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一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利一1】「耶和华从会幕中呼叫摩西,对他说:」
耶和华从会幕中说话――神藏在祂儿子(道成肉身的主耶稣)里面,借着祂儿子对人说话(参来一2)。在四福音书中,主耶稣也是这样对人说话。――《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3】「没有伤疾。」(原文另译)神是全然圣洁与完善的神,借着祭物使那些不完全的人,能以亲近祂。然而,没有一样献给神的东西,是可以残缺不完全的。神配得接受最宝贵的供献,我们若将次等的或是不完全的品类献上,那就是以错误对待神的祭物的完全。实际上,祭物乃是基督的表号。我们的最好,不过是一堆的丑陋,但我们所献给神的,却必须是我们看为上好的。―― 摩根《话中之光》
(1:3)心灵絮语
献作燔祭的祭牲须健康没残疾;当作活祭的身体须圣洁没污秽。──《圣经姐妹版利未记注释》
【利一3】「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就要在会幕门口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
燔祭:(1)燔祭不重在赎罪,乃重在为神活着,成全神的旨意。主耶稣就是这样体贴神的心意,为神而活,以至于死(参腓二8)。(2)神为主耶稣预备了一个身体,在地上无保留、无瑕疵、无玷污的完全献给神(参来九14;十5~10)。注:因主耶稣有了上述的光景、地位和资格,所以才能为我们赎罪。――《利未记读经纲目》
燔祭要宰在会幕门口――按预表,圣所和至圣所是指天上说的。会幕门口乃在圣所之外,是指地上说的,但又是面对着至圣所。意即:主耶稣作燔祭被杀是在地上,且是在神面前;也表明我们进入账幕,必须献燔祭,才能蒙悦纳。――《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3,10,14】献燔祭有一件事是很有意思的,就是你如果是有力量的人,你可以献一只牛作祭;以如果没有力量献牛,就可以献上一只羊;你如果没有力量献羊,就可以献上雏鸽。但是,不论你献牛献羊,或者献斑鸠雏鸽,总要把全只献上。你不能献上半只牛或半只羊。神所要的都是整个的,神不要一半的奉献,神不要不完全的奉献。―― 倪柝声
【利一3,10】牛羊无残疾――预表主耶稣的完全无过。――《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3,10,14】有的用公牛、绵羊、山羊,有的用斑鸠或雏鸽(由最大到至小)――就着主说,并不分大小;就着献祭的人对主的享受说,却有大小之分。有的人灵性富强,享受主如一只公牛;有的人灵性贫弱,享受主如一只小鸟。无论人灵性怎样,都能享受着主,祂不因我们贫弱,就不给我们享受。注:献燔祭要用公牛、公羊,因主是刚强的,没有软弱的性质。――《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4】这里所说的手按在牲畜头上,意思是我和牠合而为一,我与牠联合。千山的牛,万山的羊,都是耶和华的,你在那儿献牛羊,是没有用处的。献祭,是要献自己,神是要求我们把自己牺牲献上,可是我们不能真的把自己放在火里。在这里,神就给我们一个方法,叫我们按手在牛羊的头上,好像牠就是我,我就是牠,牠被宰、流血,摆在坛上,就是我被宰、流血,摆在坛上。这样,你就把自己献上给神。这一只牛就是代表你这一个人。―― 倪柝声
【利一4】「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
按手在牛羊头上――表明我们与主耶稣的联合。使我们的弱点都归到主耶稣身上,而主耶稣的优点都成为我们的。但这不是交换,乃是联合。――《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5】「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奉上血,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
