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二十七章拾穗
【利廿七1】「耶和华对摩西说:」
〔暂编注解〕本书最后一章讲许愿和奉献的条例。许愿作的奉献有实物,例如献自己、家人或奴仆给神,献牲畜的供物,以及献上房屋和土地等;也可以用金钱代替实物,不过须照估价加五分之一。
估价的标准按圣所的平估(参五14注),一个男人值五十舍客勒银子,银子付给祭司,为圣所的经费。女人许愿侍奉,估定为三十舍客勒,可能因体力不若男子。五至二十岁的人,男子二十舍客勒,女子十舍客勒。女人在圣所中可协助祭司做非祭祀性的工作。
至于更年幼的男童与女童,在许愿期间可在圣所中学习侍奉。穷人许愿但付不起费用,祭司可按他的经济能力减少。
许愿是十分庄严的事,必须慎重,所以一再告诫不可轻誓(参申二十三21∼23);一旦许愿,必须完成。
1-34 许愿之例:本章与上章的联系可能是在思想方面:上章论及神向 子民的「许愿」,本章则论及以色列民向神许愿的律例。人通常比较容易在危急或困难时候向神许愿,而事后却后悔甚至不愿还愿。圣经对这种行径多次提出警告(参申23:21-22; 箴20:25; 传5:4-5)。本段为许下愿的献物订一个较高的赔偿价值,并惩罚那些反悔、要收回献物的人,要他们付出所估定的赎价另加五分之一。这里提到的许愿献物,包括人、牲畜、房屋及田地
【利廿七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还特许的愿,被许的人要按你所估的价值归给耶和华。」
〔暂编注解〕“特许的愿”。即一个人把自己或家人(3∼8节)、牲畜(9∼13节)、房子(14
15节),或田地(16∼25节)奉献给耶和华。他不需要把拥有权转移,只要以一个合理的价钱来代替(若所许的是洁净的牲畜,他便不能把牠赎回;9
10节)。
许愿是向神庄严地承诺要为祂做某件事,奉献礼物或献祭。在《旧约》中,人们常常在痛苦或危难中,在渴望神施恩时许愿。他们许愿的条件就是要神要满足他们的请求。雅各许愿说,如果神祝福他,使他兴旺,并带他安全回家,他就愿意服事神(创28:20-22)。大卫曾许过无条件的愿(诗132:2-5)。
2-8 人方面:若所许的是人,意思就是奉献那人去服事神。撒下15:8及诗116:14-18显示被许的人要成为神的奴仆。但圣殿里的事奉是利未人的专利,因此,许愿的便要付出奴隶赎金的价值来还愿。价额则按被许之人的性别及年龄而有所分别。
【利二十七2∼8 人的奉献】把人奉献到圣殿事奉,可能是根据每家都要为神的事工作出牺牲(即提供劳力)的概念。因此,撒母耳还未出生,母亲已经把他奉献到示罗的圣幕中事奉(撒上一11)。然而在劳工不足的以色列地区,此举是不切实际的。这制度的设立,就是按照被赎之人性别、年龄、工作能力、付款能力为根据的等值表,用赎人的方法,来满足这个责任。* 吾珥南模法典,以及 * 埃施嫩纳和 * 汉摩拉比法律中,按照被害人所受的伤害、年龄、社会地位和性别规定罚款的人身伤害条例,都与之相近。──《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二十七2∼13 愿的本质】古代近东大部分文化,都有关乎许愿的资料。这些文化包括了 * 赫人、* 乌加列、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后者资料最少)。愿是自动与神明建立的协议。这案例之愿所牵涉的,是献身在圣殿事奉之人的价值(见:撒上一11)。它可能与出埃及记十三13,十四20;和民数记十八15∼16 赎回长子的作法有关,但不涉及以人为祭。等值表按照被赎之人的性别、年龄,和工作能力,来评定被赎之人的价值。如此,圣殿才有足够的款项来应付维修和购置设施的需要(王下十二5∼6)。它和所有的愿一样,都召请神的参与(此举之严重性可见于出二十7),双方都有责任履行愿中的条款。愿通常是有条件的,并同时向神明祈求。用以赎人的对象本身除非有不宜奉献之处(即不洁或有不健康),否则就会成为圣物,不可再行赎出。赎价数额之巨(高达五十舍客勒),表示此非普通之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3】「你估定的,从廿岁到六十岁的男人,要按圣所的平,估定价银五十舍客勒。」
〔暂编注解〕「圣所的平」:是估价的标准;由于当时度量衡标准不一,故要指定某一标准。
