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二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素祭的條例】
一、用生細麵獻的素祭(1~3節)
二、用爐烤的素祭(4節)
三、用鐵鏊做的素祭(5~6節)
四、用煎盤做的素祭(7~10節)
五、獻素祭的一般總則(11~13節)
六、獻初熟之物的素祭(14~16節)
貳、逐節詳解
【利二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
〔呂振中譯〕「『若有人以素祭為供物獻與永恆主,他的供物應該是細麵;他要澆上油,加上乳香,」
〔原文字義〕「獻」靠近,接近,到達;「素祭」素祭,禮物,貢物;「供物」奉獻,奉獻物;「澆上」澆灌,倒上;「加上」給,置,放。
〔文意註解〕「素祭」此名詞在希伯來文含有禮物或貢物的意味,是一種自願的獻祭,崇拜者藉此向所敬拜的神表明忠貞與感恩的心意,也間接供應祭司們生活所需的食物。
「供物」供物有三種:(1)細麵;(2)烹熟的穀類食品;(3)禾穗子;按獻祭者的能力及需要而定。
〔話中之光〕(一)素祭是向神表示感恩、敬拜及樂意遵命的禮物。信徒在生活上也應有這種「素祭」。
【利二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呂振中譯〕「帶到亞倫子孫做祭司的那�堙F祭司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也取它的一些油、連它所有的乳香,都燻在祭壇上做它的表樣、做怡神的香氣之火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帶到」進入,進來;「取」用手包住或抓住;「一把(原文雙字)」手掌,拳頭(首字);充滿(次字);「所有的」(原文無此字);「馨」安靜,舒坦;「香」香氣,氣味;「火祭」用火獻的祭。
〔文意註解〕「乳香」作聖香的四種原料之一(出三十34),聖香是每日兩次由祭司在禱告時獻在金壇上的,目的是要把崇拜的人帶到神的麵前,蒙神紀念。
麵、油及乳香是供物的主要材料。當中的麵、油及奠祭用的酒是以色列民的主要食糧(申十二17);然而,絕不可將酵與蜜燒在壇上作火祭,只可作為初熟的供物獻上。
若獻祭者本身為祭司,所有供物都要全然燒在壇上(六23);其他的人則要從細麵(穀物磨成的麵粉)中取一部分,加上所有的乳香,獻上作為「紀念」(2節),剩下的則作為祭司們的食物(2~3,9~10,15~16節)。
〔話中之光〕(一)
【利二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呂振中譯〕「素祭中的餘留部分要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永恆主的火祭中之至聖的。」
〔原文字義〕「所剩的」剩下,留下來;「歸給」(原文無此字);「至聖(原文雙同字)」分別,神聖。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4】「“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
〔呂振中譯〕「『若獻手提爐子�堹N的素祭為供物,你就要用無酵的細麵將油調和的哈拉餅,或是抹上油的無酵薄餅。」
〔原文字義〕「爐」火爐;「烤的物」火烤的東西;「調」攙和,混合;「抹」塗抹。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5】「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
〔呂振中譯〕「你的的供物若是在煎盤上作的為素祭,那就該是用油調和的無酵細麵。」
〔原文字義〕「鐵鏊」煎東西的盤或平底鍋。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6】「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
〔呂振中譯〕「你要把它擘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
〔原文字義〕「分成」破開,弄碎;「塊子」碎片,少許。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7】「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
〔呂振中譯〕「你的供物若是淺鍋�媯N的素祭,那就該是細麵合油作的。」
〔原文字義〕「煎盤」燉鍋,平底燉鍋;「做成」做,製作。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8】「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
〔呂振中譯〕「你要將這些東西作的素祭帶到永恆主面前,交〔或譯:供獻〕給祭司,讓他拿到祭壇前。」
〔原文字義〕「帶到」進入,進來;「奉給」靠近,接近,到達。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呂振中譯〕「祭司要從這素祭中把它的表樣部分取出來、燻在祭壇上、做怡神香氣之火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取出」升高,高舉;「馨」安靜,舒坦;「香」香氣,氣味;「火祭」用火獻的祭。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呂振中譯〕「素祭中的餘留部分要歸於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永恆主的火祭中之至聖的。」
〔原文字義〕「所剩的」剩下,留下來;「歸給」(原文無此字);「至聖(原文雙同字)」分別,神聖。
〔文意註解〕「至聖的」供物中有「聖的」,如平安祭的供物;有的是「至聖的」,如素祭、贖罪祭、贖愆祭和陳設餅。祭司及其家屬可在清潔的地方吃至聖的供物;惟獨祭司才可在會幕的院內吃至聖的供物(民十八9~10)。
〔話中之光〕(一)
【利二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凡你們獻與永恆主的素祭、都不可用發酵物作的,因為一點酵、一點蜜、你們都不可燻做火祭來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獻給」靠近,接近,到達;「有酵」帶酵;「一點酵」酵母。
〔文意註解〕「一點蜜」古時有用蜜做酵素,故它和酵同樣當為不潔。
〔話中之光〕(一)
【利二12】「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
〔呂振中譯〕「做上好的供物、倒可以將這東西獻與永恆主;但要上祭壇燔燒、做怡神之香氣嘛,這種東西是不用的。」
〔原文字義〕「獻給」靠近,接近,到達;「初熟的」最先的,最好的;「供物」奉獻,奉獻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
〔呂振中譯〕「凡你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你的素祭上、你的神立約之鹽、是不可讓它缺少的;你一切的供物、都要配着鹽而獻上。」
〔原文字義〕「調和」加鹽,調味;「立約」契約,結盟,保證。
〔文意註解〕「鹽」有防腐作用,所有祭品都要加上鹽,表示神與以色列人的盟約是永恆不渝的。
〔話中之光〕(一)
【利二14】「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
〔呂振中譯〕「若將首熟物做素祭獻與永恆主,你要獻上火焙了的青穗子、軋了的新穀子、做首熟物的素祭。」
〔原文字義〕「初熟之物」初熟的果子;「烘了」烘,烤;「禾穗子」初熟青嫩的大麥穀穗;「軋了」壓碎;「新穗子」新穀,園裡的產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15】「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
〔呂振中譯〕「你要加上油,放上乳香;這是素祭。」
〔原文字義〕「抹上」給,置,放;「加上」放,設立。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二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呂振中譯〕「祭司要將其中的表樣部分、就是其中一些軋了的穀子和一些油、連所有的乳香、都燻做火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焚燒」燒祭物。使冒煙。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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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利未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