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三章綱目
壹、內容綱要
【平安祭的條例】
一、若是獻牛為平安祭(1~5節)
二、若是獻綿羊為平安祭(6~11節)
三、若是獻山羊為平安祭(12~16節)
四、一切脂油和血都不可吃(17節)
貳、靈訓要義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利未記註解》
叁、其他綱目
【平安祭(三1∼17)】
一、燒在壇的燔祭上,就是在火的柴上(5)
二、要把所有的脂油(並內臟)燒在壇的燔祭上
三、是獻給耶和華為食物的火祭(11、16)
——《新舊約輔讀》
【平安祭之特點(三章)】
一、此祭之預表,是表耶穌之死,使神人兩方面復和
二、諸祭中,此祭之牲歸主者至少至美(3,4,9)
三、祭司與獻祭之人,男女,皆可食此祭牲(參申十二17,18)
四、獻祭之故,是因喜樂,甘心,與償願(參七15,16)
五、許用不完全之牲及有酵之餅。
六、有搖祭舉祭之禮(參七30,32)
——黃原素《五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