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三章拾穗
【利十三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
〔暂编注解〕1∼46节讲各种皮肤病出现的征象,包括初起时肉皮上的情况(1∼8节)、生白疖出现红瘀(9∼17节)、长疮(18∼23节)、长火毒(24∼28节)、头上或胡须上生疥(29∼37节)、起火斑生白癣(38∼39节),以及落发秃顶等。
1-59 使人不洁的疾病:本章与14章所讲的「大麻疯病」可指不同种类严重的皮肤病,也指衣服和房屋因湿热而发的霉烂(本章47-58; 14:33-53)。
【利十三2】「“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
〔暂编注解〕“痳疯”一词的原文()可指真正的痳疯病,也可以指其他皮肤的疾病。本章与14章所描述的大痳疯现象,病征变化很快,与今天医学上所说的“痳疯“(Hansen’s
disease)有别,故宜取此词泛指的意义译为”皮肤病“较妥。(参看卷首”背景资料“第六项)。
“大麻风的灾病”。字根的意思是“击打”,指皮肤象鳞片那样剥落或无知觉,或指一种颇为严重的疾病。虽然这用语包括现今称为麻风的疾病(罕生氏病),但在人类来说,也指许多别的皮肤病。第2、6、10、18、30及39节所描述的病征,并不足以准确地诊断是否经文所指的各种皮肤病。在所有被怀疑的病例里,隔离和观察都是有需要的。虽然经文常常形容长大麻风者为礼仪上的不洁,而不是有罪,但大麻风是神的“击打”,是一些令人厌恶的东西,各人都视其为羞耻和禁忌。由此可见,它极可能是罪的明证(比较赛一6;诗五一7)。
「疖子」:即红肿。「火斑」:指斑点。
人的肉皮。这种说法在圣经中只出现一次,似乎是指皮肤的外层,即表皮。
古时麻风病在埃及十分流行。以色列人无疑最先是在埃及接触这种病的。神出于怜悯,承诺他们免患埃及的疾病,只要他们顺从祂(出15:26)。
长了疖子,或长了癣。如果人出现了这种症状,就要把他带到亚伦或其他祭司那里检查。“就要将他带到”暗示他自己是不愿意去的。因为他知道,一旦他被发现染上此病,对于他和他的家人将意味着什么。所以说他是被“带到”。
大麻风的灾病。“大麻风”源于一个意为“打倒”、“打倒在地”的词。所以大麻风是一个“打击”。犹太人认为患大麻风的人是受到神的打击。
一个子孙。检查不一定由大祭司来做。任何一位祭司都可以进行。据《塔木德》记载,那些因身体上的缺陷不能担任祭司的利未人可以从事检查工作。
2~8第一套检验法:观察患病处的毛是否变了白色而患处陷入皮肤以下。由于皮肤病是不会使毛的色泽改变,「毛变白」 (3) 可能是指皮肤因干燥而皮鳞脱落,黏贴在毛上,毛看来好像变了白色。若祭司怀疑患病者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病,患者需要有被隔离七日或十四日的检疫期(4-5)。
【利十三2 皮肤病的种类】研究本节用语的学者认为经常译作「大痲疯」的字眼(NIV 作「传染性皮肤病」),正确的翻译应该是「(皮肤)损害(lesion)」,或可以用较不专门的「鳞屑状皮肤病」。这些皮肤上的斑点可能有发肿、流脓,或鳞屑的问题。* 亚喀得语的用语亦同样广泛;* 巴比伦人也是视之为不洁,又看为神明的惩罚。
在古代近东,临床痲疯病(汉森氏病)要到亚历山大大帝(Alexander the Great)时代,才有发生的记录。并且汉森氏病最主要的病症一个也没有在经文中出现,反之所列的症状却显示与汉森氏病无关。经文不把它形容为传染性的病症。照所记的描述,现代医学可以诊断为牛皮癣、湿疹、瘌痢、脂漏性皮肤炎,以及一系列的霉菌感染。这病像「雪」的形容最可能是指它像雪花片片,不是指颜色(某些译本中的「白」字是加上去的)。
整个文化对皮肤病的憎恶,可能是因为它看来(有时还有气味)彷佛死尸腐烂的皮肤,因而与死亡有关。自然而然的厌恶感,加上基于仪式而非医药因素的隔离,使患者被社会遗弃之地位严重恶化。某个旧比巴伦的兆头就反映了这一点:皮肤上的白斑是这人遭受他的神摒弃的表示,因此其他人也必须摒弃他。──《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三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疯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
〔暂编注解〕他要观察病灶,因为不一定是大麻风。他要查看两个症状:病灶处的白毛和皮肤的下陷。犹太人的毛发通常是黑色的。如果有这两个症状,就要宣告为不洁净。
【利十三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暂编注解〕深于。就是在表皮下面。大麻风的病因不在表皮,但要先在表皮上表现出来的。
【利十三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
【利十三7】「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
【利十三8】「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
【利十三9】「“人有了大麻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
〔暂编注解〕9~17第二套检验法:观察患病处是否皮毛变白及长出红肉。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暂编注解〕「长了白疖」:即肿大或有脓。
【利十三11】「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疯,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暂编注解〕「旧大麻疯」:有解作慢性的严重皮肤病。毛变白及有红肉是慢性严重皮肤病的明显病征,故不用检疫期(11)。
肯定有人在最初出现大麻风可疑症状的时候,没有来到祭司面前。家人也没有把他带来,因为他们知道不祥的诊断将意味着什么。当病症再也无法隐藏时,他才主动或被带到祭司那里去。如果肉中长了疖子,患处的毛变白,且“有了红瘀肉”的话,那就是“旧大麻风”;祭司应当立即宣布他为不洁净。不需要把他隔离来进一步观察;也不需要关起来以后再检查。
