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二十一章拾穗
【民二十一1】「住南地的迦南人亞拉得王,聽說以色列人從亞他林路來,就和以色列人爭戰,擄了他們幾個人。」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在何珥瑪首次擊敗迦南人,為新時代寫下新的一頁。亞拉得在南地的北部,位於希伯侖以南約27公里。亞他林的位置不詳。
「亞他林路」:無從考究,可能是以前探子所行之路,有些譯本以「亞他林」的原文為「探子」的同義字。後來此處陸續有幾次激烈的戰爭(參12:14; 士1:16-17)。
亞拉得。可能是地名(見書12:14;士1:16;代上8:15)。亞拉得位於加低斯以北約80公里,希伯侖以南約27公里處,如今稱為亞拉得廢丘(Tell `Arad)。
從亞他林路來。有譯本為“探子之路”,不甚合理。
擄了他們幾個人。該王顯然俘虜了一些走在後面或隊伍邊上的掉隊者;因為如果他襲擊主力部隊,就可能有傷亡的記錄。
1-3
何珥瑪之役:以色列人的大軍壓境,亞拉得王立即領兵阻擋。其實以色列人無意從南地入迦南,因為此路山嶺崎嶇,但神仍幫助以色列人殺敗何珥瑪一帶的迦南人,一雪三十八年前的恥辱(14:45)。
1-35 節節得勝:本章記載以色列人啟程後首兩宗勝利之役:1 在何珥瑪擊敗迦南人(1-3),2 把亞摩利人從亞嫩河擊退至雅博河(21-35),並佔領了巴珊之地。途中百姓因道路難行又生埋怨,神於是用毒蛇去懲罰他們(4-9),然後帶領他們向東北行繞過以東(10-20)。
1及其後經文 關於本章所提及的地方,參看本書末頁的地圖。“亞拉得王”。應作亞拉得的王。
【民二十一1】以色列人在何珥瑪首次擊敗迦南人,為新時代寫下新的一頁。亞拉得在南地的北部,位於希伯侖以南約27公里。亞他林的位置不詳。──《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 亞他林】這字含義不明,可能是個地名,也可能是指某種職業(KJV
和 LXX 譯本作「探子」)。而可能性最高的,則是指死海南岸的地區,或許是塔瑪爾(Tamar)的遺址。以色列人在此被亞拉得王的軍隊攻打。──《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1∼3 亞拉得】現在名為亞拉得的遺址,是個
* 初銅器時代(主前第三千年紀上半)有牆的城邑;那是亞伯拉罕之前很久的年代。當時亞拉得是西乃半島蓬勃之煉銅工業的重鎮。按照考古學家的挖掘,此地有定居跡象的下一個時代,是
* 鐵器時代的初期(士師時代)。這時代的亞拉得建有一系列的護城樓,約在所羅門時期還有一個廟宇。由於此地在出埃及和征服時代並沒有定居的痕跡,部分考古學家提出迦南人時代的亞拉得,是在今日名叫亞拉得之遺址西南七至八哩外的馬珥哈塔遺址(Tell
Malhata)。主前十世紀的埃及碑文提到亞拉得共有兩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以色列人向耶和華發願說:“你若將這民交付我手,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
〔暫編註解〕發願。是祈求耶和華説明懲罰亞拉得王的方式(見創28:20;士11:30;撒上1:11;撒下15:8)。
把他們的城邑盡行毀滅。直譯為“我就把他們的城邑獻上”。這裡用的是利27:29中“永獻”的動詞詞根。意思是要把這些城市的戰利品獻給神,用於祂的崇祀(見申7:1
2;書6:17
21)。任何獻給神的東西都不得用於世俗。
【民二十一3】「耶和華應允了以色列人,把迦南人交付他們,他們就把迦南人和迦南人的城邑盡行毀滅。那地方的名便叫何珥瑪(就是毀滅的意思)。」
〔暫編註解〕何珥瑪一名的意思是毀滅。紀念此次將迦南人盡行毀滅的戰役。《申命記》將滅絕迦南人列為必行之事(七,九章),以防百姓去侍奉他神,陷入拜偶像的罪中(申七4)。今天看來似極殘酷,但在以色列的刑法中,凡對神不敬,信神不忠的人,都處極刑。在以色列人的道德與宗教制度中,忠心敬神與完全相信神乃至高無上的行為標準。
“何珥瑪”的意思是“毀滅”。這地帶在希伯崙以南約二十五英里(40公里)。
把迦南人交付他們。照著耶和華所接受、他們所許的願,約書亞進入聖地時就消滅了他們(書12:14)。
何珥瑪。意思是“毀滅”,指獻給神,不能贖出歸人所用。該詞的動詞形式在第2節中譯為“盡行毀滅”,就是當作祭物獻給神。此名稱顯然指該城及其周邊地區(民14:45;申1:44;書12:14;15:30)。
【民二十一3】何珥瑪一名的意思是毀滅。紀念此次將迦南人盡行毀滅的戰役。《申命記》將滅絕迦南人列為必行之事(七,九章),以防百姓去侍奉他神,陷入拜偶像的罪中(申七4)。今天看來似極殘酷,但在以色列的刑法中,凡對神不敬,信神不忠的人,都處極刑。在以色列人的道德與宗教制度中,忠心敬神與完全相信神乃至高無上的行為標準。──《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3 何珥瑪】希伯來語中「何珥瑪」一字的意思是「毀滅」。在此用作地名,是紀念以色列人的勝利。他們起誓要將這個地區的迦南人城邑盡行毀滅,並且將一擄物奉獻給賜他們勝利的神。這和向耶利哥城所宣告的
