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第二十九章拾穗
【出二十九1】「“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要如此行:取一隻公牛犢,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
“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神已經吩咐摩西要將亞倫和他的兒子分別為聖(二十八41)。本章就解說分派祭司的禮如下(參利八九章):(一)以水浴身(4,表示除掉污穢);(二)穿戴聖衣(5-6,表示成為聖凜);(三)用油膏頭(7,表示感於聖靈);(四)獻贖罪祭(10-14,表示救贖罪惡);(五)奉獻燔祭(15-18,表示獻己與主);(六)獻分派祭(表示承接聖職);(七)主前宴筵(32-33,表示與主交通)。“取一隻公牛犢”——神先提所要獻的祭物,使摩西好預備。“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牟”——神不能悅納有殘疾的祭物(瑪一6-14),祂只要上好的(利二十二19-2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本章記祭司授職禮儀式,包括:1.沐浴自潔;2.授給聖衣;3.聖膏抹身;4.獻贖罪祭;5.獻燔祭。儀式進行了七天。到第八天祭司要另外為就職獻祭(利九章)。──《啟導本聖經腳註》
「成聖」:原文的意義是「分別出來」;使祭司成聖就是使他與污穢的範疇隔開,以至能擔當聖職。成聖這動詞的主位是神自己(44);是神叫人成聖。
「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15
19節討論它們如何被獻上。──《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3】獻祭前的準備──《串珠聖經註釋》
你使亞倫和他兒子成聖 原文這節話是沒有亞倫和他兒子,而只有「他們」。這「他們」,乃是承接廿八41的話而來的。因此,中文這譯法是使讀者較為明白的。成聖的含義,是從世俗事務中分別開來,專一供作聖務的意思。
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請參看 廿八1的註釋。
要如此行…… 由1下∼3節,要行的事是帶來所當獻之物。4節以下就是當行之禮儀。──《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9,35~37】這兩段經文,主要說明摩西在山上領受神的吩咐,要以隆重的七天為祭司就職的典禮。在這七天之中,每天都要為祭壇獻贖罪祭,使之成為至聖,然後他們自己也得成聖,專一供作事奉神的工夫。祭司的按立禮,首先是要按照規定帶禮物到神之前,其次就要在聖幕之前行潔淨禮的洗身,然後穿戴其服裝,再後是摩西的按手,使他們得以永遠為祭司。──《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46】祭司分別為聖的典禮:祭司必定要先洗濯及獻贖罪祭,藉此象徵得潔淨,然後才能穿上聖衣,擔任聖職,獻神所悅納的祭。這些禮儀要重複地執行七天,強調其神聖和完全。
本章典禮的一切條例都記載在利未記8章,可比較和參考。──《串珠聖經註釋》
這一章聖經,仍然是繼續摩西在山上領受神的吩咐,但在出埃及記中卻找不到敘述執行此吩咐的記載。在利未記第八、九兩章,才找到摩西按這在山上的吩咐,膏立亞倫和他的兒子為祭司。因此,讀者須自行比對利未記的記載。
摩西既受神吩咐要膏立亞倫和他兒子為祭司,則摩西本身就從神自己領受了這祭司的職分。事實上,本書廿四章在記敘立約的事上,我們已指出,摩西已經執行�曳膝q的職分了(請參看廿四6∼8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46 分別為聖典禮】下令製造聖幕、約櫃、祭壇,一切用具和裝飾之後,摩西如今指示如何將這些物件和祭司分別為聖,好事奉神。摩西安排和執行分別為聖的儀式,所擔任的是祭司的職責,今後這責任要落在亞倫和他的子孫身上。這
* 儀式為期七天,其用意是為聖幕與祭壇的應用、在這聖所當獻的各祭,和祭司的角色和特權,立起先例。血是儀式中最重要的物品之一,它是生命的象徵,灑在祭壇和祭司的衣袍上。祭物(麵粉、餅、油)和祭牲要獻在壇上焚燒。如此聖幕和祭壇便得以成聖合用。一部分的肉要作為搖祭,留下作為祭司可得之分。典禮自始至終強調首次分別為聖和祭司今後的一切作為,有不可分割的連貫性。──《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無酵餅和調油的無酵餅,與抹油的無酵薄餅;這都要用細麥面做成。」
“無酵餅”——發酵是一種敗壞的作用,所以酵就是罪惡的表號。“餅”——有三樣餅:(一)無酵餅;(二)調油的無酵餅;(三)抹油的無酵餅(參利二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2∼3 細麥麵】用來分別聖幕、祭壇、祭司為聖的物品,都是神所賜給百姓之土地豐饒的代表。用來製造無酵餅和薄餅的必須是最上等的麵粉,才能作為務農維生之百姓當獻的祭物。──《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3 調油的無酵餅】小麥和橄欖油是古以色列主要的商品作物。百姓將兩者調和為祭品,就是承認每年賜予豐饒的神。獻祭的次序同時亦象徵種植、收割,和農業慶典等季節性的事件。──《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3 抹油的無酵薄餅】把素祭和祭肉一同獻上,表示百姓接納盟
* 約,承認神是豐饒的賜與者。提供無酵餅、調油無酵餅、抹油無酵薄餅的含義已不可考,它可能代表當時常見的糕餅,又可能是特別為
* 祭儀而設的物品。──《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這餅要裝在一個筐子裡,連筐子帶來,又把公牛和兩隻公綿羊牽來。」
【出二十九4】「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
“……到會幕門口來”——洗濯盆在會冪和燔祭壇的中間(三十18)。“用水洗身”——摩西要用水洗他們,預表重生(多三5)。祭司被立以後,供職的時候就要洗手和腳(賽五十二11,出三十18-21,約壹一9,約十三10)。──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表明他們要洗淨全身,但在那裡洗則沒有指明;會幕的院子裡有洗濯盆,但只作洗手洗腳之用(30:17-20)。──《串珠聖經註釋》
要使亞倫和他兒子到會幕門口來,用水洗身 這節話不但在利八6敘述執行此膏立禮時提到,也在本書四十12豎立聖幕時提及。這似乎表示膏立祭司之禮,是在聖幕豎立時一併舉行的。之所以要到會幕門口來洗身,因為洗濯盆是擺在帳幕與銅祭壇之中間的(請參看三十17∼21的註釋)。這洗身是一種神聖禮儀的洗,是一種潔淨儀式,而不是普通的洗澡。──《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4 用水洗身】新上任的祭司不首先進行沐浴之禮,便即穿上聖服,當然不合體統。分別為聖典禮規定他們務須全身浸入水中。洗身後只需在執行職務之前洗手洗腳就可以了(三十17∼21)。──《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9】亞倫與他的兒子接受聖職──《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5】「要給亞倫穿上內袍和以弗得的外袍,並以弗得,又帶上胸牌,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
