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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十章拾穗

 

【利十1】「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

  〔暂编注解〕盛大的奉献礼还未过去,祭司刚刚开始执行新的圣职,一件干犯神的大事发生了。亚伦的两个儿子用凡火在神面前献祭,立刻受到死亡的刑罚,因为他们违反了神的吩咐。

     “凡火”。在供职的第一天,拿答和亚比户显然没有按规定(参看六12 13;一六12),用了不是从铜坛取来的火。似乎他们也在早祭或晚祭以外的时间烧香(比较出三○7 8)。有些人认为他们是喝醉了,因为圣经在他们受罚之后,随即列明不能喝酒的禁令(9节)。

         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儿子,也是摩西的侄子。他们在以色列人中的地位仅次于摩西和亚伦,享有许多优惠和特权。他们曾听过神的声音,与摩西和亚伦一同在神的山上,见过以色列的神,并且“又吃又喝”(出24:9-11)。他们得到过很大的好处,却没有受益于他们的机会。

         凡火。就是普通的火。不是从燔祭坛上取下来的。燔祭坛的火是神亲自所点燃的,因此而成为圣火(利16:12 13)。在会幕的院子里有祭司预备食物用的灶具。拿答和亚比户可能就是从这里取的凡火。

         1-3 犯罪受惩罚:拿答和亚比户献上凡火,没有按规例从祭坛取火(参16:11-13)。 有学者根据8-11节记述,指出他们二人可能除了献凡火外,还喝醉了酒,亵渎神。无论如何,他们所作的「是耶和华没有吩咐的」(1) 。摩西对亚伦说的话(3)解释了亚伦儿子受严厉惩罚(2)的原因,亲近神的人应更清楚知道神圣洁的要求,故犯罪所受的惩罚也越厉害。

     根据本节到7节所记,拿答与亚比户触犯的条例很多:1.香炉盛的火可能不是从燔祭坛上取来,容许了不圣洁之物渗入已分别为圣的事物中(参十六12);2.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炉中,而且只可以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为之。此二人可能出诸骄傲与嫉妒,僭夺了应属亚伦的职责;3.在早晚固定的时间以外烧香,逸出神所定的时间;4.可能是喝醉了酒,因而疏忽圣职;5.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炉中献上凡火,很可能是异教敬事神只的仪式。要保持在神面前圣洁,必须和一切属世的方式切断关系;6.他们所献的香也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出三十34∼38),所用香炉也可能不是已分别为圣专供会幕用的香炉。

     这样看来,亚伦二子不遵神的吩咐,把不圣洁之物冒充圣洁献给神,严重违背了西奈山所立的约和神所吩咐的条例,因此为火烧死。

     这件事对刚刚进入历史新时代的以色列民十分重要,让他们明白何为圣,何为俗;何为洁净,何为不洁(10节)。界限一定要划清,才能成为神的子民。

     1-20 亵渎圣职及其结局:拿答和亚比户是亚伦的长子和次子,他们曾陪同摩西及亚伦在西乃山看过耶和华的荣光(出24:1), 且刚与父亲及兄弟以利亚撒、以他玛接受了祭司的圣职(9) , 现在却因亵渎圣物悲惨而死。整个悲剧使以色列民(祭司与百姓),对于神的圣洁有更深刻的的认识,让他们以后在履行献祭的律例时,不敢放纵和自作主张。

 

【利十1 香炉】它最有可能是长柄锅子,能够铲起热炭。由于香是放在里面焚烧,其用处是作为手提的香坛。埃及人想要保护自己免受邪魔干扰时,也用香炉烧香。圣经中颇为相似的例证,可见于民数记十六46∼50。──《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 凡火】祭坛(香祭的炭当取自此处)烧着烈火,难以走近。亚伦二子认为需要香烟来防止百姓直接看见神的荣耀(见十六3),所以便从别的地方(凡火)取炭应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2】「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

  〔暂编注解〕把他们烧灭的火从那停在施恩座上的云彩而来。虽然云彩的火把他们烧灭了,但却没有烧毁他们的衣服或身体(5节)。

         他们被神击毙的原因可能有这样的几个方面:

         1、香炉所盛的火不是从燔祭坛上取来的,让不圣洁之物渗入了已经分别为圣的事物中(比较16:12)。

         2、只有大祭司才可以把香加在香炉中,而且只可以在一年一度的赎罪日为之(16:12)。他们可能出诸骄傲与嫉妒,僭夺了应属于亚伦的职责。

         3、在早晚固定的时间以外烧香(出30:7-8)。

         4、喝醉了酒,因而疏忽了圣职(比较9节)。

         5、把香放在有炭火的香炉中献上凡火,很可能是异教敬拜神祇的仪式。要保持在神面前的圣洁,必须和一切属世的方式切断联系。

         6、所献的香可能不是照神的吩咐作成的香料(出30:34-38),所用香炉也可能不是已经分别为圣供会幕用的香炉。

         总的来说,拿答和亚比户很可能是喝多了。在酒精的作用下玩忽职守,忘乎所以,肆意妄为,献上了不洁之物,严重违背了西奈山所立的约和神所吩咐的条例,因此遭到神的严惩。

         乍一看来,神这样做似乎太严厉太无情,但是我们别忘了拿答和亚比户所处的位置和所担负的责任。他们刚刚被膏立为祭司,成为以色列人的宗教领袖,在神面前代表以色列人献上敬拜,在以色列人面前则代表神的权威。位高权重,理当在顺服神上首当其冲、以身作则。但是,他们竟然玩忽职守、知法犯法,本质上是藐视神的权威,是目中无神。若不严惩,只能误导百姓走入歧途,其破坏力不可低估。神毫不手软,一击毙命,为的是给祭司和以色列人敲响警钟;也让他们学会分辨圣与俗,洁净与不洁净(10节)。

         这一定给聚集祈祷的百姓带来极大的震撼。几个月前,以色列人在颁布律法时曾目睹神大能的显示;后来他们背道去敬拜金牛犊。神准备抛弃他们。但在摩西的恳求下他们得到了宽恕。现在,他们建立了帐幕。帐幕也已蒙悦纳。神降下火来烧尽供物,表示祂喜悦他们的奉献精神。现在,正当百姓怀着期待的心情聚集举行晚祭的时候,这一打击突然临到。亚伦的两个儿子死了。喜乐变为悲哀和困惑。神难道弃绝了他们?这场悲剧意味着什么呢?

 

【利十3】「于是摩西对亚伦说:“这就是耶和华所说:‘我在亲近我的人中要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要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

  〔暂编注解〕摩西借此事向亚伦和众百姓说明圣洁和分别为圣的真正意义。圣洁是人性中属天的质素,是百姓在西奈山之约中盟誓旦旦、一定遵守的行为准则,必须在日常生活和行为中反映出来。此约乃出乎神的大爱,人必须绝对信守。现在已有人违反,干犯的人虽为至亲,也得死亡,使人明白神重视圣洁,毫无保留。

     身处高位或得天独厚的人,须特别留心自己的行为,别以为可以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为所欲为。新约圣经明白指出,越是有知识、能力的人,将来神对他的要求也越严苛(路十二48)。

     “要显为圣”(被视为圣洁)。任何不顺服神命令的行为,都会减损祂的荣耀。

         「默默不言」:暗示亚伦接受神对他儿子的惩罚。

         亚伦这个时候的态度有些耐人寻味,是“默默不言”。或许,他还沉浸在震惊和丧子的悲痛之中,一时还缓不过神来;或许,还多多少少有些想不通,甚至有些情绪(比较出32:21-24)。虽然两个儿子罪不容赦,但毕竟是自己的儿子,顷刻间就惨死圣所,让他一时难以承受(比较19节)。

         摩西所指的可能是出19:22的话:“叫……祭司自洁,恐怕我忽然出来击杀他们。”亚伦的儿子显然没有自洁。献身担任祭司并没有使他们的内心发生变化;他们依然是“凡”的。

         亚伦懦弱纵容的性情是这次不幸的根源。想到几个月以前自己的软弱,他一定深感不安。的确,神已赦免了他,悦纳了他的赎罪祭;但他没有借着悔改消除他软弱的后果。他没有采取相应的步骤。

 

【利十3 亚伦默默不言】举哀的惯例是要大声恸哭,亚伦的沉默与之相对。他不是震惊得哑口无言,而是决意遵守在职祭司不得哀哭的规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4】「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上前来,把你们的亲属从圣所前抬到营外。”」

