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第十三章例证与灵感集锦
【利十三2】「“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疯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
大痲疯――指从人里面发出来严重的罪,如明知故犯、任意妄为、定意顶撞神(旧约中米利暗、耶哈西、乌西亚等皆是)。
疖子、癣、火斑――指外面的错误、过失、缺点:(1)疖子――与人疙疙瘩瘩,不能平和相处。(2)癣――和人有难处,不太显出,但不舒服。(3)火斑――人的骄傲、自夸、显扬自己。――《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2,4】带到祭司那里查看,断定,并关闭七天――这祭司一面指主耶稣,一面指事奉神的人,代表神来查看断定。在判断时不但严格,且很谨慎。――《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疯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
毛变白――毛是代表能力,我们要谨慎保守,以免能力衰退,失去基督徒在神面前正常的生活。
深于皮――有了过失错误,存心隐蔽,不肯承认出来。――《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
火斑在肉皮上变白――过犯已承认出来,并证明这过犯已成过去。
关七天――(1)神尽力盼望人得能好转,满有宽容。(2)神不轻易定人的罪。(3)基督徒里面生命的能力是他的医治,但要严谨,不再像从前给他太多的自由。――《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
灾病发暗没发散――人的软弱为生命所吞灭,乃是基督在人里面作恩典恢复的工作。――《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8】「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疯。」
灾病发散――构成痲疯的罪,不只对少数人,且漫延波及多人,越过越扩散。――《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
「祭司要察看。」大痲疯是「罪」的记号。它乃是一种隐藏在血液里的疾病,而人的生命就在血中。在对待大痲疯的条例中,祭司所能作的事,就是检验在人身上的疾病,是否确是痲疯。检验结果若断定为大痲疯,除了使患者完全与群众隔离之外,再无其他措施可行。然而我们的主,祂不仅来察看,并且伸手摸那一个长大痲疯的人──祂来对付了我们的罪。―― 摩根《话中之光》
旧病发白处显出红瘀肉――痲疯的罪已经发过(白肉),但再次的正在发作(红肉)。――《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1】「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疯,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
旧大痲疯――旧病又复发,弱点又显明出来了。――《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疯,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
全身的肉长满了大痲疯,全身变白――满身是罪,都肯摆在神前承认,就得洁净(诗五十一篇中的大卫)。――《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3「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
起初看来,这似乎很特别。麻风开始出现,在皮肉上还不鲜明,要算为不洁净。但是长满了,从头顶至脚底都有了,祭司反而可以宣布洁净。
救赎的恩典——我们若自以为是,为自己的罪推辞,看自己可爱尊贵,救赎的恩典对我们就无效了,但是我们认为无能无助,一无是处,神白白的恩典才可向我们赐福。我们已到了尽头,完全失望,在主的脚前尘土之中,从头顶至脚底都是需要,全是污秽,那么我们就与主最亲近了。我们不仅自己蒙恩,也成为别人蒙福的导管。
蒙福的途径——你愿升高吗?那么先要在神面前谦卑下来。神的宝座不是从台阶走上去,而是走下去,那个税吏捶着胸说: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他回家时就得以称义了。罪在哪里显多,恩典也在那里显多。凡谦卑的必升高。「那至高至上永远长存名为圣者的如此说:我住在至高至圣的所在,也与心灵痛悔谦卑的人同居,要使谦卑的灵苏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苏醒。」(以赛亚书五十七章十五节)
──迈尔《珍贵的片刻》
【利十三16~17】红肉变白――虽有构成痲疯的罪,若肯承认,就算为洁净。――《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18~19】长疮之处起白疖或白中带红的火斑――长疮指人外面生活的弱点。当人得救后虽已蒙医治,但以后又再软弱,并有新的弱点显出,此时需要查看,有无变成大痲疯的可能。――《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
火毒的瘀肉成火斑――指人的血气,如发脾气、称义自己、不肯原谅别人等。――《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29】「“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有灾病,或是男人胡须上有灾病,」
头上有灾病――指在服权柄和思想上出事情。凡在思想上或真理上出毛病的,定规在权柄上也出毛病。
胡须上有了灾病――指人的自居、自尊,要得到别人的高举。――《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0】「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现象若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头疥,是头上或是胡须上的大麻疯。」
查看有无细的黄毛――基督徒正常生活的能力有无衰退。――《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1】「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现象不深于皮,其间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长头疥灾病的关锁七天。」
灾病不深于皮仍关七天――若不能积极证明在思想和服权柄上有无出事情,仍需严谨查看。――《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3】「那人就要剃去须发,但他不可剃头疥之处。祭司要将那长头疥的,再关锁七天。」