“要給亞倫穿上……”——(參詩一百三十二9),利八7至9節記摩西給亞倫穿戴聖衣的次序,很是詳細如下:(一)穿上內袍;(二)束上腰帶;(三)穿上外袍;(四)加上以弗得;(五)用帶子把以弗得系在他身上;(六)戴上胸牌;(七)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八)把冠冕戴在他頭上;(九)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本處沒有提到第二第七層,又顛倒第五六層。──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5 腰帶】只有大祭司才有特別設計,專門織造的帶子束腰。一般祭司只能用普通的腰帶(二十九9)。這帶子能夠標明他的地位,但也有實際的用途:可以在他下拜或獻祭時保持衣袍齊整。──《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5~6】從這兩節話的敘述先後,便可知大祭司袍服的層次:先穿內袍,然後穿以弗得外袍,再加以弗得,又帶上胸牌,之後才束上以弗得巧工織的帶子。
將聖冠加在冠冕上 後面所講的冠冕,大概是指廿八40所說的「褁頭巾」。聖冠則為廿八36∼39所說的冠冕(參看利八9)。──《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6】「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將聖冠加在冠冕上,」
“將聖冠加在冠冕上”——(利八9);大祭司的金牌是一種冠,所以是為王的表號,大祭司既是基督的預表,就有先知,祭司和君王的職街,所最注重的卻是祭司的職任。──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聖冠」:就是那刻有「歸耶和華為聖」的聖牌,用藍帶系在禮冠上(28:31)。──《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7】「就把膏油倒在他頭上膏他。」
“膏油”——(二十五6),這膏油的調和法,記在三十23至25節中。“倒”——(詩一百三十三2,參約三34)。這禮包括三個意思:(一)尊榮,以色列人以橄欖樹為眾樹之首(士九8-9);(二)�琝唌]橄欖油能保存食物不壞);(三)事主,以色列人以聖油分別人為聖(下注)。以色列人中受膏者分三等:(一)先知(王上十九16);(二)祭司(利八12);(三)君王(撒上十1,十六1、12-1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膏油 ...... 膏他」:顯示神揀選他及委派他特別的任命。──《串珠聖經註釋》
膏油 詩參看三十22∼33的註釋。
膏 是施禮人將手蘸聖膏油後塗抹在受膏物(參看三十26),或澆在受膏者的頭上(參看詩一三三2)。──《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7 膏立】按照本段和利未記八12,只有大祭司分別為聖就職時,才需要在頭上倒油膏立。然而在出埃及記三十30和四十15,亞倫父子卻一同受膏。在頭上受膏與後來膏立君王一樣(撒上十1,十六13),油都是象徵神對百姓的賞賜,以及如今藉這典禮加諸領袖身上的責任。照以色列的常例,受膏是蒙揀選的象徵,經常和聖靈的賜與有密切關係。請參看:利未記八1∼9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8】「要叫他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
“要叫他的兒子來”——(二十八40,利八1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8∼9 內袍、裹頭巾、腰帶】亞倫的兒子在父親手下作為次一等的祭司,祭服沒有亞倫的那麼華麗。他們責任的重要性不及大祭司,故此,服飾雖使他們有別於其他以色列人,分別為聖的典禮卻沒有這麼繁複。──《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9】「給亞倫和他兒子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他們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亞倫和他的兒子”——亞倫預表基督,他的兒子預表信徒(彼前二9)。“束上腰帶”——就是預表做工的標號(路十二35、3,十七8,約十三4,啟一1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在原文可直譯為「你要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充滿」,意思是指摩西正式任命亞倫等人為祭司,但這句話背後所反映的古代授職儀式,現已失傳。──《串珠聖經註釋》
又要將亞倫和他兒子分別為聖 原文是「又要按(或直譯為「充滿」)亞倫和他兒子的手」,意思是給他們授聖職。──《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0】「“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你”——就是摩西,他代替神直到祭司被分派完了(參二十四5注)。“按手在公牛的頭上”——(15、19,利四4),表明四層意思:(一)祭司的罪歸於公牛;(二)公牛的義(或作無辜)歸於祭司;(三)公牛代替祭司死;(四)祭司代替公牛活。公牛預表基督(來九11-14,參21-22)。──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比較二十九15。按手在公牛頭上,是一般獻贖罪祭的儀式。“按手”表示認同,以祭牲代人獻上贖罪。──《啟導本聖經腳註》
「按手」:代表認同,祭牲之死相等於獻祭者之死。──《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0~11】你要把公牛牽到會幕前 這�堜珨〞�公牛,是第1和第3節所說為受聖職的祭司所帶來的那一隻公牛犢,而不是36節所說那七天中每天要為祭壇獻一隻作贖罪祭的公牛。牽到會幕前,就是指那宰殺祭牲的地方。
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公牛的頭上 是在他們認罪時的按手,表示這些所承認的罪都歸到這公牛身上了。然後便宰這公牛。──《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0~14】贖罪祭:(可參利未記第4章)祭司為自己獻贖罪祭的公羊,全只都要焚燒,部分燒在壇上,其餘則在營外焚燒。如果祭司是代替別人獻贖罪祭,則他可吃用祭肉。(利5:13; 6:26)──《串珠聖經註釋》
祭司也是人,人就有罪。因此,要分別祭司為聖以事奉神,就必先為他獻贖罪祭。為受職之祭司所獻的贖罪祭,是用公牛犢(祭牲中最大的),並且是在會幕前要受職的祭司按手在這公牛上,認罪而將他一切的罪歸於此公牛擔負。然後宰殺公牛,用牛血抹祭壇四角,以潔淨壇並表示神的臨在,接�收O把公牛蓋�忖瘍扛滲蛌o,肝的最好部分,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一齊在壇上燒化。至於其肉,因已擔負罪惡而污染,因此要將之和糞與皮,一齊燒在營外。──《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0、15、19 按手在牲畜頭上】每隻祭牲牽到壇前時,祭司都必須檢查牠是否合格。檢查過後,祭司就要執行象徵認可的儀式,按手在牲畜上,為牲畜的死亡和犧牲的目標而負責。部分學者更提出這行動有肯定所有權的意思。有關其他可能性的討論,可參看:利未記一3∼4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1】「你要在耶和華面前,在會幕門口,宰這公牛。」