* 赫倫(herem;和合本:「當滅的」)相似(書六17∼19、24)。作為地名,這字所指的是別是巴東面七哩半,暫時考證為馬索斯遺址(即梅沙什廢墟)。──《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4】「他們從何珥山起行,往紅海那條路走,要繞過以東地。百姓因這路難行,心中甚是煩躁,」
〔暫編註解〕一個打了勝仗又急於想征服迦南的民族,聽到摩西和以東人談判失敗,並決定繞道之後,非常不耐煩,忘記了是神答允他們的要求才有何珥瑪的初勝。他們心高氣傲,又發怨言。
紅海當為今之阿卡巴灣(參王上9∼26)。
“ 紅海” 。即紅海東北部的分叉——亞卡巴灣。
紅海那條路。他們不得不繞行,因為以東王不讓他們過境。他們現在正前往以旬迦別(申2:8),與聖地的方向相反。關於他們在加低斯與摩押地區之間的安營,見民33:41-44。
以色列人向南穿過亞拉巴(`Araba)到以東的南部邊境,然後再向東行。最後再向北轉,從以東和摩押的東邊經過。
因這路。直譯為“在路上”。 有若干令人氣餒的因素。他們所經過的亞拉巴,有一部分是佈滿沙石的荒蕪平原,通常又熱又幹。再說他們知道自己是朝著與迦南相反的方向行進,而不是進入迦南。
4-9 銅蛇救民:以色列人原來向南往紅海那條路走,想從以東的南面邊界繞過,及避開強敵亞摩利人 (4); 但經銅蛇事件後,神卻領他們從以東北面邊界繞過(10),神的管教增加了他面對強敵的信心。
【民二十一4】一個打了勝仗又急於想征服迦南的民族,聽到摩西和以東人談判失敗,並決定繞道之後,非常不耐煩,忘記了是神答允他們的要求才有何珥瑪的初勝。他們心高氣傲,又發怨言。
紅海當為今之阿卡巴灣(參王上9∼26)。──《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4 行程】以色列人從以東邊界上的何珥山向南行進,前往亞喀巴灣北端的以拉他。考古學家對當地的鑑定,顯示以東人要到所羅門年間(主前十世紀),才擴張到這麼遠的地方。──《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5】「:“你們為什麼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使我們死在曠野呢?這裡沒有糧,沒有水,我們的心厭惡這淡薄的食物。”」
〔暫編註解〕百姓的不耐煩轉為埋怨食物,把神賜嗎哪褻瀆地稱為“淡薄”(原文qeloqel有“不屑”、“討厭”之意)的食物。神的怒氣發作,使火蛇進入民中。所以稱為“火蛇”(6節),大約因經此種毒蛇咬過的人,皮膚腫脹發炎如火,或痛楚如被火燒。
把我們從埃及領出來。這裡所用的希伯來動詞使役形式證明他們越來越不耐煩。
沒有糧。他們有充足的食物,但他們厭煩天糧的單調。
淡薄的食物。“淡薄”的希伯來原文在聖經中只出現在這裡。該詞源於詞根“輕”,就是輕視。百姓懷念埃及的各樣刺激性食物。
【民二十一5】百姓的不耐煩轉為埋怨食物,把神賜嗎哪褻瀆地稱為“淡薄”(原文qeloqel有“不屑”、“討厭”之意)的食物。神的怒氣發作,使火蛇進入民中。所以稱為“火蛇”,大約因經此種毒蛇咬過的人,皮膚腫脹發炎如火,或痛楚如被火燒。──《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6】「於是耶和華使火蛇進入百姓中間,蛇就咬他們。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
〔暫編註解〕“火蛇”。有毒的蛇,被咬傷會感到劇痛,而且是致命的。
「火蛇」:或作「毒蛇」。銅蛇用銅製成,因為銅的顏色像血,帶有救贖的象徵,所以祭壇也是用銅包裹的(出37:2-6)。舉銅蛇一事在新約聖經裡比喻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代贖功效。(見約3:14)
火蛇。“火”在其他地方譯為撒拉弗(賽6:2
6),源於詞根“燒”(書11:9;賽44:16;結43:21)。之所以稱為火蛇是因為被蛇咬後所導致的嚴重炎症。
以色列人中死了許多。因為神撤回了保護之手。他們所經過的地區有許多蛇、蠍子等(申8:15)。所以每天都需要神神跡的保護。但現在耶和華撤回了祂的保護,並允許蛇來襲擊百姓。
【民二十一6∼7 蛇】本段沒有清楚說明蛇的種類,可能是沙漠蝮蛇的一種。「火」或「有翼」的形容,可能因為牠是眼鏡蛇,或指其攻擊之迅速(申八15)。較廣泛的討論,可參看:創世記三1的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6~9火蛇與銅蛇是什麼東西?】
答:1 火蛇Fiery Serpents─—系一種最毒之蛇Adder,如蝮蛇Viper,在巴基斯坦一帶皆產之。此蛇種類甚多,其名則一,有大小之分。較大者與印度之呵呸啦Cobra眼鏡蛇相似,匿於草木中,或曝曬於曠野之沙土上。當初以色列人曾因怨讀神和摩西而犯罪,神使火蛇進入他們中間,許多人都被咬死。人受咬傷的地方發生紅腫,所以稱為火蛇。(民廿一6,申八15,伯廿16)。