赎回一个人的价格是神根据性别和年龄依次确定的。五岁以下男童的赎价是五舍客勒;二十岁以下是二十舍客勒;六十岁以下的是五十舍客勒;六十岁以上的是十五舍客勒。女性的赎价大约是上述金额的一半。如果是穷人,就没有那么严格,可以由祭司根据他的支付能力进行调整。值得注意的是,赎价的差别是根据年龄,而不是根据身份。大祭司的赎价不比普通劳动者高。
3∼7 奉献给耶和华之男人或女人的估值,显然是根据他在某个年限作雇工的工价。
【利二十七3 圣所舍客勒】赎银根据圣所舍客勒缴付,而非普通的舍客勒;后者约等于十一点五克。学者大致认为秤银子所用的圣所舍客勒比常用的舍客勒为轻,但却没有确实的证据。考古学家挖掘到的舍客勒法码,重量在九又十分之三至十又二分之一克之间。──《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二十七3∼7 数额】赎回奉献在圣殿事奉之人的数额,一律用银子计算。按照二十季拉等于一舍客勒来计算(二十七25),赎价最大者五十舍客勒,达雇工年薪的多倍。由此可见许下这种愿的人不多,因为愿一旦许下,就不可不还。他们根本付不起这个价钱,所以赎回奉献之人大概不是经常发生的事件。──《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二十七3∼8 相对价值】决定那奉献在圣殿事奉之人赎身的相对数额,所根据的条件有四:年龄、性别、工作能力、付款能力。其背后的假设,是成年男子从二十至六十岁劳工的总值是五十舍客勒。儿童工作的年数虽比成人为多,规定的赎价比成人为低(性别亦有影响)。一如意料,六十岁以上之人的数额不及工作年龄者。穷人需付的数目则由祭司根据其付款能力来决定。这些数字虽然可能反映奴隶的价格,不同年代的变动幅度却使之无法成为可靠的指标。──《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4】「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利廿七5】「若是从五岁到廿岁,男子你要估定廿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暂编注解〕5-6 提到年幼的男女,可能显示一个人将自己或家中的某成员许愿归给神。
【利廿七6】「若是从一月到五岁,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利廿七7】「若是从六十岁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利廿七8】「他若贫穷,不能照你所估定的价,就要把他带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许愿人的力量估定他的价。」
【利廿七9】「“所许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凡这一类献给耶和华的,都要成为圣。」
〔暂编注解〕所许的若是洁净的牲畜,它就成为“圣”的了,不可以更换或赎回,必须献为祭。人们可能想用好一点或差一点的牲畜来代替。但这是不可以的。如果被发现,这两个牲畜就都成为“圣”的了,都必须被献为祭。
9-13 牲畜方面:这可分为用以献祭的洁净牲畜和不可献上的不洁净牲畜。前者许愿以后,则成为神的产业,物主不能赎回;若有人反悔,以别的牲畜代替所许的牲畜,则二者均成为神的产业(10)。对于不洁的牲畜,物主可按估价加五分之一的条例办理赎回手续(13)。
【利二十七9∼13 赎回牲口】当事人如果有意用牲口来还愿,牲畜的价值和是否合格,必须由祭司检定牠是否有瑕疵或其他未瑧完美之处,以及是否洁净(即可否作祭物)。在礼仪上不洁的牲畜依然可以奉献,只是必须加上价值的五分之一赎回。奉献者的意思若是将牲口献上为祭,就在任何情况之下都不得赎回(见二十二21∼25)。这种对于祭牲在仪式上是否 * 洁净的关注,在 * 赫人和美索不达米亚的仪式中也很常见。──《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10】「人不可改换,也不可更换,或是好的换坏的,或是坏的换好的。若以牲畜更换牲畜,所许的与所换的都要成为圣。」
若是他一定要以牲口交换牲口,那么所许的和所交换的就都要分别为圣。」
【利廿七11】「若牲畜不洁净,是不可献给耶和华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利廿七12】「祭司就要估定价值;牲畜是好是坏,祭司怎样估定,就要以怎样为是。」