【出二十九12】「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把血都倒在壇腳那裡。」
“……抹在壇的四角上”——就是燔祭壇的四角上,按利四7節,大祭司之贖罪祭的血當抹在祭壇的四角上,摩西將這血抹在燔祭壇上,或有兩個緣故:(一)分派的禮還沒有行完,所以亞倫就不能完全做大祭司;(二)這贖罪祭的血也是為潔淨燔祭壇(35-3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壇的四隻角象徵神的幫助和庇護(看王上一50;二28;詩十八2)。也是救贖能力的表示,祭牲的血先抹在角上,再倒在壇腳(利四7
18;八15等)。──《啟導本聖經腳註》
有關血的儀式:將血塗在壇的四角上是一永恆的表記,其餘的血則倒在壇腳。──《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2 壇角上的血】在任何祭禮中,壇角都特別是神臨在的象徵。祭司將祭牛的血抹在壇角上的意思,就是承認神的臨在,以及祂賜生命和潔除罪的能力(見:利四7)。──《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2 壇腳的血】祭壇是祭牲奉獻的焦點,也是將神所當得的歸給神的平台。必須用贖罪祭的血從根基(底座)開始淨化,它才能完全聖潔,合乎這儀式(14節)。──《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2~14】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頭抹在壇的四角上 這是表明壇因此潔淨,神就臨在壇上。
把血都倒在壇腳那�� 這是贖罪祭中,惟一將血倒在壇腳的。表示受職者的潔淨,神常在他的事奉中給予見證。
燒在壇上 通常的燔祭,是全部燒化的。但這是贖罪祭,並且只用一個祭牲,認罪者按手在此祭牲之後,表示這祭牲的肉已經污穢,因此要將皮、肉、糞都燒在營外,只將包�忖瘍扛滲蛌o、肝的最好部分,兩個腰子和腰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有關贖罪祭的其他規定,請參看利四1∼35,六24∼30。──《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3】「要把一切蓋髒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
“……都燒在壇上”——脂油是上好的,故此必燒在壇上。──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肝上的網子」:即肝的附屬部分。──《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3 焚燒脂肪部分】由於是贖罪祭,公牛沒有一部分可以保留。因此脂肪、腎(腰子),和可以用來占卜(這是美索不達米亞的慣例)或分派給參與者的肝,都要燒在壇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3~14】脂油是祭牲最好的部分,內臟外面的脂油又是脂油中最好的部分,所以獻給神。皮、肉、糞擔了人的罪,要在營外用火燒去(看來十三11∼13)。──《啟導本聖經腳註》
【出二十九14】「只是公牛的皮、肉、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這牛是贖罪祭。」
“……燒在營外”——(利四11-12,參來十三11-12)。“糞”——就是犧牲被宰的時候,腸子內所蓄的糞。──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14 其他部分在營外焚燒】不潔和殘餘的部分要在營外毀滅(見:申二十三12∼14)。由於這牛是贖罪祭,它的皮、肉、糞都已到受污染,不宜再作食物或其他用途(見:利四12)。──《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4 贖罪祭】以色列人所獻的幾種犧牲和祭物一般來說,包括了感謝和贖罪。贖罪祭(NIV:「潔淨祭」)的作用,是淨化因接觸(實質或屬靈上之)* 污穢,或因某種事故(如:夢遺,申二十三10)變得不潔之人。贖罪祭又可用作將祭司分別為聖,因為他們必須維持的 * 潔淨標準,比普通以色列人更高。* 儀式所用的牲口承受了他們代為犧牲之對象的罪惡和不潔,因此已經全然不潔,不能再供食用或製造任何產品。祭牲每一部分都要毀滅:內臟和脂肪燒在壇上,皮肉和骨頭則在營外燒為灰燼。後者的功用是避免百姓的住處受其污染。更詳細的討論,可參看:利未記四1∼3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5】「“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就是13節所論之兩雙公綿羊的一隻。──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15~18】燔祭:(參利未記第1章)祭司要將全只羊燒在壇上,沒有一部分是留下來吃的;這象徵祭司完全奉獻給神。──《串珠聖經註釋》
你要牽一隻公綿羊來 本章第1∼3節所講的禮物,除了公牛犢已在上段述說為受職者獻作贖罪祭外,其餘就在本段使用。第1節講到兩隻無殘疾的公綿羊,頭一隻是作為全牲的燔祭獻給神的。
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這羊的頭上 獻贖罪祭時,奉獻祭牲的人按手,是為認罪。但在此獻感恩的燔祭時,按手是舒誠,是向神感恩。因此祭牲的肉並不為罪所污染。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 這全牲的燔祭,要把肉切成小塊,把五臟和腿洗淨,連頭和一切的肉塊,都要燒化在祭壇上,獻給神。
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這是表達為取悅神的燔祭(參看創八21),使神不因人過去的敗行而懲罰人,乃以其恩慈的約而恩待人。為這原因,連這祭牲的血,也要灑在祭壇的周圍(16節)。──《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5∼18 公綿羊為燔祭】分別為聖
* 儀式中所獻的第一隻公綿羊,要完全燒在壇上。死羊要切塊洗淨,以便安放壇上,並且不被穢物所玷污。牧民十分珍惜牲口的肉,然而作為豐饒象徵的牛羊都必須完全燒滅,這個對神的犧牲才算全面。向神的能力致敬的祭,必須獻得毫無保留。──《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5~25】受職之人在獻完贖罪祭後,本段經文就述說要為他獻感恩的全牲燔祭,以及表達團契的平安祭。這全牲燔祭是將公綿羊整體放血和洗淨後,切成塊子在祭壇上燒化獻給神;平安祭卻是部分的燒化,部分為祭司及獻祭之人分享(見下段註釋)。除了這主要的分別之外,其餘的禮儀和含義都相同,就是將血灑在祭壇的周圍,並且都是為討神的喜悅而獻上的。──《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6】「要宰這羊,把血灑在壇的周圍。」
