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十四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利十四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長大麻瘋得潔淨的日子,其例乃是這樣:要帶他去見祭司;」
〔呂振中譯〕「『患痲瘋屬之病的得潔淨的日子、其法規乃是這樣:人要帶他去見祭司。」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祭司要出到營外察看,若見他的大麻瘋痊癒了,」
〔呂振中譯〕「祭司要出營外,那祭司要察看;若見那痲瘋屬災病在患這病者身上已經好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潔淨的拿兩隻潔淨的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並牛膝草來。」
〔呂振中譯〕「那麼、祭司就要吩咐人為那求斷為潔淨的取兩隻活活而潔淨的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跟脣形薄荷。」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祭司要吩咐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
〔呂振中譯〕「祭司要吩咐人用瓦器盛活水;把其一隻鳥宰在活水上面。」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6】「至於那只活鳥,祭司要把他和香柏木、朱紅色線 並牛膝草一同蘸於宰在活水上的鳥血中,」
〔呂振中譯〕「至於那隻活鳥、祭司要取牠,又取香柏木、朱紅色線跟脣形薄荷、將這些物品和那隻活鳥一同蘸於被宰在活水上的鳥的血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7】「用以在那長大麻瘋求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定他為潔淨,又把活鳥放在田野裡。」
〔呂振中譯〕「又在那求斷為痲瘋屬之病已得潔淨的人身上灑七次,就斷他為潔淨;再把那隻活鳥放在田野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8】「求潔淨的人當洗衣服,剃去毛髮,用水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只是要在自己的帳棚外居住七天。」
〔呂振中譯〕「那求斷為潔淨的人要把衣服洗淨,剃去一切毛髮,在水中洗澡,就潔淨了;然後可以進營,不過要在自己的帳棚外住七天。」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9】「第七天,再把頭上所有的頭髮與鬍鬚、眉毛,並全身的毛,都剃了;又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就潔淨了。」
〔呂振中譯〕「第七天、他要把一切毛髮都剃去,把頭髮、鬍鬚和眉毛以及所有的毛都剃去;也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身,就潔淨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0】「“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母羊羔,又要把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為素祭,並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呂振中譯〕「『第八天他要取兩隻完全沒有殘疾的公羊羔、和一隻完全沒有殘疾一歲以內的母羊羔、也要把調油的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三作為素祭,並把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1】「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將那求潔淨的人和這些東西安置在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
〔呂振中譯〕「行潔淨之禮的祭司要將那求斷為潔淨的人和這些物品、安置在永恆主面前、會棚的出入處。」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2】「祭司要取一隻公羊羔獻為贖愆祭,和那一羅革油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呂振中譯〕「祭司要取一隻公綿羊羔,獻為解罪責祭,又取那一羅革油,將這兩樣物品做搖獻物、搖在永恆主面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3】「把公羊羔宰於聖地,就是宰贖罪祭牲和燔祭牲之地。贖愆祭要歸祭司,與贖罪祭一樣,是至聖的。」
〔呂振中譯〕「他要在宰解罪祭牲和燔祭牲的地方、就是在聖的地方、宰那公綿羊羔;解罪責祭品要給祭司、像解罪祭品一樣:那是至聖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4】「祭司要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呂振中譯〕「祭司要取些解罪責祭牲的血;抹在求斷為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跟右腳的大拇趾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5】「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中取些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
〔呂振中譯〕「祭司要從那一羅革油之中取出一點兒來,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6】「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的油裡,在耶和華面前用指頭彈七次。」
〔呂振中譯〕「把右手的一個指頭、蘸在左手掌中的油裏,在永恆主面前用指頭將油彈七次。」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7】「將手裡所剩的油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在贖愆祭牲的血上。」
