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十五章拾穗
【民十五1】「耶和华对摩西说:」
〔暂编注解〕本章所载祭祀条例应记在《利未记》7章或《民数记》29章之后,在此处出现的作用,似在为前章所记的不幸事件加一注脚:百姓虽因不信神真能领他们入迦南而受到老死旷野的刑罚,但神重申祂给以色列人先祖的应许,会继续领他们进入迦南(2节)。献祭之例中规定要用大量的细面粉、油和酒,与祭牲同献,正式他们能到应许美地的保证。否则,旷野那里有这些出产。神的计划不会因人的不信而放弃,人若能真心悔改,献上赎罪祭,仍可以在神的救赎恩典中重获祝福(40∼41节)。
1-41 献祭的条例:入迦南的第一役战败后,以色列人知道须按照神的指示 (14:25) ,退回旷野居住。
15-19章记载在旷野三十八年中所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 , 神在献祭方面给予他们进一步的启示(本章),并进一步确定祭司的职位(16章 )、大祭司的特权(17章)及享有的权利(18章),因为他们进入应许之地是要成为祭司的国度(出19:6)。 第19章记载洁净的条例,提醒百姓要成为圣洁的国民。
本章记述三段的启示,每段均以「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一句开始(1
17
37)。第一段(1-16)描述随同祭物而献上的细面油和酒,分量按祭牲的种类有所增减。第二段(17-36)描述非蓄意犯罪的人当献上的祭物。第三段(37-41)指示百姓如何提醒自己遵行神一切的命令。
这几方面都是百姓将来进应许地后必须尽上的本分(2
18)。神在他们连串反叛埋怨之后颁下这些律法,一方面表示神仍会按 的信实领他们进应许之地,另一方面勉励他们在神的恩典中履行作祭司国度、圣洁国民的责任。
【民十五1】本章所载祭祀条例应记在《利未记》7章或《民数记》29章之后,在此处出现的作用,似在为前章所记的不幸事件加一注脚:百姓虽因不信神真能领他们入迦南而受到老死旷野的刑罚,但神重申祂给以色列人先祖的应许,会继续领他们进入迦南(2节)。献祭之例中规定要用大量的细面粉、油和酒,与祭牲同献,正式他们能到应许美地的保证。否则,旷野那里有这些出产。神的计划不会因人的不信而放弃,人若能真心悔改,献上赎罪祭,仍可以在神的救赎恩典中重获祝福(40∼41节)。──《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1∼31 祭礼系统的基本元素】在以色列的祭礼系统中有规定要献的祭,也有自愿献上的祭,并且对整个以色列社群而至外侨都同样有约束力。规定要献的祭必须带到圣幕或圣殿,由祭司烧在坛上。所献的包括了农产(五谷、果子、油、酒),以及牛群羊群的一部分。而所献祭物的一部分,又指定供应祭司社群的需要。有些祭是除罪性的,主要用来针对指定的罪或违犯律法之处,同时又成为净化 * 礼仪的一部分,洁净接触过不洁之物(尸体、病人、体液)的人。自愿献上的祭可以作为慷慨的表示,也可以是为某件可喜之事(结婚、生子、特别丰富的收成)感恩。献给 * 耶和华的祭与其他古代近东祭礼不同之处,在于前者不是为滋养神而设的(参看 * 巴比伦的《* 吉加墨斯史诗》中,洪水故事结束时的饥饿神明)。祭物必须依照仪式献上(「馨香的火祭」),才能获取神的祝福或赦免。进一步资料,可参看利未记开首几章的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民十五2】「“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赐给你们居住的地,」
〔暂编注解〕尽管以色列人不顺服,神仍履行自己给予亚伯拉罕的应许,把迦南地赐给他们(比较创一五18∼21)。
这句话说明所颁布的条例不是用于旷野,而是用于以色列人一定会进入的应许之地。所以我们推定这段话不是针对全体会众的(民14:31),而是针对没有被定死在旷野的年轻人。
【民十五3】「若愿意从牛群羊群中取牛羊作火祭,献给耶和华,无论是燔祭是平安祭,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甘心祭,或是逢你们节期献的,都要奉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
