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三十四章拾穗
【民三十四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暫編註解〕與神曉諭摩西有關定居迦南之事的地點相同(民33:50),因為從那以後他們還沒有移動過。
本書自開始就盼望著進入迦南,現在是制定法例,為佔領迦南作規則的時候了。自本章至36章一共記載了五大規劃:1
三十四1~15厘定應許之地的四界;2,三十四16~29指定分配土地的人;3,三十五1~8指定給利未人的城邑;4,三十五9~34指示如何潔淨所得之地;5,三十六1~12各支派分得的土地不可轉讓給他族。
【民三十四1】本書自開始就盼望著進入迦南,現在是制定法例,為佔領迦南作規則的時候了。自本章至36章一共記載了五大規劃:1
三十四1~15厘定應許之地的四界;2,三十四16~29指定分配土地的人;3,三十五1~8指定給利未人的城邑;4,三十五9~34指示如何潔淨所得之地;5,三十六1~12各支派分得的土地不可轉讓給他族。──《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12 邊界輪廓】對應許之地邊界的描繪,自然而然地接在取代當地現有居民的命令(民三十三50~56)後面。以色列史中雖然沒有一個階段的國界與本段相同(至於實際領土,見:撒下三10「從但直到別是巴」一語),這裡的描述卻與主前十五至十三世紀時,埃及在迦南所占領的土地大致相似,並且亦接近聖經對大衛和所羅門所控制區域的敘述。勾畫這邊界的是一套當時已知的地點(支派分界,見:書十五~十九)。最明顯的界線是東界和西界──約但河和地中海。北界直入利巴嫩山區的何珥山(位置不明的山峰,大概在利巴嫩山脈內)和哈馬口(最可能是奧朗底河源頭之一旁邊的萊布韋)。這是哈馬地的南界,因此也是迦南地──包括大馬色一帶和巴珊(大約相等於今日的戈蘭高地)──的北界。西達達很可能是今日的瑟達德(Sedad),位於萊布韋東北三十五哩。西斐崙和哈薩以難通常被考證為西達達東南面的兩個綠洲。向南延伸的邊界穿越加利利海直到雅穆克河谷(第11節所列地名皆不可考),然後西入約但河谷,南達位於尋的曠野(見:民二十1註釋)的加低斯巴尼亞(見:民十三註釋),最後往西在阿里什乾河轉入地中海。學者經常將哈薩亞達和押們考證為加低斯一帶的另外兩個水泉:克代斯泉('Ain
Qedeis)和穆維利泉('Ain
Muweilih)。亞克拉濱坡位置不明,但通常被考證為沿馬拉乾河(Wadi
Marra)朝東北前往死海南端的窄道。──《舊約聖經背景註釋》
【民三十四2】「“你吩咐以色列人說:你們到了迦南地,就是歸你們為業的迦南四境之地,」
〔暫編註解〕所羅門王全盛時期的版圖,的確達到了本節至12節所描述的四界。“鹽海”即死海。“埃及小河”是位於埃及與巴勒斯坦之間的一條溪,歷代為埃及和以色列的邊界。“海”(5節)和“大海”(6節)都指地中海。
就是進入約旦河和地中海之間(見民32:32;書22:11
32)。
【民三十四2】所羅門王全盛時期的版圖,的確達到了本節至12節所描述的四界。“鹽海”即死海。“埃及小河”是位於埃及與巴勒斯坦之間的一條溪,歷代為埃及和以色列的邊界。“海”(5節)和“大海”(6節)都指地中海。──《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3】「南角要從尋的曠野,貼著以東的邊界;南界要從鹽海東頭起,」
〔暫編註解〕「南界要從鹽海東頭起」:宜譯為「南界在東面從鹽海起」;「鹽海」即今死海,因鹽度極高,故稱鹽海,又因海中無生物,故現稱死海。
南角。直譯是“南邊”。
鹽海。就是死海,東部和南部邊界的交匯處。在結47:18中,先知稱之為“東海”(又見創14:3;申3:17;4:49)。
3~5 迦南地的南界從“鹽海”(死海)沿“以東”的邊界向西南部伸展,穿過“尋的曠野”(參看一三21的腳註)直到“加低斯巴尼亞”,跟向西北面延伸至“埃及河”(the
Wadiel-Arish)。
【民三十四4】「繞到亞克拉濱坡的南邊,接連到尋,直通到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又通到哈薩亞達,接連到押們,」
〔暫編註解〕繞到。就是邊界線向西南方向繞。
亞克拉濱坡。就是“蠍子的通道”,暗示附近的蠍子很多(見書15:3;士1:36)。一般被認定為撒法道(Naqb es-Safa),是一條從亞拉巴朝西北方向的通道,有24公里長。
尋。尋的曠野可能就是因該地而得名的。該地只在這裡和書15:3中提到。
加低斯巴尼亞的南邊。見民13:17
