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數記第二十七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民廿七13~14】這就是一個罪的結局。―― 倪柝聲
【民二十七21「都要遵以利亞撒的命出入。」】
神要專人負責。摩西求問神,為他預備繼承者領以色列人。神就劃分責任。約書亞應受命與伊利亞撒,因為伊利亞撒是祭司,直接向神領受。神的話透過伊利亞撒命令人民出入。
神的話使我們出去——當我們站在祭司面前,決不會浪費時間,因為他有烏陵與土明,會指示我們要盡的本分。我們時常因驕傲或其他煩雜的事而出去。別人都出去,我們不願甘落人後,也這樣出去。在這種情形之下,我們一早出去,也不會有什麼歡樂,因為我們已經遭遇失望與失敗了。我們出去,要有神的吩咐。祂絕對負責,否則我們受了許多苦楚,好似也是白費的,因為我們沒有真正事奉。
神的話使我們進入——當我們進入休息、禱告,求聖靈再充滿我們,那麼究竟是否在暗中受苦,或死去,就全由祂的旨意來決定。出去比進入容易。活動比等候簡單。我們情願匆忙從事,也比安靜等候好。但是我們的時間在祂的手中,我們一認出土明,看見神的安排,心中就立即釋然了。我們若完全降服神,我們或出或入,都由聖靈來定規。祂的安排是最好的。
──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