2 銅蛇Serpent Of Brass,此蛇有注釋家認為其皮色像銅似的,據呂振中譯本注稱,希伯來文[銅]字與[蛇]字很相似。(民廿一9)。當以色列人認罪時,求摩西禱告神,叫火蛇離開他們。神就命摩西用銅製造一條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人,一望這銅蛇就活了,所以主耶穌以摩西在曠野舉蛇,指自己必要在十字架上被舉起來,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約三14)。古時有以色列人以摩西所造的銅蛇為偶像,向它燒香。到了猶大王希西家即位奮興猶太教的時候,便打碎銅蛇稱為銅塊了。(王下十八4)。──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
【民二十一7】「百姓到摩西那裡,說:“我們怨瀆耶和華和你,有罪了。求你禱告耶和華,叫這些蛇離開我們。”於是摩西為百姓禱告。」
〔暫編註解〕我們……有罪了。百姓在神面前謙卑了,知道自己對神的指控都是錯的。
禱告耶和華。參約伯為朋友的祈求(伯42:10)。
【民二十一8】「耶和華對摩西說:“你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凡被咬的,一望這蛇,就必得活。”」
〔暫編註解〕神因百姓認罪(7節),聽了摩西的祈求,教他作一銅蛇掛起,凡被蛇咬的人,望銅蛇便得活。這件事因主耶穌用來預表祂的上十架救贖全人類(約三14),成為本書最為人熟悉的一件事。
在以色列人的觀念中,蛇為不潔之物,且為罪的象徵(利十一41∼42;創三章),何以望銅蛇反能叫人得活?從舊約祭祀及潔淨的儀式中可找到解釋。犯罪應死的人,因殺祭牲代罪可以得活;祭物的血可以潔淨人與器具。紅母牛灰可作除汙之水,本為玷污之物,用在儀式中,可有除汙的作用。人被蛇咬,紅腫待斃,可睹銅蛇得救。銅蛇的紅色與火蛇相似,而紅為血色,也是救贖與潔淨的表徵。
獻贖罪祭要獻的人按手在祭牲頭上,血須灑在獻者身上(利十四章),贖罪儀式才有效。銅蛇舉起後,被咬者必須“望”它,也就是說必須與救贖者視覺上的接觸,才能救活。
主基督用銅蛇喻己。人在罪中死去,只有仰望那掛在十架上為救贖全人類而死的基督,才可得活。罪人雖無法接觸到主基督掛在十架上的身體,但只要信祂便能得生。信是一種心靈上的接觸,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便可得救。
一條火蛇。這是傷害百姓的那種蛇的複製品。
在杆子上。“杆子”的原文指軍旗。該詞出現在出17:15中:耶和華尼西,就是“耶和華是我旌旗”的意思。參詩60:4;賽11:10和耶51:27。無論它指什麼,杆子的高度要足以讓全營的人看見。
8~9 只有那些相信神和仰望“銅蛇”的人才能存活。新約使用這事件來解釋基督在十字架上的代死,以及個人必須對救恩有信心(約三14
15)。
【民二十一8】神因百姓認罪(7節),聽了摩西的祈求,教他作一銅蛇掛起,凡被蛇咬的人,望銅蛇便得活。這件事因主耶穌用來預表祂的上十架救贖全人類(約三14),成為本書最為人熟悉的一件事。
在以色列人的觀念中,蛇為不潔之物,且為罪的象徵(利十一41∼42;創三章),何以望銅蛇反能叫人得活?從舊約祭祀及潔淨的儀式中可找到解釋。犯罪應死的人,因殺祭牲代罪可以得活;祭物的血可以潔淨人與器具。紅母牛灰可作除汙之水,本為玷污之物,用在儀式中,可有除汙的作用。人被蛇咬,紅腫待斃,可睹銅蛇得救。銅蛇的紅色與火蛇相似,而紅為血色,也是救贖與潔淨的表徵。
獻贖罪祭要獻的人按手在祭牲頭上,血須灑在獻者身上(利十四章),贖罪儀式才有效。銅蛇舉起後,被咬者必須“望”它,也就是說必須與救贖者視覺上的接觸,才能救活。
主基督用銅蛇喻己。人在罪中死去,只有仰望那掛在十架上為救贖全人類而死的基督,才可得活。罪人雖無法接觸到主基督掛在十架上的身體,但只要信祂便能得生。信是一種心靈上的接觸,口裡承認,心裡相信,便可得救。──《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8∼9 掛在杆子上的銅蛇】按希伯來語這蛇是用銅(copper),而非英譯本的「青銅」(bronze)製造。青銅是銅和錫的合金,在發生此事的亭納地區冶煉,所以這翻譯也是有其實際背景的。考古學家在本區挖掘到埃及女神哈妥爾的廟宇。在士師時代占用了這廟宇的米甸人,把它改裝成掛了幔子的神殿。就在這個神殿的內室中,有一條長約五吋的銅製蛇像出土。古代近東普遍相信某物的像能夠保佑人不受此物之害。是以埃及活人死人有時都佩戴蛇形的
* 護身符,以求自保不受蛇害。最後值得一提的,還有
* 尼尼微出土的一個青銅碗;這碗頗為有名,上有希伯來語的人名,以及一條有翼之蛇掛在某種杆子之上的圖畫。──《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9】「摩西便製造一條銅蛇,掛在杆子上;凡被蛇咬的,一望這銅蛇就活了。」
〔暫編註解〕百姓知道銅蛇預表將來的救主。他們也知道單單仰望蛇是不夠的,還必須帶著信心仰望。因為蛇本身沒有醫治之能。如果人不相信神是神聖的醫治者,瞻仰銅蛇是得不到醫治的。同樣,沒有伴隨信心的獻祭也是無效的(見約3:14
15)。
【民廿一9「摩西便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
{命題24}製造銅蛇是否就是等於崇拜偶像(idolatry)?
〔難題〕耶和華神命令摩西「不可作甚麼形像」(出廿4), 不可將它當成偶像。但是神要摩西「製造一條火蛇掛在杆子上」。後來以色列人向銅蛇敬拜燒香(王下十
八4)。神是否要摩西作出違反祂起初禁誡拜偶像的誡命?
