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十七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
贰、逐节详解
【申十 七1】「“凡有残疾,或有什么恶病的牛羊,你都不可献给耶和华你的神,因为这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吕振中译〕「『凡有残疾或有甚么缺点的牛或羊、都不可宰献与永�琤D你的神,因为这是永�琤D你的神所厌恶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2】「“在你们中间,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诸城中,无论哪座城里,若有人,或男或女,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违背了他的约,」
〔吕振中译〕「『在你中间、在永�琤D你的神所赐给你的任一座城〔原文:城门〕内、若发现有男人或女人行永�琤D你的神所看为坏的事,越犯了他的约,」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3】「去事奉敬拜别神,或拜日头,或拜月亮,或拜天像,是主不曾吩咐的;」
〔吕振中译〕「去事奉敬拜别的神,也拜日头或月亮、或是任何天像、是我所没有吩咐拜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4】「有人告诉你,你也听见了,就要细细地探听,果然是真,准有这可憎恶的事行在以色列中,」
〔吕振中译〕「有人告诉了你,你也听见了,那么你就要仔细地查究;若这事实真地成立了,真有这可厌恶的事行于以色列中,」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5】「你就要将行这恶事的男人或女人拉到城门外,用石头将他打死。」
〔吕振中译〕「那么你就要将行这坏事的那个男人、或是女人、拉出来、到城门那里,拿石头打那男人或女人,打到他们死去。」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6】「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将那当死的人治死;不可凭一个人的口作见证将他治死。」
〔吕振中译〕「凭着两个见证人或三个见证人的口、那该死的人就要被处死;只凭着一个见证人的口、是不可以被处死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7】「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治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
〔吕振中译〕「见证人要先下手,然后众民也下手,将他处死。这样,你就把那坏事从你们中间肃清了。」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8】「“你城中若起了争讼的事,或因流血,或因争竞,或因殴打,是你难断的案件,你就当起来,往耶和华你神所选择的地方」
〔吕振中译〕「『在你城内若有案件在流血与流血之间、辨诉与辨诉之间、殴打与殴打之间、争讼的点太离奇、不是你所能判断的,那么你就要起来,上永�琤D你的神所要选择的地方,」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9】「去见祭司利未人,并当时的审判官,求问他们,他们必将判语指示你。」
〔吕振中译〕「去见祭司利未人和当日做审判官的、去查问,他们便会将判断的话向你宣告。」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0】「他们在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指示你的判语,你必照着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话谨守遵行。」
〔吕振中译〕「你要按照他们从永�琤D所要选择的那地方向你宣告的话去行;照他们所指教你的一切事谨慎遵行;」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1】「要按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照他们所断定的去行;他们所指示你的判语,你不可偏离左右。」
〔吕振中译〕「按照他们所指教你的律法、所对你说的判断去行;你对他们所要向你宣告的话可不要偏于右或遍于左。」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2】「若有人擅敢不听从那侍立在耶和华你神面前的祭司,或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以色列中除掉。」
〔吕振中译〕「若有人擅自行事,不听从祭司、那站在那里事奉永�琤D你的神的、或是不听从审判官,那人就必须死;你要把那坏事从以色列中肃清。」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3】「众百姓都要听见害怕,不再擅敢行事。”」
〔吕振中译〕「这样、众民听见,就会惧怕,再也不敢擅自行事了。」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4】「“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得了那地居住的时候,若说:‘我要立王治理我,像四围的国一样。’」
〔吕振中译〕「『你进了永�琤D你的神所赐给你去取得而居住的地那时候,若说:“我要立王管理我、像我四围的列国一样";」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5】「你总要立耶和华你神所拣选的人为王。必从你弟兄中立一人;不可立你弟兄以外的人为王。」
〔吕振中译〕「那么你总要立永�琤D你的神所要拣选的人做王来管理你;你要从你族弟兄中立一位做王来管理你;不可让一个外籍人、不是你族弟兄的、管理你。」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6】「只是王不可为自己加添马匹,也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为要加添他的马匹,因耶和华曾吩咐你们说:‘不可再回那条路去。’」
〔吕振中译〕「不过王却不可为自己加多马匹,也不可使人民回埃及去、以便加多马匹,因为永�琤D曾对你们说过:“你们永远不可再回那条路去。"」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7】「他也不可为自己多立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也不可为自己多积金银。」
〔吕振中译〕「王也不可为自己加多妃嫔,恐怕他的心偏邪;他也不可为自己加多金银到极多。」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8】「他登了国位,就要将祭司利未人面前的这律法书,为自己抄录一本,」
〔吕振中译〕「『将来他登了国位,就要从祭司利未人面前的原本、为自己用一卷录写这律法的抄本。」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19】「存在他那里,要平生诵读,好学习敬畏耶和华他的神,谨守遵行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言语和这些律例,」
〔吕振中译〕「那书要时常在他身边,尽他一生的日子他总要诵读,好学习敬畏他的神,谨守这律法书上的一切话,也守这些律例去遵行;」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十 七20】「免得他向弟兄心高气傲,偏左偏右,离了这诫命。这样,他和他的子孙便可在以色列中,在国位上年长日久。”」
〔吕振中译〕「免得他心高气傲、藐视他的族弟兄,也免得他离了这诫命、而偏左偏右;好使他和他子孙在以色列中治国延年益寿。」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叁、灵训要义
【】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申命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申命记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