【利廿七13】「他若一定要赎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暂编注解〕不洁净的牲畜可以赎回(归物主所有),只要按照牠的价值加上百分之二十付上赎价。
【利廿七14】「“人将房屋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祭司就要估定价值。房屋是好是坏,祭司怎样估定,就要以怎样为定。」
〔暂编注解〕当一个人用房屋许愿时,祭司就要进行估价,所估的价要“为定”,不可更改或讨价还价。那人要赎回房屋,就要在所估定的价值上再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旧归他”(第15节)。
14-15 房屋方面:按同样条例办理。
【利二十七14∼25 房屋或土地的奉献】住宅或田地无论是为人所有,或是作为借贷的抵押品,都可以分别为圣,只是必须先由祭司检定和估价。如此在地主有意时,就可按这定价,另加五分之一赎回。此外物业还需进行净化 * 仪式──这一点在 * 赫人文献中也很明显。此举之由来,可能是奉献者发愿在正常献祭和什一奉献之上,特别对神的圣所或祭司作出供应。此人没有后嗣,亦可能是其动机。这样一来,土地的出产或房屋的使用(储物或出租)就属于神了。物业估价和支配时又需顾虑到的因素,还有禧年的问题。惟有属于业主但没有赎回的地,才会至终成为祭司的永久产业(二十七20∼21)。──《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15】「将房屋分别为圣的人,若要赎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旧归他。」
〔暂编注解〕房子也可以奉献给耶和华,但却自己保有,只要付出相等的价值再加上百分之二十。
【利廿七16】「“人若将承受为业的几分地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你要按这地撒种多少估定价值,若撒大麦一贺梅珥,要估价五十舍客勒。」
〔暂编注解〕如果一个人以田地许愿,就要按撒种多少估定价值。在估价时要考虑到禧年(第17节),因为那时土地将归还原主。
16∼25 赎回田地的方法比较复杂。业主要按照禧年余下的年数估计其价值,再加上百分之二十来付上赎价。人若不能把田地赎回,或奉献给耶和华后再暗中卖掉,到了禧年,那田地便归祭司所有,成为他们的产业。
16-25 田地方面:在禧年之前,人可按同样条例赎回土地(19),而土地的价值则要视乎田地面积的大小(即撒种数量的多寡,16),及计算至下一禧年的年数而定 (17-18)。 地主在禧年前未能赎回土地,或将土地卖出(20),都会受到同样的惩罚 ── 他要失去拥有这地的权利 , 这地亦成为祭司的产业(21)。买来的田地则有不同的条例 (22-24); 因到了禧年时,土地便要归回原主(24)。若买主想将土地奉献给神,也只是暂时性的,他便要在奉献当日将估价银归给神(23)。
【利廿七17】「他若从禧年将地分别为圣,就要以你所估定的价为定。」
【利廿七18】「倘若他在禧年以后将地分别为圣,祭司就要按着未到禧年所剩的年数推算价值,也要从你所估的减去价值。」
【利廿七19】「将地分别为圣的人若定要把地赎回,他便要在你所估的价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地就准定归他。」
【利廿七20】「他若不赎回那地,或是将地卖给别人,就再不能赎了。」
〔暂编注解〕本句的含义不确定,有多种解释。可能指他在许愿以前就已经将地卖给别人了,所以根本无权以地许愿,他却想得不当得的利益。如果这样理解本节,那他在原则上就犯了亚拿尼亚和撒非喇的错误,假装奉献了一定的金额,实际上却没有。
【利廿七21】「但到了禧年,那地从买主手下出来的时候,就要归耶和华为圣,和永献的地一样,要归祭司为业。」
【利二十七21 祭司的产业】赫人、埃及和美索不达米亚的文献,证明了庙宇团体拥有土地,并且藉其出产得利。虽则只有圣经才提到,有将产业转让给圣殿或庙宇的习惯,然而整个近东的祭司团体,似乎都很可能会占用分别给神明使用的土地。但在圣经里,惟有在业主未能赎回土地的情况下,这种事才会发生。产业在这时候成「圣」,和祭牲一样,从此不得赎回。故此,在禧年庆典时,这地不再归回原主,反成祭司的永久产业。──《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22】「他若将所买的一块地,不是承受为业的,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
