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第七章綱目
【贖愆祭之條例(七1∼7)】
一、要在殺燔祭牲處殺牲(2)
二、要灑血在祭壇之四圍(2)
三、要焚一切肥油及腰子(3,4,5)
四、祭司男丁可食於聖所(6)
——黃原素《五祭論》
【利七1、11、30∼34;六9、14、25祭物】
壹、祭物的重要
一、先民的遺傳,各國自古均有殺牲獻祭的事。國語中「犧牲」一詞,原意就是稱呼預定將要作為祭物的牲畜。
二、聖經的啟示——自亞伯一路下來,人都是靠祭物與神發生關係。
三、真祭物就是基督。經上說,『公牛和山羊的血,斷不能除罪。』(來十4「新三二一上」)舊約時神暫時許可人用祭牲作為象徵品,那實體乃是遙指基督。基督來到,影兒就自然過去了。所以新約的信徒,不必再獻上物質的祭牲,只獻上基督為靈祭就夠了(彼前二5「新三三六下」)。
貳、祭物的各面
一 、贖罪祭是為應付人的罪性。這個「罪」字,在原文裡是單數的,是指罪的生命。人犯不犯罪都是罪人。不是因你犯罪才是罪人;乃因你是罪人才會犯罪。罪性是樹;罪行是果。贖罪祭對付的是樹,不是果。
二、贖愆祭則是應付人的罪行。這裡的罪,原文是指多數的。人所算為罪的,多半是指著這面的罪(羅易30∼31「新二一〇上」)。
三、燔祭是為神活的祭。人受造原是為著神活的。人墮落了就為己、為撒但活。基督到世上來,要為人向神盡諸般的義(太三15「新三下」),祂完全獻上自己為神而活(來十5∼7「新三二一上」)。因此祂就作了替我們獻給神的燔祭。
四、素祭是聖別生活的祭。素祭是用細面作的,象徵主那柔細、均勻、潔白的生活,是能叫神滿意的生活。因此祂也就作了人獻給神的素祭。
五、平安祭指使神和人平安的祭。基督的死,成就了和平,使神與人完全和好(西一20∼22「新二八三下」)。因此祂就作了人獻給神的平安祭。
六、搖祭是指獻上復活的基督。
七、舉祭指獻上升天的基督。
叁、信徒都是祭司
一、天主教根據舊約原則以少數人(神父)為祭司是錯誤的。新約下的信徒,既然都有神住在他裡面(約壹四13「新三四八下」),當然就不需要再假手任何居間階級來尋找神。都可以直接來到施恩寶座前,向神獻靈祭了(彼前二5「新三三六下」;來四16「新三一六上」)。
二、個人在私下或在聚會中,呼求主名、禱、讀、唱詩、讚美,都是獻靈祭的實行。
三、要學習在聚會中隨著眾聖徒的靈,彼此呼應,以阿們聲、詩歌聲、禱讀之聲、此唱彼和的感謝神。這是加入新約祭司體系,向神團體獻靈祭的實行。
肆、常獻祭物的好處
一、因獻祭罪就可以時刻得到神的赦免和洗淨。
二、靈裡得著了基督作供應和飽足。當初凡獻祭的人都要吃祭物,神特別指定祭物的胸、腿、要賜給祭司作食物。胸代表基督的心腸,腿代表基督行為的能力。多獻祭的人,就能實際享受基督各面的所是。
三、活出祭物——基督裡面的實際。如:從罪裡得釋放,有像基督般的素祭生活,燔祭生活,與神和人中間的和平生活,復活的大能與升天的得勝等。因獻祭的人吃的是基督,也就漸漸能把基督活出來,而使自己在神面前成為一個活祭
(羅十二1「新二二二下」)。——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天人共用(七11∼38)】
一、獻祭者的分
二、祭司得的分
三、耶和華的分
——《新舊約輔讀》
【平安祭之原因(七12∼16)——感謝,甘心,償願】
一、為感謝而獻者,許用有酵之餅(13)
二、此祭只獻極少之分於主,餘則盡歸於人食之
三、感謝而獻者,其肉必食於是日;但為償願或甘心而獻者,其肉可留至第二日(七15,16)
四、甘心自願者,許用不完全之牲。(參二十二23)
——黃原素《五祭論》
【利未記七章】
一、贖愆祭(七1∼10)
二、平安祭(七11∼27)
1、讚美祭,todah,在某種嚴肅場合中獻的
2、甘心祭,nedabah全然出於樂意,並因為上帝一切善良與慈愛,感恩而獻的
3、還願祭,neder,是獻祭者已經應許過要獻,他現在必須踐諾
三、搖祭(七28∼38)
——《每日研經叢書》
【如何獻平安祭(七章)】
一、與燔祭之相同點
1、無疵之牲
2、牽至幕前
3、按手其首
4、宰於門前
5、灑血於壇四圍
二、與燔祭之不同點
1、不論牡牝
2、不剝牲皮
3、不洗臟腿
4、不盡焚
5、不用鳥
三、祭牲歸主之分如何
1、脂油
2、腰子
——黃原素《五祭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