“……在壇的周圍”——以色列人的拉比有傳說,說這血被倒在壇的兩個斜對角,這樣就濕了壇的四面。──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17】「要把羊切成塊子,洗淨五臟和腿,連塊子帶頭,都放在一處。」
【出二十九18】「要把全羊燒在壇上,是給耶和華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要把全羊燒在壇上”——(利一9、13、17)。“……為馨香的火祭”——就是神所喜悅的火祭(利一9、13、17)。──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馨香」:本描述燒烤祭肉時所產生的撲鼻香味,後用來形容祭物為神所悅納。──《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8 馨香的火祭】祭物的香氣也能吸引 * 美索不達米亞的神祇(如:有關洪水的《* 吉加墨斯史詩》)。然而這些神祇卻必須倚賴這些食物維生。按照以色列的傳統,「馨香的火祭」一語表示祭物獻得合宜,能夠討神喜歡(見:創八21)。後來更成為專用術語,形容足以蒙神悅納,並且得蒙悅納(參較:利二十六31)──但不是作為祂的食物──的犧牲。──《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19】「“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
“那一隻公綿羊”——就是第13節所論之兩隻羊的第二隻(15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19~21】你要將那一隻公綿羊牽來 這是另一隻公綿羊。頭一隻是作全牲的燔祭獻上。這一隻卻當作平安祭獻上(有關平安祭,請參看利三1∼17,七11∼21)。
亞倫和他兒子要按手在羊的頭上 請參看 本章15節的註釋。
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 這禮雖然和長大痲瘋得潔淨時所行的儀節相同(參看利十四14∼17),但在為受祭司聖職之人,卻有使其分別為聖,使其從此以後,耳惟神之話是聽,手僅為主作工,腳只為主行走的意義。此外,所餘的血,也和獻全牲燔祭一樣,是灑在祭壇的周圍的。
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 有些學者把這第21節認作是後人加筆,那是錯誤的。因為這實際是整個授職禮的高峰,是使受職者成聖的儀節。這�堛�膏油,是聖膏油(請參看三十22∼33的註釋)。這膏油和血,要彈在受聖職之人和其衣服上,表示神的垂眷和恩膏,使受職者和其衣服都成為聖潔,專供事奉神之用。──《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19~28】祭司承接聖職所要獻的羊──《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0】「你要宰這羊,取點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他兒子的右耳垂上,又抹在他們右手的大拇指上和右腳的大拇指上;並要把血灑在壇的四圍。」
“取點血”——表明贖罪的意思。“右耳”——聽主的話。“右手”——做主的工“右腳”——行主的道。──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抹血在“右耳垂”表示祭司要聽從順服神的命令。抹血在“右手大拇指”和“右腳大拇指”,表示行動已分別為聖,屬於神。──《啟導本聖經腳註》
摩西在亞倫的耳、手及腳所行的儀式,反映祭司要耳聽神會,手被分別為聖來為百姓獻祭,腳也要行在神的真道上。──《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0 把血抹在耳垂、拇指、拇趾上】血怎樣令祭壇合神所用,亦同樣可以用來選派祭司的各樣器官:聽神的話、用手獻祭、用腳領人崇拜。贖罪的血更有一一淨化這些器官功能的作用(參較:利十四14)。──《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0 壇四圍的血】三隻祭牲之血的作用,是消除剛分別為聖幾位祭司的罪。將第一隻羊的血灑在壇上,他們更承認神賜生命的能力,他們事奉的意義,以及作神僕人的委身心志(參較二十四5∼6)。──《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1】「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
“你要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這血表朋贖罪的意思,膏油表明成聖的意思(參利八30)。“他們和他們的衣服就一同成聖”——祭司的衣服既是與祭司一同被彈,也就與祭司一併成聖,故此稱為聖衣(二十八24,二十九29)。──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21 彈血和油在祭司身上】血和油是祭禮中首要的部分。把這兩樣彈在祭司及其衣服之上,授職典禮便告完成,祭司不但在實質上認定供事奉之用(參較二十四8認定百姓為立 * 約的保證人),更得以淨化。──《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2】「“你要取這羊的脂油和肥尾巴,並蓋髒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這是承接聖職所獻的羊)。」
「肥尾巴」:一向被認為是羊最美好的部分。──《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2~25】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通常的搖祭,是獻禮者將禮物在神面前舉起擺動數下,然後交給祭司燒化(參看利七28∼31)。這�堛瘧m禮者是亞倫和他的兒子,主禮者是摩西。摩西是代替了祭司的地位。作為搖祭之物,包括羊的脂油、肥尾巴、內臟脂油、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再加上本章2節所述的無酵餅,調油的無酵餅典抹油的無酵薄餅等。──《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2∼25 搖祭】獻祭
* 儀式的第三個步驟,是在素祭籃子和授職禮的公綿羊中,抬起一部分作為「搖祭」。這一大堆的祭物很可能只是抬起,沒有真的搖動。如此聖物才不致失去平衡,甚或掉在地上。因此經文的用語譯作「抬祭」(與「舉祭」有別)更為妥當,埃及的浮雕亦同樣描繪這個奉獻祭物的方法。這姿態象徵一切祭物都是源自神,屬乎神的。無酵餅和薄餅在此是在壇上焚燒,但公綿羊的肉則用作立
* 約筵席的基礎,供亞倫父子食用,有別於全部燒毀的第一隻公綿羊。本段又定下先例,規定祭物中屬於祭司的是哪些部分(留意摩西也留下一份祭肉,因為他的角色是主持典禮的祭司;26節)。──《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3】「再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取一個餅,一個調油的餅和一個薄餅,」