〔呂振中譯〕「手中剩下的油、祭司要抹在那求斷為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跟右腳的大拇趾上,就是抹在解罪責祭牲的血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8】「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呂振中譯〕「祭司要用手中剩下的油、抹在那求斷為潔淨的人的頭上;在永恆主面前為他行除罪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19】「祭司要獻贖罪祭,為那本不潔淨、求潔淨的人贖罪;然後要宰燔祭牲,」
〔呂振中譯〕「祭司要獻解罪祭、為那求斷為潔淨的行除罪禮,免去他的不潔淨,然後宰燔祭牲。」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0】「把燔祭和素祭獻在壇上,為他贖罪,他就潔淨了。」
〔呂振中譯〕「要獻上燔祭和素祭在祭壇上;為他這樣行除罪禮,他就潔淨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1】「“他若貧窮不能預備夠數,就要取一隻公羊羔作贖愆祭,可以搖一搖,為他贖罪;也要把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素祭,和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呂振中譯〕「『他若貧寒、手頭彀不着,就要取一隻公綿羊羔做解罪責祭、搖一搖,為他行除罪禮;也要把調油的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為素祭,並把油一羅革、一同取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2】「又照他的力量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呂振中譯〕「也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是他手頭所彀得着的:一隻作為解罪祭,一隻作為燔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3】「第八天,要為潔淨,把這些帶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交給祭司。」
〔呂振中譯〕「第八天他要把這些物品帶到永恆主面前、會棚的出入處、交給祭司。」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4】「祭司要把贖愆祭的羊羔和那一羅革油一同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
〔呂振中譯〕「祭司要取那做解罪責祭的公綿羊羔、和那一羅革油;將這些物品做搖獻物,搖在永恆主面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5】「要宰了贖愆祭的羊羔,取些贖愆祭牲的血,抹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
〔呂振中譯〕「也要宰那做解罪責祭的公綿羊羔。取些解罪責祭牲的血,抹在那求斷為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跟右腳的大拇趾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6】「祭司要把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裡,」
〔呂振中譯〕「祭司要把些油倒在自己的左手掌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7】「把左手裡的油,在耶和華面前,用右手的一個指頭彈七次,」
〔呂振中譯〕「用右手的一個指頭、把左手掌中的油、在永恆主面前彈七次。」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8】「又把手裡的油抹些在那求潔淨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就是抹贖愆祭之血的原處。」
〔呂振中譯〕「將他手掌中的油、抹在那求斷為潔淨之人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之、跟右腳的大拇趾上,就是抹在解罪責祭的血那地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29】「祭司手裡所剩的油要抹在那求潔淨人的頭上,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呂振中譯〕「祭司要將手中剩下的油、抹在那求斷為潔淨的人頭上,在永恆主面前為他行除罪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0】「那人又要照他的力量獻上一隻斑鳩或是一隻雛鴿,」
〔呂振中譯〕「那人要獻上一隻斑鳩、或是一隻雛鴿、就是他手頭所彀得着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1】「就是他所能辦的,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與素祭一同獻上;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呂振中譯〕「他要獻上手頭所彀得着的;一隻作為解罪祭、一隻作為燔祭,連素祭一同獻上:祭司要樣為那求斷為潔淨的人在永恆主面前行除罪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2】「這是那有大麻瘋災病的人、不能將關乎得潔淨之物預備夠數的條例。”
」
〔呂振中譯〕「關於身患痲瘋屬災病的人、在求斷為潔淨的事上、他若手頭緊、彀不着豫備正常的祭物、其法規是這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3】「耶和華曉諭摩西、亞倫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亞倫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4】「“你們到了我賜給你們為業的迦南地,我若使你們所得為業之地的房屋中有大麻瘋的災病,」
〔呂振中譯〕「『你們進了我所賜給你們為業產的迦南地時候,我若使痲瘋屬災病傳到你們所得為業產之地的一間房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5】「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據我看,房屋中似乎有災病。’」