【利十三12】「大麻疯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
【利十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疯,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暂编注解〕这种状况引起许多争论。有两种看法:一,他没有患大麻风,而是某种无碍的出疹。二,他的大麻风痊愈了。“大麻风……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第12节)和“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的说法似乎排除了第一种可能性。这这种“大麻风”可能与我们现在所知道的大麻风在外表上有相似(见本章补充注释)。
【利十三14】「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
〔暂编注解〕「红肉」:可解作皮肤上的伤口裂开。
【利十三15】「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麻疯。」
【利十三16】「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
【利十三17】「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利十三18】「“人若在皮肉上长疮,却治好了,」
〔暂编注解〕第四种大麻风嫌疑源于脓肿或疖子。这样的患处特别容易受感染。诊断的步骤与第一种情况相似(第2-8节)。
18~28第三套检验法:是与皮肤上的疤痕有关(18
24),其原则及处理方法与第一套检验法相同。
【利十三19】「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疖,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
【利十三20】「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发在疮中。」
【利十三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暂编注解〕「洼于皮」:陷入皮肤。
「发暗」:颜色微黑。
【利十三22】「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灾病。」
【利十三23】「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便是疮的痕迹,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
【利十三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
〔暂编注解〕第五种大麻风嫌疑源于火毒。火毒和疖子一样会使皮肤易受感染。祭司观察和诊断的步骤与前一种情况一样(第18-23节)。
【利十三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大麻疯在火毒中发出,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
【利十三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
【利十三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的灾病。」
【利十三28】「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为洁净,不过是火毒的痕迹。」
〔暂编注解〕「火毒」:疤痕。
【利十三29】「“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有灾病,或是男人胡须上有灾病,」
〔暂编注解〕第六种大麻风嫌疑是在头发或胡须中。
29~37第四套检验法:是与头上及胡须上的严重皮肤病有关;主要是看患病处是否陷入皮层以下及长出细黄毛。若祭司怀疑患病者患上了严重的皮肤病,患者须要被隔离两个星期(31-34) , 在第一个星期之后,患者要剃去患处以外的须发(33)。
【利十三30】「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现象若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头疥,是头上或是胡须上的大麻疯。」
〔暂编注解〕「头疥」:叫人感到痒,常要抓搔。
【利十三31】「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现象不深于皮,其间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长头疥灾病的关锁七天。」
【利十三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灾病,若头疥没有发散,其间也没有黄毛,头疥的现象不深于皮,」
【利十三33】「那人就要剃去须发,但他不可剃头疥之处。祭司要将那长头疥的,再关锁七天。」
【利十三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头疥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便成为洁净。」
【利十三35】「但他得洁净以后,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开了,」
【利十三36】「祭司就要察看他。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找那黄毛,他是不洁净了。」
【利十三37】「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间也长了黑毛,头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洁净了,就要定他为洁净。」
