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材料

 

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利未記第十五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利十五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亞倫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人若身患漏症,他因這漏症就不潔淨了。」

  〔呂振中譯〕『你們要告訴以色列人說:人若從下身有所洩漏,他所洩漏的就不潔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3「他患漏症,無論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潔淨。」

  〔呂振中譯〕在漏症上、他的不潔淨是這樣:無論是他下身有洩漏,或是他下身所洩漏的閉住了,都有不潔淨存在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4「他所躺的床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也為不潔淨。」

  〔呂振中譯〕患漏症的人所躺的各張床都不潔淨;他所坐的各樣物件也不潔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5「凡摸那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觸着他的床的人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6「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坐患漏症的人所坐的物件的、也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7「那摸患漏症人身體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觸着患漏症的人的身體的、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8「若患漏症人吐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患漏症的人若吐唾沫在潔淨的人身上,那人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9「患漏症人所騎的鞍子也為不潔淨。」

  〔呂振中譯〕患漏症的人所騎的鞍子或坐墊也會不潔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0「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凡觸着他身下任何東西的、都不潔淨到晚上;攜帶這些東西的、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1「患漏症的人沒有用水涮手,無論摸了誰,誰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

  〔呂振中譯〕患漏症的人若沒有用水涮手、無論觸着誰,誰總要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2「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

  〔呂振中譯〕患漏症的人所觸着的瓦器、總要打破,任何木器也要在水中涮洗。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3「“患漏症的人痊癒了,就要為潔淨自己計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潔淨了。」

  〔呂振中譯〕『患漏症的人得了潔淨、沒有漏症的時候,為了自己的潔淨,他要自己算七天,把衣服洗淨,在活水中洗身,纔潔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4「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幕門口、耶和華面前,把鳥交給祭司。」

  〔呂振中譯〕第八天,他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來到會棚出入處、永恆主面前,把鳥交給祭司。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5「祭司要獻上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他贖罪。」

  〔呂振中譯〕祭司要給獻上,一隻為解罪祭,一隻為燔祭;為了那人的漏症、祭司要在永恆主面前這樣為他行除罪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6「“人若夢遺,他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全身。」

  〔呂振中譯〕『人若夢遺,就要全身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7「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

  〔呂振中譯〕無論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液所染、都要用水洗淨,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8「若男女交合,兩個人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女人呢,若男人和她同寢而交合,兩人都要在水中洗澡,但他們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19「“女人行經,必污穢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潔淨到晚上。」

  〔呂振中譯〕『女人呢,若有所洩漏,而她身上所洩漏的是經血,那麼、她就有月經污穢七天;凡觸着她的就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0「女人在污穢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為不潔淨,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潔淨。」

  〔呂振中譯〕在月經污穢中、凡她所躺的東西、都不潔淨;凡她所坐的東西、也都不潔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1「凡摸她床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凡觸着她的床的、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2「凡摸她所坐什麼物件的,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凡觸着她所坐的任何物件的、總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淨,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3「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別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潔淨到晚上。」

  〔呂振中譯〕那物件若在那女人床上、或在那女人所坐的物件上,觸着它的、就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4「男人若與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穢,就要七天不潔淨;所躺的床也為不潔淨。」

  〔呂振中譯〕男人若和那女人親密地同寢,染着她的月經污穢,就不潔淨七天;凡他所躺的床都不潔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5「“女人若在經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經期過長,有了漏症,她就因這漏症不潔淨,與她在經期不潔淨一樣。」

  〔呂振中譯〕『女人不在月經污穢期內、若患着厲害的血漏許多日子,或是在月經污穢期外、患着血漏;那麼、儘血漏的日子、她的不潔淨、就像月經污穢的日子一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6「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為不潔淨,與她月經的時候一樣。」

  〔呂振中譯〕儘她血漏的日子、凡她所躺的床、她都要看為月經污穢的床一樣;凡她所坐的物件、都不潔淨,像月經污穢之不潔淨一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7「凡摸這些物件的,就為不潔淨,必不潔淨到晚上,並要洗衣服,用水洗澡。」

  〔呂振中譯〕凡觸着這些東西的就不潔淨;他要把衣服洗淨,在水中洗澡,但還是不潔淨到晚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8「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計算七天,然後才為潔淨。」

  〔呂振中譯〕女人若得潔淨、沒有漏症,她總要自己算七天,然後纔潔淨。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29「第八天,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幕門口給祭司。」

  〔呂振中譯〕第八天她要取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會棚的出入處的,交給祭司。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30「祭司要獻一隻為贖罪祭,一隻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潔,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為她贖罪。」

  〔呂振中譯〕祭司要獻一隻為解罪祭,一隻為燔祭;為了那人不潔淨之漏症,祭司要在永恆主面前這樣為她行除罪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31「“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與他們的污穢隔絕,免得他們玷污我的帳幕,就因自己的污穢死亡。”」

  〔呂振中譯〕『你們要這樣使以色列人和他們的不潔淨隔離,免得他們使我的帳幕、那在他們中間的帳幕、蒙不潔,而他們就因自己的不潔淨而死亡。』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32「這是患漏症和夢遺而不潔淨的,」

  〔呂振中譯〕這是關於患漏症者的法規,關於那有精液從身上洩出、因而不潔淨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利十五33「並有月經病的和患漏症的,無論男女,並人與不潔淨女人同房的條例。」

  〔呂振中譯〕關於在污穢期中有月經病的,關於男性或女性患漏症的,以及關於男人和不潔淨女人同寢的法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利未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