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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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第十二章拾穗

 

【利十二1「耶和华对摩西说:」

  〔暂编注解〕前一章涉及因接触各种“不洁净”的动物而造成的不洁。第1215章是针对个人的不洁,包括身体的和仪文方面的不洁,但不涉及道德上的犯罪。和第1113章一样,本章没有提到亚伦。

         18 虽然生孩子是一件喜事,但也让人记得,罪会遗传到每个人身上。因此,产妇不能履行宗教任务四十天(若是男孩)或八十天(若是女孩)之久。这时期后,她要献上燔祭和赎罪祭。参看路加福音二章24节有关马利亚之献祭的脚注。

         1-8 产妇洁净的条例:神在创世记吩咐人要生养众多(创1:28), 旧约中儿女成行乃是得神宠爱的记号;妇人不孕被视为一种耻辱 (创30:23 但当妇女履行生育这最高天职时,却与不洁的观念相联,需要相当长的日期才获得洁净。两者似乎有点矛盾;这矛盾只能在人堕落后女人所得到的咒诅上(见创3:16)获得适当解释。生男婴的不洁期是四十天,生女婴则是加倍,个中理由没有申明,或许是因为古人以为生女之后,母亲需要较长的时间康复,更可能是这较长的不洁期,叫人想起生育的苦楚源自夏娃(女人)犯罪。燔祭及赎罪祭的仪式,参第1章及第4章注。

 

【利十二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若有妇人怀孕生男孩,她就不洁净七天,象在月经污秽的日子不洁净一样。」

  〔暂编注解〕生育的能力为神所赐(创一28;诗一二七3),能生育是神给妇人的福分(参创二十一12;太一25)。妇人怀孕生子所以不洁,要献燔祭赎罪,不是因为生育,而是因为分娩时排出的不洁产血。本章的条例乃为这种不洁而订立,应与15章的漏症、行径等身体排泄物的不洁同读。另一说则认为人类都处在死亡的咒诅下,生下来便不洁(创三1419),因此出生后需要洁净。但此说不能解释何以献赎罪祭的为产妇,而非新婴。

     「不洁净七天」:这是第一期的不洁净,期间她的丈夫也不可接近她,因她所接触过之物,皆为不洁(参15:19-24)。在第二期的不洁(4),只是不许接触圣物而已。

         男孩。是每一个以色列妇人的愿望。因为弥赛亚将是“女人的后裔”(创3:15)。

         月经污秽。本节的法规在利15:19-33中有详细说明。

 

【利十二2 礼仪上的不洁】不洁不一定是能够避免的,不洁的理由往往与犯罪毫无关系。有几类的不洁是不能随便避免的,包括来自性交、疾病,以及与人兽尸骸发生接触的不洁。这虽是礼节上而非伦理上的问题,圣洁范围依然必须维护,免受不适宜之事物影响。此外,经血中有鬼魔居住,也是常见的信念。

  对以色列人来说,经血和精液等人体分泌物,与生命有密切关系。它所代表的潜在生命一旦不能实现,就成为死亡的代表,变得不洁。分娩所导致的不洁被视为与每月经期的不洁同等,在古代文化中也极之普遍。埃及、* 巴比伦、波斯都有案例。──《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二3「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

  〔暂编注解〕行割礼就是承认立约的关系,像征性地让婴孩接受约的约束。这个礼节最先在以撒身上实施(创17:10 1121:4)。他是那应许所生的(加4:23)。割礼标志着有关他出生之应许的实现。

 

【利十二3 割礼】请参看:创世记十七914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二4「妇人在产血不洁之中,要家居三十三天。她洁净的日子未满,不可摸圣物,也不可进入圣所。」

  〔暂编注解〕产后的头六天对于母亲来说是十分关键的,往往会有大量的失血。一周之后,危机被认为已经过去了。33天之内,不许母亲进入圣所或参加宗教仪式,也不得出席任何公众集会。被视为不洁净的是母亲而不是婴孩。

 

【利十二45 三十三/六十六天的净化】开头七日另加三十三日,一共是四十日。这是估计时间的惯常日数。产后出血可以长至二至六个星期,所以这个估计十分恰当。波斯和希腊对于分娩后进入圣洁地区,也同样有四十日的规限。不少文化更认为女婴需要更长的净化期。* 赫人认为婴孩有三(男婴)、四(女婴)个月,是不洁净的。至于净化期为何因婴孩性别而有分别,却没有肯定的理由。──《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二5「她若生女孩,就不洁净两个七天,象污秽的时候一样,要在产血不洁之中,家居六十六天。」

  〔暂编注解〕产妇生女孩仪文上不洁净的日子不是40天,而是80天。何以生女孩比男孩不洁和家居的日子都长一倍,圣经未作解释。有的人说是因为女胎比男胎更不洁;但献祭赎罪的方式完全一样,可见此说不能成立。也许与族长社会中男女地位不同有关(参二十七27),也可能和女婴长大后的月经有关。

     这里或其他地方都没有说明为什么生女孩比生男孩要有更长的不洁净时期。

 

【利十二 57「……就不洁净两个七天,…… 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

{命题4 }为人之母(Mother hood 一直都是神所祝福的,为何生孩子后母亲仍要献祭赎罪?