〔暂编注解〕「火祭」:并不是一种新祭,而是指利未记列举的五祭中,须用火烧献上的祭物。摩西五经中,这里是第一次说明每次奉献祭牲必须有素祭和奠祭陪同。上文提及探子带来一挂葡萄,故在这里强调奠祭是贴切的。
火祭。就是在坛上烧的祭,不论是全部烧掉还是部分烧掉。
燔祭。要完全烧掉。每天早晚都有一只羊羔为全会献上(出29:38-40;见对利1:3注释)。
平安祭。从第8节开始阐述(见出18:12;利1:3;17:5
8)。
为要还特许的愿。这是对平安祭的解释,就为特许的愿,还是甘心奉献的 (利7:16;22:21)。
逢你们节期。额外献祭的适当场合(见利23和民29:39)。
馨香。关于基督徒的生活是馨香之气,见林后2:15注释。
3~12献祭是自愿的,要发自内心。本节至12节具体规定:献火祭时要同时献素祭与奠祭。燔祭(把祭牲全烧在坛上)和平安祭(祭牲的一部分烧在坛上,其余由祭司与献祭者分享)在这里都称作“大祭”,为奉给神的馨香之祭。又规定素祭要用油调和;祭牲越大,所用的细面粉和油的分量也跟着加增(5∼12节)。《利未记》虽提到素祭须与燔祭同献(利8∼9章),以及浇奠酒的事(民六章),此处为圣经首次规定,素祭与奠祭必须和燔祭及平安祭同献。一伊法约等于20公升,一欣约等于4公升:可见献祭所需的面粉与酒分量相当大,间接说明迦南地农产富足。
【民十五3】献祭是自愿的,要发自内心。本节至12节具体规定:献火祭时要同时献素祭与奠祭。燔祭(把祭牲全烧在坛上)和平安祭(祭牲的一部分烧在坛上,其余由祭司与献祭者分享)在这里都称作“大祭”,为奉给神的馨香之祭。又规定素祭要用油调和;祭牲越大,所用的细面粉和油的分量也跟着加增(5∼12节)。《利未记》虽提到素祭须与燔祭同献(利8∼9章),以及浇奠酒的事(民六章),此处为圣经首次规定,素祭与奠祭必须和燔祭及平安祭同献。一伊法约等于20公升,一欣约等于4公升:可见献祭所需的面粉与酒分量相当大,间接说明迦南地农产富足。
“奠祭”为以奠酒为祭,不是独立的献,乃配其他祭物而献。
──《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4】「那献供物的就要将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并油一欣四分之一,调和作素祭,献给耶和华。」
〔暂编注解〕素祭。原文意为“礼物”或“贡品”,原指任何祭物(见创4:4),但在西乃只限于素祭。
细面伊法十分之一。就是一俄梅耳(出16:36),或2.2升。
一欣四分之一。略少于一夸脱。
4~5 “十分之一”。约两夸脱(1.9公升)。“一欣四分之一”。约一夸脱(0.95公升)。留意油、细面和酒的分量会因应所献祭牲的大小而增减(6
7
9
10节)。奠祭要与所有燔祭和平安祭同献。参看利未记二十三章10至14节的脚注。
4-10陪同火祭的素祭、奠祭都是由农产品作成;这里所指定的分量相当大,暗示将来在应许地的收成必定很丰富。神既然向子民守约施慈爱,百姓也须藉献祭证明神信实的约已得履现。
【民十五5】「无论是燔祭,是平安祭,你要为每只绵羊羔,一同预备奠祭的酒一欣四分之一。」
〔暂编注解〕奠祭。源于表示“浇奠”的词根(耶7:18;何9:4);该词也用来指金属的浇铸(赛40:19);由此派生的名词译为“雕刻的偶像”和“铸造的偶像”(赛41:29;48:5;耶10:14;51:17)。
每只绵羊羔。如果羊羔的数量增加了,奠祭和素祭也要相应增加,如安息日的情形(民28:4-9)。这里没有提到盐;但盐肯定是要加进去的,因为任何祭物都不许省去盐(利2:13)。
【民十五6】「为公绵羊预备细面伊法十分之二,并油一欣三分之一,调和作素祭,」
〔暂编注解〕公绵羊被视为比羊羔更蒙悦纳,同献的素祭和奠祭更多,与牲畜的大小成正比。
【民十五7】「又用酒一欣三分之一作奠祭,献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
〔暂编注解〕“奠祭”为以奠酒为祭,不是独立的献,乃配其他祭物而献。
奠酒原来可能浇在祭物上。后来浇奠在了坛的四围(约瑟夫《上古史》iii。9.4)。一欣三分之一等于1.2升。
【民十五8】「你预备公牛作燔祭,或是作平安祭,为要还特许的愿,或是作平安祭,献给耶和华,」
〔暂编注解〕“平安祭”有三个种类。参看利未记七章12至17节的脚注。
