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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記第二十六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利廿六1】「“你們不可做什麼虛無的神像,不可立雕刻的偶像或是柱像,也不可在你們的地上安什麼鏨成的石像,向它跪拜,因為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呂振中譯〕「『你們不可給自己作偶相〔或譯:無用之物〕,不可給自己立雕像和柱像,也不可在你們境內安上鏨像的石頭去跪拜;因為我永恆主是你們的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你們要守我的安息日,敬我的聖所。我是耶和華。」

  〔呂振中譯〕「我的安息日你們務要守;我的聖所你們要崇敬:我永恆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

  〔呂振中譯〕「『你們若遵行我的律例,謹守我的誡命而實行它,」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我就給你們降下時雨,叫地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結果子。」

  〔呂振中譯〕「我就按時給你們霖雨,地就生出土產,田野的樹木就結果子。」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5】「你們打糧食要打到摘葡萄的時候,摘葡萄要摘到撒種的時候;並且要吃得飽足,在你們的地上安然居住。」

  〔呂振中譯〕「你們打糧食、必打到割取葡萄的時候;割取葡萄、必割到撒種的時候;你們必喫食物喫得飽,在你們境內安然居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6】「我要賜平安在你們的地上;你們躺臥,無人驚嚇。我要叫惡獸從你們的地上息滅;刀劍也必不經過你們的地。」

  〔呂振中譯〕「我必賜平安興隆於境內;你們躺臥,必沒有人驚嚇你們;我必使惡獸從你們境內絕跡;刀劍也必不會經過你們的地。」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7】「你們要追趕仇敵,他們必倒在你們刀下。」

  〔呂振中譯〕「你們必追趕你們的仇敵,他們必在你們面前倒斃於刀劍之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8】「你們五個人要追趕一百人,一百人要追趕一萬人;仇敵必倒在你們刀下。」

  〔呂振中譯〕「你們五個人就可以追趕一百人,你們一百人就可以追趕一萬人;你們的仇敵必在你們面前倒斃於刀劍之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9】「我要眷顧你們,使你們生養眾多,也要與你們堅定所立的約。」

  〔呂振中譯〕「我必垂顧着你們,使你們繁殖增多,也必同你們堅立我的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0】「你們要吃陳糧,又因新糧挪開陳糧。」

  〔呂振中譯〕「你們必喫舊的糧食,也必挪出舊的、以便貯藏新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1】「我要在你們中間立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惡你們。」

  〔呂振中譯〕「我必在你們中間安設我的帳幕,我的心也不厭棄你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2】「我要在你們中間行走;我要作你們的神,你們要作我的子民。」

  〔呂振中譯〕「我要在你們中間往來;我要做你們的神,你們要做我的子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3】「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曾將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使你們不作埃及人的奴僕;我也折斷你們所負的軛,叫你們挺身而走。” 」

  〔呂振中譯〕「我永恆主是你們的神、曾把你們從埃及地領出來的,好使你們不做他們的奴隸;我折斷了你們所負的軛,使你們挺身而走。」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4】「“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

  〔呂振中譯〕「『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這一切的誡命;」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5】「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呂振中譯〕「我的律例你們若棄絕,我的典章你們的心若厭棄,以致你們不遵行我的一切誡命,反而違背我的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6】「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

  〔呂振中譯〕「那麼我也就要這樣待你們;我必派驚惶、派癆病熱病、突然襲擊你們,使你們眼目失明、精神消損。你們必白白撒種,因為你們的仇敵必喫你們所種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7】「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呂振中譯〕「我要向你們板着臉,你們就會在仇敵面前被擊敗;恨惡你們的必管轄你們;沒有人追趕,你們也逃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8】「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呂振中譯〕「經了這些事你們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因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19】「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 你們的天如鐵,載 你們的地如銅。」

  〔呂振中譯〕「我必挫折你們的勢力所驕矜的;使你們的天像鐵、你們的地像銅;」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0】「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呂振中譯〕「你們必白白用盡力氣,你們的地也不出土產,地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1】「“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