【利十三38】「“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暂编注解〕这只是皮肤上一种无害的疹子。记在这里是免得被误认为大麻风,给患者和家人带来不必要的焦虑。“白火斑”不具传染性。
38-39 加插一段,描述皮肤生疹
【利十三39】「祭司就要察看,他们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带黑,这是皮上发出的白癣,那人是洁净了。 」
【利十三40】「“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
〔暂编注解〕40~44第五套检验法:是与秃头有关的。秃头本身并非不洁净,只是秃头也和有头发的一样,会患上严重的皮肤病;检验的方法与其他病症差不多。
【利十三41】「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
【利十三42】「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若有白中带红的灾病,这就是大麻疯发在他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
〔暂编注解〕秃头不算不洁。但麻疯的感染可能在那里发生,就像在其他地方一样。如果有斑点出现,就要像在其他部位一样处理。斑是白中带红的,带有肿胀。
【利十三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灾病若在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有白中带红的,象肉皮上大麻疯的现象,」
【利十三44】「那人就是长大麻疯,不洁净的,祭司总要定他为不洁净,他的灾病是在头上。」
【利十三45】「“身上有长大麻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暂编注解〕「衣服要撕裂」:在旧约中是为已死的人(创37:34; 撒下1:11)或为罪(民14:6; 王下22:11
19; 拉9:5);或为罪难(王下11:14; 19:1)而悲哀的表现。
「蒙着上唇」:是与吊丧有关(结24:17
22),或是蒙羞抱愧的记号(弥3:7)。
大麻风患者要穿上丧服,把自己当作死人。撕裂衣服通常标志着灾难和悲痛(伯1:20;2:12;太26:65)。他要蓬头散发。头发既不修剪也不被梳理。到了疾病的晚期,他的眼皮、耳朵和鼻子都会烂掉,颊骨露出来,看上去十分恶心。如果他躲在一棵树底下,同一棵树下的人都会被视为不洁的。
大麻风患者要在营外独居,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进城。他是靠着施舍生活的,真是一个“活死人”。
45~46 长大麻风者的境况是可怜的;他要撕裂衣服,“蓬头散发”,用外衣的下边“蒙上唇”,以表示哀悼;他要喊叫“不洁净了”来警告走近的人;而且他要住在城外。
45-46上述各种病例的病人,确定是患上严重的皮肤病之后,就要移居营外,直到痊愈之日(45-46)。
【利十三45 患者的举动】蓬头散发、撕裂衣服和蒙面,表示这人是个守丧者。按照当时迷信的看法,守丧者这种打扮能够保护他免受盘旋于死人之上的邪恶力量所影响。他的喊叫警告人不可接近,因为普遍信念以为他口中的气也能玷污人。── 华尔顿《利未记背景注释》
【利十三45 患者的举动】蓬头散发、撕裂衣服和蒙面,表示这人是个守丧者。按照当时迷信的看法,守丧者这种打扮能够保护他免受盘旋于死人之上的邪恶力量所影响。他的喊叫警告人不可接近,因为普遍信念以为他口中的气也能玷污人。──《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三46】「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暂编注解〕患了这些皮肤病在仪文上不洁的人,不可住在以色列人集居的营里,也就是会幕和外院四围的地区。后来圣殿建立,不洁净的人也不准进入圣殿范围。不仅如此,还须和人群远离(46节)。患者因为和神隔离,要撕裂衣服、蓬头散发,同时蒙着上唇喊叫“不洁净了“,以示悲哀。
「独居营外」:对当时的以色列人来说是一件十分悲痛的事(哀1:1); 营外的地方是远离神的地方,也是罪人及不洁净的人被放逐之处(10:4-5;
民5:1-4; 12:14-15; 31:19-24), 以及罪犯被处决的地方(民15:35-36)。
【利十三46 住在营外】营内虽然不用保持圣殿的 * 洁净程度,但仍有其规限。* 巴比伦文学也记载了类似的规定,强逼皮肤病患者隔离居住。这些人可能住在坟墓附近。──《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三47】「“染了大麻疯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暂编注解〕以色列人的衣服大都是用羊毛或细麻布做的。这些布料在某些气候下可能会发霉。
47∼59 这段谈及衣服的污染或“大麻风”(大概是衣服的发霉)。有时候那是“蚕食”性的;即衣服上穿了洞(51节)。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把衣服洗干净,把受感染的部分剪掉,或把衣服烧毁。
47-59 检验患「严重皮肤病」的衣服:古代以色列人看患了严重皮肤病的人与霉烂的衣服为同一类事情,所以二者都冠以「严重皮肤病」的名称。在外表来说,二者都有相同的地方;他们都有不正常或变形的表皮,以至有外皮脱落的现象。检验霉烂衣服的原则很简单:若衣物有发红或发绿的现象出现,便要把衣物给祭司察看及处理。处理的方法便是收藏霉烂的衣物作一星期或两星期的检疫期,期满后若仍发觉衣服上的霉有发散的迹象 (51
55),这就是属于不洁净的,必要在火中焚烧(51-52
55)。若衣服上的霉没有发散,则须洗净后再隔离七天;如果霉没有蔓延,且变为灰暗的颜色,则只须把发霉那部分撕掉(56)。这样做显然是为了保全百姓所拥有的财产,如果整件衣服都要毁灭,对穷苦百姓来说,就会产生经济上严重的困难。
【利十三47-59「染了大痲疯灾病的衣服……」 】
{命题4}圣经何以说染了大痳疯灾病的衣服?