【解答】
耶和華神曉論摩西不可「雕刻偶像」(出廿4),不可崇拜偶像。神並不是要摩西鑄造偶像讓百姓崇拜,而是要以銅蛇為象徵,讓人望了銅蛇因而有信心得治癒。嗣後,百姓將這象徵供奉為偶像。製造這個象徵並沒有錯,畢竟,人人尊敬聖經。這並不意味神要我們將聖經當作偶像來崇拜。
此外,並非所有形像(images)都是偶像。宗教藝術品,包括一些形像(雕像),它們並非偶像。神同時要摩西為約櫃鑄造基路伯,它們並非偶像。神所命定的象徵代表物(如:主聖餐的餅杯)與人所塑造的偶像是有區別的(參見本書出埃及記廿章4節)。
──
賈斯樂郝威《聖經難解經文詮釋手冊》
【民二十一10】「以色列人起行,安營在阿伯。」
〔暫編註解〕「阿伯」:離開死海南端廿四公里(十五英里)。
以色列人來到阿伯之前,曾在本節所沒有提到的另外兩個地方安營(民33:41-43)。阿伯的地理位置不詳。
10-20
進摩押地:以東的北面就是摩押地,這地以「撒烈谷」為南界(12),伸展至北部的亞嫩河,過了河便進入亞摩利人的境界(13)。這一帶位於死海東面的高原高達三千公尺,有幾條河流從陝谷注入死海;著名的「王道」
(參20:17) 在這高原上通過,所以以色列人選擇從這條路進約但谷再入迦南地。
本章所記旅程表與三十三章的不同,可能以色列人分隊而行,從數途進攻。
【民二十一10】本章所記旅程表與三十三章的不同,可能以色列人分隊而行,從數途進攻。──《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0∼20 行程】民數記三十三44∼48詳列了這個旅程途經的各站。城邑數目不明,因此亦難以提供考古證據。但無論如何,當代的埃及地圖和行程表,都記載了好幾個的站口。撒烈谷是今日的黑薩乾河(Wadi
el-Hesa),亞嫩河則流經莫吉布乾河(Wadi
el-Mojib)。兩河的流向都是從東至西,前者注入死海南端,後者河口則在死海東岸的中腰。──《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11】「又從阿伯起行,安營在以耶亞巴琳,與摩押相對的曠野,向日出之地。」
〔暫編註解〕以耶亞巴琳。直譯為“亞巴琳廢墟”。“以耶”和“艾”源於同一詞根,意思是“石堆”或“廢墟”。“亞巴琳”的意思是“另一邊”,是“希伯來人”一詞的詞根。“希伯來人”的意思就是“從另一邊過來的人”,是來自幼發拉底河對岸的移民。因此有人把以耶亞巴琳譯為“希伯來人之地”(見創10:21注釋)。
與摩押相對的曠野。就是摩押的曠野(申2:8)。以色列人現在正向北前進。
【民二十一12】「從那裡起行,安營在撒烈谷。」
〔暫編註解〕撒烈谷。直譯為“撒烈河”。在炎熱的季節裡,其河床會枯竭。該詞在印度烏爾都語中仍然使用。它源於阿拉伯語,指旁遮普的運河。“撒烈谷”現名赫沙河谷(Wadi el-Hesa),系一條流入死海東南角的小河。在古代,撒烈河谷把以東和摩押隔開。
【民二十一13】「從那裡起行,安營在亞嫩河那邊。這亞嫩河是在曠野,從亞摩利的境界流出來的;原來亞嫩河是摩押的邊界,在摩押和亞摩利人搭界的地方。」
〔暫編註解〕亞嫩河在死海東邊,為流入死海中部的一條河。
亞嫩河。亞嫩河流經現在的蒙吉河谷(Wadi el Mojib)。該河谷約有500多米深,3公里寬,深入摩押高原。其峽谷是美國大峽谷的一個縮影。
在曠野。以色列人仍在摩押的東邊基底莫的曠野中(申2:26)。
在摩押和亞摩利人搭界的地方。亞嫩河進入阿拉伯高地,然後流入死海。河的南面是摩押的領土;河的北面是亞摩利人的領土(見創10:16注釋)。摩押人曾被西宏趕到亞嫩河的南邊(民21:26;士11:22)。
【民二十一13】亞嫩河在死海東邊,為流入死海中部的一條河。──《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4】「所以耶和華的戰記上說:“蘇法的哇哈伯與亞嫩河的谷,」
〔暫編註解〕《耶和華的戰記》為以色列人的歷史戰歌集,與《約書亞記》十13和《撒下》一18所記的《雅煞珥書》同類。14∼15兩節的詩歌似為以色列人佔領摩押地而作。
“耶和華的戰記”。顯然是有關戰爭的歌集。
「耶和華的戰記」:大概像雅煞珥書(書10:13; 撒下1:18) 一樣,是古舊的詩歌集,14
15
17節所記的便是這書中的兩首詩歌。
戰記。這份記錄像《雅煞珥書》一樣(書10:13;撒下1:18),已經失傳了。
蘇法的哇哈伯。哇哈伯是一城鎮名。蘇法意為“旋風”(如在伯37:9;箴10:25;賽21:1;66:15;何8:7等裡),可能是一個經常刮旋風的山谷或地區(見申1:1)。旋風通常來自南方(伯37:9;賽21:1)。上下文的其他地名(民21:12-16)似乎暗示著蘇法位於亞嫩河的北邊。有人將蘇法認定為尼波山東南約13公里的蘇法廢墟(Khirbet Sufa)。
【民二十一14】《耶和華的戰記》為以色列人的歷史戰歌集,與《約書亞記》十13和《撒下》一18所記的《雅煞珥書》同類。14∼15兩節的詩歌似為以色列人佔領摩押地而作。──《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4 耶和華的戰記】聖經作者在編纂征服迦南的歷史和傳統之時,引用過好幾種史料,書面的和口頭的都有。書面的史料包括了雅煞珥書(見:書十13;撒下一18),與耶和華的戰記。聖經所記的三個片斷顯示,這兩本書主要是記述國家肇建時代的凱歌,及有關耶和華大能和以色列領袖的史蹟。可惜這兩本書都已佚失,但聖經提到它們,顯出經文的記載至少有一部分,是基於文化傳統之記憶的。──《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15】「並向亞珥城眾谷的下坡,是靠近摩押的境界。”」