献祭的人自己要宰杀祭牲――(1)主虽甘心受死,却是我们杀死的;(2)也指我们对自己的狠心宰杀,好叫我们自己完全破坏,献给神。――《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5,11】血要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或流在坛的旁边――献祭者因未完全为神而活,心中感觉亏欠,如今看见血,良心就平安了。――《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6~9真的奉献──擘开】「人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在火上。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要把肉块和头并脂油,摆在坛上火的柴上。但燔祭的脏腑与腿要用水洗。祭司就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我们所要的祝福和神所要给我们的祝福,往往都是不同的,并含有两种不同的概念。
我们总以为蒙神祝福了,就是在我们现有的饼上再加上一块、二块……百块等。可是神所给我们的祝福,却是要把仅有的一块再擘开分出去;是在擘开以后才能看见多余来,并不是整块饼上加一块就显出祝福了。所以许多人虽然要祝福,神也加增给他了,可是他仍是不够用,过不久又感觉缺乏了。
我们只有被擘开了,才会真的不感觉缺乏了;愈擘则愈多,水不流则要臭,愈流则愈涌愈清,且会愈大起来。
所以主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十二24)—— 李慕圣《晨光》
【利一6~7,12~13】献祭的人要剥祭牲的皮,切成块子,洗净脏腑、腿――(1)我们所给主的创伤。(2)主甘愿接受一切剥夺、破碎、洗净:a.剥皮――说出主在外面显明与世界接触的部分,甘被剥夺;b.切块――说出主完整的生活行为被切碎、破坏了;c.洗净――说出主里面的心怀意念也给试炼、洗净了。――《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8~9】(1)肉块――主的整体受了破坏,主的生活为人一点没有保守完整。就着道德说,主是绝对完全的;就着体系说,主是不完整的。(2)头――主的智慧。(3)脂油――主的心怀意念、存心思想、爱好倾向,在神面前是何等肥美、甘甜。(4)脏腑――主的心肠。(5)腿――主的行动、行事、行为。(6)这一切都要烧在祭坛上――主整个的人都献在祭坛上,给神享受。――《利未记读经纲目》
在神面前献燔祭的时候,不论所献的祭牲是大或小,不管其为牛,或是羊,或是鸟,不问其价格如何,必须完全奉献,全部烧在坛上为火祭。祭物虽然不同,处理的方法是一样的。
祭牲是从自己的畜牧群中取的,是照自己所有的,所能献的;各人的力量不同,所献的祭物也有差别。但有一项共同的要求:必须是纯全“没有残疾”(利一:3
10),没有瑕疵;如果所献的是鸟,要献洁净的鸟,斑鸠或雏鸽(利一:14)。这是说,神要最好的,不是弃不足惜的东西(玛一:6-14)。如果献上的是劣品,那是藐视神,也不蒙神悦纳。
神所看的,不在价格,而在价值;不在献祭之人的贫富,而在于献祭之心。世俗之见,常是重富轻贫;在神的家里,则是更体贴贫穷的人。献牛或羊的,是来献祭的人自己按手在牛或羊的头上,自己动手宰祭牲,剖皮,切成块子,用水洗得洁净;祭司的工作,是奉上血,洒在坛的周围,把祭物摆在祭坛的柴火上,用火焚烧(利一:3-13)。但对于献鸟为祭物的人,祭司要作全部的服事,为他作成一切(利一:14-17)。这就是神家与世人不同的地方。
燔祭牲虽然要全部烧在坛上,却要剥去皮,表明人必须在神面前赤露敞开,不能遮掩,不是作表面工夫;腑脏和腿要用水洗,是除去内里的污秽肮脏,都要用神的道洗干净,行动奔跑也必须洁净;切成块子,是说不可笼统的奉献,必须仔细检察,把肢体逐一奉献给神,作义的器具。
头和脂油要烧在坛上,表示奉献的真义,是自己不作头,让主在凡事上居首位(西一:18)。脂油代表荣耀:要将一切的荣耀归给主,不夸口自己。
蒙主恩典的人,要永远感恩,“理当用绳索把祭牲拴住,牵到坛角那里”(诗一一八:27)。新约时代的教会,献祭的事已经止住了,神并不苛求强索物质财物的奉献,也不看重那些东西,而要祂的儿女们,“先把自己献给主”(林后八:5),不再为自己活,而“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事奉乃是理所当然的。”(罗一二:1)是神所要燔祭;是全部的奉献,不是局部的。
