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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數記第二十二章綱目

 

【民二十二135;二十五15;啟二14巴蘭的教訓】

壹、巴蘭所代表的

一、他懂得一點屬靈的事和原則

二、但他是違逆神旨意的先知。神第一次告訴他不要受召去咒詛以色列人。第二次因來人以重金利誘,他又去問神。本來神說不可去就是不可去,第二次連問都不該問了。所以他第二次的問神,等於試探神。神雖勉強答應他去,仍以驢子說話在外面攔阻他的行徑。所以巴蘭這個人,是裡面不接受聖靈的約束,外面不接受聖靈管治的先知。以這樣的靈摸主的事,當然會發生錯誤。

三、巴蘭代表牟利受雇的先知。他的事奉神,不是隨著靈轉,乃是隨著錢轉。那裡給的錢多,就往那裡去。他看錢比主還重要。

四、因他受雇於人,處處就要看主人的面色,摸主人的喜好行事。這樣,就沒有辦法存著清潔的良心,向神忠誠。難怪他咒詛以色列人不成,又不好無功受祿地收用人家的重金。後來就偷偷摸摸地又回到米甸營中去,為巴勒定計來敗壞以色列人。(民三十一8「 舊二〇六上」)

貳、巴蘭教訓的剖析

一 、在新約裡,使徒彼得、猶大,都提到巴蘭的教訓是如何的敗壞教會。主在啟示錄七封書信中,也提到巴蘭的教訓。可見巴蘭的教訓,是具有代表性的一種酵,在末世教會中,非常普遍並流行。

二、巴蘭知道了正面咒詛以色列人不能奏效,他就想出一招非常毒狠的詭計,教導巴勒將絆腳石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引誘以色列人犯姦淫、拜偶像、並吃祭偶像之物。

三、神雖不會因著以色列人敗壞棄絕他們,(因祂有基督的救贖為憑藉拯救他們,)但如果以色列人犯姦淫、拜偶像、並吃祭偶像之物,神就非離開他們不可了。因為神最厭惡這幾樣罪,祂與這些罪,像是冰炭不能相容的。

叁、這幾樣罪的屬靈含意

一、以色列人與米甸女子行淫的事,當然是屬於身體上的一種行為。而它演繹出的屬靈原則,則是指在與神的聯合以外,又發生了別的屬靈聯合。

二、本來信徒受浸歸主,就是表明向一切死了。從水裡上來,是表明在復活的靈裡與基督聯合。從此以後,與基督同過著相愛合一的生活,所以保羅把信徒比作獻給基督的貞潔童女(林後十一2「新二五六下」)。又比作基督的妻子,接受基督在愛裡的愛護與保養顧惜,並順服基督(弗五24「新二七三下」)。

三、就在這樣相愛合一的靈裡,基督用道中生命的水將教會的舊造洗淨,使變成一個聖潔沒有瑕疵,極為榮耀的教會(弗五2627)。所以教會身上從舊造帶來的瑕疵,主並不怕。只怕教會的心偏於邪,愛慕並接受了主耶穌以外的東西。凡世界的哲學、文化、風俗,都是撒但和撒但所化裝的偶像與事物。一有了這些,就惹動基督聖潔的忌邪,祂就無法再保持與信徒密切的合一,而在靈裡棄絕了信徒,並與信徒完全隔絕。

四、巴蘭懂得一點神信徒中間聯合的屬靈原則,所以他獻給巴勒的這一招詭計,深深地擊中了神子民和神中間聯合的要害,而遂行了他破壞以色列人的目的。

五、歷代以來,傷害教會最厲害的,就是接受了巴蘭的教訓。把外邦的文化、哲學接受進來;把外邦宗教拜神的方法接受進來;甚至連外邦的偶像,也改頭換面的被接受到教會中來。所以任何在神和祂的話以外被接受到教會中的東西,都有犯屬靈的淫亂罪、與拜偶像、吃祭偶像之物的嫌疑。

六、另一面,拜偶像的屬靈演繹,也不一定全指拜雕刻畫寫的像。以這面說,今天許多教會,似乎沒有這種有形的偶像。但偶像的原則:是「用它來代替神」。以色列人拜金牛犢,名義上仍稱金牛犢為「耶和華」。但耶和華豈是「金」,豈是「牛犢」呢?神是「靈」,是無形無像的。拜祂的人,只可用自己的心與靈揣摩接觸祂。然而今天所謂的宗教崇拜,僅有一套外面的作法和義文,人拜了半天,雲裡一點都沒有感受。等回到家中或生活工作中,就他說,神仍根本被他擺在九霄雲外,和他一點都沒有內在的關係。這種的信耶穌,都是中了巴蘭教訓的毒,叫人實際拜了偶像,吃了祭偶像之物。拜神等於沒有拜,還惹得神的厭煩與憎嫌(結八3「舊九七六上」;太十五89「新二一下」)。

肆、如何對付巴蘭的教訓

一、要接受非尼哈的靈,嚴厲對付神所定罪的事(民二十五612「舊一九七下」)。

二、凡是與神的話、神的靈不合的傳統教訓,作法、儀文、規條,一概棄絕。只照著神純淨的話,清潔的靈來事奉神。就必蒙到非尼哈所接受的祝福。——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民二十二28;二十三7121826;二十四3101519;申二十三45神看以色列人沒有奸惡】