〔难题〕圣经提到神赞扬母亲:「你妻子在你的内室,好像多结果子的葡萄树。你儿女围绕你的桌子,好像橄榄栽子」(诗篇一二八3)。然而在利未记十二章5-7 节提到母亲生孩子后要献祭赎罪得以洁净。

【解答】

有些学者认为这句经文所提到的献祭只是象征性的,但是即使是象征一些事务,它必是真实的。我们最好能分清母亲的职责(office of motherhood)和人堕落后母道的情形(motherhood in a fallen world) 神创造了夏娃并要她生儿育女(创一27-28)。这个原始纯正的意义就是为人之母的职责是纯洁无瑕疵的。

不幸的是,当夏娃(与亚当)堕落后,为人之母就不是没有罪了。大卫曾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 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五一 5)。因此在这种堕落后的世代中,为人之母(motherhood)像其他的人一样,也是辖治于罪之下,因此也需要洁净。 毕竟,在堕落的世界里「恶人发达,眼高心傲,这乃是罪」(箴言廿一 4)。由于人的堕落每一个女人的怀胎都有苦楚(创三16)。因此可以如此合宜的结论, 就是母亲要永远纪念神所赐的恩典使她们能生儿育女并在产后献上赎罪祭。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利十二6「“满了洁净的日子,无论是为男孩是为女孩,她要把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是一只斑鸠为赎罪祭,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

  〔暂编注解〕赎罪祭要同时献一岁的小绵羊和一只雏鸽或一只斑鸠。如果家贫献不起羊,可以献两只雏鸽或两只斑鸠。雏鸽与班鸠属同类,但班鸠为候鸟,在非洲过冬,四至十月分才飞来巴勒斯坦(歌二12);鸽子则一年四季都有。条例中规定献祭的人可在二者中选一,是有实际必要的。耶稣降生后,祂的父母照圣经规定献祭,所用祭牲为鸟类,说明约瑟当时家贫,无力献羊只为祭。

     燔祭可参一34注;赎罪祭参四2注。

     她不需要自己献祭,只须将祭牲带到帐幕交给祭司,由祭司来为她献祭。她还要献一个赎罪祭,也是由祭司代她献的。

         这个程序与先前的惯例不同。以前要献祭者自己宰杀祭牲。还有一个区别。在献赎罪祭和燔祭时,以前是先献赎罪祭,后献燔祭。但现在是先献燔祭。原来赎罪祭总是比较重要和贵重的。现在却相反。先献燔祭,用一只羊羔;后献赎罪祭,用最廉价的祭物雏鸽或斑鸠。

         人不论做什么都带有罪污,所以在许多情况下都要献赎罪祭。这对于未受过指教的人来说似乎是没有必要的,特别是在奉献圣所和立祭司时要献赎罪祭,但它们会使百姓对罪的性质留下深刻的印像。在生子的情况下,似乎有意不强调罪。所要求的祭物只是像征性。不用认罪,也不用按手。

 

【利十二7「祭司要献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她的血源就洁净了。这条例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

  〔暂编注解〕古时妇女的命运是不幸的。她要做许多通常该由男人干的重活。如今在许多国家还是这样。家中和地里的活大部分由妇女来做。生孩子时很少得到照顾;实际上,残酷而非人道的做法是司空见惯的。

         神为以色列的母亲们作出规定,正是针对这样的情况,好让她们有一个安静独处的时间,长达数周之久。她们应该享受安息和宁静,以便恢复体力。

         本章有关生子的规定显示了神对母亲们的关爱。妇女在神的计划中享有重要的地位。这也是她们应有的地位。她们中有许多人成为了领袖,有些成为先知。她们在人生的坎坷中得到神的眷顾。主邀请她们带着自己的困惑到祂那里来(见《历代愿望》第512页)。愿大家都给予她们应有的尊敬。

 

【利十二7 赎罪】这一类案例证明旧译的「赎罪祭」,其实应该是「洁净祭」(NIV;参看第四章注释)。这里并没有需「赎」之「罪」,只有在坛上被清除的 * 不洁(见一4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二8「她的力量若不够献一只羊羔,她就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祭司要为她赎罪,她就洁净了。”

  〔暂编注解〕满了上述洁净的日子,产妇要为自己献祭赎罪。正常情况下,要献一岁的羊羔为燔祭,一只雏鸽或者一只斑鸠为赎罪祭。但是,若是家境贫寒,就献两只雏鸽或者两只斑鸠。一只为燔祭,一只为赎罪祭。《路加福音》2:22-24记载耶稣降生后,他的父母所用的祭物为鸟类,说明约瑟家庭贫寒,无力献羊为祭。

         雏鸽与斑鸠属同类,但斑鸠为候鸟,在非洲过冬,四至十月份才飞来巴勒斯坦(歌2:12);鸽子则一年四季都有。条例中规定献祭人可以在二者中选一,是有实际必要的。

 

【思想问题(第11-13章)】

1 神定下食物的条例,藉此叫 的百姓从万族中分别出来,服于神的准则下(11:45)。这种在食物上分别为圣的要求于新约有什么改变?参可7:14-19; 11; 14:13-23。既然如此,这些条例对今日信徒有何意义?

2 按12:4 妇人生子不洁是因生产所流的血,换句话说,虽然在别的场合血有赎罪与洁净之用 17:11), 在此只会成为玷污的源头。试从信徒生活中举些例子,证明最好的东西也可能因场合不恰当而变质。

3 百姓患上皮肤病,便要被关锁十四天(13:4-5), 若还未痊愈,便被视为不洁净,须独居营外(13:46)。这与今日检查疫症的方法有否相似?当中有否属灵的教训?

4 摩西律法不但针对人的洁净问题,还顾及衣服和房屋的洁净(见14章),你对此有何感受?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来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张策《利未记文字释经证道》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