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資料大全

 

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出埃及記第二十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出二十2「“我是耶和華你的上帝,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這幾句話是律法的引言,緊接著這些話的,就是十條誡命。神並非在以色列子民,尚在捆鎖之中時,就向他們制定了律例典章,告訴他們如果他們遵守,祂就拯救他們。祂乃是先把他們從埃及地救出來,然後纔將律法賜給他們。因此,律法的本身就是一種愛的表示。認識神一切的要求,都根源於祂的愛,會使我們在遵行時有力量,並得著安慰。―― 摩根《話中之光》

 

【出二十2當與不可】「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

  神對被救贖的會眾,有更高的期望,也有特別的要求。神既然領他們出來,就不願祂的選民有埃及文化的印記,因此頒給他們律法,要他們奉行,使他們有分別為聖的生活。
  所以神的律法,不是加給他們的枷鎖,而是頭上的華冠榮冕(箴一:9)。在將行完人生道路的時候,摩西在約但河東岸向以色列人講律法說:“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申四:8
  有律法的人民,比沒有律法的優越。良好的律法,勝於惡劣的律法。神藉摩西所頒布的十條誡命,使以色列人有建立良好社會的規範,更成為後代至現今文明國家立法的基本。
  在一切的律法,甚至一切的語言中,不可缺少的字,也是賦予意義的字:“當”與“不可”。“當”,是叫人有作為的義務,不去作的就有罪;“不可”是說人有不作為的義務,如果作了,就是犯罪。十誡也是如此。(出二○:1-17
  十誡有八“不可”,二“當”:

  不可有別的神       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
  不可造作或拜偶像     當孝敬父母
  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
  不可殺人
  不可姦淫
  不可偷盜
  不可作假見證
  不可貪婪

  顯然的,這道德律是所有社會應當共守的,看來只是正常生活的規則;但實行起來,卻是沒有人可以達到的要求。並不需要破壞一切律法才是合格的罪人,“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雅二:10)律法戳破了人虛驕的面具,“律法本是叫人知罪”(羅三:20),謙卑到十字架前,仰望耶穌基督的救恩,信祂而得白白的稱義。
  信主的人,有聖靈住在心中引導,使人結出聖靈的果子。快接受主的呼召,不要背那負不起的重擔,負主耶穌輕省容易的軛,遵行主愛人如己的新命令,完成全備使人自由的律法,作主順命的兒女。── 于中旻《聖經研究》

 

【出二十3第一條誡命,神說:「除了我以外,你們不可有別的神」。誰是「別的神」呢?凡愛一個人過於愛神的,那個「人」就是他的「別的神」。那不是說我們不需愛人,我們應當愛人,但是我們不能把人放在第一,我們不應該將愛神的愛歸到人的身上,我們不能愛人而不愛神。此外如地位,金錢、名譽等都可能成為我們的「別的神」!甚至有人因為愛一件東西或是一件事,將愛神的心撇棄了。三年前我在上海主日禮拜之後 ,有一人陪同另一位女士來見我,相談之下,知道她為了失掉一同狗,心中甚是懊喪,我問她:「你是否已信主」?她回答說:「從前是的」。我問:「現在怎樣」?她說:「如果那失掉的狗找不到,我不願信耶穌了」。你們看她是何等的愛那狗,她愛狗過於信主,那「狗」做了她「別的神」了。──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二十5第二條誡命是不可拜偶像。基督信徒對於任何像都不可敬拜;我確實的說:凡拜基督之像的,無異拜偶像,也就是拜了魔鬼!偶像有兩種,除了看得見的偶像,還有那看不見的偶像。許多人貪愛錢財,錢財成了他無形的偶像;有領袖欲的人,權柄地位成了他欲得著的偶像。他的一生專以事奉肚腹為念。各位呀!務要在神前除掉你有形無形的偶像!──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二十7第三條「不可妄稱耶和華的名」,神的名我們要尊重,主的名我們不能隨便呼喊。現在常有人用主的名騙取人的錢,所謂教騙子。這些人因為生活的關係,時常向基督信徒或是教會負責人借錢,每次總是自我介紹,並且自稱為基督忠實的門徒,這樣借用主的名是不應該的。── 趙世光《聖經寶藏》

 