“從耶和華面前裝無酵餅的筐子中……”——(2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24】「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都放在亞倫的手上”——先放在亞倫的手上,後來也放在他兒子的手上。“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摩西將自己的手放在亞倫和他兒子的手下,將他們的手前後平搖,親自使他們行祭司所應行的頭一件事,這樣將自己所供之祭司的職分(二十四5注),完全歸於亞倫和他的後裔。──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提到那羊的內臟以及一些餅被獻為「搖祭」,祭品不是向兩邊搖動,而是向著祭壇一前一後揮搖,象徵祭品先獻給神,然後才歸祭司所用(28; 利23:20)。──《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5】「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燒在耶和華面前壇上的燔祭上,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要從他們手中接過來……”——這是摩西要做的,摩西雖然已經將祭司的職分歸給亞倫(24),他還要行完分派的一切醴節。──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26】「“你要取亞倫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這就可以作你的分。」
“你”——就是摩西。“這就可以作你的份”——搖祭的胸要歸與祭司(利七29-31),當時既是摩西供祭司的職分,這胸也就自然當歸給他。──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胸……可以作你的分 前面我們已經說過,在26節之下有點混亂。原因是經文一方面在講說承接聖職,就是受職之人的就職禮,其所獻的胸,在作為搖祭後,要歸當時站在授職地位的摩西所有。但是,編輯者又把它和平時獻平安祭的事,混淆在一起。這種混淆,在下面幾節更為明顯。──《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6∼28 部分祭物給祭司食用】由於祭司只許負責宗教事務,又不能擁有土地,他們維生所需,惟靠壇前祭物的一部分。某些部分,如公羊的胸和腿,是特別為祭司保留的。這是曾經獻為祭物、奉上給神的食物,因此只有祭司才有資格食用。基於同樣理由,他們所沒有吃的也必須毀滅。──《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26~34】祭司所得的分,在這段經文中說明的,包含了一般平安祭中的胸肉和腿肉。這些肉,若是為就職禮而得的,就只能在聖處煮來喫,否則祭司便可帶回家中與家人分享。因為祭司自亞倫受職後是世襲,所以他的聖衣要留給子孫,使他們在受聖職時,也穿這聖衣,並且要七天之久的穿這聖衣,住宿在聖幕之內,不可離開。──《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7】「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所舉的,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這些你都要成為聖,」
“搖”————就是前後平搖。“舉”——就是向上舉起。──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27~28】“……就是承接聖職所搖的……”——意思說,以後每逢祭司被分派的時候,所搖的胸和所舉的右腿要歸與那行分派禮的祭司。──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是歸亞倫和他兒子的 這是平常獻平安祭的規例,在利七28∼34規定得很清楚。但是,本段在26節,已經把胸作為搖祭後歸給了摩西,而腿則在前段的22和24節說明在壇上燒化獻給神作馨香的火祭,就沒有再給亞倫及其兒子的可能了。但是,編輯者的原意,大概是在26節說明當時摩西執行祭司的職分,應得之分僅為胸,因他只一人;而在27∼28節,是指從此以後,亞倫和他兒子既受了祭司職,那麼,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就歸亞倫和他子孫所有了。這大概也就是28節之所以說,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中永遠所得的分的原因。也是因這了解,所以我們在本段的標題,才註明是「祭司當得的分」,是表明在正常的情形下,祭司當得此胸和腿的意思。──《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8】「作亞倫和他子孫從以色列人中永遠所得的分,因為是舉祭。這要從以色列人的平安祭中,作為獻給耶和華的舉祭。」
“……永遠所得的份”——(利七34,參十14-15,民六20)。──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29】「“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著受膏,又穿著承接聖職。」
“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亞倫死的時候,他的聖衣要留給接續他做大祭司的人。“可以穿著受膏,又穿著承接聖職”——承接聖職的人必穿著大祭司的聖衣受膏。【比方】以利亞撒(民二十28)。──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29~30】大祭司的聖衣是世代相傳的,任何亞倫的後代承繼他作大祭司,都要在授職禮及在聖所供職時穿這聖衣(30)。──《串珠聖經註釋》
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成�膏…… 前面廿七21說到亞倫和他兒子要經理聖幕中的燈時,已說明「這要作以色列人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廿八43論到亞倫和他兒子要穿褲子供職時,亦宣稱,「這要為亞倫和他的後裔作永遠的定例」;本章9節講及授職禮時,也說亞倫和他的兒子「就憑永遠的定例,得了祭司的職任」。這一切,都表明祭司必屬亞倫的後人。因此,亞倫的聖衣要留給他的子孫,可以穿�成�膏和承接聖職,是更加的強調說明這「世襲」的含義。
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這句話原來所指的,大概是正如利八33∼35所說明的,是指祭司授職和就職禮的七天內,要在聖所內住宿,不可離開。但是在本章30節的前句,又說是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就給人有並不單指祭司的就職禮而說。極可能,這也反映了在被擄回國之後,因祭司眾多,又只集中在耶路撒冷的聖殿事奉,所以必須分班到聖殿事奉。輪值事奉的人,每次只有七天,所以才有這混淆不清的說法。──《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29∼30 世襲的祭司聖衣】本段打斷了關於祭肉的討論,列出後世祭司承接聖職的規定。本來為亞倫製造的大祭司聖服,要在亞倫死亡時傳給他的繼承人。是以亞倫去世時摩西脫去他身上一切聖服,然後在為期七日的
* 儀式中,轉授給他兒子以利亞撒穿上(民二十22∼29)。──《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0】「他的子孫接續他當祭司的,每逢進會幕在聖所供職的時候,要穿七天。」
