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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记第二十七章拾穗

 

【申二十七1】 「摩西和以色列的众长老吩咐百姓说:“你们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诫命。」

   〔暂编注解〕1-4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过了约但河后,就要把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立好在以巴路山上的大石头上。在巴勒斯坦及埃及一带常有石头上刻字的做法,有些是刻在石头上,有些则写在那些人工涂上的石灰面上。

         摩西和以色列的众长老吩咐百姓说…… 这段经文(1∼10节),明显的分为两小段:1∼8节是摩西和众长老对百姓的吩咐;9∼10节则是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晓谕以色列众人的话。因此就不像前后各段一样,以摩西个人的口吻来训勉众人。

         1-26节 日后重申立约的仪式。摩西吩咐以色列人过了约但河后,要把律法写在以巴路山上。后来约书亚作了这一件事(书八30-32) 。当书籍还很稀少的时候, 习惯上常时把律法写在石头上, 然后放在各城里, 好叫百姓能晓得。在埃及和巴比伦都是这样:例如哈慕拉比(Hammurabi) 的法典, 就是这样公布在他们两个国中。所以摩西吩咐以色列人, 到了迦南地, 首先要作这件事。这些石头上先要墁上石灰, 然后再把律法「明明地」写在它上面。

 

【申二十七2】「你们过约但河,到了耶和华你神所赐给你的地,当天要立起几块大石头,墁上石灰,」

   〔暂编注解〕“石灰”。借烘石膏而得,石膏可采于约但和死海的河谷。石头墁上石灰之后,在其上写字便清楚可见。约书亚执行了这些指引(书八30∼35)。

         约但河 请参看三8的注释。

         2~3当天要立起几块大石头,墁上灰,把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石头上 仔细研究2∼8节经文的人,会发现两点奇特的事:(一)2∼3节说,过了约但河的当天,就要立起几个大石头;而第4节却说过约但河后,是要在以巴路山上立起石头。以巴路山在示剑,无论怎样走法,步行是无法在过约但河后当天到达的。(二)在第3节说了「把这律法的话写在石头上」之后,第8节又说了相同的话。按原文,唯一不同的是加了「明明的」一词。

         2∼8立石,把话写在石头上,以昭永志,是古代中东的普通做法。以色列人过约但河之后,在示剑的以巴路山上和基利心山上立石志念(书八30∼35)。用石灰涂在石头上,可能指先将石灰涂在石头上,再用油漆把字写在上面。这也是埃及等地的普遍方法。

 

【申二十七3】「把这律法的一切话写在石头上。你过了河,可以进入耶和华你神所赐你流奶与蜜之地,正如耶和华你列祖之神所应许你的。」

   〔暂编注解〕“这律法的一切话”指摩西所重申的一切法例规章。进入迦南乃神对以色列祖先应许的实现,现在重申此约,立石永志。

         流奶与蜜之地 请参看六3的注释。

 

【申二十七4】「你们过了约但河,就要在以巴路山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将这些石头立起来,墁上石灰。」 

   〔暂编注解〕“以巴路山”。参看第十一章29节的脚注。

         「以巴路山」:见11-26注。

         有关以巴路山,请参看十一29的注释。

 

【申二十七5】「在那里要为耶和华你的神筑一座石坛;在石头上不可动铁器。」

   〔暂编注解〕考古学家找出示剑的传统对这以巴路山的石坛确切的证据。中文《读者文摘》一九九○年十一月号第29∼34页,很简略的记述了考古学家亚当.泽托尔(Adam Zertal)在一九八○年四月,于以巴路山上发现一个奇怪的石丘,一九八二年夏开始挖掘,至翌年十月,从各种所获的数据显示,这石丘就是约书亚在这山上所筑的石坛(书八30∼32)。

         5-6节: 神明令以色列人,用没有凿过的石头筑一座祭坛,好使百姓不会把祭坛当作偶像来敬拜。使用凿过的石头给神造祭坛,就是亵渎神(参出20:24-26)。并且,百姓当时还不会使用铁器,若使用铁器的话,就可能意味着与别的民族合作,靠赖他们的专业技巧了。

         5-8摩西吩咐百姓日后要用未经人手雕凿的天然石头 (参出20:25) 在以巴路山上建坛敬拜神,并要献上燔祭和平安祭,表示对神完全的奉献,并借着献祭与神交通。

 