出二十7不要發誓詛咒】不久以前,有一個人叫我十分吃驚。這人說他是基督徒,可是,偶而當他生氣的時候,他會發誓詛咒。我對他說:「朋友,我不明白,你怎麼可以一隻手在建造,同時,另一隻手卻在拆毀它。我不明白,你怎麼可以稱自己是上帝的兒女,同時又讓那種話從你口中出來。

他回答說:「慕迪先生,我是個急性子的人,這是遺傳來的,沒辦法控制。好在,我不過是嘴巴裡詛咒罵罵而已。」

上帝說:「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斷不以他為無罪。」他是當真的。我不認為一個妄稱上帝名字的人,會是上帝的真實兒女。——曾盛泉、若石《慕迪喻道故事》

 

【出二十17貪】經文﹕不可貪人的房屋﹐也不可貪人的妻子﹐仆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出2017)。
  傳說古時候有一種怪獸﹔四蹄似牛﹐頭上長角﹐身上有鱗﹐尾巴翹得很高﹐嘴巴張得很大﹐兩眼突出﹐模樣十分古怪﹐它不是四不相。這種怪獸叫(就是貪得無厭﹐因為它是畜類所以加旁)。它貪吃千禽百獸﹐甚是貪得無厭﹐異想天開﹐想吃天上的太陽。
  一天到海邊喝水﹐望見太陽的影子在大海中飄浮﹐以為就是太陽﹐結果跳入大海﹐被洶涌的海浪吞沒淹死。
  這個傳說﹕是告誡一切貪心的人不要貪得無厭﹐否則將會象一樣自取滅亡。
  從一切事實啟發了我﹐使我懂得﹐神為什麼把不可起貪心也列在十條誡命之中。可以這樣說貪心是一切犯罪的開端。在聖經中可以列舉出許許多多因為貪得無厭﹐以致有的是貪小失大﹐有的是身敗名裂﹐得不償失。
  最早可以追溯到人類始祖亞當夏娃﹐為了貪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中了魔鬼的詭計﹐甘冒大不韙﹐違背神命﹐結果受咒詛﹐被趕出樂園。又如以掃為了貪吃一碗紅豆湯﹐寧願出賣了長子的名分(創2534)。無怪乎箴言勸勉那些貪口腹的人說﹕你若是貪食的﹐就當拿刀放在喉嚨上﹐不可貪戀他的美食﹐因為是哄人的食物(箴233)。
  約書亞的部下亞干﹐違背了神的吩咐﹐貪愛了那利哥城的金銀﹐衣服﹐結果連累了全軍敗在艾城人面前。他和他的全家也遭到滅命的刑罰。難怪保羅說﹕貪財是萬惡之根﹐有人貪戀錢財﹐就被引誘離了真道﹐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610
  筆者寫到這裡聯想起士師時代﹐有一位力大無敵的名叫參孫﹐他赤手空拳就把凶猛的獅子撕裂為兩半﹐甚至用一根驢腮骨擊殺了一千敵人﹐並且輕而易舉的把城門﹐門扇﹐門櫃﹐門閂。一齊拆下來扛在肩上﹐扛到希伯侖的山頂。這麼大的氣力﹐非利士的眾勇士﹐英雄們﹐都莫奈他何﹗只可惜他因為貪色﹐反被一個妓女大利拉所制伏﹐落得身敗名裂(士1619)。
  還有沽名釣譽的一對夫妻名叫亞拿尼亞和撒非喇﹐為了貪圖虛名﹐在奉獻事上作假﹐欺哄聖靈﹐末後相繼仆倒斷氣在使徒彼得腳前(徒55-10)。
  最後想起保羅有一次非常沉痛地對提摩太說﹕你要趕緊到我這裡來﹐因為底馬貪愛現今的世界就離棄我往帖撒羅尼迦去了(提後410)。
  總之﹐從以上讓我們看到形成各式各樣﹐有的貪口腹﹐有的貪財﹐有的貪名﹐有的貪色﹐有的貪世界。雖然不一樣﹐但結局多是自取滅亡。
  末後﹐我們聽一聽耶穌的教訓﹕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路1215
── 佚名《喻道故事續集》

 