  〔暂编注解〕摩西叫不是祭司的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把亚伦的两个儿子抬出去。他们是亚伦的堂兄弟。亚伦不可以做此事,因为接触死人就会沾染不洁。尸体给抬到以色列人营地外边埋葬,免得有人无意走入坟地,沾染不洁。二人虽被火烧,但身上穿的细麻外袍未烧坏,有人因此推测,烧死他们的天火当为闪电式的一击。

     4-7 后事的处理:摩西吩咐亚伦和他的两个儿子不要料理死者的后事(4), 不可参加丧礼(6),更不可离开圣所(7)。这可能是因为拿答及亚比户的死不是自然的,而是神直接惩罚的结果;如果亚伦、以利亚撒、以他玛参加丧礼,蓬头散发又撕裂衣裳(6), 就表示他们埋怨神。可能导致神恼怒,把他们也杀死。

 

【利十4 亲属照顾死者】照顾死者是亲人的重要责任之一。这时死者的弟弟仍在献祭,不能抽身。故此需要召来远房亲戚执行当尽的义务。──《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5】「于是二人上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是照摩西所吩咐的。」

 

【利十6】「摩西对亚伦和他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耶和华向会众发怒;只要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为耶和华所发的火哀哭。」

  〔暂编注解〕“不可蓬头散发”。蓬头散发和撕裂衣裳都是哀悼和忧伤的表记(比较撒下一五30),但供职的祭司却不能这样(利二一10)。

         「蓬头散发 ...... 撕裂衣裳」:悲哀的表示。(创37:29 34; 撒上4:12)

         按当时的习俗,人在极其悲伤的时候要撕裂衣裳,就是撕裂衣裳的前胸,似乎像征心里悲伤。亚伦和他其余的儿子不可以这样做,因为这看起来像是对神惩罚的不满。他们也不可蓬头散发。这也是东方人表示悲伤的惯常做法。

 

【利十6∼7 哀悼礼仪和膏油】蓬头散发和撕裂衣裳是哀悼的两大表示。此外,还有剃头剃须、头上蒙灰,甚至用刀划身。哀悼通常为期七日。摩西警告亚伦不得哀悼,因为这样做是违反典礼期间祭司必须保持的状况。膏油一旦开始了这个过程,将之打断就是贬低了圣所之圣洁和神之临在的重要性。请参看二十一章10∼12节。──《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7】「你们也不可出会幕的门,恐怕你们死亡,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暂编注解〕「因为耶和华的膏油在你们的身上」:因为他们是耶和华的祭司,必要听从 的命令。

         亚伦十分难过,默默地来往主持晚祭和献香,但没有在言语或举止上表示出悲伤。当百姓看到他照常平静地工作时,就知道这两个儿子不的不幸并没有削弱亚伦对神的信心。他们可能不明白,正是亚伦的镇静消除了他们的恐惧,并恢复了他们的信心。

 

【利十8】「耶和华晓谕亚伦说:」

  〔暂编注解〕8~11本节至11节为关乎饮含酒精液体的条例。主持祭祀的祭司进去会幕执行职务前,不论在何种情况下,绝对不可饮酒,包括淡酒和烈酒。礼仪上圣洁的保持,须靠人高度的自律。“清酒、浓酒”同时提,指含各种程度酒精的酒。烈酒当属蒸溜的酒,清酒可能是酿的酒。在近东,适于人饮的食水缺乏,须用酒渗入水中来消毒,醉酒实难避免;只有象许愿作拿细耳人的才能自制,长期戒酒。(民六3)。《箴言》屡屡告诫喝酒的祸害(例如箴二十1)。酒精入了人体很快入肠,一部分从胃进入血液中。酒不易完全靠消化系统吸收,须藉身体其他器官(例如肝)来代谢。酒直接影响大脑,使人狂喜狂怒,失去自制能力,不能维持头脑的清明。异教拜神风俗,无不与醉酒结不解缘。圣洁侍奉神的祭司不可饮酒,免得头脑不清,不能判别圣俗与是非;违者死亡。信徒应戒绝饮酒(林前六10;弗五18),在神面前长保清明,时刻适合祂用。新约把信徒称为祭司,要求信徒学效祭司,完全奉献、力守圣洁,与神长保亲密交通。

