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二十三章拾穗
【申二十三1】「“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暂编注解〕“耶和华的会”为以色列人因种种目的,例如战争、一年一度庆典等等而有的集会,会中举行各种宗教仪式,多半与敬拜有关(四10;九10;十4;十八16等)。参加大会的人限男性,必须身体健全和非不自然的结合而生的子女。本节到3节所列即为这些限制,但不禁止不得与会的人住在以色列人中。“外肾受伤”或“被阉割”指生殖能力丧失。此禁令可能在防止异教风俗进入百姓中。因迦南异教常有被阉男子作娈童,参与拜鬼神的仪式(18节)。以色列人后来接纳了谨守神约的太监参加(赛五十六3∼5;参徒八27
38)。
有关这条对阉人的限制,部分原因也许在于防止以色列人仿效一些异教的风俗。
凡外肾受伤的,或被阉割的,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入上主的会的头一个条件,是行割礼(创十七9∼14)。不受割礼的男子,就算是由以色列籍的夫妇所生的,均不能在这团契之中(创十七14,「必从民中剪除」就是逐出上主的会,或不接受其在此与上主盟约的团契中的意思)。因此,入上主之会的人,必然是男丁。女子则只要是以色列人所生的,或被以色列人娶为妻的,就算是以色列的妇人。
1-8 入耶和华的会:这段论及如何成为那敬拜神之团体的一分子;凡身体有缺陷(生殖器官损伤)或拜偶像的外邦人都被禁止入会。此举为要保持以色列宗教生活的纯一,不致被污染。
本节至二十五19主要讲两件事:1,属耶和华神的人应如何保持圣洁(1∼14节;二十五13∼16);2,属神的子民应有的人道行为(15∼二十五12)。
【申二十三2】「“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的子孙,直到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暂编注解〕“私生子”依犹太传统解释,指在律法所禁止的男女关系中或与外族通婚所生男子(利十八章)。关于摩押人及亚扪人的禁例,也只对男子而言。摩押人女子路得嫁夫后成为以色列人一分子,并未违反此例。
「私生子」:或指巴力庙里的娼妓所生的子女。
私生子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按以色列人的习尚,私生子就是在婚姻之外所生的儿子,是被看作外邦人的(参看亚九6),因此就不准入上主之会的(参看第3节)。这一条例,可能还包括乱伦所生的在内(见利十八6∼18)。
2~3本节和3节的“直到十代”都有永远的意思。从3节“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来看,似乎2节的“十代”为实际的“十”代。须知以色列人与摩押及亚扪人的仇恨由来已久(创十九30∼38;士十一4∼33;撒上十一1∼11;撒下十章),此处只是加重“永远”之意。
【申二十三3】「“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永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暂编注解〕亚扪人,或是摩押人,不可入耶和华的会,他们的子孙虽过十代,也不可入耶和华的会 有关亚扪人,请看二19的注释。有关摩押人,则请看一5的摩押地的注释。十是圆满或完全的意思。故此,虽过十代,即有永远之含义,所以是永远不可入上主之会的。之所以有这律例的原因,则在下面有所申述。
3∼6 这里的阳性动词显示所指的是“亚扪”或“摩押”的男子。进犹太教的女子,如摩押人路得,可以嫁给以色列的男人。
【申二十三4】「因为你们出埃及的时候,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们,又因他们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毗夺人比珥的儿子巴兰来咒诅你们。」
〔暂编注解〕巴兰的事看《民数记》二十二∼二十四章。