【出二十21「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神是光,也住在光中,卻恩慈地隱密起來,世人微弱的眼睛不能看見。這就是基督在比喻裡所說的,看了卻不清楚。當摩西向百姓講話,卻要蒙著帕子。神在耶穌的肉身居住,也是隱密的。在祂神秘的安排中,隱藏著笑臉。公義的日頭,藏在密雲中,那光線卻帶給我們歡悅,但祂一顯露,我們會驚懼地撲倒在祂腳前,像死了一樣。也許祂的光太光耀了,我們看來好似黑暗。神在濃密的幽暗中,隱密在厚雲。

奧秘的黑暗——神仍有祂的奧秘,向聰明與明達的人隱藏起來。不要怕,如果不明白,也應存知足的心接受,總要忍耐地等候。祂必啟示你那黑暗中的寶藏,這榮耀的豐盛。是在我們看不見神的面背後。

試煉的黑暗——如果有密雲在你人生中,不必害怕。神在其中。在陰雲的另一邊卻有祂榮耀的光輝。所以有火一般的試煉臨到你,不要驚奇。因為在這些事上,你與基督一同受苦。

被棄的黑暗——你感到孤單被棄,但是神與你相近。主耶穌曾呼喊:「離棄」,藉著就叫「父啊!」進入極端的黑暗中,走進這廳堂,穿越帳幔,看見神正在等候著你。

──邁爾《珍貴的片刻》


【出二十21】「摩西就挨近神所在的幽暗之中。」
  神今天仍有他隱藏的秘密,向聰明通達人藏起來。可是你不必怕它們;盡管在神面前接受你所不解的東西;忍耐等候。不久他要指示你黑暗中的寶貝,隱密中的榮耀。
  不要怕進前面的黑雲。神在其中。有火煉的試驗臨到你們,不要以為奇怪,(似乎是要遭遇非常的事) 倒要歡喜;因為你們是與基督一同受苦。(彼得前書四章十二節,十參節) 當你感到孤單的時侯,須知神在咫尺。他在黑雲中,等候你進去親近他。——
  某醫師一天站在一座高山頂上,觀看山下的陣雨;他看見一頭鷹沖出黑雲,向上高飛,身上帶著的水珠,在日光下閃爍,好似金鋼鑽一般美麗。如果山下沒有陣雨,它必是仍在谷中。人生的苦難使我們向上近神。—— 考門夫人《荒漠甘泉》選

【出二十26不能間斷,直線上升】「你上我的壇,不可用臺階,免得露出你的下體來。」

人在神面前得以親近神,是用不著臺階的,都是站在同一地位上,誰也不比誰高尚,誰也不比誰聖潔。人與神之間也用不著介紹人,除了他兒子耶穌基督以外,誰也不能作中保。只能直上,不能抬腳,因為一抬腳就會露出下體來。

什麼時候教會有了聖品階級,什麼時候就會推翻了救恩價值。你要想得救,不必向人學習,只要你肯仰望相信就夠了;這個標準之間沒有階梯,是直上的,一上臺階就要顯出人的愚昧來。

人愈靠近主,愈看見自己的可憐,越受光照的人越謙卑。若有人說我比人高尚些,我比人聖潔些,我比人更近乎主些,這正是他顯出羞恥的時候。你是誰,竟敢如此驕傲,當你認為比弟兄高時,正是你遭主斥責的時候。主說:我賜恩給謙卑的人,阻擋驕傲的人。

還有一個原則也是直上式的,不是臺階式的;意思是說,不是跳著的,乃是直上的。所以我們永也不要想,我可以一階段,一階段的往上長進,這決不是禱告三天,禁食一段、學習一個時間、靈修幾天,就可以飛到天上去了。這些雖都是不可存在的,但生命的長進卻是藉著這些幫助,漸漸上升的。因此,我們的長進是天天的、時時的,一直不停息的,卻不是長幾天,歇幾天,那樣就沒有長進了,長不上去了。

要求得生命的長進,只有時刻與主聯合,永不間斷的前進,否則只能是好一段,壞一段,只能露出自己的下體來,顯出自己的羞恥了。

主啊!求你幫助我,你是我心裡的力量,天天時時和你親近,不停止的身量增長,不藉任何階梯,直到你懷中,阿們!—— 李慕聖《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