“七天”——(利八33、3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31】「“你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
“公羊的肉”——就是獻祭所剩下的公羊肉(25)。“聖處”——指會幕門口(32,利八31),獻平安祭的人吃平安祭的肉。──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聖處”可能指會幕的院子。──《啟導本聖經腳註》
【出二十九31 煮在聖處】搖祭和舉祭的肉既已成聖,就不能在平常地方烹調,必須拿到聖幕的院子中進行。聖物只在聖潔程度相當的地方處理,就能保持原有的能力和權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1~34】繼續描述如何處理那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就是在獻上給神(25)和摩西之分(26)以外的肉。那些肉要煮熟,連同筐內的餅一同給祭司吃用;這樣做法相等於獻平安祭(利3章)。──《串珠聖經註釋》
要將承接聖職所獻公羊的肉,煮在聖處 這是指第二隻公綿羊獻為平安祭後,摩西所得的分(26節),必須在聖處煮來喫。這聖處自然不會指在帳幕內,乃是帳幕的門口(利八31),因為在院帷範圍之內的地方,都是聖處。至於本章27∼28節,前面在解釋這些經節的時候,我們已經提及,似乎是和一般的平安祭混淆了。獻一般的平安祭時,祭司所得的分,經文並未規定必定要在會幕門前煮來喫(請參看利七11∼36),而只說「要在潔淨的地方喫,你和你的兒女都要同喫」(利十14)。因此,一般平安祭,祭司所得的肉,大概是可以帶回家去與家人分享的。
只是外人不可喫,因為這是聖物 這外人的原文,可有「仇敵」、「陌生人」或「野蠻人」等含義。它不是指「寄居」的外人,因此頗難了解。耶路撒冷聖經繙為「平信徒」,而現代中文譯本則技巧的避開,而譯為「只有祭司可喫」。但這技巧又與我們前面所說過的有矛盾,因為一般的平安祭的祭肉,祭司家人是可以喫的。為這原因,若把撒上廿一1∼6有關喫陳設餅的例子引用在此的話,這外人就可能指在律法上不潔淨的人了。
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 這做法,一方面是因為這乃聖物,另一方面也為衛生,特別是為避免因喫了隔夜食物以致引起腸胃不妥之吐瀉,藉免成為不潔而不能七天住在聖幕內。──《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32】「亞倫和他兒子要在會幕門口吃這羊的肉和筐內的餅。」
“……和筐內的餅”——就是筐內所剩下的餅(23,參23)。──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33】「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好承接聖職,使他們成聖;只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他們吃那些贖罪之物”——贖罪祭,燔祭,平安祭都含著贖罪的意思,贖罪祭全然表示這意思,燔祭和平安祭略略地表顯贖罪之意。“只是外人不可歎”——此處的“外人”兩個字指著凡不屬亞倫子孫的人。──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外人”指非祭司家族中人。
“贖罪之物”贖罪一詞,希伯來文作kaphar。舊約時代按律法而獻的祭物只能暫時遮蓋人的罪,叫獻祭的人知道神已經赦免了他。祭物永遠不能除罪,正如新約所講的:“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4)。以色列人的獻祭包含了:1.認罪;2.承認死是犯罪的懲罰;3.表明神”寬容“人(羅三25;比較來九15
26)。基督的救恩,徹底去罪,叫人與神“和好”(羅五11)。另參《利未記》十六5注。
本節(33節)似應譯為“他們要吃那些在承接聖職和成聖時所獻的贖罪之物,但是外人不可吃,因為這是聖物。” ──《啟導本聖經腳註》
「外人」:指不是任祭司的選民。──《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34】「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若有一點留到早晨,就要用火燒了,不可吃這物,因為是聖物。」
“……就要用火燒了”——(十二10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34 燒盡殘餘食物】留下供養祭司的祭肉既然是聖潔的,就不能作其他用途,或給普通人作食物。因此沒有立刻吃掉的部分必須用火毀滅,以避免聖物受到濫用。──《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5】「“你要這樣照我一切所吩咐的,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承接聖職的禮要行七天(利八33-34),是表明完全承接的意思(利四6、17,八11,十四7,十六14,民十九4、11-12)。【比方】以色列人圍繞耶利哥(書六34),以利亞的僕人登山觀雲(王上十八43),乃縵沐浴(王下五10)。──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35~37】承接聖職之禮──《串珠聖經註釋》
向亞倫和他兒子行承接聖職的禮七天 這�堛�承接聖職,原文也是「充滿他們的手」或「按他們的手」,意思是為亞倫和他兒子舉行七天的就職禮;表示這是一件非常隆重的禮節。
在這七天之中,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潔淨祭壇的贖罪祭(中文繙譯得不清楚!)。然後就要用聖膏油(現代中文譯本錯譯為橄欖油)抹祭壇,使壇成聖。
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 這是這七天就職禮的主要工作,目的是使祭壇成為至聖。因為被擄回國後,祭司的神諭和祭司的教導律法,都已褪化,其主要工作就是在祭壇,所以學者也一再指出這按立禮儀是被擄回國後的儀節。
凡挨�汙穠熙ㄕ足偶t 這話不單指與祭壇連接的物件,因�曳�壇的七天獻祭潔淨而成聖,似乎也還暗示在祭壇前事奉的祭司,也因祭壇的成聖而都成聖(請參看結四十三18∼26)。──《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36】「每天要獻公牛一隻為贖罪祭。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且要用膏抹壇,使壇成聖。」
“你潔淨壇的時候,壇就潔淨了”——或作你為壇贖罪的時候,就使壇潔淨了(和合譯本初版參文理譯本),摩西用指頭蘸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使壇潔淨(12,利八15)。“且要用膏抹壇”————膏亞倫以先,摩西就用膏抹了壇(參利八11)。──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潔淨壇”是為壇獻贖罪祭。壇是人手所建,染了俗人的污穢(比較二十24∼25),要獻贖罪祭來潔淨。──《啟導本聖經腳註》