     8-11 神直接向亚伦颁布禁令:利未记只有在此处记载神直接向亚伦启示,表明虽然他的儿子犯了大罪,神仍然视他为大祭司,为神与人之间的中保。此处神颁布禁令,当职祭司不准饮酒(包括清酒浓酒)(9) ; 禁令的原因没有说明,或许是与上文有关,也可能涉及将酒给予吊丧和忧伤人的习俗。(参箴31:6-7)

 

【利十8 清酒浓酒】枣、蜜,和谷类都可以发酵成为饮料,但最普遍的酒却是大麦酿造的。仪式性醉酒在古代近东文学中略有出现,圣经亦曾提及(赛二十八7)。──《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9】「“你和你儿子进会幕的时候,清酒、浓酒都不可喝,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暂编注解〕不可喝。这条禁令暗示这次犯罪的起因。神在当时的状况下发布这样一条命令,似乎令人难以置信,除非是为了说明悲剧的真正原因。

         免得你们死亡。死亡是最严厉的惩罚。这里强调神对饮酒的态度。这两个年轻人所犯的罪不是献祭所能消除的小事,而是故意的犯罪,是对圣物的藐视。这是大罪,应当受到严厉的制裁。

         9∼11 神警告祭司们,“清酒”和“浓酒”(源于解作“喝醉”的字)都不可喝,这样他们执行圣礼(10节)和教导百姓(11节;比较结四四23)的时候,便不会头脑迟钝。

 

【利十10】「使你们可以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

  〔暂编注解〕祭司主要的工作,就是「作抉择」,分别那些是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若在这些事情上犯错,就会引起神的震怒,导致犯罪者死亡。

         清酒和浓酒会麻木人的感官,使人不能辩别是非、圣俗、洁净与不洁净的。因此这两个儿子拿着凡火进入圣所。他们当时看不出区别。这种区别人是看不出来的。火就是火,难道不是吗?但神所看到的是他们的内心,是人所看不见的东西。那是有区别的。同样,在人看来,每周的第一日和第七日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除了神诫命的吩咐之外。但这是重要的区别,是生死之别。

 

【利十10 圣洁范围】第10节制定了几个类别。圣物(分别出来给神之物)全都是洁净(在仪式上净化)的。非圣物(俗物或普通之物)则有些洁净,有些不洁。祭司的职责是保持二者间的分别,所用的方法称为圣洁范围。按照这概念,圣洁空间的中央是至圣所,约柜之所在。在这轴心外面的是一圈一圈的圣洁地带,* 洁净程度各有不同。能够维持正确圣洁和 * 洁净程度的规例,由祭司负责执行。──《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1】「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藉摩西晓谕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教训他们。”」

  〔暂编注解〕「教训他们」:祭司的工作不单是献祭,也是作律法教师。

         使你们可以……教训。祭司乃是教师。他们的工作就是要把神的律例和典章教导百姓。但如果他们自己都无法分辨是非的话,又怎能从事这项工作呢?胡涂的头脑是不可能教训或引领他人行走所当走的路上的。

         借摩西晓谕。直今仍有人贬低摩西。他们应该明白,是神借着他说话,用这些话语认证了他的生活和工作。基督说:“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5:46 47)。的确有些规定是单为以色列人的,适用于当地的情况。但这是很容易辨别的。神“借摩西”所传达的永�畯�则始终具有同样的效力和价值。每一位基督徒务要思考基督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这句话不可视之等闲,因为这是基督说的。

 

【利十11 祭司的教训】祭司的教训包括了道德和 * 仪式方面的事务,但本节的重点似乎是后者。申命记二十四8是这种祭司教训的例证。古代祭司被视为执行 * 祭仪事务的专家,所以关于复杂手续的问题,往往都得求教于他们。──《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2】「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献给耶和华火祭中所剩的素祭,要在坛旁不带酵而吃,因为是至圣的。」

  〔暂编注解〕12-18 食祭物上犯错:素祭的祭物除了作纪念,给神那一部分,其余乃是归祭司的(12-13; 参2:2-3)。摇祭物的胸及举祭物的腿也是祭司的分(14-15; 参7:28-34)。摩西提醒亚伦及他的儿子,纵然拿答及亚比户犯错,祭司所得的分并没有更改。