「巴兰」:摩押人曾雇请他咒诅选民,但神将他对以色列的咒诅变成祝福(参民22-24章) ; 这里提及巴兰,藉此强调摩押人的罪行。
因为你们出埃及的时候,他们没有拿食物和水,在路上迎接你们 有关经过这两族人之地的事,记在二16∼19。但该数节经文并无述说这两族人对待以色列人,有甚么的不好。不过,这两族人既是亚伯拉罕的侄儿罗得后裔,就是以色列人的远房亲人。他们既未尽到远房亲人的责任,就是拿食物和水(参看二28)来接待以色列人,所以就不给他们入上主的会,也就是和他们断绝亲属的关系的意思。
又因他们雇了米所波大米的毘夺人比珥的儿子巴兰,来咒诅你们 有关巴兰咒诅以色列人的事,记在民廿二至廿四章。米所波大米的原文意义,是「两河流域」的意思。这两河所指的,就是幼发拉底河和底格里斯河。毘夺是在大河边(民廿二5),即幼发拉底河旁边。
【申二十三5】「然而耶和华你的神不肯听从巴兰,却使那咒诅的言语变为祝福的话,因为耶和华你的神爱你。」
〔暂编注解〕然而……上帝……却使那咒诅的言语变为祝福的话,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爱你 有关咒诅变祝福的话,请参看民廿三7∼11,廿四1∼10。上帝爱以色列人的含义,是拣选了他们的意思。
【申二十三6】「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
〔暂编注解〕“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乃条约用语。有人认为本节应译为“不可与他们缔结友好和平条约”。
「平安」、「利益」:为近东国家订立条约的用词。
你一生一世永不可求他们的平安,和他们的利益 有关对摩押人和亚扪人不可入上主的会的事,在尼希米时代也扩充到对待亚实突人身上(参看尼十三23∼27)。以斯拉也为不可和这些外族人通婚而大发热心(参看拉九12)。但在早期,就是在士师时代,并没有这样狭隘的民族主义的观点。路得可以嫁以色列的男子(得一4),便是明显的例子。
【申二十三7】「“不可憎恶以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弟兄。不可憎恶埃及人,因为你在他的地上作过寄居的。」
〔暂编注解〕“以东人”为以扫后裔,以扫是雅各(又名以色列)的哥哥,因此和以色列人有血缘关系。以东人曾在旷野中和以色列人作对(民二十10∼21),神要以色列人以德报怨。
“埃及人”当指寄居以色列地的埃及人(比较8节),因为只提寄居埃及的事,未提受奴役的事。“憎恶”为自宗教信仰的观念视之为不洁的意思。
以东人是雅各“弟兄”以扫的后裔。参看创世记二十五章22、23节的脚注,以及俄巴底亚书的简介。
不可憎恶以东人,因为他是你的弟兄 有关以东人,可参看二4∼6;但民二十14∼21却有不同观点。
不可憎恶埃及人,因为你在他的地上作过寄居的 以色列人下埃及,按创世记的记载,是以约瑟被卖到埃及为开始(创卅七36),并在那里寄居了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参看创十五13∼16)。
【申二十三8】「他们第三代子孙可以入耶和华的会。”」
〔暂编注解〕他们第三代子孙可以入耶和华的会 以东人在申命记编写的时代,大概和以色列人有某种立约的关系;埃及人在亚述人和巴比伦人强盛的时代,均是以色列人所凭借以抵御这从两河流域而来的恶敌。因此,申命记会对他们有较佳待遇的吩咐。事实上,以色列人出埃及时的「闲杂人」(出十二38),有的可能就是埃及人。在利廿四10记述一个以色列妇人的儿子,他父亲是埃及人,能以在以色列营中,已证明以色列人和埃及得有较佳的关系,以及现代的以色列国,能以在众亚拉伯人敌视的包围中,独与埃及国有邦交,均可能拜此条例之赐。此外,以东人在主前四世纪,因受拿巴提人的驱赶,逐渐迁居犹大的南部,而成以土买(参看可三8)地。至主前二世纪末,为哈斯摩年王朝征服,并强逼他们受割礼,而成为「犹太人」的一部分(希律王就是从以土买人中出来的一位。」
【申二十三9】「“你出兵攻打仇敌,就要远避诸恶。」