作燔祭。这是甘心祭,被认为是最蒙神悦纳的。它不是为还特许的愿,而只是作为爱神的表示。
【民十五9】「就要把细面伊法十分之三,并油半欣,调和作素祭,和公牛一同献上,」
〔暂编注解〕素祭(minchah)。或谷祭。这种供物的数量与所同献燔祭的大小成正比。献羊羔见第4节,献公绵羊见第6节,献公牛则是细面伊法十分之三并油半欣。
【民十五10】「又用酒半欣作奠祭,献给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民十五11】「“献公牛、公绵羊、绵羊羔、山羊羔,每只都要这样办理。」
〔暂编注解〕11-16说明以上条例的一致性及永久性:每只祭牲要照样办理,本地人或外人也要照样遵行,成为世世代代的定例。
【民十五12】「照你们所预备的数目,按着只数都要这样办理。」
〔暂编注解〕素祭和奠祭的比例要严格按规定办理。
【民十五13】「凡本地人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都要这样办理。」
〔暂编注解〕本地人。指以色列人。
【民十五14】「若有外人和你们同居,或有人世世代代住在你们中间,愿意将馨香的火祭献给耶和华,你们怎样办理,他也要照样办理。」
〔暂编注解〕“外人”献祭也是自愿的,献祭的条例与以色列人同。以色列人可享的福利,外人也享有(15∼16节)。事实上,神与人立约时早已包括万族(创十二3)。
“外人”可以住在以色列人中间,并且按照神的律例来敬拜神。
外人。寄居者(民9:14)。七十士译本为“皈依犹太教的人”。
【民十五14】“外人”献祭也是自愿的,献祭的条例与以色列人同。以色列人可享的福利,外人也享有(15∼16节)。事实上,神与人立约时早已包括万族(创十二3)。──《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15】「至于会众,你们和同居的外人都归一例,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怎样,寄居的也要怎样。」
〔暂编注解〕一例。就是为祭物所定的例。
寄居的也要怎样。犹太人后来将此解释为不包括参加犹太公会和耶路撒冷议会的权利。
【民十五16】「你们并与你们同居的外人当有一样的条例,一样的典章。”」
〔暂编注解〕这种宽宏的态度是为了鼓励外邦人皈依犹太教,并确保他们在犹太人手里获得仁慈的对待。
【民十五17】「耶和华对摩西说:」
〔暂编注解〕17〜21这也是为百姓在迦南定居后而设的例。田地里初熟的麦子作成的饼要献给神(20∼21节)。说明一切的福气由神而来,一切的出产为神所有。向神献初熟之物早有定例,包括长子和头生的牲畜(出二十二29∼30;二十三19),现在把这个原则延伸到家居生活。主妇做饼,要把一分献给神。犹太人二次被掳后仍保持此风俗,把饼投入家中的火炉里当作“小祭”,火炉成为祭坛,每个家成为神的居所。保罗曾提到这风俗:“所献的新面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罗十一16)用以说明少数人的牺牲能让许多人得救。可见适用在实际生活上的原则,也可以用在属灵生活上。
17-36 感恩祭和赎罪祭:初熟的麦子要献上给神,像头生的儿子和牛羊(出22:29-30)及初结的果实(出23:19)一样,这是感恩的祭物。这项祭物又称为举祭,因为是归给祭司享用的(利7:32)。
【民十五17】这也是为百姓在迦南定居后而设的例。田地里初熟的麦子作成的饼要献给神(20∼21节)。说明一切的福气由神而来,一切的出产为神所有。向神献初熟之物早有定例,包括长子和头生的牲畜(出二十二29∼30;二十三19),现在把这个原则延伸到家居生活。主妇做饼,要把一分献给神。犹太人二次被掳后仍保持此风俗,把饼投入家中的火炉里当作“小祭”,火炉成为祭坛,每个家成为神的居所。保罗曾提到这风俗:“所献的新面若是圣洁,全团也就圣洁了”(罗十一16)用以说明少数人的牺牲能让许多人得救。可见适用在实际生活上的原则,也可以用在属灵生活上。──《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18】「“你晓谕以色列人说:你们到了我所领你们进去的那地,」
【民十五19】「吃那地的粮食,就要把举祭献给耶和华。」
〔暂编注解〕那地的粮食。指那地的出产(见诗104:14
15)。
