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資料大全

 

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利未記第五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利五5,6「他有了罪的時候,就要承認……並把他的贖愆祭牲……」】

據說兵士從沙場回來,受了傷,自己完全沒有發覺流血的事。在忙迫的生活中,我們可能觸摸污穢,或說話急躁,在神看來,在心靈的潔白處染上污點。

不覺察的罪——只要有罪,我們就不能在夜間禱告與讀經。我們感到距離、有隔膜、有遮掩,如雲層一般的阻礙,使我們看不見美麗的景象。這時,我們要好好省察自己,也仔細查究過往,可能我們會找出隱秘的原因。我們一旦發覺,就得認罪,將贖愆的祭牲牽來,手放在牠頭上。我們應將自己奉上給神,重新奉獻,好似全性的燔祭。

認罪最重要——我們必須承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必赦免我們。認罪是站在神一面反對自己。這是在寶座的光中受審。這又好似解開盒裝,上面的東西輕,下面的就很重了。這也像約書亞點名,最後點出迦米的兒子亞幹。我們的心中也必響出這種點名的聲音。

贖罪與赦罪——救贖的功效就是赦免,要相信這恩典。基督已經成為贖愆的祭牲。祂要除去你的過犯,好似撥去密雲。你平平安安的去吧!不要再犯罪了。

──邁爾《珍貴的片刻》

 

【利五6】「並要因所犯的罪,把他的贖愆祭牲,就是羊群中的母羊,或是一隻羊羔,或是一隻山羊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至於他的罪,祭司要為他贖了。」

         贖愆祭的意義――基督在十字架上,解決了人外面的罪行(參彼前二24;賽五十三5~6,10~11)。――《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五6~7,11】這�媄D起母羊、羊羔、山羊、斑鳩、雛鴿、細麵等――贖愆祭較贖罪祭輕。解決罪性是重的,必須用公牛,最小也得一隻羊。解決罪行是輕的,一點細麵也可以。但在聖物上誤犯了罪,等於偷了神的東西,對神有虧欠,必須盡力償還。――《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五6~8,11~12】贖愆祭又稱為贖罪祭――罪是罪,愆也是罪,而且是出於罪。主耶穌來贖罪,一面解決了我們的罪性,一面也解決了我們罪行。歸到末了,都是贖罪祭,乃是解決一個問題的兩面。――《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五7】「“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就要因所犯的罪,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

         「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   人的力量若是夠不上神的定規,可以改成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或是十分之一伊法的細麵。這是神在恩典中待人的方法。人進到神面前的權利,並非建立在贖罪祭的真正價值上,而是憑藉力所能及的禮物,以表明他尊重神所定的原則。但若一個人的力量能及,卻獻上較便宜的,這就表明他對於自己的罪,或是神的恩典,缺乏充分的感覺。―― 摩根《話中之光》

 

【利五7】若獻兩隻斑鳩或雛鴿,一隻作贖罪祭,一隻作燔祭――這不是說贖愆祭比贖罪祭大。乃是說,人所以有愆尤過犯,因為�堶惘酗F罪性,另一面也因為人不為神活著。因此要解決罪愆,必須從根本著手,一面讓主作贖罪祭,解決我們的罪性;另一面讓主作燔祭,叫我們為神活著。――《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五11】「“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就是細面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因為是贖罪祭。」

         贖愆祭上不可加油,也不可加乳香――因為是贖罪祭,油和乳香都是好的一面,所以不可加在上面。――《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五15贖愆祭】「將贖愆祭牲…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

  贖罪祭的律例,只說到人犯罪;贖愆祭卻列舉出人所犯的罪,需要神的赦免。
  在對自己方面(雖然沒有直接傷害任何人):
  人有對真理的責任。人聽見發誓的聲音,堅定所說的是真實的;聽見的人就有作見證的責任。這是說,在真理上不能中立,是非是絕對的。如果不肯見證出來,不站在真理的一邊,以為事不干己,就是縱容虛假,同情罪惡,這事的本身就是罪惡了。(利五:1)
  人需要持守聖潔。沾染不潔污穢,或在別人的罪上有分,即使當時不知道,不能以無知誤犯推卸責任;不當作而作了,一知道了,就要對付,在神的面前認罪悔改。(利五:2-3)
  人需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人口中所出的話,必須要負責任,應許了就要行,否則當作不作,即為有罪。(利五:4)
  罪,不一定要使人受傷害,才構成罪行;更不必等被人發現,控告追訴;自己“一知道了”,立即要承認所犯的罪,並獻祭贖罪。可見認真對付罪有多麼重要。神對於罪絕不馬虎。
  因為經濟力量或有不同,對貧窮的人,或許需要憐憫,但絕不是對罪姑息。贖愆祭牲要用羊,或用羊羔,用兩隻雛鴿或兩隻斑鳩,再貧窮的,可以用十分之一伊法的細麵(約二磅),“不可加上油,也不可加上乳香”,是表明為罪刻苦憂痛,與獻祭榮耀神不同;真實的認罪悔改,就蒙赦免。(利五:5-13)
  在對神方面:
  人需要對神負責。神的子民,雖然極少可能公然干犯神,但在聖物上失誤的過犯,或無知踰越了神定的界限,是可能有的。對神對人既造成損害,不可只認罪即告無事,必須予以賠償,並且加上五分之一,表明對錯誤負責。(利五:14-19)同時還要獻上贖愆祭,作為在神面前切實悔改。這是說,有罪必須對付;大罪須要承認,小罪也不能輕忽;原罪必須靠賴主寶血,得著救贖,本罪也必須因耶穌基督的寶血而得潔淨。
  神是慈愛的,但也是公義的。罪人不能到神的面前。感謝主耶穌,祂為我們成了贖罪祭,使我們因信祂而得稱義;祂復活了,升上高天,坐在天父右邊,作我們永遠活著的大祭司,替我們代求,使我們罪愆得赦免,與神有團契。── 于中旻《聖經研究》

 

【利五16】「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另外加五分之一,都給祭司。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他必蒙赦免。」

         在聖物上虧欠神的,要如數歸還,並加上五分之一――五在聖經中是責任的數字,表示人在神面前願負相當的責任。――《利未記讀經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