〔暂编注解〕你出兵攻打仇敌,就要远避诸恶 这里的诸恶,原文是「一切的恶事」,就是包含礼仪上的污秽,道德上的邪恶,属身体的败坏或对自然界的污染。现代中文译本翻成「在礼仪上不洁净的事」,是将原文的含义缩窄了。出兵攻打仇敌时,不论中外古今,都常有很多的顾虑和禁忌,因此就特别��重纪律的遵守。以下只是提到一些例子而已。
9-14 军营的洁净:为个人卫生与健康着想,也因耶和华要在营中行走,百姓必须整洁干净。
【申二十三10】「“你们中间,若有人夜间偶然梦遗,不洁净,就要出到营外,不可入营;」
〔暂编注解〕……若有人夜间偶然梦遗不洁净,就要出到营外,不可入营 这是可比照利十五章,特别是16∼18节。这是与礼仪上的不洁净有关的。故此,他要离开军营,免致全营被玷污了。
【申二十三11】「到傍晚的时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
〔暂编注解〕到傍晚的时候,他要用水洗澡,及至日落了才可以入营 这是圣战观念的使然(参看14节),上主要在营中行走,祂不容许这礼仪上的不洁净。故此,就必须行洁净礼──用水洗澡,并在日落了,才能进入营中(参看民五1∼4)。
【申二十三12】「“你在营外也该定出一个地方作为便所。」
〔暂编注解〕这是基于公共卫生原则为军营而设的法例。耶和华与以民同行,营必须保持洁净(民五1∼4)。
你在营外也该定出一个地方作为便所 这是在军营外划定地区为厕所,而不准随地便溺。这也许会与礼仪律例有关,但主要却与卫生和健康有关联。
【申二十三13】「在你器械之中当预备一把锹,你出营外便溺以后,用以铲土,转身掩盖。」
〔暂编注解〕“器械”。即用具或器皿。这重要的卫生条例适用于行军的军队。
在你器械之中当预备一把锹,你出营外便溺以后,用以铲土,转身掩盖 上帝所造的动物,有许多都会在便溺之后,以脚爪扒土掩盖。人若在便溺后不知以土掩盖,便枉为万物之灵了。
【申二十三14】「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常在你营中行走,要救护你,将仇敌交给你,所以你的营理当圣洁,免得他见你那里有污秽,就离开你。”」
〔暂编注解〕因为耶和华你的上帝常在你营中行走,要救护你,将仇敌交给你 以色列人是上帝立约的子民,就算不出外打仗,上帝也常在他们中间行走(参看利廿六12),何况现在是急难当头,仇敌凶恶,上帝当然要常与他们同在。上帝既是圣洁的,祂就不能容忍任何的恶事(见第1节)。因此,军营必须在各方面都干净和清洁。免得救拔和保护他们的主不能在他们中间。
所以你的营理当圣洁,免得他见你那里有污秽,就离开你 这里的污秽,原文和廿四1的「不合理的事」,完全相同。因此,我们认为现代中文译本在第9和14节所用的「礼仪上的洁净」,并不能包含这几节经文所要表达的全部意义。
【申二十三15】「“若有奴仆脱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里,你不可将他交付他的主人。」
〔暂编注解〕“奴仆”指外地来的逃奴(参看16节);以色列人不得欺压剥削,反要接纳他们(比较出二十二21;利十九33)。巴比伦的《汉慕拉比法典》规定匿藏逃奴者死,与神赐以色列人的律法不同很大。看《撒上》二十二2;《腓利门书》全卷。
若有奴仆脱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里,你不可将他交付他的主人 这里所讲的奴仆,可能是国奴或私人的奴仆,但不管是那一种,若被抓回去,必受重刑。所以这律例吩咐不可交回给他的主人。大卫就曾如此(参看撒下三十15)。
15~16 这条例所指的是一个非以色列人的奴仆从残酷的迦南人主人那里逃走出来。
15-16 须让逃奴重获自由,不可遣返主人之处:这里的奴仆或许指在国外工作而逃到以色列国的奴隶。
【申二十三16】「他必在你那里与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选择一个所喜悦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负他。」