【申二十七6】「要用没有凿过的石头筑耶和华你神的坛,在坛上要将燔祭献给耶和华你的神。」

   〔暂编注解〕没有用铁器凿过的石头立的坛,是一座纯全原始的坛(参出二十25注)。这祭坛和会幕的坛不只用处不同,形式也各异(参出二十25)。“燔祭“:参十二6注。

         “没有凿过的石头”。按照出埃及记二十章25节的指示。

         筑石坛不可用凿成的石头,乃是约书的规定(出二十25)。在这坛上献燔祭和平安祭,也是约书的规定(出二十24)。

  

【申二十七7】「又要献平安祭,且在那里吃,在耶和华你的神面前欢乐。」

 

【申二十七8】「你要将这律法的一切话明明的写在石头上。”」

   〔暂编注解〕“这律法的一切”。大概指这里的咒诅与祝福,以及其后的经文。

         你要将这律法的一切话,明明的写在石头上 请参看2∼3节的解释,以及书八32。

 

【申二十七9】「摩西和祭司利未人晓谕以色列众人说:“以色列啊,要默默静听。你今日成为耶和华你神的百姓了。」

   〔暂编注解〕9∼10这里记下的是重申神与以色列民立约的话,新一代像他们的上一代一样,是神的子民,必须遵行神的诫命。

         9-10节: 摩西对以色列新一代的人重申神的律法。我们决心信靠神,也必须立志顺从祂的道。我们所行的,表明我们衷心所信的。别人能否从你的行动中,看出你是神家族中的成员呢?

 

【申二十七10】「所以要听从耶和华你神的话,遵行他的诫命律例,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

 

【申二十七11】「当日,摩西嘱咐百姓说:」

   〔暂编注解〕11∼26摩西为百姓进到迦南后举行的一次庄严仪式作了安排。参十一29注。

         属雅各的二妻利亚和拉结所生的六子的支派的代表(创三十五23∼24),立在基利心山上,像征对百姓的祝福;雅各之二妾所生四子及流便(利亚所生,虽为雅各长子,已因与父亲之妾同寝而失去长子名分(创三十六22;四十九43)与西布伦(利亚最幼之子)的支派的代表则站在以巴路山上,像征咒诅的宣布。林木茂盛的基利心山在南,是福气的像征;牛山濯濯的以巴路山在北,像征祸患。各支派代表站定,由利未人祭司向众宣读15∼26节所记的咒诅;代表十二支派立在两山上的人,每听完一个咒诅,都齐声说一句“阿们”,表示同意。这里没有列举出祝福,因为咒诅的反面便是祝福。具体的福分见二十八1∼14.此处所列咒诅只是泛指,具体的咒诅详记在二十八15∼68.

         11∼26 这段叙述认可之约的仪式。六个支派(就是利亚和拉结为雅各所生的子孙)站在“基利心”山上,六个支派(从流便、西布伦、悉帕和辟拉所生的后代)在“以巴路”山上,而利未人站在中间的山谷。利未人说出十二个咒诅,在每个咒诅之后,百姓都要以“阿们”来作回应(阿们直译作:坚定或保证;因而表示“愿它坚定”)。

         11-26 祝福与咒诅: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是两个小山,位于巴勒斯坦的中央、示剑附近(参创12:6-7; 33:18-20)。 祭司和利未人先向站在基利心山上的六个支派说祝福的话,然后向站在以巴路山上的六个支派说咒诅的话。人民都同声响应阿们,表示赞同。咒诅一共有十二种,都是对个人的良心而发的,以色列民聚在一起,公开地裁定这些恶行的罪。百姓必须遵守律法,否则便遭受咒诅。咒诅与祝福乃古时近东盟约的主要部分,臣属若不忠于主人,背叛盟约,便遭受咒诅(受放逐,疾病,死亡等刑罚的恐吓);对那些忠信守约者,则应许兴隆与祝福。

 