19∼21 “举祭”象征把祭牲(参看利七32的脚注)或谷物(如这里所述)分别出来,表示把进入迦南地后的第一次收成奉献给耶和华。举祭明显地是用作祭司的食物。
【民十五20】「你们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做饼当举祭奉献;你们举上,好象举禾场的举祭一样。」
〔暂编注解〕饼。不是放在坛上,而是献给祭司。所有的举祭都要给祭司(民18:8)。称为“举祭”因为要把它们举起来,献给一切美善之物的创造者和赐予者耶和华。
【民十五21】「你们世世代代要用初熟的麦子磨面,当举祭献给耶和华。」
【民十五22】「“你们有错误的时候,不守耶和华所晓谕摩西的这一切命令,」
〔暂编注解〕22∼29 这段记述一个民族或个人非故意地犯罪后所要献的祭。
本段经文(22∼31节)讲处理误犯罪的条例。23节简述了《利未记》四1∼五13所记献赎罪祭的例。此处与《利未记》的主要不同处,是《利未记》讲的为献祭的仪式,这里讲的重心则在:1.应与赎罪祭一同献上的供物(24∼26节);2.住在百姓中间的外人也须献祭(29节);3.若故意犯罪,虽献祭也无用,必被剪除(30节)。罪虽属误犯,一样要认真对付(参利四2)。个人(27∼29节)和全民(22∼26节)都有犯错误的可能。
22-31补充利未记4-5章关于赎罪祭的记载 ;利未记着重献祭的仪式 , 本段则强调与赎罪祭一同献上的素祭和奠祭,并强调本地人与外人均一视同仁。这里首先处理整体会众误犯的罪 (22-26) , 然后是个人误犯的罪 (27-29) 。 误犯的罪必须是不蓄意的,为此而献的赎罪祭才有效。蓄意犯罪的人却要从民中剪除(30
31)。
【民十五22】本段经文(22∼31节)讲处理误犯罪的条例。23节简述了《利未记》四1∼五13所记献赎罪祭的例。此处与《利未记》的主要不同处,是《利未记》讲的为献祭的仪式,这里讲的重心则在:1.应与赎罪祭一同献上的供物(24∼26节);2.住在百姓中间的外人也须献祭(29节);3.若故意犯罪,虽献祭也无用,必被剪除(30节)。罪虽属误犯,一样要认真对付(参利四2)。个人(27∼29节)和全民(22∼26节)都有犯错误的可能。──《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22∼26 集体性担罪】无意间触犯了法律,依然需要净化。例如按照 * 汉摩拉比法典,无意触犯奴隶法律的人,必须在神祇面前宣誓以表无辜。在以色列,整个社群都要为无知而犯和忽略的罪(通常与 * 仪式或法律问题有关)负责。「社群」一语包括了以色列人和侨民。所犯的罪可能是做了违犯律法的事而不自知,或因混淆导致误食部分祭肉或脂油。不像利未记四13∼21,那里指定要献公牛犊除罪,并且把它形容为为赎罪(净化)祭。本段却称之为「燔祭」,并要同时献上一只公山羊为赎罪(净化)祭(见:利四1∼3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民十五23】「就是耶和华藉摩西一切所吩咐你们的,自那日以至你们的世世代代,」
〔暂编注解〕“摩西”是译者外加的。不加可能意思更清楚一点。
【民十五24】「若有误行,是会众所不知道的,后来全会众就要将一只公牛犊作燔祭,并照典章把素祭和奠祭一同献给耶和华为馨香之祭,又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暂编注解〕本节所举为全民有误行(无心犯罪)的例子,应献公牛犊的燔祭,并以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误行。即不是违犯者有预谋或故意的。原文表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所犯的过错(利4:2)。
所不知道的。直译为“没有看见的”(见利4:13),就是不为人们普遍知道的个人的罪。
【民十五24】本节所举为全民有误行(无心犯罪)的例子,应献公牛犊的燔祭,并以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24「若有误行……将一只公牛犊作燔祭……又默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
{命题19}在此提到的是两个献祭,或一个献祭?