〔暂编注解〕他必在你那里与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选择一个所喜悦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负他 这是明显的吩咐让这逃奴重获自由过新生活,不可作任何迫害他的事。这就与罕摩拉比法典的规定相反。该法典第十五、十六条规定,凡协助奴仆逃脱或窝藏逃奴者,均治以死罪(见《古代近东文献》──ANET第一六六至七页)。
【申二十三17】「“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
〔暂编注解〕“妓女”指庙妓。“娈童”为异教拜神仪式中供人玩狎的男妓。神灭绝迦南地民族,是要杜绝此种恶风俗;免得为以色列人所沾染(利十八24∼29)。
“妓女……娈童”。指迦南宗教里常见的女性和男性庙妓。
以色列的女子中不可有妓女,以色列的男子中不可有娈童 在迦南地的本土宗教,因为与生殖相关联,所以有男娼女妓的存在。因此在以色列人进占迦南后,男娼(即娈童,见王上十四24)和女妓(见何四14;摩二7)亦存在于以色列人中。
17-18节: 神的律法并未忽略肃娼,神严禁娼妓。禁止这种行业,对我们似乎很容易接受,但是对以色列人来说则并非如此。中东其他所有的宗教,几乎都把庙妓当作崇拜仪式中的重要部分。娼妓或娈童,是对神造人和造男造女的不敬,他们把性当作肉体的玩乐,而不是对配偶全心全意的委身。婚外性行为会破坏夫妻关系。在配偶之间鱼水和谐的性生活,既合乎礼仪,也能建立关系。神时常警告以色列人,不可有婚外的性行为。现代人也该有所警惕,青年人不可有婚前的性行为;已婚的成年人更必须切记,在性生活方面要忠于配偶。
17-18 禁止在圣所设娼妓:迦南人的庙宇多有男妓女妓,以色列民不可效法。
【申二十三18】「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原文作狗)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神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神所憎恶的。」
〔暂编注解〕“狗”。希伯来人对男妓或鸡奸者的谑称。
娼妓所得的钱,或娈童所得的价,你不可带入耶和华你上帝的殿还愿。因为这两样都是耶和华你上帝所憎恶的 中文娈童的原文是「狗」,这是实际形容男娼使用舌头服务同性或异性的性需要的。男女娼妓既是上主所憎恶的──因他们在婚姻以外作性事活动,因此他们所得的金钱,就不可用作到圣殿还愿之用的奉献。
【申二十三19】「“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什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暂编注解〕借钱财给人取暴利,自古视为恶事(箴二十二7)。此处严禁取利,(参出二十二25∼27;利二十五35∼38)。但借给外国人例外(20节)。
你借给你弟兄的,或是钱财,或是粮食,无论甚么可生利的物,都不可取利 这里所讲的弟兄,并不是指由同一父母所生的血亲兄弟,乃指同为以色列人。对以色列人的任何借货,均不可取利息。在十五1∼2,并规定在第七年要豁免此借款哩。
19-20 禁止借贷取利:以色列人借钱给同胞而收取利息,是违背神的律法的(参出22:25)。借货给外邦人,却可以从中取利,因为他们不属于神选民的团体。
【申二十三20】「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只是借给你弟兄不可取利。这样,耶和华你神必在你所去得为业的地上和你手里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
〔暂编注解〕你借给外邦人可以取利 外邦人是指一切的外国人,以及那些不准入上主之会的人(参看本章1∼2节的注释)。不但可向这些人取利息,他们也不能在第七年得到豁免(参看十五3)。
【申二十三21】「“你向耶和华你的神许愿,偿还不可迟延;因为耶和华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
〔暂编注解〕……许愿,偿还不可迟延 许愿是口头向上帝所应许,在病好或脱离危难或一年得保平安后,将会将某些物品或货财献给上帝,因此就形成了一种借贷一样,必须按自己所许的偿还的。
