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二十一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利二十一4】「祭司既在民中為首,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
不可從俗沾染自己──一直要手主聖別的地位,一般人可作可為的,但事奉神的人卻不可行。──《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5】「不可使頭光禿;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也不可用刀劃身。」
不可使頭光禿,剃鬍鬚周圍,用刀劃身──必須接受神在我們身上所安排的一切,不可用人工去改變,要絕對順服神的主權,不可在自己身上作甚麼花樣,也不可裝作,越自然越好。──《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6】「要歸上帝為聖,不可褻瀆上帝的名;因為耶和華的火祭,就是上帝的食物,是他們獻的,所以他們要成為聖。」
要歸神為聖──事奉神的人一切都該是完全為神。
為神獻食物──每一個事奉神的人,都是神的膳長,給神食物,供神享受。──《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8「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
本章內大多有關一些禁令與約束,無非防止亞倫兒子祭司職任有沾染污穢的危險。神的聖潔明確地加以維護,在禮儀上不致污染,在個人的言行上沒有玷污有瑕。這些都在預表上有深切的涵義,以致主耶穌與祂的信徒都應有屬靈的認識。「你們是別揀選的族類,有君尊的祭司,聖潔的國民,屬神的子民。」
生活的體統——我們該有何等聖潔的生活。對別人是自然無辜的,對我們可能看為差錯。他們連發須的樣子都不可與列國的時尚相仿。他們也不可與喪亡的家庭接觸屍體而有污穢。這些都說明我們在事奉上該多麼謹慎,甚至應著重細節,在屬靈方面分別出來。我們所穿的衣服,所閱讀的書報,所從事的娛樂,以及家庭生活的細節,都該注意。我已經分別為聖歸給神,聖靈的恩膏也在我們裡面。我應將聖潔的生命獻給祂,別人所作的事,我們不該做。別人認可的,我們卻我們卻應謹慎。
聖潔的理由——經文中曾三次提及使人成聖的神(八節、十五節、二十三節),我們必須分別為聖歸給神,因為我們有救主的寶血,聖靈的恩膏:我們的思想、目的與行為必須分別為聖。
──邁爾《珍貴的片刻》
【利二十一10】「“在弟兄中作大祭司、頭上倒了膏油、又承接聖職,穿了聖衣的,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服。」
要有膏油。
要穿聖服──生活為人要合乎祭司的身分。
不可蓬頭散髮──不可不順服,不受約束,任意妄為。
不可撕裂衣服──不可道德破產。──《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1】「不可挨近死屍,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
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要約束天然情感,事奉的責任越重與神的關係越密,情感的約束也越嚴,雖至親都不可顧到。──《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3】「他要娶處女為妻。」
要娶處女為妻──身分清白,不沾一點污穢,正如基督得著貞潔的教會為配偶。──《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7】「“你告訴亞倫說: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獻他上帝的食物。」
有殘疾的人不可獻食物給神──所有的工作和事奉無論是叫神得飽足,或是叫人得供應的,只有基督。凡是缺少基督的,都是殘疾,不配作神食物的管家,失去了事奉的身分。──《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8】「因為凡有殘疾的,無論是瞎眼的、瘸腿的、塌鼻子的、肢體有餘的、」
瞎眼的──屬靈的事第一在於看見。事奉神的人必須有光,明亮。基督作生命第一個功用就是光。沒有看見,沒有光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瘸腿的──因缺少基督,無力行動或只是一半能走路,也就是歪腳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塌鼻子──事奉神的人該有敏銳的屬靈感覺。凡是沒有屬靈感覺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肢體有餘的─在事奉上越過了神量給你的限度。凡是多說、多作、多問、多摸,不守住自己地位的,都是肢體多餘的,不能獻食物給神。──《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19】「折腳折手的、」
折腳折手的─在教會中有的弟兄姊妹,總叫人感覺到有一種缺少某一部分的光景,這樣的人,不能把基督獻給神叫神得飽足。──《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20】「駝背的、矮矬的、眼睛有毛病的、長癬的、長疥的,或是損壞腎子的,都不可近前來。 」
駝背的──只看見下面(屬地),不能看見上面(屬天),只顧自己不顧別人,一直思念地上的事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矮矬的──因缺乏基督生命,沒有長進,屬靈身量不夠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眼睛有毛病的──在屬靈的看見上有毛病的,無論是近視、散光、昏花的,都是缺少基督(只有基督是維他命),不能獻食物給神。
長癬的──生活不正常,雖不太嚴重,卻叫人感覺不舒服,不是坦然可親、可接觸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長疥的──與長癬的光景相近,自己感覺不舒服,叫人也感覺難過的,不能獻食物給神。
損壞腎子的──因缺少基督到一個境地,屬靈的生育基能受破壞,斷了屬靈的後代,這樣的人,不能獻食物給神。──《利未記讀經綱目》
【利二十一21】「祭司亞倫的後裔,凡有殘疾的,都不可近前來,將火祭獻給耶和華。他有殘疾,不可近前來獻上帝的食物。」
祭司們,乃是站在一個特別與神親近的地位上,為神所任命作百姓的中保。因此,他們必須在外面的生活與行為上,彰顯出聖潔的光景,作為眾人的表率。這�媄D起任何肢體有殘缺者,都不可供祭司的職分。在親近神的事上,要求人達到完全的地步。這�堭j調一個真理:無論何人供職於聖潔的事物,必須是最剛強者,而非最軟弱者。――
摩根《話中之光》
【利二十一22】「上帝的食物,無論是聖的,至聖的,他都可以吃。」
十八至二十節這幾等人(有殘疾的),雖不能把基督獻給神,叫神得到飽足,但卻能從神那�堭o到食物作為享受,這食物就是基督。當他們飽嘗豐滿的基督時,殘疾就得到醫治,屬靈的難處也得以解決。──《利未記讀經綱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