今天,有谁这样将自己完全献给神呢?── 于中旻《圣经研究》
【利一9,13】祭司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当作燔祭献给神――祭司代表神。主耶稣全被烧在祭坛上,变成馨香之气上升,蒙神悦纳;留下的成了一堆灰,是一个见证在人面前。――《利未记读经纲目》
燔祭放在坛上作甚么用呢?是要把牠完全烧了。人以为奉献给神就是为神作这个作那个,但的要求乃是焚烧。神不是要我们的工作,神乃是要我们这个人,要我们把整个人都献上,为着牠烧了。祭坛的意思不是作工,乃是为神活着。我完全为神活着,这才是祭坛的生活。―― 倪柝声
【利一9,13,17】
「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爱子献与父神的祭何等馨香!「基督爱我们,为我们舍了自己,当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以弗所书五章二节)这是祂对父神完全的奉献,燔祭并不能完全预表。当主耶稣知道人不能遵守圣洁的律法,祂自动来成全,为尊重神,甚至放下祂的荣耀,从宝座下来。祂说:神啊,我乐意照你的旨意行。祂顺服至死,并且死在十字架上,成为馨香的奉献,蒙神悦纳,其香气远胜花园的甜馨。
十字架的恩惠——我们不可忘记在神那里的十字架。献祭的火全面焚烧着,从里到外,使圣洁的神悦纳爱子全然的奉献。这伟大的救赎的工作是三位一体的神所最关切的。基督的恩惠已经显在十字架上,祂的代求就永远有功效。
神悦纳的奉献——我们看见祂的要求而顺从祂。我们遵行祂的旨意,而完全将生命交托祂。当我们将自己放在祂面前,献上成为活祭,决不自行取回。这样的奉献是神所悦纳的,祂必看为宝贵,祂的圣火必灼旺在我们的行为上,我们要依靠神,即使有时看不见值得兴奋的事,也没有亮光,但是我们始终相信所献的神必接纳。一切的供物必有五旬节的火在上面。今日谁愿向神顺服,成为馨香的供物呢?
──迈尔《珍贵的片刻》
【利一15,17】若是鸟,就要揪下头来,并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却不可撕断――头揪下指主被置于死地。不可撕断就是骨头不断,指产生夏娃的骨头,也指主复活的生命,不能为死亡所破坏。所以主在十字架上的时候,祂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参诗廿二16~17;约十九36)。――《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16】「又要把鸟的嗉子和脏物〔脏物:或译翎毛〕除掉,丢在坛的东边倒灰的地方。」
灰从坛上拿下来,倒在坛的东边――主被杀、受死的身体,摆在一个地方,满有复活的盼望与保护,正如东方的日头必要再升起来。――《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一17】「要拿着鸟的两个翅膀,把鸟撕开,只是不可撕断;祭司要在坛上、在火的柴上焚烧。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祭司在坛旁,看见了燔祭成为馨香之气,蒙神悦纳的情形――信徒或教会(祭司团)在十字架旁边,看见了基督献在神面前,蒙神悦纳,也为此作见证。
火烧――(1)燔祭坛的烧和香坛的烧,在原文是同一字,(与赎罪祭等所用平常的火烧不同。)不仅是烧毁了,乃是重在把里面的香味烧出来,上升变作神的享受。在祭坛这里,是重在死的一面蒙神悦纳;在香坛那里,是重在复活的一面蒙神悦纳。(2)主耶稣在地上的一生,特别是在十字架上那一段期间,祂身上一直有烧的光景。在人看祂是多受痛苦,常经忧患,被人厌弃,为神击打苦待;但在神面前,却有馨香之气从祂里面烧出来,蒙神悦纳。又如保罗那样为神而活的人,也有烧的光景。(3)火乃是预表神的圣洁。神的本质就是圣,圣就是火(参来十二29)。圣火有两面的用处:a.当人触犯神时,圣火就变作怒火,也是审判的火,这就是赎罪祭的烧;b.当人讨神喜悦时,圣火也来烧他,外表虽然痛苦,结果却蒙神悦纳,这就是燔祭的烧。――《利未记读经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