〔暫編註解〕第14和15節引自耶和華戰記的話,暗示亞摩利人用武力從摩押人手中奪取了這些地方。以色列人可能是在亞摩利人的領土上,在摩押人的境外。
【民二十一16】「以色列人從那裡起行,到了比珥(就是井的意思)。從前耶和華吩咐摩西說:“招聚百姓,我好給他們水喝”,說的就是這井。」
〔暫編註解〕“比珥”的意思就是“井”。17∼18節為另一首詩歌,描寫以色列民在曠野掘井得水的歡樂。此歌可能也摘自《耶和華的戰記》。
“比珥”的原文通常表示水井(創21:19 25 30;26:15等)。目前被認定為比珥以琳,或以琳井(賽15:8)。
16-20 以色列人現在可以挖井取水,因為他們已離開曠野,進到肥沃的土地了。本段所提及的地名中,很多地點都不能考究,但這對本段的中心意思並無影響。最後以色列人到達毗斯迦山頂,就是後來巴勒叫巴蘭咒詛以色列民的地方(23:14) , 也是摩西離世前登山遙望應許地的地點(申3:27)。這一段旅程節奏加快,以色列人仿似直敲迦南地的門。
【民二十一16】“比珥”的意思就是“井”。17∼18節為另一首詩歌,描寫以色列民在曠野掘井得水的歡樂。此歌可能也摘自《耶和華的戰記》。──《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7】「當時,以色列人唱歌說:井啊,湧上水來!你們要向這井歌唱。」
〔暫編註解〕一口好井的價值在東方國家是無法估量的。井是歌頌的物件,也是爭奪的目標(創21:25;26:15-22;士1:15;參約4:12)。
【民二十一18】「這井是首領和民中的尊貴人用圭用杖所挖所掘的。以色列人從曠野往瑪他拿去,」
〔暫編註解〕用圭。參創49:10。暗示是出於神的神跡。這裡的地表是鬆軟的沙土。當七十位長老和各支派的首領將他們的杖插入沙土的時候,神就使大量的水湧出,成為一口活水井。
瑪他拿。地理位置不明。可能是現代的埃爾梅戴伊內(el-Medei-yineh)。
18~20本節末句及19∼20節所記地名,大概都在摩押境內。
【民二十一18】本節末句及19∼20節所記地名,大概都在摩押境內。──《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19】「從瑪他拿到拿哈列,從拿哈列到巴末,」
〔暫編註解〕均在摩押的邊界上。拿哈列意為“神的河谷”,目前確定為澤爾卡瑪因河谷(Wadi Zerga Ma'in)。同樣,巴末意為“邱壇”,可能指巴末巴力(書13:17),或“巴力的高處”(民22:41)。
【民二十一20】「從巴末到摩押地的谷,又到那下望曠野之毗斯迦的山頂。」
〔暫編註解〕摩押地。可能指摩押聲稱屬它的地區。
毗斯迦。從毗斯迦山上可以看到整個巴勒斯坦西部。該名稱源於一個表示“切割”,“分裂”的動詞。其相關名詞意為“懸崖”,用來指摩押高原鋸齒狀起伏不平的邊緣。它急落直下死海和約但河谷(民23:14;申3:27;34:1)。毗斯迦靠近死海的東北端,與耶利哥城相對,現名西亞哈角(Ras es-Siyaghah)。
下望曠野。 KJV版為“下望耶施捫”。耶施捫意為“荒地”,源於動詞“使……荒涼”。該詞用來表示以色列人所經過的曠野(申32:10;詩68:7),以及死海以北的荒地(撒上23:19
24;26:1
3)。
【民二十一21】「以色列人差遣使者去見亞摩利人的王西宏,說:」
〔暫編註解〕“亞摩利人”指住在亞嫩河北部、與摩押人為鄰的民族(二十一13)。有時“亞摩利人“泛指巴勒斯坦地諸民族(創十四7)。摩西率眾北上,受阻於亞摩利,其王西宏且大動干戈阻攔,為以色列人所滅。
“亞摩利人”。參看創世記十四章5節和阿摩司書二章9節的腳註。他們住在“亞嫩河”以北的地帶(比較13節),而亞嫩河就在死海北面的中央點流進去。
以色列人當時正在基底莫的曠野,位於西宏王國的邊境(申2:26)。亞摩利人的領土包括在應許給以色列人的土地中。亞摩利人不象亞捫人,以東人和摩押人那樣與以色列人有血緣關係。他們是屬於迦南人的民族(創10:16;申1:7
19
27)。西宏被稱為“亞摩利人的王”(如本節)或“希實本王”(申2:26
30),或“希實本的亞摩利王”(申1:4;3:2)。希實本是國王的住所或都城。
21-35 勝亞摩利王:亞摩利人是迦南民族之一(出33:2),
散居在約但河東部和西部的山嶺中。他們的人數和勢力很大,所以聖經有時以亞摩利人代表迦南地的全體居民(創48:22; 書24:15)。亞摩利人在西元前二千年甚至侵佔了巴比倫。在摩西時代,他們管轄了約但河東部大部分的地土,吞占了摩押人在亞嫩河以北的地土(26)。詳細分界線,見書12:1-6。 本段所記的戰事,是進應許地的首要階段,後世看為以色列史中最重要的一件事(詩135:11; 136:19; 摩2:9)。以色列人本欲向亞摩利王西宏借道,但他自恃強大,與以色列人開戰,結果被殺敗,國土、京城全落在以色列人手中。
【民二十一21】“亞摩利人”指住在亞嫩河北部、與摩押人為鄰的民族(二十一13)。有時“亞摩利人“泛指巴勒斯坦地諸民族(創十四7)。摩西率眾北上,受阻於亞摩利,其王西宏且大動干戈阻攔,為以色列人所滅。──《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1 亞摩利人】主前二千年之後,* 阿穆魯或亞摩利人是美索不達米亞人數頗眾的民族,來自主前十八世紀 * 馬里文獻和 * 巴比倫王