〔难题〕利未记提到对会众误犯的罪(unintentional sins) , 一旦知道所的罪,「就要献一只公牛犊为赎罪祭」 (利四14)。然而为着同样的罪,民数记十五章24 节提到要「将个一只公牛犊作燔祭……又献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民十五24)。
【解答】
有些学者认为它们之间的不同是由于利未记提到的是作为的罪(积极的罪;因为作了而犯罪;sin of commission),而民数记是指不作为的罪(消极的罪; 因为不作而犯罪;sin of omission)。有些学者认为民数记将献祭的规则和人分开,但在利未记将献祭的规则与会众一同列出。无论如何,一节经文提到两种献祭,另一经文提到一种献祭,并不表示它们之间有冲突,而只是它们两者是互补的(supplements)。
── 贾斯乐郝威《圣经难解经文诠释手册》
【民十五25】「祭司要为以色列全会众赎罪,他们就必蒙赦免,因为这是错误。他们又因自己的错误,把供物,就是向耶和华献的火祭和赎罪祭,一并奉到耶和华面前。」
〔暂编注解〕赎罪。该词还被译为“施恩座”,意思是“遮掩”。值得注意的是全会众似乎都与这一个人的罪及其所献的祭有份。第26节强调了这一点。
【民十五26】「以色列全会众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就必蒙赦免,因为这罪是百姓误犯的。」
【民十五27】「“若有一个人误犯了罪,他就要献一岁的母山羊作赎罪祭。」
〔暂编注解〕一个人。直译为“一个灵魂”,指有生命的人。
母山羊。参利4:28。没有提羊的年龄。
27~36本节讲个人误犯罪的献祭条例,须献一只母山羊,对《利未记》四28
32规定可用山羊或绵羊羔的例似乎作了一点修改。不过本段(27∼31节)主要针对“擅取行事”也就是明知故犯的人。这种人必须严惩。前章所记以色列人故意违背神命不去迦南便属这种大罪。32∼36节所举的例子更生动说明“擅敢”犯罪的意思。《希伯来书》警告信徒:“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十26∼27)。
【民十五27】本节讲个人误犯罪的献祭条例,须献一只母山羊,对《利未记》四28
32规定可用山羊或绵羊羔的例似乎作了一点修改。不过本段(27∼31节)主要针对“擅取行事”也就是明知故犯的人。这种人必须严惩。前章所记以色列人故意违背神命不去迦南便属这种大罪。32∼36节所举的例子更生动说明“擅敢”犯罪的意思。《希伯来书》警告信徒:“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十26∼27)。──《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28】「那误行的人犯罪的时候,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
【民十五29】「以色列中的本地人和寄居在他们中间的外人,若误行了什么事,必归一样的条例。」
【民十五30】「但那擅敢行事的,无论是本地人是寄居的,他亵渎了耶和华,必从民中剪除。」
〔暂编注解〕擅敢。直译为“傲慢地”,故意地(见申17:12;诗19:13)。
剪除。献祭制度没有为故意反对神旨意和命令的行为提供赎罪。
30~31 关于那“擅敢行事的”(直译作:用高高的手;即举起紧握的拳头,无视神和祂的命令),并没有和解的祭可献,只有审判等待他。参看出埃及记十四章8节,那里也使用相同的字。
【民十五30 故意犯罪】这罪行与无意而犯的罪相反,犯者明知自己的行为,有预谋地公然违抗神和社会。例如按照 * 苏美法律,公开斥责父亲的儿子不但继承权会被剥夺,还可以被卖为奴。同样按照以色列的律法,故意作出的罪行是不可不罚的,因为所违背的不但是神的律法,也是社会同意遵守这些律例的集体盟 * 约。「从民中剪除」一语表示进行惩罚的包括了人、神双方的媒介──大概是官方处死,神绝其家系。──《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民十五30 亵渎】译作「亵渎」的动词全本旧约只在本节出现。意思是嘲笑或谩骂神,而否认祂的权柄。