32注釋。
哈薩亞達。參書15:3該地的縮略名稱亞達珥,而希斯倫則是另一個地方。哈薩亞達已被認定為庫迪拉廢墟(Khirbet el-Qudeirat)。
押們。尚未認定。有些注釋家認為是現在的科塞米泉(`Ain
el-Qoseimeh)。
【民三十四5】「從押們轉到埃及小河,直通到海為止。」
〔暫編註解〕南部邊界西達埃及小河,境地與埃及接壤。
轉。指朝更西方向。
埃及小河。不是尼羅河,而是阿裡施河(Wadi el-`Arih)。成為以色列的西部邊界,直到在迦薩以南約80公里處流入地中海。這將是以色列人與埃及的邊界。
【民三十四6】「“西邊要以大海為界;這就是你們的西界。」
〔暫編註解〕地中海形成西面的邊界。
「大海」:即地中海;迦南地西面以地中海沿岸為邊界。
大海。指地中海。
【民三十四7】「“北界要從大海起,劃到何珥山,」
〔暫編註解〕“何珥山”不是死海西南的何珥山(二十22),而是哈馬和地中海之間同名的山。
「何珥山」:在迦南北部,與南部近加低斯的何珥山同名而地點不同(20:20-27; 33:37-38)。 北部邊界除哈馬口和西達達現今可確定外,其他的地名已無從稽考。東面邊界有一段以約但河為界(12),因此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在河東所分的地,並不屬迦南境內的地土。這兩支派半既已分得約但河東之地,迦南地便全屬餘下九個半支派所有(13)。
何珥山。不是以東邊界的何珥山(民20:22;33:38)。那是亞倫逝世的地方。這座山的位置不詳;有些注釋家認為它是黎巴努斯山或黎巴嫩山的一個支脈。
7~9 北面的邊界包括“何珥山”(可能是黑門山,而不是第二十章22節的何珥山——亞倫逝世的地方),“哈馬口”(或作利波哈馬,位於今日敘利亞南部的城鎮),“西達達”(可能是位於大馬色東北約65英里或104公里外的城鎮),“西斐崙”和“哈薩以難”(可能是大馬色東北約75英里或120公里外的城鎮)。
【民三十四7】“何珥山”不是死海西南的何珥山(二十22),而是哈馬和地中海之間同名的山。“哈馬口”(8節)位於今敘利亞,為古以色列地的北境。“西達達”在大馬士革東北。──《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8】「從何珥山劃到哈馬口,通到西達達,」
〔暫編註解〕“哈馬口”(8節)位於今敘利亞,為古以色列地的北境。“西達達”在大馬士革東北。
哈馬口。或者是俄隆提斯河谷,或者是該河谷位於哈馬西南110公里的黎威(Lebweh)。“口”字的原文指某個地方的入口,而不是指哈馬本身。當一個人從南面前往哈馬時,黎威或俄隆提斯河谷都可以被稱為“哈馬口”。
【民三十四9】「又通到西斐侖,直到哈薩以難。這要作你們的北界。」
〔暫編註解〕“西斐侖”和“哈薩以難”也在大馬色(今大馬士革)東北。
西斐侖。無法確定其現在的地理位置。有人認為是結47:16中西伯蓮的不同拼法。
哈薩以難。標誌著北部邊界的頂端,系邊界的東北角(見結47:17;48:1)。目前被認定為蓋爾亞坦(Qaryatein)。該希伯來語地名意為“泉水之庭”,可能是指一處封閉的泉水。
【民三十四9】“西斐侖”和“哈薩以難”也在大馬色(今大馬士革)東北。──《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0】「“你們要從哈薩以難劃到示番為東界。」
〔暫編註解〕示番。地理位置不詳。標誌著東部邊界的南端。
【民三十四11】「這界要從示番下到亞延東邊的利比拉,又要達到基尼烈湖的東邊。」
〔暫編註解〕“基尼烈湖”即加利利海。利比拉的位置不詳。
“基尼烈湖”。即加利利海。東面的邊界從該地沿約但河延伸至死海。
利比拉。肯定在約旦河附近,但具體位置不詳。
亞延。直譯為“泉”。但由於沒有其他地名與它合用,故無法確定亞延的位置。
基尼烈湖。就是加利利海。基尼烈湖,該地名可能來自書19:35所提到的地方(又見申3:17)。“邊”指加利利海東北邊的山坡。譯為“坡”較好。
【民三十四11】“基尼烈湖”即加利利海。利比拉的位置不詳。──《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2】「這界要下到約但河,通到鹽海為止。這四圍的邊界以內,要作你們的地。”」
〔暫編註解〕這界。就是東部邊界。
【民三十四13】「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說:“這地就是耶和華吩咐拈鬮給九個半支派承受為業的;」
〔暫編註解〕九個半支派。兩個半支派定居在約旦河東(見第14
15節)。