〔暂编注解〕如果人向土地所有人购买了一块地,他只能用它许愿到禧年,因为那时土地要归还原主。
【利廿七23】「祭司就要将你所估的价值给他推算到禧年。当日,他要以你所估的价银为圣,归给耶和华。」
【利廿七24】「到了禧年,那地要归卖主,就是那承受为业的原主。」
【利廿七25】「凡你所估定的价银都要按着圣所的平:廿季拉为一舍客勒。」
【利二十七25 二十季拉为一舍客勒】圣所舍客勒(11∼13克)必须包含二十季拉(0.571克,即8.71格令〔grain〕)的银子。本节制定的,是在赎回已经奉献之人口或财物时,收取赎银的合法重量单位。──《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26】「“惟独牲畜中头生的,无论是牛是羊,既归耶和华,谁也不可再分别为圣,因为这是耶和华的。」
〔暂编注解〕牲畜中一切头生的都是属于神的。没有人可以将属于神的东西献给祂,因为这些已经是属于祂的了(出13:2
12;22:30)。但不洁净的牲畜可以赎回。否则那牲畜就要卖掉。
26~27 牲畜中“头生的”已经归耶和华所有,因而不能再奉献(出一三2
12)。
26-34 其他方面:「头生的」(26)原属于神,因此不能再作奉献。不洁牲畜头生的(27),按着旧例 (参出34:20) 要用羊羔代赎 ,在此则可按另加五分一的条例赎回或将它卖出。凡「永献的」(28)或「当灭的」(29),无论是人或物,都在取赎的条例之外。
【利廿七27】「若是不洁净的牲畜生的,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加上五分之一赎回;若不赎回,就要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卖了。」
【利廿七28】「“但一切永献的,就是人从他所有永献给耶和华的,无论是人,是牲畜,是他承受为业的地,都不可卖,也不可赎。凡永献的是归给耶和华为至圣。」
〔暂编注解〕“永献的”原文用于比一般的“奉献”庄严得多的许愿。指不可违背、不可赎回、必须遵行的誓约,否则要受到极重的处罚,甚至要受诅咒。那些“同谋起誓”(徒23:12)要杀死保罗的人所许的正是这种愿。永献之物是不能赎回的。如果献给耶和华,就不可更改或替代。
28∼29“永献”与“当灭”在希伯来文均用herem一字,指归与神不能取回之物。在以色列人历史上,神指定某些战利品或俘虏要完全归祂,人不可占有(书六17)。“永献”与人奉献给神的有别;亚干的罪招神烈怒,正是因为取了永献之物(书七10∼26)。
28~29 在某些情况里,一个人可能是处于被咒诅(这里译作“当灭的”在原文跟“永献的”是相同的字)的情况下,若是这样,他就必须被处死(例子可见于约书亚记第七章)。在这些情形下,买赎是不可能的。
【利廿七29】「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
【利二十七29 当灭之人】有些罪行是不能藉献祭或赎金挽回的。被判犯了拜假神(出二十二19)、违犯当灭之物的禁令(书七13∼26)、谋杀(民三十五31∼34),或故意触犯 * 洁净礼仪(如 * 赫人文献)的人,不可赎回。在某些情况下,这些人的家人和财物也须毁灭,以求全面铲除邪恶。他们作出了侵犯神之圣洁,以及污染社群的行为,因此被判处的惩罚,必须毫无例外地执行。惟有这样,神的声誉才能恢复到正当的神圣地位,百姓亦能消除其中的 * 不洁。──《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30】「“地上所有的,无论是地上的种子是树上的果子,十分之一是耶和华的,是归给耶和华为圣的。」
〔暂编注解〕什一奉献有悠久的宗教传统(参创十四20;二十八22),是人将自己从创造主所领受的归还给祂,以示感谢和尊崇。旧约律法中提到三种什一奉献:1.从每年的出产中拿十分之一奉献给利未人(30∼33节;民十八21);2.在节期庆典中为之,奉献的人可享受所献的东西(申十四22∼27);3.每三年奉献一次的什一奉献,用以周济穷人(申十四28∼29)。第三种可能为一种募集的什一之捐,也可能就是第二种。
十分之一已经属于神,不能用来许愿。粮食的十分之一可以赎回,牲畜却不能(第33节)。