〔难题〕利未记十三章记载一些痲疯病(leprosy)有关的条例。在第47-49节提到感染了痳疯病的衣服。然而,痲疯病是由一种特定病菌造成的传染病,而且不会感染那些没有生命的物质,如衣服。圣经如此记载感染痲疯病的衣物,是否弄错了 ?
【解答】
这个问题只是在名词上的混淆不清所引起的。这个疾病在现代被称为“痲疯病”,即Hansen’s disease, 并非旧约所说的同一种传染病,英文将它翻译为 「Leprosy」(痲疯病)。今天我们所称的「痲疯病」是一种特定的病菌所造成的,而且它的症状表现并非旧约这里所描绘的症状。希伯来文“tsaraath”、被译成 「痳疯」,其实是一种对任何严重的皮肤疾患或皮肤感染,或无生命物质遭到污染的通称。就如在利未记 十四33-57节所记载对衣物或房屋的墙壁所造成的污染(defilement),可能是由于霉菌发霉(fungus or mold)所造成的。染了灾病的衣物要焚烧(利十三52)。发霉的房子要清理。如果灾病不能去除,就要拆除房子,并将房子拆下的木头、石头、灰泥都挪出城外(利十四 45)。──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利十三47∼59 受污染的布】这是指能够使布料或木头发霉的霉菌。美索不达米亚文学认为它与邪恶或鬼魔有关,但经文却没有把它拟人化。──《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十三47~59;十四33~57大麻疯如何会影响及患者的衣服及他所居住的房子?】
我们现在熟知的麻疯病,被视为等同于汉生病(Hansen’sdisease)。其实,希伯来文sara'at表示的意思,并非单指别人会察觉的或有损外形的皮肤病。利未记十三章二至四十二节所描述患大麻疯者的病徽,诸如受病菌影响的皮肤变白,头顶受到侵染等,都是汉生病人所没有的。第六节记述有一种皮肤病,在某些情况下会于一星期内自动消失,患者康复(汉生病永不会如此)。第七及八节所指的似乎是「崩蚀性溃疡」(phagedenic ulcer),二十四节记载被灼伤的皮肤受到感染。三十节则描述了一种病征,患者的皮肤变成鳞片状,这种病极可能是癣。
根据上述资料,我们可以合理地下结论:希伯来文sara'at并非单指皮肤病,而是一个统称,包括所有皮肤及头上所患的,会影响外形的病(然而,乃缦所患的,极类同汉生病[参王下五],乌西雅在圣殿受惩治而生的病也一样[参王下十五5;代下二十六19、20])。
利未记十三章四十七及五十九节提及在衣服或任何一块布匹上的sara'at。这种征兆显然与会影响人类皮肤的皮肤病不一样;却是会损害纺织品、皮革或毛皮的真菌及霉菌,在表面看来,这些菌类与人类皮肤病的病征颇相似。这些菌类若与其他衣物接触,便很容易传染开去,而且与衣物组织有极大破坏;因此,这类sara'at必须与其他衣物分隔开,再看看这些菌类能否被擦掉或洗净。假如经过洗擦也不能把菌除掉,带菌的衣服无疑应用火烧掉。
利未记十四章三十三至五十七节所描述的sara'at,会损坏房子的墙壁。这类sara'at可能是一些生长在砖墙甚或木材上的真菌、霉菌或细菌;在湿度异常高及长期高温的日子,上述菌类都会迅速生长及蔓延。因为真菌会迅速地蔓延,遍及整间房子,极可能引起其他种类的污染及疾病;因此,一旦发现这些菌类时,必须立时清除。受真菌蔓延的墙壁,必须要洗擦干净,看是否可以彻底消除。当菌类已侵入某一块砖或是土墙的某部份时,就要挖走这部份砖或土,以阻止菌类再蔓延。假如这方法也无效,就应毁掉整间房子了。
洗擦干净一间房子后,要静候一或两个星期,然后由祭司审察,看那些菌类是否仍存在;若不能消除,房子便被毁掉。在衣服或人类皮肤上的大麻疯也是一样,需要由祭司审察,以断定受影响的地方是否已复原。发生了这三种大麻疯(sara'at),都需要行洁净的礼仪,至于礼仪的详情,记载于利末记十三及十四章。──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利十三48】「无论是在经上、在纬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
〔暂编注解〕「在经上、在纬上」:即在直纱、横纱上。
【利十三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这灾病若是发绿,或是发红,是大麻疯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
〔暂编注解〕这里说的“大痳疯“指羊毛或麻布衣服的恶性发霉现象,因为经线与纬线上出现绿色或红色的霉。霉是长在死了的动物或腐烂的果蔬上的霉菌。毛麻织物生霉,在潮湿的地方多有发生。人有了皮肤病要隔离,衣服生了霉也要隔离(50节)。要是祭司发现霉菌扩散,便须把衣服焚毁(55节),因为整件衣服已为细菌所污染,不再洁净。