【民三十四14】「因為流便支派和迦得支派按著宗族受了產業,瑪拿西半個支派也受了產業。」
【民三十四15】「這兩個半支派已經在耶利哥對面、約但河東、向日出之地受了產業。”」
〔暫編註解〕約但的整片地在這裏與河谷最有指揮作用的堡壘耶利哥聯合起來。
約旦河東。或譯為“約旦河那邊”。
【民三十四16】「耶和華曉諭摩西說: 」
〔暫編註解〕16~29 土地的分配由“以利亞撒”、“約書亞”和每支派的一個首領來監督指揮。
16-29 分地的工作人員:分地一事由十二位領袖一起負責,並不由大祭司或約書亞單獨主持,以示公允。神親自擬出人選,藉摩西向百姓頒佈,因為分地是重要的責任。十二位領袖以祭司以利亞撒和約書亞為首,另外每支派各有一位領袖──流便和迦得支派除外,因為他們已有地業。十支派的次序與後來實際分地的次序大致相同(參書14-19章)。
【民三十四16】摩西指定了主持和協助分配土地的人。他只提到九個半支派的首領,因為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已經安置在外約但。
各支派中指定的人,除了迦勒之外,均不見於他處(參一5~15;十九章等)。記述的次序似依分配土地的順序,從猶大和西緬開始,二支派分配在南部;終於亞設和拿弗他利,所得土地在北部。──《啟導本聖經註釋》
【民三十四17】「“要給你們分地為業之人的名字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
〔暫編註解〕指定負責人員。他們所作的決定將受到尊重(見民26:54
55)。注意以利亞撒和約書亞要在帳幕門口,在神面前監督土地的劃分(書18:6
8
10;19:51)。
17~29摩西指定了主持和協助分配土地的人。他只提到九個半支派的首領,因為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派已經安置在外約但。
各支派中指定的人,除了迦勒之外,均不見於他處(參一5~15;十九章等)。記述的次序似依分配土地的順序,從猶大和西緬開始,二支派分配在南部;終於亞設和拿弗他利,所得土地在北部。
【民三十四18】「又要從每支派中選一個首領幫助他們。」
〔暫編註解〕有受人尊敬的權威人士與大祭司撒以利亞和軍隊統帥約書亞配合。這樣就確保了領土劃分的公平和公正。
【民三十四19】「這些人的名字:猶大支派有耶孚尼的兒子迦勒。」
【民三十四20】「西緬支派有亞米忽的兒子示母利。」
〔暫編註解〕示母利。就是撒母耳(見撒上1:20;代上7:2)。
亞米忽。見民1:10。
【民三十四21】「便雅憫支派有基斯倫的兒子以利達。」
〔暫編註解〕以利達。民11:26為伊利達。
【民三十四22】「但支派有一個首領,約利的兒子布基。」
〔暫編註解〕布基。見拉7:4;代上25:4
13為布基雅。
【民三十四23】「約瑟的子孫瑪拿西支派有一個首領,以弗的兒子漢聶。」
〔暫編註解〕漢聶。見代上7:39。
【民三十四24】「以法蓮支派有一個首領,拾弗但的兒子基母利。」
〔暫編註解〕基母利。其他地方也有這個名字,但指的是別人(創22:21;代上27:17)。
【民三十四25】「西布倫支派有一個首領,帕納的兒子以利撒番。」
〔暫編註解〕以利撒番。見民3:30。
【民三十四26】「以薩迦支派有一個首領,阿散的兒子帕鐵。」
〔暫編註解〕帕鐵。見撒下3:15。
聖經有關分給各支派的土地的準確記錄,突出體現了從事神聖工所需要的條理性。不可以碰運氣;凡事都必須精心策劃和實施。
【民三十四27】「亞設支派有一個首領,示羅米的兒子亞希忽。」
【民三十四28】「拿弗他利支派有一個首領,亞米忽的兒子比大黑。”」
【民三十四29】「這些人就是耶和華所吩咐、在迦南地把產業分給以色列人的。」
【思想問題(第33
34章)】
1 有學者認為摩西不單記錄了曠野飄流的各站地名,而且是有耶和華的吩咐,把神引領的歷史記載下來。你同意這種說法嗎?參出17:14; 24:4-8; 34:27; 申31:9
24。
2 從何見得以色列民之應許地是聖地,而不是難民雜居的避難所呢?參33:52
54。這與今日以色列民堅決要在巴勒斯坦地維持國土有否關係呢?
3 「拈鬮」分地在實際建立家園一事上有什麽重大意義呢?耶和華帶領子民的工作有否因數民平安進入迦南地而停止呢?
4 以色列人有沒有徹底對付迦南地的原居民呢?他們這樣做帶來了那些後果呢?參耶2:28; 結6:13; 何11:2。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SDA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