这是完全反抗律法的行径。因为对社会所构成的威胁,犯人必须「从民中剪除」。这话可能是指死刑,但大概是指神的刑罚,灭绝这人的家系。这罪行之极端严重性,从古列圆柱(Cyrus Cylinder,主前约540年)的话,就可见一斑。圆柱的碑文谴责 * 巴比伦王拿波尼度(Nabonidus)否认 * 玛尔杜克作为巴比伦城之神的权柄,并且解释他是因此遭神摒弃,波斯人遂得以畅通无阻地夺取该城。──《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民十五31】「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言语,违背耶和华的命令,那人总要剪除;他的罪孽要归到他身上。”」
〔暂编注解〕参大卫在撒下12:9中的经历;又见箴13:13;19:16。
【民十五32】「以色列人在旷野的时候,遇见一个人在安息日捡柴。」
〔暂编注解〕律法规定凡不守安息日的必被治死(出三十一15)。此人安息日检柴,故判处死刑。到耶稣时代,犹太人的领袖把百姓的需要放在次要,专重律法的繁文缛节,拘泥字句,失去当日立法的真精神;所以耶稣在守安息日一事上与法利赛人屡起冲突,并一再指出祂是安息日的主(参路六1∼11)。
无论是在旷野还是在圣地,都必须遵守第七日的安息日(出16:27-30)。亵渎安息日的惩罚乃是死刑(出31:14 15;35:2)。旷野的气候暖和,火不为人体健康所必需,因此不该在安息日点火(见出16:23;35:3注释)。这个人的举动显然是很放肆的,是民15:30所说罪行的例证。
32∼36 这段提供一个例子(破坏安息日),说明何谓擅敢行事的罪,以及其后的惩罚(比较出三五2)。
32-36列举一个实例,说明蓄意犯罪者的结局:这些人不能藉赎罪祭蒙神赦免,反要被会众治死。在安息日作工或生火均要被治死,这是摩西律法清楚指明的 (出31:15; 35:2-3), 但在安息日检柴却未有明文说明。这件事需要寻求神的旨意,一方面是要补充出埃及记的律法条文,另一方面印证30节的警告 ── 检柴的目的是生火 , 这是蓄意违反安息日不可生火的条例,理应受死刑。
【民十五32】律法规定凡不守安息日的必被治死(出三十一15)。此人安息日检柴,故判处死刑。到耶稣时代,犹太人的领袖把百姓的需要放在次要,专重律法的繁文缛节,拘泥字句,失去当日立法的真精神;所以耶稣在守安息日一事上与法利赛人屡起冲突,并一再指出祂是安息日的主(参路六1∼11)。──《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32∼36 在安息日捡柴】这事迹提供法律上的 * 起源故事资料,解释违犯安息日(捡柴大概是用来煮食,违犯了出三十五3)的严重性,以及作为将来触犯安息日案件的先例(见:尼十三15∼22中,尼希米的社会改革)。犯人只需扣留到神宣判刑罚为止,本案的惩罚是石刑处死。处决不论是群体性与否,都要在营外执行,以求避免因与尸体接触而沾染不洁。──《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民十五33】「遇见他捡柴的人,就把他带到摩西、亚伦并全会众那里,」
〔暂编注解〕会众。可能是代表会众的长老议会(出18:25
26)。
【民十五34】「将他收在监内;因为当怎样办他,还没有指明。」
〔暂编注解〕无疑当处死刑(出31:14;35:2)。但如何执行尚不明确。摩西想把它弄清楚。
【民十五35】「耶和华吩咐摩西说:“总要把那人治死;全会众要在营外用石头把他打死。”」
〔暂编注解〕用石头把他打死。这是对重大犯罪的惩罚(利20:2;24:14)。就圣经的记载而言,这个人是律法颁布以后第一个干犯安息圣日的人。
在营外。可能是为了避免对营地造成仪文上的玷污(见徒7:58;来13:12)。
【民十五36】「于是全会众将他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他,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
〔暂编注解〕他放肆的态度给他带来了严厉的惩罚。他故意违犯了安息日。