〔呂振中譯〕「那麼、那房主就要去告訴祭司說:據我看,這房屋中似乎有災病。」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6】「祭司還沒有進去察看災病以前,就要吩咐人把房子騰空,免得房子裡所有的都成了不潔淨;然後祭司要進去察看房子。」
〔呂振中譯〕「祭司還沒有進去察看災病以前,要吩咐人把那房屋騰空,免得房屋裏所有的都染着了不潔淨;然後祭司纔可以進去察看那房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7】「他要察看那災病,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有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現象窪於牆,」
〔呂振中譯〕「他要察看那災病;若見災病在房屋的牆上有了發綠、或發紅的凹斑紋,其現象又比牆窪深;」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8】「祭司就要出到房門外,把房子封鎖七天。」
〔呂振中譯〕「那麼、祭司就要從房屋裏出來、到房門外,把房屋關閉七天。」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39】「第七天,祭司要再去察看,災病若在房子的牆上發散,」
〔呂振中譯〕「第七天祭司要再去察看;若見災病在房屋的牆上發散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0】「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呂振中譯〕「那麼、祭司就要吩咐人把那有災病的石頭挖出來,扔在城外不潔淨的地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1】「也要叫人刮房內的四圍,所刮掉的灰泥要倒在城外不潔淨之處;」
〔呂振中譯〕「也要叫人刮房屋裏面四圍,把所刮掉的灰泥倒在城外不潔淨的地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2】「又要用別的石頭代替那挖出來的石頭,要另用灰泥墁房子。」
〔呂振中譯〕「再拿別的石頭放進去代替挖出來的石頭,然後拿別的灰泥墁那房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3】「“他挖出石頭,刮了房子,墁了以後,災病若在房子裡又發現,」
〔呂振中譯〕「『他挖了石頭、刮了房屋、墁了牆以後,災病若在房屋裏再度發作,」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4】「祭司就要進去察看,災病若在房子裡發散,這就是房內蠶食的大麻瘋,是不潔淨。」
〔呂振中譯〕「那麼、祭司就要進去察看;若見災病房屋裏發散了;那就是頑惡性的痲瘋屬病狀在房屋裏;那是不潔淨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5】「他就要拆毀房子,把石頭、木頭、灰泥都搬到城外不潔淨之處。」
〔呂振中譯〕「那麼、他就要把那房屋拆毀,將它的石頭、木頭和房屋裏所有的灰泥都拆掉,搬出城外不潔淨的地方。」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6】「在房子封鎖的時候,進去的人必不潔淨到晚上;」
〔呂振中譯〕「在關閉房屋的日期內、凡進去的人總會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7】「在房子裡躺著的必洗衣服;在房子裡吃飯的也必洗衣服。」
〔呂振中譯〕「在房屋裏躺着的、要把衣服洗淨;在房屋裏喫東西的、也要把衣服洗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8】「“房子墁了以後,祭司若進去察看,見災病在房內沒有發散,就要定房子為潔淨,因為災病已經消除。」
〔呂振中譯〕「『房屋墁了以後、祭司進去察看;若見災病在房屋裏並沒有發散,那麼、祭司就要斷那房屋為潔淨,因為災病已經好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49】「要為潔淨房子取兩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 並牛膝草,」
〔呂振中譯〕「要給房屋除罪污,他要取兩隻鳥和香柏木、朱紅色線跟脣形薄荷。」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0】「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上面,」
〔呂振中譯〕「要用瓦器盛活水,把一隻鳥宰在活水上面;」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1】「把香柏木、牛膝草、朱紅色線 ,並那活鳥,都蘸在被宰的鳥血中與活水中,用以灑房子七次。」
〔呂振中譯〕「又取香柏木、脣形薄荷、朱紅色線和那隻活鳥、都蘸在被宰的鳥血中與活水中,灑房屋七次。」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2】「要用鳥血、活水、活鳥、香柏木、牛膝草,並朱紅色線,潔淨那房子。」
〔呂振中譯〕「他要用鳥血、用活水活鳥和香柏木、脣形薄荷、朱紅色線、給那房屋除罪染;」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3】「但要把活鳥放在城外田野裡。這樣潔淨房子(原文作為房子贖罪),房子就潔淨了。”」
〔呂振中譯〕「再把那隻活鳥放在城外田野裏:他這樣給房屋除罪染,房屋就潔淨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4】「這是為各類大麻瘋的災病和頭疥,」
〔呂振中譯〕「這是關於各類痲瘋屬災病的法規,無論是關於癩疥,」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5】「並衣服與房子的大麻瘋,」
〔呂振中譯〕「是關於衣服和房屋的痲瘋屬病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6】「以及癤子、癬、火斑所立的條例,」
〔呂振中譯〕「或是關於腫病、或癬、或火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十四57】「指明何時為潔淨,何時為不潔淨。這是大麻瘋的條例。」
〔呂振中譯〕「指教人知道甚麼時候不潔淨、甚麼時候潔淨:關於痲瘋屬病狀的法規是這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利未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