「壇」:是出於人手所造,故最初被視為「不潔」,需要獻上贖罪祭,並用膏抹壇,使之成聖。──《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36∼37 贖罪】祭壇得以成聖是根據淨化的觀念。人造的物件既是人手所造,就不可能潔淨到可以合神使用的地步。惟有按照規定,透過冗長(一日兩次,為期七日)的
* 儀式,天天獻上貴重的祭牲(公牛),祭壇才淨化到足以稱聖潔淨。製造祭壇的人固有的罪,和所用材料所受到的污染(即它並非聖物),都因為這些步驟變得可以合神所用。此後任何接觸祭壇的事物(包括祭司和祭物)都必須潔淨。若能保持這個程度的
* 潔淨,祭物就能蒙悅納,百姓就能因其服事得益。請參看:利未記一4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7】「要潔淨壇七天,使壇成聖,壇就成為至聖。凡挨著壇的都成為聖。”」
“凡挨著壇的都成為聖”——都必須成為聖,意思說,凡不聖凜的都不可挨近壇。──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暗示「成聖」這本質可藉接觸而感染到。──《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37 凡挨著壇的都成為聖】因著祭壇超然的聖潔程度(僅次於聖幕的至聖所),任何與它發生接觸的物件都變得聖潔。同樣,防止不潔的人或物觸摸祭壇也十分重要,免得其聖潔遭受損失或污染。──《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8】「“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
“一歲的”——(十二5)。──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你每天所要獻在壇上的,就是兩隻一歲的羊羔 這段經文已經不是在按立祭司範圍,而是指出祭司在就職後,每天經常要做的事。撒瑪利亞抄本在本節頭句,就用「你每天經常要獻……的」。這段經文和民廿八3∼8差不多是完全相同。這羊羔並未說明是綿羊或山羊,因此只要是一歲的小羊,任何一種均可。但在民廿八3卻申明是要「沒有殘疾的」。──《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38 每日當獻之祭】為百姓對付罪和感謝而獻祭,並非只在特殊節日(如:就職典禮)執行,而是每日當做的事。是以祭司必須每天獻上兩隻一歲的羊羔(稱為塔米德〔tamid〕,即「常獻」的祭),早晨一隻,黃昏一隻。這個天天進行的 * 儀式對百姓象徵神一直與他們同在,和他們有經常遵守盟 * 約的責任。祭物不斷流向祭壇,更能維持壇的聖潔,和祭司作為專業宗教人員的身分。──《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38~41】在會幕裡,每天早晚都獻祭,所獻的有燔祭、素祭和奠祭。早晚二祭是會幕裡固定的侍奉。──《啟導本聖經腳註》
【出二十九38~42】不是直接與祭司成聖之禮有關,而是描述祭司每天早晨和黃昏所要獻的祭。後期這每天的獻祭被為律法的中心,以色列人假若被逼暫時停止這獻祭,則會大為驚恐(但8:11)。──《串珠聖經註釋》
祭司受職之後,要世代相傳的每日早晚都向神獻祭。祭物包括一歲的小羊羔一隻,加上四公升半的細麵與一點八公升多的清橄欖油混和,以及一點八公升多的葡萄酒,早晚均是一樣,作為取悅神的馨香火祭。神就是藉這常獻的祭在會幕門口與以色列人相會,並與摩西說話。──《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39】「早晨要獻這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那一隻。」
“黃昏的時候……”——(十二6),猶太的史家約瑟夫說,以色列人平常下午三點鐘奉獻那羊。──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39~41】早晨……黃昏 早晚的獻祭,在被擄前的聖殿是有舉行的,但似乎僅是早上獻燔祭而晚上卻是獻素祭(請參看王下十六15)。這�堙u晚上」所用的詞是黃昏,原文直譯是「在兩個晚上之間」,意義不明晰。但熟悉希伯來文的人,都將這詞解釋為「日落與晚上之間」,意思就是黃昏或傍晚。由王上十八29的「從午後直到獻晚祭的時候」之句子來看,這黃昏的獻祭應是一種經常的事。
細麵伊法十分之一 這是早上所獻燔祭的附屬品之一。這伊法容量的名稱,可能源自埃及。乾容量和液容量的伊法各不相同。但其實際數量的多寡,現今的註釋書和辭典,均只能作一估計的可能數。但現代中文譯本將之改為「一公斤」的譯法,卻是獨特的另創。一般說來,乾容量的伊法,約相等於四十五公升,這�堳K約等於四公升半的細麵了。
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一 在廿七20(請參看該節註釋),我們已經說明搗成是用手工細搗,而不是大批搾出的清橄欖油。這是指上好的油。欣為液容量,約等於七點五公升。因此,這一欣四分之一(請注意中文在此的不清晰處。原文是一欣的四分之一,而不是一欣又四分之一),就等於一點八公升多的油了。
調和 是指將麵粉與橄欖油混和的意思。
酒一欣四分之一 聖經講酒時,絕不是指米酒或高粱酒之類,乃指葡萄酒。葡萄酒也是用一點八公升多。
奠祭 指斟酒獻給神。
素祭 就是指前述用細麵調油的混和物,作為祭物獻給神的(請參看利未記第二章)。
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請參看本章18節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40】「和這一隻羊羔同獻的,要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與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又用酒一欣四分之一作為奠祭。」
“伊法十分之一”——這又稱為一俄梅珥(十六36),約盛三磅多面。“用酒一欣四分之一”——(民十五4-12注),一欣是罷特六分之一,約盛一加倫半(參十六31注)。──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細麵……油……酒。素祭和奠酒是附屬的祭,與祭牲同獻。背後的想法大概是要將完整的燔祭獻給神,便當包括日常飲食的基本元素(肉、餅、酒)。──《丁道爾聖經註釋》
和羔羊同獻的有調了油的細面(素祭)和酒,後者供奠祭之用(就是傾倒在祭壇腳下)。獻與神的燔祭若要完全,必須包括一個家庭平常進餐時的各種要素(肉、面和酒)。
「伊法十分之一」:約等於三又五分三公升;
「一欣四分之一」:約為七又二分一公升。──《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40 伊法十分之一】以色列主要的固體容量單位是賀梅珥,即一隻驢子所馱的分量。按照不同的史料,賀梅珥等於三又五分之四至六又二分之一蒲式耳。伊法(這是來自埃及語的借詞)等於十分之一賀梅珥(結四十五11),即八分之三至三分之二蒲式耳。每日當獻細麵粉的分量,是十分之一伊法(約1.6夸脫)。──《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0 一欣四分之一】欣(埃及語借詞)是液體容量單位,約等於一加侖。每日當獻的祭包括四分之一欣(1夸脫)的橄欖油,與細麵粉混和。此外每日還要獻上一夸脫的酒,作為奠祭。──《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0∼41 奠祭】奠祭是每日在聖幕當獻為祭的一部分。這祭要與羊羔和加油的麵粉早晚獻上,象徵神全日的保佑和施恩。飯前澆奠是普通的家常習俗。每日的祭承襲了這個