【利十三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
【利十三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服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疯,都是不洁净了。」
〔暂编注解〕「蚕食」穿孔之意,比喻病毒不仅侵蚀表面,而且腐蚀及渗入里面。
蚕食的大麻风。就是恶性的大麻风”。
【利十三52】「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或是经上、纬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他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的大麻疯,必在火中焚烧。」
【利十三53】「“祭司要察看,若灾病在衣服上,经上、纬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没有发散,」
【利十三54】「祭司就要吩咐他们,把染了灾病的对象洗了,再关锁七天。」
【利十三55】「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对象若没有变色,灾病也没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洁净,是透重的灾病,无论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烧。」
〔暂编注解〕「透重的灾病」:正面背面都被霉侵蚀。
【利十三56】「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若见那灾病发暗,他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都撕去。」
【利十三57】「若仍现在衣服上,或是经上、纬上、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这就是灾病又发了,必用火焚烧那染灾病的物件。」
【利十三58】「所洗的衣服,或是经,或是纬,或是皮子做的什么对象,若灾病离开了,要再洗,就洁净了。” 」
【利十三59】「这就是大麻疯灾病的条例,无论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经上、纬上,和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可以定为洁净或是不洁净。」
〔暂编注解〕从本章的规例,可以看见神要求祂的子民在道德、身体、甚至所穿着的衣服与所用的器皿上都须做到洁净。消极方面不与不洁净的东西接触,积极方面力保内心与行为的圣洁,和神有圆满的属灵关系。物质生活与心灵生活不可分割,乃完整的一体。新约要求信徒在行为之外,更注意动机的纯正(太五28),保持意念上的圣洁,做到完完全全象基督。
【利十三章大要】本章分为二大段:
1 1-46是严重皮肤病的诊断及处理方法;
2 47-58是衣服霉烂的检验及处理方法。
前段描述了二十一个严重皮肤病的病例,后段描述了三个霉烂衣服的例子。每个病例都有一定的描述方法:1 病征的初探(2),2 祭司的察看(3),3 病征的评述(3),4 疾病的判断及处理方法(3-8)。
──《串珠圣经注释》
【思想问题(第11-13章)】
1 神定下食物的条例,藉此叫 的百姓从万族中分别出来,服于神的准则下(11:45)。这种在食物上分别为圣的要求于新约有什么改变?参可7:14-19;
徒11章; 罗14:13-23。既然如此,这些条例对今日信徒有何意义?
2 按12:4, 妇人生子不洁是因生产所流的血,换句话说,虽然在别的场合血有赎罪与洁净之用 (17:11), 在此只会成为玷污的源头。试从信徒生活中举些例子,证明最好的东西也可能因场合不恰当而变质。
3 百姓患上皮肤病,便要被关锁十四天(13:4-5), 若还未痊愈,便被视为不洁净,须独居营外(13:46)。这与今日检查疫症的方法有否相似?当中有否属灵的教训?
4 摩西律法不但针对人的洁净问题,还顾及衣服和房屋的洁净(见14章),你对此有何感受?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来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张策《利未记文字释经证道》․《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