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二十九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民二十九1】「“七月初一日,你們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是你們當守為吹角的日子。」
〔呂振中譯〕「七月初一日、你們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這是你們大吹角聲的日子。」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你們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你們要把燔祭做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就是牛一隻,要小公牛、公綿羊一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七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呂振中譯〕「和以上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是用油調和的細麵:配合一隻公牛、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三;配合一隻公綿羊、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4】「為那七隻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呂振中譯〕「配合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5】「又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為你們贖罪。」
〔呂振中譯〕「也獻一隻多毛公山羊做解罪祭、為你們除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6】「這些是在月朔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以及照例同獻的奠祭以外,都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這些是在月初的燔祭和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不斷獻的燔祭和跟這燔祭同獻的素祭、以及照典章跟這些祭牲同獻的奠祭以外獻上、作為怡神之香氣、做火祭獻與永恆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7】「“七月初十日,你們當有聖會;要刻苦己心,什麼工都不可做。」
〔呂振中譯〕「『在這七月十日、你們要有聖聚會,要刻苦自己;甚麼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8】「只要將公牛犢一隻,公綿羊一隻,一歲的公羊羔七隻,都要沒有殘疾的,作為馨香的燔祭獻給耶和華。」
〔呂振中譯〕「只要將燔祭做怡神之香氣獻與永恆主:就是牛一隻,要小公牛、公綿羊一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七隻、都要你們認為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9】「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一隻公牛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一隻公羊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呂振中譯〕「和以上這些祭牲同獻的是用油調和的細麵:配合一隻公牛、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三;配合一隻公綿羊、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0】「為那七隻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呂振中譯〕「配合那七隻公綿羊羔、每隻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1】「又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贖罪祭和常獻的燔祭,與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一隻多毛公山羊作為解罪祭、是在除罪禮上之解罪祭、和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以及跟這些祭牲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2】「“七月十五日,你們當有聖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要向耶和華守節七日。」
〔呂振中譯〕「『七月十五日、你們要有聖聚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只要過節拜永恆主七天;」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3】「又要將公牛犢十三隻,公綿羊兩隻,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都要沒有殘疾的,用火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
〔呂振中譯〕「也要將燔祭做怡神香氣之火祭獻與永恆主:就是牛十三隻、要小公牛、公綿羊兩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十四隻,都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4】「同獻的素祭用調油的細面;為那十三隻公牛,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三;為那兩隻公羊,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二;」
〔呂振中譯〕「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是用油調和的細麵:配合那十三隻公牛、每隻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三;配合那兩隻公綿羊、每隻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二;」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5】「為那十四隻羊羔,每只要獻伊法十分之一。」
〔呂振中譯〕「配合那十四隻公綿羊羔、每隻要獻一伊法的十分之一;」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6】「並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一隻多毛公山羊、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7】「“第二日要獻公牛犢十二隻,公綿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呂振中譯〕「『第二天要獻公牛十二隻、要小公牛、公綿羊兩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十四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8】「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呂振中譯〕「又獻上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配合這些公牛、公綿羊和公綿羊羔照典章各按其數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19】「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多毛公山羊一隻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跟這些祭牲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0】「“第三日要獻公牛十一只,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呂振中譯〕「『第三天要獻公牛十一隻、公綿羊兩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十四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1】「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呂振中譯〕「又獻上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配合這些公牛、公綿羊、和公綿羊羔,照典章各按其數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2】「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多毛公山羊一隻、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3】「“第四日要獻公牛十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呂振中譯〕「『第四天要獻公牛十隻、公綿羊兩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十四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4】「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呂振中譯〕「又獻上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配合這些公牛、公綿羊、和公綿羊羔,照典章各按其數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5】「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多毛公山羊一隻、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6】「“第五日要獻公牛九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呂振中譯〕「『第五天要獻公牛九隻、公綿羊兩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十四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7】「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呂振中譯〕「又獻上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配合這些公牛、公綿羊、和公綿羊羔,照典章各按其數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8】「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多毛公山羊一隻、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29】「“第六日要獻公牛八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呂振中譯〕「『第六天要獻公牛八隻、公綿羊兩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十四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0】「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呂振中譯〕「又獻上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配合這些公牛、公綿羊、和公綿羊羔,照典章各按其數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1】「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多毛公山羊一隻、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2】「“第七日要獻公牛七隻,公羊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十四隻;」
〔呂振中譯〕「『第七天要獻公牛七隻,公綿羊兩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十四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3】「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呂振中譯〕「又獻上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配合這些公牛、公綿羊、和公綿羊羔,照典章各按其數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4】「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多毛公山羊一隻、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5】「“第八日你們當有嚴肅會;什麼勞碌的工都不可做;」
〔呂振中譯〕「『第八天你們要有聖節會;甚麼勞碌的工都不可作,」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6】「只要將公牛一隻,公羊一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公羊羔七隻作火祭,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燔祭;」
〔呂振中譯〕「只要將燔祭做怡神香氣之火祭獻與永恆主:就是公牛一隻、公綿羊一隻、公綿羊羔一歲以內的七隻、要完全沒有殘疾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7】「並為公牛、公羊,和羊羔,按數照例,獻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
〔呂振中譯〕「又獻上和這些祭牲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配合公牛、公綿羊、和公綿羊羔、照典章各按其數目;」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8】「又要獻一隻公山羊為贖罪祭。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並同獻的奠祭以外。」
〔呂振中譯〕「也獻多毛公山羊一隻、作為解罪祭,是在不斷獻的燔祭、和跟燔祭同獻的素祭和同獻的奠祭以外獻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39】「“這些祭要在你們的節期獻給耶和華,都在所許的願並甘心所獻的以外,作為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
〔呂振中譯〕「『以上這些祭都要在你們的制定節期上獻與永恆主,都要在所許的願、和自願獻的祭以外、作為你們的燔祭、素祭、奠祭、和平安祭。』」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民二十九40】「於是,摩西照耶和華所吩咐他的一切話告訴以色列人。」
〔呂振中譯〕「凡永恆主所吩咐摩西的,摩西都照這些話對以色列人說。」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民數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民數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