* 儀式,作為神與百姓共享的立 * 約筵宴。──《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出二十九41】「那一隻羊羔要在黃昏的時候獻上,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祭的禮辦理,作為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
“……照著早晨的素祭和奠奈的禮辦理”——每日早晚常獻之祭,所配的素祭和奠祭是一樣的。──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42】「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我要在那裡與你們相會,和你們說話。」
“……會幕……”——就是神同百姓相會的地方(末二句)。── 丁良才《出埃及記註釋》
【出二十九42~43】“燔祭壇”是擺設在會幕門口的聖物,以色列人一進會幕,就來到這祭壇,所有的祭物(除了香料在外),都指定要在這裡奉獻(利十七8∼9),因此這個祭壇是神與祂的百姓交通的地方(利一3
5
11)。──《啟導本聖經腳註》
這要在耶和華面前,會幕門口,作你們世世代代常獻的燔祭 這�堜畛羲�燔祭,就是前面所講早晚要獻一歲小羊與素祭和奠祭的綜合。因為全部都要在祭壇上燒化。這燔祭要世代相傳的每日獻上。
我要在那�婸P你們相會 這是指在獻祭的會幕門口,神要與以色列人相會——祂要臨在以色列人中間。
和你們說話 原文只用單數的你,指和摩西說話,而不是和眾以色列人說話。現代中文譯本亦按單數譯出。──《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43】「我要在那裡與以色列人相會,會幕就要因我的榮耀成為聖。」
我要在那裡……相會
……成為聖: 意味著神要通過祭司
在會幕
即至聖所施恩座上面與以色列百姓相會
所以會幕變成神聖的地方。但不能把本節解釋為
神只臨在會幕裡
而且只有在那裡才與百姓相會。因為神是無所不在的神。所以在這裡我們可以看出
神想通過會幕這個具體的場所
與自己的百姓進行更直接的交通。 --《聖經精讀本──出埃及記註解》
【出二十九43~44】我要在那某與以色列人相會 這似乎是與42節下重複了。也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不同意有些學者把上段的分段放在44節。因為這節至末了的話,就是講明神之所以要吩咐摩西建立聖幕和設立祭司制度之原因,以及總結以上五章(廿五至廿九章)的話。這句話的含意是神要親臨聖幕。正因為神要親臨聖幕,所以祂的榮耀會充滿聖幕,也使以色列人可以體驗到祂的同在。也正因為祂的榮耀充滿聖幕,會幕也就因祂的榮耀而成為聖。
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 聖幕和壇的材料雖屬珍貴,仍然是世間的物質,為人手所造。它們之所以成聖,並非因本身的華麗或貴重,乃因神的臨在。神的榮耀在那�堙A那�奡N有神的臨在。並且,凡立為神之名的地方,神就必臨在。這聖幕和壇,既是為神之名而建造,神就親自臨在並使之分別為聖。
也要使亞倫和的兒子成聖 就是使他們從世俗的事務中分別出來,專一事奉神,為祂供祭司的職分(請參看廿八1的註釋)。──《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43~46】神應許賜福:神接納這個不間斷的獻祭,因而應許今後常與百姓同在。 要住在他們中間,而百姓親近 的媒介──祭司、會幕和祭壇──都要分別為聖歸給 。──《串珠聖經註釋》
在總結建造聖幕和設立祭司制度的時候,神親自應許會臨在及使聖幕和壇成聖,也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並因這一切,神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44】「我要使會幕和壇成聖,也要使亞倫和他的兒子成聖,給我供祭司的職分。」
【出二十九45】「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作他們的神。」
【出二十九45~46】我要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這是表明有了聖幕為神的居所(參看王上八13),顯出神的同在(請參看廿五8的註釋),以及神乃為以色列人立約的守護者。這也是下一句作他們的神的含義。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這句話雖然和二十2相類(請參看該節的註釋),但在這�堥瓣ㄛO提到祂有權頒布律法,或向以色列人要求甚麼,乃是證明祂的權能、慈愛與同在。
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這話通常是神立約的宣告(請參看六7的註釋),是神眷顧他們的應許。──《中文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46】「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住在他們中間。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他們必知道我是耶和華……是將他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本段以一句有力的聲明作結,說明神的心意是要住在祂子民中間。實際上本節直截了當地指出,這就是神起初將他們從埃及拯救出來的宗旨。全段以一個包羅萬有的勝利宣言作結(利未記一再以此為某條律法或命令的惟一理由):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本節和二十章2節一樣,神所要求所命令的無論是什麼,單此宣告已足夠成為祂子民遵從的理由了。這話點出了神的本性以及祂施恩與我們所建立的關係。因此本節就是以上經文的總綱和巔峰。──《丁道爾聖經註釋》
綜合神從埃及地救贖以色列人出來的目的,就是要住在他們中間。
「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是整段的精華,反映神的屬性和與人的關係;神既然恩待選民, 便可以要求他們順服 。──《串珠聖經註釋》
【出二十九章 神為甚麼要設立祭司制度?】
本來神的旨意,是要祂的選民成為“祭司的國度”,使全族人可以直接和祂交往。但是因為百姓犯罪,所以使這件事不能實現,犯罪的人不配來到完全的神面前;於是祂就從利未支派之中,指派人作祭司,設立獻祭制度,使百姓可以親近祂。神應許如果由祭司為百姓獻上某些祭物,祂就赦免其罪。神借著歷代的祭司和他們的工作,預備全人類迎接耶穌基督的來臨。耶穌到世上的時候,祂要叫凡來到祂面前的人,都能與神和好。不過在祂降世為人以前,人只能靠祭司在神面前作百姓的代表。我們借著舊約的這種制度,就更明白主基督為我們所做的大事,實在意義深遠(參來十1~14)。——出埃及記注釋(靈修版聖經注釋)
【思想問題(第29章)】
1 祭司對人、對神要負什麽重要職責呢?祭司本身在獻祭上要注意什麽事情呢?參28:42; 29:4
14及36。照聖經所言,祭司與祭物有什麽密切關係呢?
2 從20
22節看來,神對獻祭者與祭物有何要求?
3 祭司除了獻祭之外,還有什麽職責呢?參利13-14章; 民6:22-27; 申33:10; 拉7:6; 尼8:1-8。
4 46節說明神救贖以色列人的目的。今天你有否忘記神拯救你的目的?參弗2:10。你是否每天將自己獻上?參羅12:1。
──《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