上帝必定向你追讨,你不偿还就有罪 若不按所许的愿偿还,人不知,神却知,自己的良心也知,是隐瞒不了的。上帝的追讨,是令人生病、陷入危难或各种的困厄之中,或使人良心抵受不了而令人精神不正常等。
21∼23参《民数记》三十章有关许愿之例及注。
21-23 许愿的条例:许愿可以是人对神一种心意的表达,也可以是一个实际行动。许愿时必须要谨慎,因为必要向神还愿(参箴20:25; 传5:4-5)。
【申二十三22】「你若不许愿,倒无罪。」
〔暂编注解〕“不许愿”。即节制不许愿。
你若不许愿,倒无罪 上帝并不要求人的甚么;许愿是人要求神为他做些甚么。上帝为人所做的一切,也并不要求人的报偿,因为上帝是恩惠的。但是,人许了愿而不还,却如人欠债不还一样,就为他的罪了。
【申二十三23】「你嘴里所出的,就是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神所许的愿谨守遵行。」
〔暂编注解〕你口中应许甘心所献的,要照你向耶和华你上帝所许的愿谨守遵行 参看传五4∼6。有关许愿偿还的条例和代价,请参看利廿七1∼33。
【申二十三24】「“你进了邻舍的葡萄园,可以随意吃饱了葡萄,只是不可装在器皿中。」
〔暂编注解〕此为照顾旅行过客的法例,同时保障农夫与园主不遭强抢。在中东地区,今天仍保有这种款接过路旅客的古风。
你进了邻舍的葡萄园,可以随意吃饱了葡萄,只是不可装在器皿中 这里的邻舍,乃是以以色列人为准则,而不是任何的人。因为不是任何的人,都明白或接受这规例。这规例的主要目的,是在照顾贫穷人和行旅中的人。但任何人都不能将主人家的善意滥用,以致犯了盗取他人之物的罪。这就是不可装在器皿中的含义。
24~25 人可以从邻舍的葡萄园或田间随意采摘吃饱,却不能把任何东西带走,这样就可禁止人滥用这种自由。参看马太福音十二章2节的脚注。
24-25节: 这是一条防止人自私地将财产据为己有,不肯用以赒济穷人的命令,它可以减少社会中挨饿的人。不过,这并不是用来占人便宜的借口。新约时代的法利赛人错解了这命令,反而用来指责主耶稣和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吃的行为(参太12:1-2)。
24-25 过路取食的条例:巴勒斯坦有些地方田产丰富,葡萄园和麦田都公开给路人随便取食;这里禁止带走葡萄和麦穗,为要禁止贪婪,防止盗取。
【申二十三25】「你进了邻舍站着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
〔暂编注解〕你进了邻舍站��的禾稼,可以用手摘穗子,只是不可用镰刀割取禾稼 根据这条例,主耶稣的门徒在安息日经过麦田的时候,因为饿了,就掐了麦穗,用手搓��吃(路六1;可二28;太十二1)。有些法利赛人就向耶稣指责这事。不过他们的指责,并非说耶稣的门徒犯了偷盗罪,乃是犯了安息日的规矩。因为他们用手搓麦穗,被认为是在工作。这节经文含义,和前节一样,是为照顾贫困和行旅人士的人道精神。若动用镰刀割取,就构成偷盗或强抢的罪恶了。
【思想问题(第23章)】
1 神禁止身上有缺陷、出身有问题、来自敌国的人加入以色列信仰的团体,主要目的何在?今日什么人才可以加入教会?参约1:12。教会当如何保持信仰的纯正?参约14:3
6; 约2:7-11。
2 神为何吩咐以色列人在战场上打仗时,仍要注重营中的卫生?基督徒处身悖谬的世代中当如何谨慎、成为圣洁呢?参弗4:25-5:7
15-21。
3 基督徒对社会上受到不公待遇的人应抱什么态度?参15-16节。
4 以色列人与同胞相处要互相帮助,不应以利益关系为出发点(19-20),这是否你教会中信徒生活的写照?
5 人向神许愿必须偿还,不可存心欺诈(21-23)。你曾否在言语上欺哄神?
6 24-25节的条例是要禁止贪婪、盗取之举。今日信徒会否犯上这些罪呢?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中文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雷建生《申命记解读》․《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