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二十八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民二十八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呂振中譯〕「永恆主告訴摩西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獻給我的供物,就是獻給我作馨香火祭的食物,你們要按日期獻給我’;」
〔呂振中譯〕「『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要小心、將奉給我的供物、就是奉給我的食物、做怡神之香氣獻與我之火祭、在制定節期上獻與我。”」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3】「又要對他們說: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就是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每日兩隻,作為常獻的燔祭。」
〔呂振中譯〕「你要對他們說:你們所要獻與永恆主的火祭是這樣:完全沒有殘疾、一歲以下的公綿羊羔、每天兩隻、作為不斷獻的燔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4】「早晨要獻一隻,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
〔呂振中譯〕「其一隻公綿羊羔、你要在早晨獻上,其另一隻公綿羊羔、你要在傍晚時分獻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5】「又用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並搗成的油一欣四分之一,調和作為素祭。」
〔呂振中譯〕「也獻一伊法十分之一的細麵、用搗成的油一欣的四分之一調和的、作為素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6】「這是在西乃山所命定為常獻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
〔呂振中譯〕「這是不斷獻的燔祭、在西乃山所制定、做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的火祭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7】「為這一隻羊羔,要同獻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在聖所中,你要將醇酒奉給耶和華為奠祭。」
〔呂振中譯〕「和其一隻公綿羊羔同獻的奠祭酒、要一欣的四分之一;你要在聖所、將醇酒奠與永恆主為奠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8】「晚上,你要獻那一隻羊羔,必照早晨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獻上,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其另一隻公綿羊羔、你要在傍晚時分獻上,按早晨的素祭和跟羊羔同獻的奠祭禮一樣辦理,做怡神香氣之火祭獻與永恆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9】「“當安息日,要獻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並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為素祭,又將同獻的奠祭獻上。」
〔呂振中譯〕「『在安息日你要獻上公綿羊羔兩隻、完全沒有殘疾、一歲以內的,也獻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用油調和做素祭、和跟羊羔同獻的奠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0】「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在外。”」
〔呂振中譯〕「這是每安息日獻的燔祭;那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奠祭、是在外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1】「“每月朔,你們要將兩隻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七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呂振中譯〕「『在你們的月初一、你們要把燔祭獻與永恆主:就是牛兩隻、要小公牛、公綿羊一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七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2】「每只公牛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三作為素祭;那只公羊也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二作為素祭;」
〔呂振中譯〕「配合每一隻牛、你們要獻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三、用油調和做素祭;配合那一隻公綿羊、也要獻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二、用油調和做素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3】「每只羊羔要用調油的細面伊法十分之一作為素祭和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
〔呂振中譯〕「配合每一隻公綿羊羔呢、也要獻細麵、一伊法的十分之一、用油調和做素祭:做燔祭、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的火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4】「一隻公牛要奠酒半欣,一隻公羊要奠酒一欣三分之一,一隻羊羔也奠酒一欣四分之一。這是每月的燔祭,一年之中要月月如此。」
〔呂振中譯〕「和以上這些祭牲同獻的奠祭、每隻公牛要奠酒半欣,每隻公綿羊要奠酒一欣的三分之一,每隻公綿羊羔要奠酒一欣的四分之一:這是月月獻的燔祭,一年之中每月都要如此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5】「又要將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獻給耶和華;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要將多毛公山羊一隻做解罪祭、獻與永恆主,是要在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奠祭以外獻上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6】「“正月十四日是耶和華的逾越節。」
〔呂振中譯〕「『正月十四日、是向永恆主守的逾越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7】「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吃無酵餅七日。」
〔呂振中譯〕「這月十五日是節期;要喫無酵餅七天。」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8】「第一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呂振中譯〕「頭一天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19】「當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燔祭。」
〔呂振中譯〕「只要獻火祭為燔祭給永恆主:就是牛兩隻、要小公牛、公綿羊一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七隻,都要你們認為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0】「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呂振中譯〕「和以上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是用油調和的細麵:配合一隻公牛、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三;配合一隻公綿羊、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1】「為那七隻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呂振中譯〕「配合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2】「並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呂振中譯〕「也獻一隻多毛公山羊做解罪祭、為你們除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3】「你們獻這些,要在早晨常獻的燔祭以外。」
〔呂振中譯〕「你們要在早晨的燔祭、就是不斷獻的燔祭、以外、把這些祭物獻上。」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4】「一連七日,每日要照這例把馨香火祭的食物獻給耶和華,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一連七日、每日都要照這例把火祭的食物、就是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奠祭以外獻上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5】「第七日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呂振中譯〕「第七天你們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6】「“七七節莊稼初熟,你們獻新素祭給耶和華的日子,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呂振中譯〕「『在你們的七七節上、當獻首熟之物那一天、你們將新素祭獻與永恆主的時候、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7】「只要將公牛犢兩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只要將燔祭作為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就是牛兩隻、要小公牛、公綿羊一隻、公綿羊羔七隻、要一歲以內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8】「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每只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呂振中譯〕「和以上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是用油調和的細麵:配合一隻公牛、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三;配合一隻公綿羊、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29】「為那七隻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呂振中譯〕「配合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30】「並獻一隻公山羊為你們贖罪。」
〔呂振中譯〕「也獻一隻多毛公山羊、為你們除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八31】「這些,你們要獻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都要沒有殘疾的。”」
〔呂振中譯〕「總要在那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跟這些祭牲同獻的奠祭以外去獻上,都要你們認為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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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