         12~20本节至20节须与9章所讲的同读,因为都是有关处理属祭司的那一分祭物的条例。

 

【利十 1 2拿达、亚比户献凡火何以被神烧灭?】

    答:圣经上明说,他们所献的是凡火Strange Fire 没有寻求神的心意,这是私意崇拜(四二 23),不是神所吩咐的。(利十 1 2,参申四 2,耶七 31,十九 5)。这火不是从燔坛上取下来的,故此不蒙神的悦纳,(士十六 12,参民十六 46),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把他们烧灭而死亡,神要在亲近祂的人中显为圣,在众人面前得荣耀。(利十 2 3)。有注释家论到这件事时,曾作以下三种不同的看法:

    1  认为他们是在会幕前用凡火烧香,好像可拉党所行的,(民十六 6 7 17 18),其罪也类似乌撒(代上十三9 10,民四 15),和乌西雅一样。(代下廿六 16—21,民十六 40)。不当用凡火,妄逞己意行事。

    2  认为他们是要进圣所烧香,不当用凡火,任随己意烧香,因神只需要祭司早晚烧香。(路一 8 9,出卅 7 8)。

    3  认为他们是要进至圣所烧香(参十六 1 2),不当用凡火。且正月不是在圣所烧香的时候,只有一年一次的七月初十日才可以如此行,(利十六 1 2,29),同时这不是众祭司的本分,乃是大祭司一人独行的事。──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利十12∼15 祭司当得的分】第12∼15节的细节已经在第六至七章的注释中讨论过了。──《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3】「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在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这是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所吩咐我的本是这样。」

  〔暂编注解〕在两个儿子的死亡所带来的忙乱中,亚伦忘记了吃素祭中属于他的那一份。悲剧的发生不应影响所规定的仪式。工作必须照常进行。

 

【利十14】「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们要在洁净地方吃。你和你的儿女都要同吃;因为这些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中给你,当你的分和你儿子的分。」

  〔暂编注解〕这个特定的素祭显然包括平安祭,因为亚伦的女儿也有份(利9:17-21)。素祭是至圣的,只有祭司才可以吃。至于平安祭,全家人和其他“洁净”的人都可以分享。

 

【利十15】「所举的腿,所摇的胸,他们要与火祭的脂油一同带来当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要归你和你儿子,当作永得的分,都是照耶和华所吩咐的。”」

  〔暂编注解〕任何事情都不得阻止神的工作,任何环境不得妨碍圣所的仪式,随着年岁的流逝,这个观念要深深扎根在祭司的脑海中。公元70年圣殿最终被罗马人攻占和毁灭的时候,这一点经受了最严峻的考验。那正是献晚祭的时候。耶路撒冷已被攻占,但圣殿依然完好。当罗马人攀过围墙进入圣殿的区域时,祭司们仍在庄严而镇静地举行了献祭的仪式。建筑物被焚烧,到处都是火焰。但祭司们却迈着缓慢而整齐的步伐继续他们的工作,对周围的一切连看也不看。任何事情都不能妨碍神的工作。

 

【利十16】「当下摩西急切地寻找作赎罪祭的公山羊,谁知已经焚烧了,便向亚伦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

  〔暂编注解〕赎罪祭有两种,一种要把祭牲的血洒在会幕内,一种只把血洒在外面的祭坛上(参四5注)。这里所讲的属第二种,因为18节说,血“没有拿到圣所里去”。这是奉献礼结束时为全体百姓所献的。依条例,亚伦和他剩下的两个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可以吃祭肉,但须在圣所内吃;他们却把肉都焚烧了。这是职守的疏忽,也触犯了规例。亚伦因家庭刚逢剧变(1∼7节),没有心情吃;两个儿子可能因父亲未吃,也可能害怕亲兄弟犯罪殃及自己,所以未吃。都属情有可原,摩西接受了亚伦的解释(19节)。