【申二十七12】「“你们过了约但河,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

    〔暂编注解〕西缅、利未、犹大、以萨迦、约瑟、便雅悯,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基利心山上,为百姓祝福 有关基利心山,请参看十一29的注释。这六个支派都是显赫的支派:按以色列的传统,头四个是出于雅各的妻子利亚,后两个乃雅各的宠妻拉结所生的;西缅原占迦南南方大幅的土地,后为犹大所同化;利未在后成为专管圣事的一支;犹大是南国的统治支派,大卫就从这支派而出的;约瑟后来分成以法莲和玛拿西两个支派(并将利未摈出「十二支派」之外),不但占有北方大片土地,且是北国的统治支派,以致在南北分裂时代,南方人不愿称北国为以色列,而用以法莲为代;便雅悯是以色列统一时代的首位君王扫罗所自出的支派。

 

【申二十七13】「流便、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诅。」

   〔暂编注解〕吕便(按现代中文译本的翻法)、迦得、亚设、西布伦、但、拿弗他利,六个支派的人,都要站在以巴路山上宣布咒诅 我们注意到宣布咒诅的六个支派,两个是属利亚系的(吕便和西布伦),其余四支派,乃从利亚的婢女悉帕(迦得和亚设)与拉结的婢女辟拉(但和拿弗他利)所出的。吕便虽然居长,但在雅各临终的「祝福」中却受申斥(创四十九3∼4),因他与父亲的妾侍辟拉有染(创卅五22);西布伦是利亚的幼子。总的来说,宣布咒诅的支派,都不是显赫的支派。这是要表明咒诅并不如祝福之重要。咒是以不吉祥的话骂人;诅乃祈求神祇降灾的话。

 

【申二十七14】「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

   〔暂编注解〕利未人要向以色列众人高声说 虽然站在以巴路山上咒诅的支派,并不包括利未支派,而这里却明白的指出利未人是「主礼人」。因此,这里的利未人就不是指��支派,乃指作为祭司的代称者。

 

【申二十七15】「“‘有人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做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出埃及记》二十1注,制造偶像为十诫中的第一与第二诫的破坏。参四16∼24及五7注。

         神看见人“在暗中”所做的事。

         制造耶和华所憎恶的偶像,或雕刻,或铸造,就是工匠手所作的,在暗中设立,那人必受咒诅 这是违犯十诫的首部分。在暗中设立,是指偷偷摸摸地敬拜偶像或异教神祇的含意。偶像乃指一切用木石或金属制造的神祇或用为敬拜对象的东西。就算自己不去敬拜,制造来给他人敬拜亦惹忌邪之上帝的怒气,故此亦当受咒诅。

         百姓都要答应说,阿们 这话已明显可看出是出于一种敬拜的礼仪。阿们的原意是「是的」,「的确的」,「实实在在的」,或「必要如此的」。因此,当会众同应阿们的时候,不单表明他们同意这咒诅的话,也响应要咒诅这样行的人,并知道这样的咒诅要确实的成就。下面各节亦同此义。

         15-26节: 这几节的咒诅,本来是祭司所起的誓,由百姓所认同。他们应承不做会受咒诅的错事。百姓所说的"阿们",就是"诚心所愿"的意思,他们如此响应,表示负起自己行为的责任。人有时看到这里有许多咒诅,会以为神有坏脾气,凡不守规矩的都要受祂严惩。但是我们要看见,这些限制并不是威胁恐吓,只是爱心的警告,叫我们留意生活中的表现。正如我们警戒儿女,不要靠近火炉,别在车水马龙的街上追逐一样。神警戒我们不要做危险的事。宇宙间的自然律,清清楚楚地告诉我们,欺负别人或得罪神,会有悲惨的后果。神是大有怜悯的,祂将这种真理明示我们。祂是出于爱心,而不是出于烈怒,祂讲的话虽然厉害,却免我们因忽略祂或欺负别人而产生严重的后果。不过,神并不仅讲出咒诅违命的后果,紧接着这些咒诅之后,我们看到许多祝福(正面的结果),就是为祂而活之人必有的大福气。

 

【申二十七16】「“‘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出埃及记》二十12注。

         轻慢父母的必受咒诅 在十条诫的第二部分,首条是要人孝敬父母(出二十12;申五16)。轻慢父母乃是孝敬父母的相反,是直接的违背了上帝的诫命,所以必当受咒诅。在约书(出廿一17)中,提到咒骂父母的当治死罪;而申命记(廿一18∼21)亦规定不听从父母的忤逆子,要受市议会的审判和用石头打死。

 

【申二十七17】「“‘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十九14注。

         「挪移地界」:即霸占别人的土地。

         挪移邻舍地界的必受咒诅 这是仅次于违犯上帝和父母的大罪。因为地土是上帝应许给他们的产业,而地界是先人所定的(十九14)。挪移地界是悖逆上主和不尊重先祖,因此必惹来上帝的忿怒倒在他们身上(何五10)。

 

【申二十七18】「“‘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利未记》十九14.

