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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第十三章註解

 

壹、內容綱要

 

【】

 

貳、逐節詳解

 

【申十 三1】「“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做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跡奇事,」

  〔呂振中譯〕「『你們中間若有神言人或是作夢的起來,給你們一個神蹟或奇事;」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2】「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他吧。’他所顯的神跡奇事雖有應驗,」

  〔呂振中譯〕「那神蹟或奇事應驗了;他就對你講到這事說:“我們去隨從別的神,服事他們吧”;這些神是你素來所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3】「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做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

  〔呂振中譯〕「你不可聽那神言人或那作夢的人的話;因為永恆主你們的神在試驗着你們、要知道你們是不是真地全心全意愛永恆主你們的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4】「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

  〔呂振中譯〕「你們要跟從永恆主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他的聲音,事奉他,緊依附着他。」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5】「那先知或是那做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

  〔呂振中譯〕「至於那神言人或那作夢的,則必須被處死,因為他說了叛逆的話背叛着永恆主你們的神、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神,要勾引你離開永恆主你的神所吩咐你走的道路。這樣你就把那壞事從你中間肅清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6】「“你的同胞弟兄,或是你的兒女,或是你懷中的妻,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引誘你,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呂振中譯〕「『你的同母弟兄、或是你的兒子或女兒、或是你懷中的妻子,或是如同你性命的朋友,若暗中教唆你、說:“我們去事奉別的神吧”;這些神是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7】「是你四圍列國的神。’無論是離你近,離你遠,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呂振中譯〕「是你們四圍別族之民的神。無論是離你近,或是離你遠的神、是從地這邊到地那邊的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8】「你不可依從他,也不可聽從他,眼不可顧惜他。你不可憐恤他,也不可遮庇他,」

  〔呂振中譯〕「你都不可依順他,不可聽從他;你的眼不可顧惜他;你不要可憐他,不可藏匿他;」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9】「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治死。」

  〔呂振中譯〕「總要殺他;你先下手,然後眾民也下手、將他處死。」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10】「要用石頭打死他,因為他想要勾引你離開那領你出埃及地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的神。」

  〔呂振中譯〕「你要拿石頭打他,打到他死去,因為他想法子要勾引你離開永恆主你的神、那把你從埃及地從為奴之家領出來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11】「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就不敢在你們中間再行這樣的惡了。」

  〔呂振中譯〕「這樣、全以色列人聽見,就會懼怕,再也不會在你中間行這樣的惡了。」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12~13】「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居住的各城中,你若聽人說,有些匪類從你們中間的一座城出來勾引本城的居民,說:‘我們不如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

  〔呂振中譯〕「『在永恆主你的神所賜給你居住的一個城中、你若聽說有人出來、是無賴子、勾引了他們城內的居民說:”我們去事奉別的神吧”;這些神是你和你列祖素來所不認識的;」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14】「你就要探聽,查究,細細地訪問,果然是真,准有這可憎惡的事行在你們中間,」

  〔呂振中譯〕「那麼你就要查究、搜索、仔細地究問。若這事實真地成立了,真有這可厭惡的事行於你中間,」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15】「你必要用刀殺那城裡的居民,把城裡所有的,連牲畜,都用刀殺盡。」

  〔呂振中譯〕「那麼你就一定要把那城�堛漫~民用刀擊殺掉,將那城和城�堜狾釭漱@切、連牲口、都用刀盡行毀滅歸神。」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16】「你從那城裡所奪的財物都要堆積在街市上,用火將城和其內所奪的財物都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燒盡;那城就永為荒堆,不可再建造。」

  〔呂振中譯〕「那城一切被掠之物、你都要收集在城的廣場上,用火把城和城內一切被掠之物都燒做全燔祭〔或譯:完全燒盡〕獻與永恆主你的神;那城就必須永做荒堆山,不可再建造。」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申十 三17~18】「那當毀滅的物連一點都不可粘你的手。你要聽從耶和華你神的話,遵守我今日所吩咐你的一切誡命,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正的事,耶和華就必轉意,不發烈怒,恩待你,憐恤你,照他向你列祖所起的誓使你人數增多。”」

  〔呂振中譯〕「該被毀滅歸神之物、一點都不可粘着你的手,好使永恆主回心轉意、不向你發烈怒,反而向你施憐憫;既憐憫你,就使你人數增多,照他向你列祖所起誓應許過的;如果你聽從永恆主你的神的聲音,遵守他一切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行永恆主你的神所看為對的事,就能如此。」

  〔原文字義〕「

  〔文意註解〕「

  〔話中之光〕(一)

 

叁、靈訓要義

 

【】

 

── 黃迦勒《基督徒文摘解經系列──申命記註解》

 

參考書目:請參閱「申命記提要」末尾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