     摩西急切地寻找。摩西仍在关注是否一切都按神的吩咐执行。在献山羊为赎罪祭时,血不得带进圣所,而是抹在燔祭坛的四角上。根据条例,在这种情况下,肉应由祭司吃掉(利6:26)。那一天,曾献上一只山羊为赎罪祭(利9:15)。由于血没有带进圣所,肉就应该吃掉。但却没有这样做。那就大大损害了这件崇事的像征意义。

         便向……发怒。摩西是以谦和著称的(民12:3),但他仍会发义怒。他曾义愤填膺,把两块石版摔碎,但神并没有因此而责怪他(出32:19)。神自己也很生气(出32:9 10)。摩西的忿怒没有消退,因为当他看见金牛犊时,他将它磨碎并让以色列人喝那水(出32:20)。

     16∼20 摩西问亚伦为何不吃赎罪祭(比较六26),亚伦的解释是,由于这两个儿子的死,他和他其余的儿子都感到自己不配。摩西接受这个解释。

 

【利十16 吃赎罪祭的重要性】相信赎罪祭有能力吸收 * 不洁,即献这祭所要消除之物。这种仪式上的吸收是古代近东常见的概念。所吸收的分量若是极大(如:赎罪日),则整只祭牲都要烧尽才能除去 * 不洁。但在大部分情况下祭司食用指定的部分,就是他在洁净过程中的责任;米格伦提出这是圣洁吞没 * 不洁的象征。这说法若是对的话,米格伦认为亚伦对摩西所说的话反映他的恐惧和谨慎,也就没错了。他两个儿子陈尸圣所,可能大增赎罪祭所吸收的 * 不洁,使祭肉对祭司有致命的作用。──《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17】「“这赎罪祭既是至圣的,主又给了你们,为要你们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你们为何没有在圣所吃呢?」

  〔暂编注解〕「为何没有 ...... 吃呢」:祭司吃赎罪祭肉的行动,表明神开恩接纳那祭,正如 准许奉献者分享平安祭的肉,表明 一并接纳那礼物和献礼的人;故此,摩西责问亚伦的儿子为何不在圣所吃赎罪祭的肉。

         亚伦没有吃那肉,所以不能承担百姓的罪孽。他无法为他没有承担的罪进行赎罪。这就使错误显得更加严重。山羊所担当的罪孽应当转移给为之赎罪的祭司。但这一次罪没有转移,因为祭司没有吃那肉。山羊所能做的就是死。但代求的工作仍有待完成。

 

【利十18】「看哪,这祭牲的血并没有拿到圣所里去,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所里吃这祭肉。” 」

  〔暂编注解〕参4:12及21注。

 

【利十19】「亚伦对摩西说:“今天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赎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见这样的灾,若今天吃了赎罪祭,耶和华岂能看为美呢?”」

  〔暂编注解〕虽然摩西是对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说话,并责备他们,但回答的却是他们的父亲。亚伦知道吃赎罪祭像征承担献祭者的罪,正如摩西所说的。但由于所发生的事情,以及他自身的部分责任,他觉得他不能承担他人的罪。他只能承担自己的罪。他正为儿子的死而悲伤,甚至可能有一点怨恨。他显然认为按他目前的心情,他作为预表性的承担罪孽者是不会蒙神悦纳的。

         19-20 解释及回应:亚伦为他的儿子辩护:他们不吃祭肉,因为他两个儿子既然在献祭上犯罪激怒神,被神烧灭,剩下的两个儿子再不配吃这祭牲的分了(19)。

 

【利十20】「摩西听见这话,便以为美。」

  〔暂编注解〕也可译为“满意”,“高兴”。摩西看到亚伦没有疏忽大意,也没有无故忽略已知的职责。他接受了亚伦的解释,并相应地改变了自己的态度。

 

【思想问题(第8-10章)】

1 试从出29:43-46找出8章详细记载亚伦等人受职过程的原因。当中步骤对今人有何教训?

2 试从8章; 9章及10章这三章找出经常出现的一句话。昔日百姓须遵守神所设立的献祭制度。今日神又设立了什么圣礼是信徒必须遵守的呢?

3 百姓一见耶和华的荣光(9:23),便立刻欢呼和俯伏在地,显出真诚的敬拜。今日信徒当以什么态度来敬拜事奉神呢?参来12:28-29。

4 拿答和亚比户的死给圣职人员什么警惕?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来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张策《利未记文字释经证道》․《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