         「使瞎子走差路」:可象征各种欺凌瞎子的行为。

         使瞎子走差路的必受咒诅 这是申命记人道精神的表现。虽然在申命记中没有记述不可领瞎子走差路,或如利十九14之不可将绊脚石放在瞎子面前,而申命记对一切的伤残和身体上有缺陷的人士之照顾,是显而易见的。另一方面,这里的使瞎子走差路,也有延伸意思的含义在内,就是引领无知之人走入歧途的意思。

 

【申二十七19】「“‘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二十四17注。

         向寄居的,和孤儿寡妇,屈枉正直的,必受咒诅 这是申命记特别��重的人道主题之一(参看十18,十四27,十六11、14,廿四17、19、20、21等),也是约书(出廿二21∼22)的规条之一。

 

【申二十七20】「“‘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利未记》十八8及本书二十二30.

         与继母行淫的必受咒诅,因为掀开他父亲的衣襟 这是依据申命记中「处置行淫的条例」(廿二30)而来的。祭典之勿乱骨肉之亲的条例中(利十八9)亦有此规定。犯这样罪的人,罕摩拉比法典第一五八条的规定,是将其逐出父家(见《古代近东文献》──ANET,第一七二至一七三页)。

 

【申二十七21】「“‘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出埃及记》二十二19及注;《利未记》十八23;二十15∼16。

         与兽淫合的必受咒诅 有关这样的兽行,在古代一些敬拜生殖与丰产的宗教中,却是他们的敬拜礼仪的一部分。也为这原因,不但约书(出廿二19)规定要治死这样的人,利未记(十八23,二十15)甚至规定连那兽也要杀掉。

 

【申二十七22】「“‘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利未记》十八9。

         与异母同父,或异父同母的姊妹行淫的,必受咒诅 这样的事,不但是先知以西结(廿二11)指责耶路撒冷,也是利未记规定不可行(十八9),且指明要公开受侮辱地赶出小区的(二十17)。

 

【申二十七23】「“‘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看《利未记》十八8。

         与岳母行淫的必受咒诅 这在利未记(二十14),被认为是大罪恶,并要用火焚烧的。

 

【申二十七24】「“‘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暗中杀人的必受咒诅 这是指廿一1∼9所说的,被杀之人弃尸荒野,却找不到凶手的。他虽然可以逃过法办,但逃不过受上帝的谴罚,因为必受咒诅。

         24∼25参五17;《出埃及记》二十13;《利未记》二十四17 21。

 

【申二十七25】「“‘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受贿赂害死无辜之人的必受咒诅 在原文,这不是指在法庭上的不公平审判,乃是指为钱而受雇做凶手去杀害无辜。这样的罪行,申命记的律例并无提及,以西结先知却向耶路撒冷指责为其罪行之一(结廿二12)。

 

【申二十七26】「“‘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百姓都要说:‘阿们!’”」

   〔暂编注解〕只是口里说遵守律法是不够的,必须在生活中实行出来。本节应为以前所列应受咒诅的事的总结。凡不遵守本书所记一切教训的人都在咒诅之下。

         保罗(在加三10)引述这节,指出没有人可以靠遵守律法而得到永生。

         不坚守遵行这律法言语的必受咒诅 这是咒诅仪式的结束语,也是指整个申命记法典不得受轻视,而必须坚守遵行的意思。

 

【思想问题(第 27章)】

1 摩西重复提醒以色列人要谨守遵行神的诫命,声明这与他们进入迦南地息息相关(27:1-3)。信徒奔走灵程,迈向天上的家乡,该以什么态度对待神的话语?

2 摩西不只颁布神的诫命、吩咐百姓遵守,也教导他们与神相交。(27:7)基督徒与神相交重要么?一种宗教信仰若只强调要遵守的诫命,而不包括与神相交的关系,会产生什么问题?

3 「阿们」是会众赞同、响应的表示,在教会生活中也常采用。你在听道、祈祷、唱诗时说的「阿们」,是否真心的响应呢?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中文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雷建生《申命记解读》․《串珠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