但法老的人就不同了,他們的目標正是要粉碎以色列自由的盼望。──《丁道爾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你們一天當完一天的工,與先前有草一樣 督工的既是另一個種族,另一個階級,為免自己受責罰,就只能更嚴厲要求百姓,要他們把每天當上繳的數量,當天如數交清,正如先前有草供應做磚的時期一樣。
【出五14】「法老督工的,責打他所派以色列人的官長,說:“你們昨天今天為什麼沒有照向來的數目做磚、完你們的工作呢?”」
〔暫編註解〕法老責打希伯來人的官長,是有意使他們與摩西和亞倫對抗(比較21節)。
法老督工的責打他所派以色列人的官長 這裏的他並不是法老,原文乃是複數,是指督工們。在本章6節,我們已經說過,以色列人的官長,乃是督工們所派的。這就叫我們看到,欺壓人的獨裁者之組織嚴密,層層管制。在下層責任未能完成時,上層就以責打作處分。但是,並非處罰了,責任就完了。被責打以後,照樣並且更加要負起上面所交付的責任。
【出五15】「以色列人的官長就來哀求法老說:“為什麼這樣待你的僕人?」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的官長」:在他們之上有作督工的埃及人,下面則是自己的同胞(以色列人):法老的新措施就是要使這班官長上下為難。
以色列人的官長就來哀求法老 要越過督工的,直接向法老去哀求,這在古代似乎是無可能的。但奴隸向法老直接求告的事實,卻在古代的埃及有紀錄可查,而現有的紀錄正是第十三世紀出埃及時代的第十九朝。這也和中國的「告御狀」相類。
為甚麼這樣待你的僕人 這是「抗議」的語氣。
本節至21節記以色列人的工頭向法老哀告無效的經過。查考有關歷史資料,埃及第十九王朝時確有奴隸管工可以超越督工,直接向國王上訴。以色列工頭以為埃及督工在中間作福作威,才有這不合理的命令(16節);但法老證實,命令是他下的,因為以色列人太懶。
【出五16】「督工的不把草給僕人,並且對我們說:‘做磚吧!’看哪,你僕人挨了打,其實是你百姓的錯。”」
〔暫編註解〕督工的不把草給僕人,並且對我們說,作磚罷 從這句話,使我們可以了解第6節的記述,乃是法老並未召督工的和官長入宮,而是以「傳旨」的方式下達命令。第10節所說的「督工的和官長出來」,也不是指他們自法老宮中出來,乃是說他們從自己的官衙出來到以色列人那裏。在這兩節話之間,還略去了一個細則,就是法老向督工的傳令,而督工的則將這命令傳達給以色列人的官長。官長大概感到事態嚴重,難能辦到,所以要求督工的一齊「出來」到以色列人那裏,傳達法老的說話。但是,在這些以色列人的官長的心目中,可能法老不是那麼的不合情理,而是督工的加鹽加醋,又不給草,作磚的數目卻要每天照交。交不出,就責打了他們。這可能會是督工的私賣了草料,所以他們覺得不值,乃直接來向法老申冤、抗議、哀求。
看哪,你僕人挨了打,其實是你百姓的錯 上一句話和這一句的前段,都是申明情況,末了的話卻是含有怪責的抗議。不過,末了一句在原文只有兩個詞及其人稱代名詞附字。頭一個詞的直譯是「妳犯罪」(陰性的妳),第二個詞直譯乃「你的民」(陽性的你)。這是無論如何也解釋不了的。故此,耶路撒冷聖經就放棄對此兩詞的繙譯,而以「……」為代替,因此就表示在這些官長話還未完(看哪,你僕人挨了打……),法老便接口說了第17~18節的話。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文譯本則將「妳犯罪」的陰性繙成陽性,藉以指明是法老。但這樣一來,就把「法老」當作主詞,「你的民」變為受詞,而成了「你向你的民犯罪」,也是文義不通的。因為「你的民」應指「埃及人」,而不是指以色列人。以色列人只敢向法老自稱為「你的僕人」,正如上節和這節三次使用的,還不敢向法老自稱為「你的民」。因為他們是「國奴」,而不是國民。和合本卻不理「犯罪」附字的「第二人稱陰性」,將其直接繙成「是你百姓的錯」。現代中文譯本則利用七十士譯本和敘利亞文譯本將頭一詞的附字陰性轉陽性藉以指明是法老,也明白「你的民」所指的是「埃及人」,便將之譯為「這是你們埃及人的過錯」,而技巧地把「法老」隱藏在「你們」這複數中。現代中文譯本的這譯法,可能較接近原作者所要表達的本意。
【出五17】「但法老說:“你們是懶惰的!你們是懶惰的!所以說:‘容我們去祭祀耶和華。’」
〔暫編註解〕你們是懶惰的,你們是懶惰的 法老重複的說你們是懶惰的,也給耶路撒冷聖經將上節末句改成「……」為合理的做法,表明以色列人的官長話還未完,法老便暴怒地指責他們是懶惰的。因為這重複語,不單顯示出當時法老說話的神情,也表明他看這事的嚴重性,以及暴露了法老的無理,因為他認為因以色列人是懶惰的,所以用「容我們去祭祀主神」為藉口。
【出五18】「現在你們去做工吧!草是不給你們的,磚卻要如數交納。”」