* 漢摩拉比的行政檔案,都曾經提到他們。埃及的記錄把他們列為主前十四世紀時,奧朗底河以南,一直延伸到外約但的幾個王國之一。他們實際上控制了外約但,可能是與埃及和赫人帝國的爭鬥有關。這兩個強國之間的加低斯之役(主前約1290年)並沒有決定性的結果,產生了短暫的政治真空,亞摩利人得以操縱本區。主前一二○○年左右海上民族的來臨,使形勢更為複雜。在聖經之中,亞摩利人可以用作民族的名稱,指西宏和噩的王國(民二十一21、33),也可以是指迦南的居民(創十五16;申一7)。──《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2】「“求你容我們從你的地經過;我們不偏入田間和葡萄園,也不喝井裡的水,只走大道(原文作王道),直到過了你的境界。”」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雖然得到征服西宏的命令(申2:26
24),但他們象先前對以東王那樣發一個和平的信息(民20:14)。
【民二十一23】「西宏不容以色列人從他的境界經過,就招聚他的眾民出到曠野,要攻擊以色列人,到了雅雜與以色列人爭戰。」
〔暫編註解〕雅雜在亞嫩河北面(二十一13)。
“雅雜”。就在亞嫩河北面。
雅雜。可能是摩押平原上的一座城,後來歸流便支派。具體位置不詳(見申2:32;賽15:4;耶48:21)。
與以色列人爭戰。以色列人已經得到勝利的保證(申2:31)。亞摩利人註定要毀滅(書3:10)。他們企圖消滅神的子民,就是自取滅亡。
【民二十一23】雅雜在亞嫩河北面(二十一13)。──《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3 雅雜】雅雜是以色列人與 * 亞摩利王西宏大軍打仗的戰場。根據教會史家優西比烏(Eusebius,主後四世紀)和米沙碑文(主前九世紀)的記載,雅雜可能是在馬達巴(Madaba)和底本兩個區域之間,摩押地東緣之塞梅特乾河(Wadi
al-Themed)旁的梅代尼葉廢墟(Khirbet
Medeiniyeh)。申命記二33和士師記十一20都曾經提及這場戰役。──《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4】「以色列人用刀殺了他,得了他的地,從亞嫩河到雅博河,直到亞捫人的境界,因為亞捫人的境界多有堅壘。」
〔暫編註解〕雅博河是流入約但河的一條支流,在死海以北約40公里。雅各從巴旦亞蘭回迦南地時,曾在雅博渡口的毗努伊勒與神摔跤(創三十二22∼32)。
“雅博河”。約但河的支流,在死海以北約二十四英里(38.4公里)處流入約但河。
亞摩利人的東面就是亞捫人的領土。
以色列人用刀殺了他。對於初次參戰的以色列人來說,這是一次鼓舞人心的勝利。他們打敗了剛剛戰勝摩押人的敵人。
從亞嫩河到雅博河。亞嫩河是西宏王國的南部邊界(第13節);雅博河是北部邊界;約但河是西部邊界。亞捫人在他們東面。現代希伯來語仍沿用雅博河這一古老的名稱。
多有堅壘。可能譯為“是雅謝”更好,是亞摩利和亞捫邊界上的城市。
【民二十一24】雅博河是流入約但河的一條支流,在死海以北約40公里。雅各從巴旦亞蘭回迦南地時,曾在雅博渡口的毗努伊勒與神摔跤(創三十二22∼32)。──《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4∼30 占領之地】本段形容為西宏和噩的國土的外約但中部地帶,南方達亞嫩河谷,北方以雅博河為界。摩押是這地區的一部分,亞捫則不是。這些「王國」在這時代似乎不是有組織的國家,以色列人擊敗它們也只是得以安全通過其領土,各支派並非直接控制這些地區,也不能在此定居。──《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5】「以色列人奪取這一切的城邑,也住亞摩利人的城邑,就是希實本與希實本的一切鄉村。」
〔暫編註解〕「希實本」:西宏的首都。
這一切的城邑。就是第25-30節中提到亞摩利人的城。
希實本。系京城,是國王的住所和他政府所在地。耶利哥對岸,約但河東29公里的泰勒希實本(Tell Hesban)廢丘保留了該城的古名。
一切鄉村。直譯為“她所有的女兒”。希實本是大都市或母城;那些依靠她來維持經濟和社會福利的小城鎮乃是兒女。
25~26 這兩節經文為第27至30節的詩歌提供歷史背景。詩歌的大意是:“你們亞摩利人打敗了摩押人,但我們以色列人已經打敗了你們”。
【民二十一25∼28 希實本】現代的黑什班遺址(Tell
Heshban)位於耶路撒冷正東面約五十哩左右。然而考古學家卻找不到任何跡象,證明主前一二○○年之前有人在此定居。部分學者懷疑
* 晚銅器時代的希實本可能在別的位置,賈盧珥遺址(Tell
Jalul)是其中一個可能。最近在本區的勘測和挖掘,發現了越來越多的
* 晚銅器時代陶片。但要進一步肯定這時代定居的性質,依然十分艱難。──《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26】「這希實本是亞摩利王西宏的京城;西宏曾與摩押的先王爭戰,從他手中奪取了全地,直到亞嫩河。」
【民二十一27】「所以那些作詩歌的說:你們來到希實本;願西宏的城被修造,被建立。」
〔暫編註解〕指27-30節的詩歌,描寫西宏對摩押人的勝利。以色列現在所奪取的是亞摩利人的土地。
27∼30節為本章所記第三首古歌。先敘述昔日亞摩利人與摩押人爭戰;後歌詠以色列人戰勝亞摩利人。
27-30 以色列人作歌紀念是因勝利帶來歡欣和喜悅;得勝的生命是充滿歡欣歌頌的。
【民二十一27∼30】為本章所記第三首古歌。先敘述昔日亞摩利人與摩押人爭戰;後歌詠以色列人戰勝亞摩利人。──《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8】「因為有火從希實本發出,有火焰出於西宏的城,燒盡摩押的亞珥和亞嫩河邱壇的祭司(祭司原文作主)。」
