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数记全书综合纲目
【加低斯旷野事件(十三至十九)】
一、第一代的抉择(十三至十四)
1、差派探子(十三1~25)
2、探子的报告(十三26~33)
3、百姓的反应(十四1~5
10)
4、约书亚、迦勒的立场(十四6~9)
5、神的审判(十四11~38)
(1)神的初次判决(十四11~12)
(2)摩西的代求(十四13~19)。
二、神的刑罚
1、百姓顽梗不悔改(十四39~45)
2、在旷野漂流的日子(十五至十九)
(1)献祭条例(十五章)
(2)可拉党的叛逆(十六章)
a、摩西的领袖地位再次受到挑战
b、群众也指责摩西和亚伦(十六41~50),激怒耶和华
(3)亚伦的杖发芽(十七章)
(4)祭司与利未人的职责和供应(十八章)
(5)祭司的工作的重要性(十七12~13;十八4~5)
(6)职责的要求(十八1,3,5,7)
(7)百姓的供应(参利六14~七36;二十七6~33)
(8)祭司与洁净的工作(十九章)
── 世界华文圣经学院《摩西五经讲义》
【从加低斯至摩押平原(二十1至二十二1) 】
一、米利巴事件
1、此段与出十七章相似,但有明显不同之处:摩西、亚伦受罚(二十3)。
2、摩西失败的原因
(1)摩西用力击打盘石——不信神的能力
(2)在忿怒之下连续击打两下盘石
3、以色列人被迫绕道(二十14~22)
二、亚伦之死(二十22~29)
1、米利暗(二十1)和亚伦之死代表上一代人逐渐消灭
2、意义∶大祭司之死有赎罪功用(卅五28)及亚伦的大祭司体系有短处(来七23~25)。
三、初次胜利(二十一1~3)∶新的一代战胜迦南人亚拉得王(处于南地),过去以色列曾疲亚拉得王击败(十四45)。
四、铜蛇事件(二十一4~9)
五、击败河东二王西宏和噩(二十一10~35)
── 世界华文圣经学院《摩西五经讲义》
【巴勒与巴兰(二十二至二十四)】
一、巴兰的先知身份
二、巴兰的诗歌的内容——证明神要实现他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对其他民族的预言(二十四17~22;参创二十五3,18)。
三、事件的教训
1、神的祝福或咒诅不是用钱财可买到的
2、藉敌人之口,证实神要赐福以色列,实现他对列祖的应许。
3、警戒神仆不要犯巴兰的罪。
四、后记∶以色列人奉神之命在米甸人身上报仇(民卅一章),卅一49指出没有士兵死于战役中。
── 世界华文圣经学院《摩西五经讲义》
【第二代的旷野行程(二十六至三十六)】
一、入迦南的准备
1、核民数(二十六章)
2、女子承受产业之权二十七1~11)
3、摩西的继任人(二十七12~23)
4、入迦南地后的献祭(二十八至二十九章)与女子许愿的规条(三十章)
5、向米甸人复仇(卅一章)
6、二支派半留在约但河东岸(卅二章)
二、行程的回顾(卅三章)
三、进入迦南后的安排(卅三50至卅六13)
1、赶出迦南人,拆毁邱坛、偶像(卅三50~56)
2、指定负责分地的人(卅四章)约书亚、以利亚撒和各支派选出一位首领
四、神的子民
1、有神的同在
(1)会幕在营的中间、行走在队伍之中,云彩的引导...等,使百姓清楚看见神的同在
(2)百姓必须保持营的洁净,除去罪恶,因神是圣洁的
2、是合一的
(1)核民数指出全民都是雅各之子的后代,也是神的军队
(2)各支派都参与重要的决策或工作(侦察地、参与战争、为会幕献礼物...)
(3)河东的二支派半必须协助其他支派得地(卅二1~33)
3、各人有不同职责,都是神指派的
例子∶利未人的工作分配、摩西的独特地位、亚伦家族作大祭司(可拉事件)
4、是圣洁的
(1)顺服是圣洁的彰显(十五40蓝带子),并要蒙福(约书亚、迦勒)
(2)叛逆招来神的审判(加低斯、巴力昆珥事件,犯安息日者死)
(3)必须除去不洁之事(除污水、参战士兵,卅一19;逃城)
5、受神的管教─不论民族或个人,包括领袖在内(十一1~3,十四36~37,十二10,二十12)都会因叛逆受审判。职权越高的,更得较重的管教。
五、神子民的叛逆
1、对神缺乏信靠(十一1~3;十一4~34;十三至十四章;十六至十七章;二十1~3;二十一4~9)
(1)因生活景况埋怨神(「试探神」十四22)
(2)神的忿怒与刑罚
(3)代求者
(4)事件的纪念
2、与神设立的领导者对抗(十二1~16;十六章)
3、拜偶像与道德性罪行(二十五章)
── 世界华文圣经学院《摩西五经讲义》
【民廿八至廿九章】无论何节,都脱不了祭;无论神在何事上对待我们,都当有十字架的功劳,辅助我们。―― 倪柝声
【神的恩慈和严厉】
一、旧的世代(西乃至加底斯) (一至十四)
1、数点 (一至十四)
2、训令(五至九)
3、起行(十至十四)
二、过渡时期 (旷野生涯) (十五至廿)——飘流
三、新的世代 (加低斯至摩押) (廿一至卅六)
1、新的旅程(廿一至廿五)
2、新的数点(廿六至廿七)
3、新的训令(廿八至卅六)
——巴斯德《民数记研究》
【数点(一∼四章)】
一、数点男丁(一)
二、支派分配(二)
三、数点利未的男丁(三)
四、分配利未的责任(四)
——巴斯德《民数记研究》
【新的训令(二十八至三十六)】
一、每日献的祭(廿八3∼8)
二、安息日的祭(9∼10)
三、月朔献的祭(11∼15)
四、逾越节的祭(廿八16至廿九40)
——巴斯德《民数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