剃胡须但不剃头――在权柄或思想上出问题的,都由于人的自尊、自居、自傲、体面,所以要有真实的对付。头发为服权柄的记号,必须保留。――《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头疥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便成为洁净。」
再关七天若未发散,洗衣服――指在行为上的弱点、过错、缺点、背叛的话语、不准确的行动等污点,都要对付清楚。――《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6】「祭司就要察看他。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找那黄毛,他是不洁净了。」
洁净之后头上的病又发散,不必再找黄毛,就断为不洁――在思想或权柄上出事情的人,虽经对付,但又复发,此时不必再找证明,就断为不洁。――《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7】「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间也长了黑毛,头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洁净了,就要定他为洁净。」
长黑毛――恢复基督徒正常的生活,是一种好的光景。――《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38】「“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
白火斑――显扬自己,虽有对付,但总叫人感到不舒服。――《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0】「“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
秃头――虽无背叛,却不顺服。――《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1】「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
顶门秃――在人前或场面上不肯顺服,但不是背叛。――《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5】「“身上有长大麻疯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
撕裂衣服――道德破产。
蓬头散发――完全不服,放肆无忌。
蒙着上唇――口中发表出来的,都是污秽的,不可和人接触。
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一直定罪自己。――《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6】「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独居营外――革除,赶出教会。――《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7】「“染了大麻疯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
染了痲疯的衣服――指人在身外的生活环境,如职业、交际、习惯、与人接触等,沾染了污秽。――《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7~48】三种的衣服(羊毛衣、麻衣、皮衣)――在生活和与人交往上,有的人是温和的(羊毛衣),有的人是淡淡的(麻衣),也有的人是暖暖的(皮衣),这些都不可叫人沾染污秽(参结四十四17~18)。――《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47~59】对于长大痲疯的衣服有两种不同的对付。长大痲疯的衣服要送到祭司面前去察看,如果这一个大痲疯是生长的、扩充的,就非完全烧掉不可,不能穿。有的大痲疯,祭司洗一洗,把有的经纬拉掉而不蔓延的,这一个不必经过火烧,但若洗过拉过了,还有大痲疯,就非烧掉不可。我们信主以后,要把衣服一件一件带到我们的大祭司──主面前,察看是不是合乎基督徒的体统,有的不能再穿,有的须要修改。── 倪柝声
【利十三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这灾病若是发绿,或是发红,是大麻疯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
衣服上的经纬――基督徒在生活为人,与人交往上出毛病的,不外是对神(经)和人对人(纬)这两面的故事。
衣服发绿发红――在生活行为上有了不正常而奇异的改变,失去本来的样子。――《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服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疯,都是不洁净了。」
蚕食的大痲疯――很厉害的构成大痲疯的罪。
焚烧衣服――把沾染污秽的职业、习惯、交往,完全去掉。――《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4】「祭司就要吩咐他们,把染了灾病的对象洗了,再关锁七天。」
把染了灾病的对象洗了――把生活、为人、行动,重新整顿整顿。――《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5】「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对象若没有变色,灾病也没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洁净,是透重的灾病,无论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烧。」
透重的麻疯――从前有过构成痲疯的罪,经过查看,仍无改变和承认的迹象,是深往里面侵蚀的,就断为不洁。――《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6】「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若见那灾病发暗,他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都撕去。」
灾病发暗,将衣服部分撕去――仍留在原来的职业和环境上,但沾染的部分要检查、对付、去掉。――《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7】「若仍现在衣服上,或是经上、纬上、皮子做的什么对象上,这就是灾病又发了,必用火焚烧那染灾病的物件。」
撕去后病仍留在经纬上,就要全部烧毁――经过部分对付,在人与神和人与人之间仍有难处,就要在生活、职业、交往上,有完全彻底的对付。――《利未记读经纲目》
【利十三58】「所洗的衣服,或是经,或是纬,或是皮子做的什么对象,若灾病离开了,要再洗,就洁净了。” 」
灾病离开了,要再洗衣服――对构成痲疯的罪有过真实承认的,在生活为人上,需要再一次的对付和整顿。――《利未记读经纲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