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二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素祭的條例】
一、用生細麵獻的素祭(1~3節)
二、用爐烤的素祭(4節)
三、用鐵鏊做的素祭(5~6節)
四、用煎盤做的素祭(7~10節)
五、獻素祭的一般總則(11~13節)
六、獻初熟之物的素祭(14~16節)
貳、靈訓要義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素祭(二1∼16)】
一、供養神僕
二、日常生活
三、加工精製
四、純淨無偽
五、記念神
——《新舊約輔讀》
【分享素祭之人(二3,10,參六14,23)】
一、祭司可食(即亞倫子孫)(二3,10,參六16)
二、亞倫子孫之男子可食(參六18)
三、祭司為己所獻之素祭,須完全焚燒(參六22,23)
——黃原素《五祭論》
【素祭禁用之物(二11)】
一、酵
1、表罪
2、表異端
二、蜜
1、蜜雖甜而易變酸
2、耶穌在世之生活,不是甜的生活
——黃原素《五祭論》
【素祭之特點(二章)】
一、此祭非贖罪所用
二、此祭無血
三、此祭之預表,重在耶穌之為人
四、此祭不可單獨獻,必須配他祭同獻
——黃原素《五祭論》
【如何備素祭(二章)】
一、用生麵(1)
二、用爐烤(4)
三、用鏊炊(5)
四、用盤煎(7)
五、用烘穗(14,15)
——黃原素《五祭論》
【素祭之品物(二章)】
一、細麵
1、表主耶穌品性之謙卑,溫柔
2、表至耶穌之品性完備不偏
3、表耶穌磨難中之美備人格
二、油(1,4∼7,15)油表聖靈
1、傾於細麵之上
2、和於麵中(4,5,7)
三、乳香(1,2,15)
1、完全焚燒不留
2、蒙主記憶(9)
四、鹽(13,參民十八19)——鹽之效用
1、保存
2、調和
——黃原素《五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