〔暫編註解〕現在你們去作工罷,羊是不給的,磚卻要如數交納 以色列人的官長就再從法老口中聽了這些話,親眼看到他說話的神情,他們現在可知道這不是督工的錯,也不是「你百姓的錯」,而真是法老的聖旨了。這聖旨乃是,草是不給的,磚卻要如數交納。
【出五19】「以色列人的官長聽說“你們每天做磚的工作一點不可減少”,就知道是遭遇禍患了。」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的官長……就知道遭遇禍患了 這些官長知道禍患的來源,不只是從法老而來,也是由摩西引起的。因為摩西和眾長老曾要求法老,讓他們往曠野,走三天的路程,去祭祀主神(見本章第3節)。
【出五20】「他們離了法老出來,正遇見摩西、亞倫站在對面,」
〔暫編註解〕管工在宮中哀求法老,摩西與亞倫在外邊等候。管工把以色列人受苦的責任都歸到二人身上。管工們害怕若不能完成法老交下的任務,恐有殺身之禍。
他們離了法老出來,正遇摩西亞倫站在對面 這裏的亞倫,有可能是修訂者的加筆(見四14第二段)。即或不然,摩西和亞倫已不是初下埃及時的氣燄了。可是,他們雖沒有和這些以色列人的官長一同去見法老,但卻關心這些人去見法老的結果,所以他們在王宮的對面,等候這些官長出來。
【出五21】「就向他們說:“願耶和華鑒察你們,施行判斷;因你們使我們在法老和他臣僕面前有了臭名,把刀遞在他們手中殺我們。”」
〔暫編註解〕法老的目的達到了,這班官長果然埋怨摩西。他們或許放棄了爭取自由的念頭,情願像先前一樣循例工作。
「願耶和華鑒察 ...... 施行判斷」:是無辜受害者禱告時常用的語句。
人對「受苦」有那些不同的觀念?參本章20-23; 傳4:1-3; 羅8:31-39。
願耶和華鑒察你們,施行判斷 和合本在這裏的譯法,語氣不夠原文的凌厲。當這些官長從王宮出來,看見摩西和亞倫在對面站凓時,他們是氣憤憤的「對他們說:主神已看見你們所作的,祂必懲罰你們!」鑒察的原文,是有先見之明的看見,而判斷的原文,固可以繙成「判斷」或「審判」,但也可以繙成「懲罰」。在這裏的文氣,譯為後者似較相宜。現代中文譯本就是這樣譯法,不過把位置掉在最後面,並將前句的「主神」在此重複使用一次。
因你們使我們在法老和他臣僕面前有了臭名,把刀遞在他們手中殺我們 這裏臭名所指的,當然是誤認他們要「到曠野去祭祀主神」為懶惰。他們也深信,若不能每天按數繳交原先有草時所做的磚數,督工的不但再要打他們,並且會殺他們。
【出五22】「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裡,說:“主啊,你為什麼苦待這百姓呢?為什麼打發我去呢?」
〔暫編註解〕摩西把責任推給神。他本來就不願意接受差遣,現在問神:“你為什麼打發我?”
摩西回到耶和華那裏 惟有摩西是主神所差的使者,故此前兩節雖然也提到亞倫,卻惟有摩西回到主神那裏。這裏的回到,當然不是指他往神的山去。因為神既應許與他同在(見三12),則摩西無論有任何困難,他隨時都可以回到主神那裏,藉凓禱告與祂交通。
主阿,你為甚麼苦待這百姓呢 這裏苦待的原文,和19節的「禍患」是同一個字根,故有「禍害」的含意。摩西在祈禱中怪責神,認為百姓受埃及人的欺虐已經夠了,何以你主神還加禍害給他們呢?
為甚麼打發我去呢 這裏的去字,大概表明和合本的譯者,誤將本節最前一句的「回到主神那裏」,認為是回到了神的山,所以使用去字。其實原文沒有一個去字或來字,只有一個指示代名詞「這」字。這個字也可以繙成「這地」或「這裏」。故此,現代中文譯本的「為甚麼差我來這地方?」應是較佳的處理。
五22~23 摩西承認他與法老對抗,只是為以色列人帶來更多的苦難,於是質問神為何打發他去,尤其因為這樣做並沒有帶來拯救。神在第六章1至9節再次給他保證。
摩西為何向耶和華發怒呢?約伯和約拿發怨言的理由與摩西的有何不同?參伯19:7-22; 23:1-4; 拿3:10-4:11。耶和華如何鼓勵摩西、約伯和約拿呢?
【出五23】「自從我去見法老,奉你的名說話,他就苦待這百姓,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
〔暫編註解〕他就苦待這百姓 原文只有「禍患就臨到這百姓」而沒有他字。其含意卻明顯得很,是因主神差他來,要他奉神的名對法老說話,禍患就臨到這百姓。因此,以色列人的官長認為禍患是從摩西而來,現在摩西卻歸咎於神了。
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他們 這句話反映凓摩西本不願意到埃及來的原因,他知道事情的難辦,神卻強凓要他下埃及,說是要搶救他的百姓。故此,原文是深深地顯出摩西內心的矛盾的,因為這裏原文直譯是:論拯救,你一點也沒有拯救你的百姓。
暫編註解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中文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