30∼33 田地、果树、牛群和羊群之生产的十分之一要献给耶和华作为什一奉献。某些什一奉献可以用钱(通常加上百分之二十的价格)来代替,牲畜除外。关于各种什一奉献的讨论,可参看玛拉基书三章8节、创世记十四章20节及二十八章22节的脚注。“一切从(牧人)杖下经过的”所指的是一种习俗,就是让牲畜单行走过,然后用沾了颜料的杖,在每第十只身上作记号。
30-33 论到十一奉献:神在伯特利曾向雅各显现,雅各向神许愿说:「神若与我同在 ...... 凡你所赐给我的,我必将十分之一献给你。」(创28:20-22) 这显示十一奉献也属许愿之一,故可用同样取赎条例来处理(牲畜除外,33)
【利廿七31】「人若要赎这十分之一的什么物,就要加上五分之一。」
〔暂编注解〕有人曾问,如果事后加上五分之一,是否就可以扣留十分之一呢。这是对圣经的误解。加上五分之一所涉及的不是扣留十分之一的问题。这里所说的是实物,就是缴纳小麦,大麦或任何出产的十分之一的。有时人可能需要麦子下种,宁愿付钱而不是麦子。在这些情况下,他可以给麦子估价,并加上五分之一来赎回这十分之一。所涉及的不是扣留十分之一的问题。如上所述,只有粮食和园里的出产可以这样赎回。牲畜不能赎回或更换。
【利二十七31∼33 赎回什一奉献】土地所有的出产(五谷和果实)既都属神,就必须献上什一奉献(申十四22∼26)。拨归什一奉献之物不可视作甘心祭的一部分,因为什一奉献完全是 * 耶和华的产业,不得受人所限制。什一奉献可以照其价值,加上五分之一赎回。应当留意的一点,是这数额只能赎回农产(参较:民十八14∼19)。牲口不但不可赎,试图赎回不但不能赎出被选为什一奉献的牲口,连有意作为代替品的那只,亦一并充公。──《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利廿七32】「凡牛群羊群中,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每第十只要归给耶和华为圣。」
〔暂编注解〕「一切从杖下经过的」:指受数算的,每算到第十只,就要归给耶和华。
拉比作家解释说:当一个人要把他牛羊的十分之一献给神时,他就会把所有的牲畜都关在一个栏里,栏有一个窄门,一次只能让一只牲畜出去。准备向耶和华奉献十分之一的主人站在门边,手里拿着杖,杖的末端在朱砂或红赭石里蘸过。羊羔或牛犊的母亲们站在栏外。门打开时,小畜就跑出来与母亲会聚。它们出去的时候,主人拿着杖站在一旁用杖点击每第十只牲畜,让它沾上颜色。它不论肥瘦,有无残疾,都被重新接纳为合法的十分之一。
【利廿七33】「不可问是好是坏,也不可更换;若定要更换,所更换的与本来的牲畜都要成为圣,不可赎回。”」
【利廿七34】「这就是耶和华在西乃山为以色列人所吩咐摩西的命令。」
〔暂编注解〕这些命令行举了人、畜和财产献给神用的条件,防阻人不洁的举止污损神的圣洁。本章对许愿和奉献的动机异常看重,不希望有人过分热衷以致不能履行。有些人许了愿,时间一长,热心减低,或环境有异,以致难以实现。这里的立法也照顾到人情,准许捐出之物在若干情况下可以赎回。
新约要求信徒信守对神的诺言,包括献身侍奉、婚约、受洗归主等,破坏誓约有如扶着犁向后看,不配进神的国(路九62)。答应一生奉献给神,同时信守这承诺,最为圣洁完全的神所悦纳。
本节也证明《利未记》的作者为摩西。
本节指出神为《利未记》内容的作者,从而结束了《利未记》。
【思想问题(第26
27章)】
1 「神赐福或降灾与 的子民都是出于 的慈爱和信实,因神与祂的子民立了坚定的约(26:9)。」你同意这说法么?神给百姓的管教有什么特点?参14-17
18
21
23-24节等。神今日管教信徒的目的与昔日有差异吗?参来12:5-11。
2 神向以色列人提出警告,描绘惩罚的情况;今日信徒当用什么态度来事奉神呢?畏惧?爱心?参约14:16-18; 2:28-29。
3 以色列日后违约受罚(参耶15:8-11),到新约时代仍经历本章论及的刑罚,参可13。他们的复兴是否永不可能的事?参罗11:25-26。
4 思想林前3:10-15; 林后5:10; 启2-3。你的光景如何?有否滥用神的恩典?
5 27章定下许愿的条例,使百姓不敢随意许愿或失信不还愿。参太5:33-37; 23:16-22; 林后1:17-20等。你对神及对人有否失信呢?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来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张策《利未记文字释经证道》․《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