  〔呂振中譯〕「『你們行事若跟我作對,不情願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疫災給你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2】「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呂振中譯〕「我必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使你們喪失兒女,剪滅你們的牲口、減少你們的人數,你們的道路就荒涼。」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3】「“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

  〔呂振中譯〕「『經了這些事、你們若不接受管教而歸向我,行事反而跟我作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4】「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

  〔呂振中譯〕「那麼我、行事也就跟你們作對。我要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5】「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呂振中譯〕「我要使刀劍擊殺你們,對你們施行背約的報罰。你們聚集在你們的城內,我要打發瘟疫在你們中間,要將你們交在仇敵手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6】「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

  〔呂振中譯〕「我要折斷你們糧食的支杖;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只在一個手提爐子給你們烤餅,又按分量將餅交回你們;你們要喫,也喫不飽。」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7】「“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呂振中譯〕「『經了這樣的事、你們若還不聽從我,行事反而跟我作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8】「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呂振中譯〕「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跟你們作對;我要因你們的罪而懲罰你們七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29】「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呂振中譯〕「你們必喫自己兒子們的肉,你們自己女兒們的肉、你們也要喫。」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0】「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呂振中譯〕「我必破毀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香壇,把你們的屍身扔在你們的偶像的屍身上;我的心必厭棄你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1】「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呂振中譯〕「我要使你們的城市荒廢,使你們各地的聖所荒涼;我不聞你們怡神之香氣。」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2】「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們的國土荒涼,甚至你們的仇敵住在�堶悸漱]驚訝。」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3】「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呂振中譯〕「我必使你們四散於外國中,我必拔刀來追趕你們,你們的地就荒涼,你們的城市就荒廢。」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4】「“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呂振中譯〕「『那麼儘地荒涼的日子、儘你們在仇敵之地的時候、地總是享受休息的;那時地必息耕,總是享受休息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5】「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呂振中譯〕「儘地荒涼的日子、地總是得休息;這種休息是你們居住其上的時候、在你們所有的休息年中、地所沒有休息過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6】「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象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呂振中譯〕「至於你們剩下的人呢、他們在仇敵之地時、我必使怯懦餒弱之氣進他們的心;飄蕩落葉的響聲也會追趕他們;他們必逃跑、像人逃避刀劍;沒有人追趕,他們也跌倒。」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7】「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象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

  〔呂振中譯〕「沒有人追趕、他們必彼此相撞而跌倒,像在刀劍之前;在仇敵面前、你們也站立不住。」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8】「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

  〔呂振中譯〕「你們必在外國中滅亡;仇敵之地必吞滅你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39】「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

  〔呂振中譯〕「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愆、而在仇敵之地日見消削,也必因他們的祖宗的罪愆而像他們日見消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0】「“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

  〔呂振中譯〕「『他們若承認自己的罪愆、和他們祖宗的罪愆、就是他們的不忠實、對我不忠實、並且行事跟我作對。」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1】「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

  〔呂振中譯〕「因而我、我行事也跟他們作對,我把他們帶到他們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沒受割禮的心若自己謙卑,那時他們若情願接受他們的罪罰,」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2】「我就要紀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紀念這地。」

  〔呂振中譯〕「那麼我就要記起我的約、和雅各立的,我的約、和以撒立的,我的約、和亞伯拉罕立的:我都要記起;這地我也要懷念。」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3】「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呂振中譯〕「這地他們雖要離開,可真地因為──我的典章他們棄絕了,我的律例他們的心厭棄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4】「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呂振中譯〕「雖然如此,當他們在仇敵之地的時候、我還是不棄絕他們;我不厭棄他們、不將他們滅盡、以違犯我的約、我同他們立的;因為我永恆主是他們的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5】「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紀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

  〔呂振中譯〕「我必為他們的緣故記起我和他們祖先所立的約;他們的祖先是我在外國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要做他們的神的:我永恆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利廿六46】「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

  〔呂振中譯〕「這些律例、典章和律法是永恆主在自己和以色列人之間、在西乃山由摩西經手、所頒賜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利未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