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二十一章注解
壹、内容纲要
【】
贰、逐节详解
【申二十一1】「“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的地上,若遇见被杀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谁杀的,」
〔吕振中译〕「『在永�琤D你的神所赐给你去取得的土地上、若发现有被刺死的人、他倒在野外,不知道是谁击杀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2】「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从被杀的人那里量起,直量到四围的城邑,」
〔吕振中译〕「那么、你的长老和审判官就要出去,量那被刺死的人四围的城市离那人多远。」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3】「看哪城离被杀的人最近,那城的长老就要从牛群中取一只未曾耕地、未曾负轭的母牛犊,」
〔吕振中译〕「离那被刺死的人最近的城,那城的长老要取牛群中一只母牛犊、就是未曾被用来耕种过、未曾负轭拉过东西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4】「把母牛犊牵到流水、未曾耕种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犊的颈项。」
〔吕振中译〕「那城的长老要把那母牛犊牵下去到一个有活水长流的溪谷、就是未曾被耕种过、末曾被撒过种的,在那里、就在溪谷间、把那母牛犊的脖子打折了。」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5】「祭司利未的子孙要近前来;因为耶和华你的神拣选了他们事奉他,奉耶和华的名祝福,所有争讼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判断。」
〔吕振中译〕「祭司利未的子孙要凑近前,因为永�琤D你的神是拣选了他们来事奉他、来奉永�琤D的名祝福的。一切争讼一切殴打的事都要凭他们的口所说的来判决。」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6】「那城的众长老,就是离被杀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颈项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吕振中译〕「离那被刺死的人最近的、那城的众长老要在溪谷间在脖子被打折的母牛犊以上洗手。」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7】「祷告(原文作回答)说:‘我们的手未曾流这人的血;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这事。」
〔吕振中译〕「他们要应声申明说:“这血我们的手未曾使它流过,我们的眼也未曾看见过。」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8】「耶和华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赎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间。’这样,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吕振中译〕「永�琤D阿,求你赦宥你人民以色列、就是你所赎救的;不要使流无辜血的罪归在你人民以色列中间;总要使他们流人血的罪得除净。"」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9】「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就可以从你们中间除掉流无辜血的罪。”」
〔吕振中译〕「这样、你既行了永�琤D所看为对的事,你就从你中间把流无辜血的罪肃清了。」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0】「“你出去与仇敌争战的时候,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交在你手中,你就掳了他们去。」
〔吕振中译〕「『你出去与仇敌交战的时候,永�琤D你的神把他交在你手中,你把他拿为俘虏。」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1】「若在被掳的人中见有美貌的女子,恋慕她,要娶她为妻,」
〔吕振中译〕「你看见俘虏中有丰姿俊秀的女子,就恋慕她、要娶她为妻;」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2】「就可以领她到你家里去;她便要剃头发,修指甲,」
〔吕振中译〕「那么、你就可以领她进你家中;她要剃头修甲,」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3】「脱去被掳时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里哀哭父母一个整月,然后可以与她同房。你作她的丈夫,她作你的妻子。」
〔吕振中译〕「脱去被俘掳时的衣裳,住在你家里,哀哭她父亲和母亲一个月的工夫;然后你可以进去找她:你做她的丈夫,她做你的妻子。」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4】「后来你若不喜悦她,就要由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钱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玷污了她。”」
〔吕振中译〕「将来你若不喜爱她,就要送她随意出去,决不可为了银钱而卖她,也不可当婢女待她,因为你已经玷辱了她。」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5】「“人若有二妻,一为所爱,一为所恶,所爱的、所恶的都给他生了儿子,但长子是所恶之妻生的。」
〔吕振中译〕「『人若有两个妻子,一个是所爱的,一个是所不爱的;两个都给他生了儿子:所爱的和所不爱的都生了;但长子却是出于所不爱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6】「到了把产业分给儿子承受的时候,不可将所爱之妻生的儿子立为长子,在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以上,」
〔吕振中译〕「那么、到要把所有的传给儿子做产业的日子,他可不要将所爱者的儿子认为长子、排在所不爱者的儿子、就是事实上的长子以上,」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7】「却要认所恶之妻生的儿子为长子,将产业多加一分给他;因这儿子是他力量强壮的时候生的,长子的名分本当归他。”」
〔吕振中译〕「却要认所不爱者的儿子为长子,将一切所有的分两分给他,因为这儿子是他强壮时初生子;长子的名分本是他的。」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8】「“人若有顽梗悖逆的儿子,不听从父母的话,他们虽惩治他,他仍不听从,」
〔吕振中译〕「『人若有倔强悖逆的儿子,不听从他父亲的话或母亲的话;他们虽惩罚他,他还是不听从;」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19】「父母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到本地的城门、本城的长老那里,」
〔吕振中译〕「那么、他父亲和母亲就要抓住他,将他带出去到那地方的城门、他本城的长老那里,」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20】「对长老说:‘我们这儿子顽梗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贪食好酒的人。’」
〔吕振中译〕「对他本城的长老说:“我们这儿子倔强悖逆,不听从我们的话,是个贪吃好酒的人。"」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21】「本城的众人就要用石头将他打死。这样,就把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以色列众人都要听见害怕。”」
〔吕振中译〕「他本城的众人就要扔石头砍他,砍到死去;这样、你就把那坏事从你中间肃清了;这样、全以色列听见,就惧怕了。」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22】「“人若犯该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将他挂在木头上,」
〔吕振中译〕「『人若犯罪、有该死的罪案,他被处死了,你将他挂在示众木上;」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申二十一23】「他的尸首不可留在木头上过夜,必要当日将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华你神所赐你为业之地。因为被挂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诅的。」
〔吕振中译〕「他的尸体你不可留在示众木上过夜,总要在当天将他葬埋,因为被挂的人是神所咒诅的;这样、你就不至于使永�琤D你的神所赐给你以为业的土地蒙不洁。」
〔原文字义〕「
〔文意注解〕「
〔话中之光〕(一)
叁、灵训要义
【】
── 黄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经系列──申命记注解》
参考书目:请参阅「申命记提要」末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