【民十五37】「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暂编注解〕37∼41 就象一些人“把绳子绑在指头上”一样,衣服边上的“繸子”和底边的“蓝细带子”的用途是提醒以色列人遵从神的命令。
37-41 警告与提醒:神的律法是非常全面和彻底的,要求的标准又十分高,为免以色列人犯罪,预防远胜于治疗 。 预防的方法是在衣服边作 子(37-41) ,在其上钉上蓝带子,提醒百姓身属天国子民 (参民4:6) , 须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
【民十五37】繸子缝在衣服边上,钉上象征尊贵的蓝色细带子(斯八15),是愿意遵行神的律法的表示(参申六4∼9)。着有繸子的长衣,走路时繸子飘动,提醒着的人须守神的命令。耶稣时代,这种风俗仍保留(太九20;二十三5);但今天的犹太人只在祈祷或宗教仪式中才这样做。──《启导本圣经注释》
【民十五37∼41 衣服上的繸子】每个成年的以色列男子都要在袍子褶边的四角上缝上蓝色的带子,不断提醒他们神的诫命。蓝色染料提炼自骨螺的腺,极为昂贵(见四6注释)。无数浮雕、绘画、文献,都证明了衣服褶边的装饰,在古代近东十分普遍。褶边的设计往往反映了穿着者的身分或职位。繸子是象征性的,为鼓励良好的行为而设,不是 * 护身符,没有驱除危险或试探的功用。带子蓝色可能是象征每个以色列人都是祭司国度一份子的身分(见:出十九5∼6注释)。──《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民十五38】「“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们世世代代在衣服边上做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钉一根蓝细带子。」
〔暂编注解〕繸子缝在衣服边上,钉上象征尊贵的蓝色细带子(斯八15),是愿意遵行神的律法的表示(参申六4∼9)。着有繸子的长衣,走路时繸子飘动,提醒着的人须守神的命令。耶稣时代,这种风俗仍保留(太九20;二十三5);但今天的犹太人只在祈祷或宗教仪式中才这样做。
参太14:36;可6:56。“繸子”的原文还用来指亚伦头巾上的金牌(出28:36);在耶48:9中该词译为“翅膀”;在结8:3中译为头发的“一绺”。
【民十五39】「你们佩带这繸子,好叫你们看见就纪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象你们素常一样;」
〔暂编注解〕“繸子”要经常提醒百姓,他们是属于神的。他们在衣着和其他习惯上都要遵从祂所赐予他们的原则。
【民十五40】「使你们纪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为圣洁,归与你们的神。」
〔暂编注解〕圣洁不是借着遵守外表的习俗,如繸子和带子,而是借着顺从神的旨意才获得的。
【民十五41】「“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曾把你们从埃及地领出来,要作你们的神。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民十五41】看十四1注。──《启导本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看十四1注。
耶和华你们的神。在本节中出现两次。这可能是考虑到百姓易于敬拜和事奉别神而加以强调的。
【思想问题(第15章)】
1 为什么不属亚伯拉罕后裔的外邦人一样可以照犹太人的礼仪献祭给神(15:14)呢?新约教会的观念和此处有否不同?参加4:23-29。
2 为什么误犯的罪可藉献赎罪祭得蒙赦免,而擅行的罪就不能靠献祭了事呢?新约有否类似的教训?参来6:4-8; 9:11-15; 10:26-31。
3 于安息日捡柴之人所受的惩罚是否太严厉呢?这处反映出什么属灵道理呢?参太5:21-22
27-28。
4 以色列人藉佩戴繸子提醒他们谨守神的命令,今日信徒又当如何铭记与遵行神的旨意呢?参林前11:23-26; 腓4:8-9。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