壹、          巴勒雇巴蘭咒詛以色列人

一、巴蘭是外邦的先知,他會用法術咒詛人。摩押王巴勒召他來咒詛以色列人。

二、人犯罪後,本來落在咒詛下。巴蘭可能是把這種咒詛加以宣告,促其早熟或表面化。

貳、巴蘭的咒詛對以色列人失靈

一、巴蘭向來咒詛誰,誰就被咒詛。但用在以色列人身上,卻失靈了。

二、從『這是獨居的民,不列在萬民中。』這句話看來。神的選民,已從撒但系統中被分別出來,脫離了他的管轄權。就像有人死去了,戶口就從政府檔案中被剔除了。所有行法術的,都管不著基督徒的事。因為基督徒已藉著基督的死轉移了屬靈的國籍(西一13「新二八三下」)。不在撒但權下,乃在神的權下(羅八33「新二一八下」)。

叁、神不聽巴蘭咒詛的原因

一、基督徒既是與基督同死了,所有在神面前的舊案都消除了。誰還向一個死了的人去追討法律的責任呢?

二、況且基督徒身上所有的咒詛,都被基督藉十字架的死全部擔當了。公義的神,豈能兩面的討債?先向我們的代表基督取了,現在又來向我們被代替者——信徒——收取?

三、再說,信徒在主觀經歷上,雖還有咒詛的餘毒存在,但主是罪人的醫生,主正藉著祂復活的生命,在信徒心裡進行消除咒詛的工作。主有把握把信徒作到聖潔沒有瑕疵的地步(參看王下二1922「舊四五九上」;西一22「新二八三下」)。

四、因著這些原因,神不能接受巴蘭咒詛的話。

肆、神將巴蘭的咒詛改為祝福

一、神藉巴蘭的口,說到以色列人是神在萬民中揀選出來的,神豈能咒詛或怒駡他?

二、說到以色列人的數目,他如塵土眾多,誰能計算他的四分之一?

三、神曾賜福於他,人無法翻轉。神看他們沒有罪孽與奸惡。

四、他們有野牛之力,起來仿佛母獅,挺身好像公獅。

五、他的帳棚、帳幕,華美、華麗。他們住的肥地,如接連的山谷、如河旁的園子。水要從他的桶裡流出,種子要撒在多水之處。他們生命的光景,如耶和華所栽的沉香樹,如水邊的香柏木。

六、他的王必超過亞甲,他的國必要振興。有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要興於以色列。他要毀壞四圍的仇敵,得著仇敵的地為業。

七、這些都是說到以色列人在神深切的祝福之下。

伍、神的觀點與其理由

一、民數記暴露了以色列人各面的光景 ,實際還是有許多罪孽與奸惡,按理仍應留在咒詛之下。但神在祂祝福的話內,卻一概不認帳。莫非他有了偏心不成?

二、原來神看事的原則,以透視的眼光來看。如某種玉礦,在未加工琢磨以前,外行人看來,不過是一塊普通石頭,內行人卻視如至寶,絕不任其隨便遺失。

三、以色列人雖還摻雜著舊造的雜質,但有一件事成了他們榮耀的盼望。有預表基督的星要出於雅各,有杖(象徵基督的王權)要興於以色列。祂是神所立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以色列人歡呼聯於祂,祂要使他們完全勝過仇敵,並以神榮美的特性來建造組織他們。

四、神有這個信心、魄力,相信一定可以達到目的。所以神看事不在現在,乃在將來,是以信心和透視的眼光來看的。

陸、信徒要相信接受神所傳的信息

一、神的信息,都是帶著信心的話。不是先有那個事實,乃是先有話。人若信神的話,事實就接著來到。像亞伯拉罕生以撒一樣。以撒還沒有生出來,生以撒的話先賜下來。亞伯拉罕相信接受神的話,那個事實後來就成全在他身上。

二 、信徒也要接受神看人的眼光。一個人不管他現實的光景如何,只要他在信心和經歷上是「在基督裡」,他就是一個正向著新造之路前進的人(林後五「 新二五二上」),被變化的新耶路撒冷城,就成了他最終的命運。——薛道榮《聖經闡要(舊約卷一)》

 

【民數記二十二章】

一、靈命危機(114

二、巴蘭精神的活現(1530

三、神使我們清醒過來(3141

1、祂對我們說話(32

2、祂使我們的良知醒覺(30)

3、祂藉著基督徒朋友來提醒我們

——《新舊約輔讀》

 

【民數記二十二章】

一、巴勒雇用巴蘭:行動一(114

二、巴勒雇用巴蘭:行動二(1520

三、上帝向巴蘭說話:天使和驢(2135

四、巴蘭向巴勒說話(3640

——《每日研經叢書》

 

第二十二章【盛請巴蘭】

1) 摩押人懼怕不安、1/4

2) 拿卦金來召巴蘭、5/10

3) 神吩咐不可前往、9/14

4) 為尊榮先知狂妄、15/20

5) 神使者抵擋巴蘭、21/26

6) 神使驢開口阻擋、27/30

7) 天使責巴蘭悖逆、31/35

8) 摩押王迎接先知!36/41

──郭提多《民數記讀經講道輔導提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