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第十八章纲目
【干犯圣所的罪——神工作上的三件要紧事】
一、神工作的起头乃是神的旨意
二、神工作的进行乃是神的能力,不是自己的能力
三、神工作的结局乃是神的荣耀。这三点在那一点上失败,就是干犯圣所的罪。
―― 倪柝声《教会与职事》
【祭司与利未人的职务(十八1∼32)】
一、是蒙恩的事奉
二、是蒙应许的事奉
三、是蒙供给的事奉
──《新旧约辅读》
第十八章【永得之份】
1) 祭司神圣的职任、1/3
2) 利未人联合服事、4/7
3) 举祭为永得之份、8/12
4) 所献之物归祭司、13/14
5) 头生的要赎出来、15/18
6) 摇祭举祭归祭司、19/20
7) 十一酬劳利未人、21/24
8) 亦将举祭献给神!25/32
──郭提多《民数记读经讲道辅导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