〔暫編註解〕指西宏征服希實本周邊地區。火和火焰象徵著戰爭(見摩1:7
10
12
14;2:2
5)。
【民二十一29】「摩押啊,你有禍了!基抹的民哪,你們滅亡了!基抹的男子逃奔,女子被擄,交付亞摩利的王西宏。」
〔暫編註解〕基抹為摩押人所拜的神(耶四十八7 13∼15)。
「基抹」:是摩押人的國神(參王上11:7)。
基抹。摩押人的神(王上11:7;耶48:7)。王下3:26
27記載向他獻人祭(王下3:26
27),但他卻沒有在那次危機中解救其信徒。
交付。意思就是基抹向其崇拜者生氣,沒有救他們脫離他們的仇敵(見耶48:13)。
【民二十一29】基抹為摩押人所拜的神(耶四十八7
13∼15)。──《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29 基抹】以色列慶祝戰勝西宏和噩之外約但兩國時所唱的這首「譏諷詩歌」,提及摩押神祇
* 基抹。主前九世紀時摩押王米沙的碑文中,也曾提及這神祇(又見:士十一4;王上十一7)。正如摩押是以色列的仇敵,作為摩押的國神,基抹亦與
* 耶和華對敵。基抹的 * 祭儀與耶和華崇拜相似,其屬性(賜給百姓土地和勝利)也相仿。這可能不過表示古代近東的人對他們神明的期望,國與國間並沒有什麼分別。基抹一名最早出現於敘利亞北部埃卜拉的一個神祇名單上(主前約2600∼2250年)。美索不達米亞和
* 烏加列,都可能有人崇拜這個代表黏土或泥磚的自然力量神祇。──《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0】「我們射了他們;希實本直到底本盡皆毀滅。我們使地變成荒場,直到挪法;這挪法直延 到米底巴。」
〔暫編註解〕底本。在亞嫩河以北5公里處有一個現代的底班(見耶48:18
22),位於底本古城旁邊。底本如今已是一片廢墟。著名的摩押石碑就是1868年在這裡發現的。
挪法。見士8:11節。
米底巴。被認定為現代的馬底巴。在摩押石碑上它被稱為米希底巴(Mehedeba)。
【民二十一30 毀滅的範圍】希實本和底本依次是摩押北部(亞嫩河以北)北端和南端的重鎮。有關希實本可參看上面本章的討論。底本就是今日的迪班(Dhiban),在亞嫩河(莫吉布乾河)以北一二哩處。它在主前九世紀,是米沙王的王城之一,其名字在當地出土的碑文中地位顯著。然而當地缺乏
* 晚銅器時代的文物,因此有人懷疑古代的底本究竟是在迪班,還是在附近的另一處地方。事實上,底本列在蘭塞二世的行程表中,證明晚銅器時代確然有一個以此為名的城市。挪法的地點未有考證,甚至連讀法也不能肯定。米底巴是摩押北部中央地帶的首要城邑,學者認為它就是現代同名的城市。由於它是現代化都市,當地的挖掘工作十分有限。──《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1】「這樣,以色列人就住在亞摩利人之地。」
〔暫編註解〕以色列人此時在約但河東所佔領的是亞摩利人的土地,而不是摩押人的土地,因為他們已經從這裡被趕出去了。
【民二十一32】「摩西打發人去窺探雅謝,以色列人就占了雅謝的鎮市,趕出那裡的亞摩利人。」
〔暫編註解〕雅謝位於約但河東南部,在死海的東北。
雅謝的地理位置不詳。學者曾提出好幾個地點,但沒有一處能夠被確認。雅謝離基列山不遠(撒下24:5
6;代上26:31)。以色列人佔領該城,就是完成了對亞摩利人的征服。
【民二十一32】雅謝位於約但河東南部,在死海的東北。──《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32 雅謝】這地名可以是指一個城邑,又可指這城附近地帶,包括聖經稱為「女兒」(和合本:「女子」)的小村。其位置雖未有定論,最有可能的遺址是在賈齊爾廢墟(Khirbet
Jazzir),即雅博河以南十二哩左右。它的功用是作為亞捫邊界的哨站。它反映了以色列兵團朝東的攻勢。──《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3】「以色列人轉回,向巴珊去。巴珊王噩和他的眾民都出來,在以得來與他們交戰。」
〔暫編註解〕巴珊在加利利海東北,為黑門山南面的一大片土地 (申三8)。後來摩西把亞摩利(二十一21)和巴珊二地分給流便、迦得和半個瑪拿西支派,他們便定居在約但河東(三十二33∼42)。
“巴珊”佔據加利利海和約但河以東的地帶。以色列人控製從亞嫩至黑門山的土地(比較申三8)。
「巴珊」:加利利海東北一帶地方,北部黑門山是神應許之地的北界(書11:17) 。 由以上兩章所記述的旅程看來,以色列人的腳蹤由南部邊境,跨越約但河東高原,由南至北到達北部的邊界,繞行迦南地一周。無論是南部何珥瑪戰役、東部亞摩利人之役及北部巴珊之役均節節獲勝,神大能的引導逐步實現的應許。
巴珊。巴珊以其肥沃的牧場而聞名,曾放牧大群的牛羊。巴珊也以其橡樹林而出名(申32:14;詩22:12;結27:6)。
噩。是大能的利乏音人的後代(創14:5;書12:4;13:12)。
以得來。被認定為以得裡亞(Edrea)或迪拉(Der`a),位於波士拉西北約35公里處。這顯然是巴珊的第二個都城(見申1:4;書12:4;13:12),位於提比哩亞海東南偏東48公里和巴珊南部邊境浩蘭山脈以西48公里處(申3:1
10),靠近雅姆克河的一個支流。該城的廢墟如今埋在現代的村莊之下。如果噩留在其堅固的堡壘裡,以色列肯定是無法傷害他的。天意引導他離開防禦工事,在開闊的戰場上打仗。
【民二十一33】巴珊在加利利海東北,為黑門山南面的一大片土地 (申三8)。後來摩西把亞摩利(二十一21)和巴珊二地分給流便、迦得和半個瑪拿西支派,他們便定居在約但河東(三十二33∼42)。──《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33 巴珊】擊敗西宏之後,以色列人向北行進,到達北界為黑門山,東界為得如瑟山(Jebel
Druze),西臨加利利海的巴珊地區(今日名叫戈蘭高地〔Golan
Heights〕),在以得來(今日之戴爾阿〔Der'a〕,位於加利利海東面三十哩)擊敗噩王。巴珊是個廣大、富庶的高原,以牧草著稱(詩二十二12;摩四1∼3)。更詳細討論可參看:申命記三章註釋。──《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3 以得來】以色列在巴珊東南部邊界的以得來,擊敗 * 亞摩利王噩。這城是今日敘利亞的戴爾阿,位於大馬士革以北大約六十哩,加利利海東面三十哩,雅穆克河附近。此地雖然從未有考古學者進行挖掘,卻曾在埃及和
* 烏加列的古籍當中提及。──《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3 噩】巴珊的 * 亞摩利王噩被形容為利乏音人(巨人)的最後一位,他的床「是鐵的,長九肘,寬四肘」(13呎×6呎;見:申三11註釋\cf0 )。有關這人的資料歷史付諸厥如。以色列傳統多次慶祝這次的勝利,並且記載於申命記一4,三1∼13,四47,二十九7,三十一4;約書亞記二10、九10;列王紀上四19。──《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二十一34】「耶和華對摩西說:“不要怕他!因我已將他和他的眾民,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中;你要待他象從前待住希實本的亞摩利王西宏一般。”」
〔暫編註解〕巴珊在加利利海東北方,說明以色列的軍隊已到達外約但的北部。
這種來自神的保證是十分必要的,因為那裡的人身材高大(申1:28;3:11)。他們的防禦工事也非常出色。
【民二十一34】巴珊在加利利海東北方,說明以色列的軍隊已到達外約但的北部。──《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二十一35】「於是他們殺了他和他的眾子,並他的眾民,沒有留下一個,就得了他的地。」
〔暫編註解〕本章以巴珊王噩的被殺結束。戰事發生在以得來(今得拉),《申命記》有攻佔巴 的詳細記載(三1∼11)。當時雙方有多少人參加雖無法知道,但這三次戰役極具歷史重要性。所攻佔的外約但成為以色列人最早定居的地方(參三十二章),且為以後進攻迦南的基地。戰勝西宏與噩二王的事寫入了《詩篇》(一三五11;一三六19∼20),足見此戰役的重要。
他們殺了他。打敗了噩的軍隊以後,除了少數地方暫時沒有立刻被佔領以外,整個地區都被以色列人佔領了。最後的征服是由瑪拿西的子孫睚珥完成。他獲得亞珥歌伯作為報酬(民32:39
41;申3:14)。
和他的眾子。這事在申3:3中沒有提到。
就得了他的地。包括60來座堅固城和許多小城鎮(申3:4
5;書13:30)。後來分給了瑪拿西的半個支派,如前面所提到的(申3:13;書13:29
30;王上4:13)。
【民二十一35】本章以巴珊王噩的被殺結束。戰事發生在以得來(今得拉),《申命記》有攻佔巴
的詳細記載(三1∼11)。當時雙方有多少人參加雖無法知道,但這三次戰役極具歷史重要性。所攻佔的外約但成為以色列人最早定居的地方(參三十二章),且為以後進攻迦南的基地。戰勝西宏與噩二王的事寫入了《詩篇》(一三五11;一三六19∼20),足見此戰役的重要。──《啟導本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第20-21章上)】
1 有學者認為摩西和亞倫所犯的罪是妄自行事(擊打磐石而不是吩咐它及對會眾動怒)。你同意這種說法嗎?他們的結局對你有何警惕呢?新約中「多給誰就向誰多取」這句話在摩西和亞倫身上是否貼切呢?
2 以色列人是憑著什摩擊敗住南地的迦南人呢?這種做法有否「賄賂」之嫌?
──《串珠聖經註釋》
【思想問題(21章下至23章上)】
1 耶和華為什麽用一條高舉的銅蛇(21:8)來醫治被火蛇咬傷的以色列民呢?這件事預表什麽呢?參約3:14-15。
2 你認為以色列民在曠野的表現是否一無可取呢?參21:7
17。
3 你認為以色列人吞占亞摩利人及巴珊的城邑和鄉村合理嗎?參21:22-23。先前以東王與亞摩利王西宏一樣禁止以色列人過境(20:14-21),為何以色列民不滅絕以東民?參申2:2-8。
4 你認為耶和華會透過異族的先知傳遞祂的信息嗎?參申18:15; 摩3:7; 太7:9-11;
多1:12-13。
5 試找出巴蘭性格上的弱點(參22:12
15-19)。由此看來,他首次不肯跟摩押的使臣同去,除因神禁止外,可能還有什麽原因?這對今日信徒的行事為人有何警惕呢?
6 有人認為耶和華既然容許巴蘭和摩押的使者同行,就不應再戲弄他了(22:20-35)。你同意這種看法嗎?
7 中世紀神學家認為:耶和華之懲罰巴蘭是因為他早已存心不守神原先吩咐他的誡命,而讓他和使者同去則表明神給人自由意志。你同意這種看法嗎?另參民23:9-10
19-24
24章。以色列民在曠野吃鵪鶉肉(11:31-34)、行一夫多妻制或隨意離婚(申24:1-4)是否支援這個看法的事例呢?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