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二十九章拾穗
【申二十九1】「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暫編註解〕“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是指將西奈之約加以重申和擴充。神歷代與以色列人所立之約,都以西奈之約為基礎(書二十四25;王下十一17;二十三2∼3)。
“約”。摩西詳述百姓將要進入巴勒斯坦地的協議。這巴勒斯坦之約是附加在西乃山(何烈山)的摩西之約上。
神與以色列人在三十八年以前曾經在西奈山立約(參出19:-20:21)。雖然其中包含許多部分,但其目的可以用兩句話來歸結:神應許要賜福給以色列人,使他們成為大族,叫其他各族借著他們認識神。以色列人則保證投桃報李地回應、愛神,順服神,好領受祂所賜的身體上與靈性上的福分。摩西在此重申這約。神仍然堅守祂在這約中所提出的一切(祂必永遠持守!),只是以色列人已經忽略了當守的承諾。摩西重述這約來警告百姓,若不遵守約中當盡之本分,就會受神嚴厲的管教。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 有關耶和華,請看一3的註釋;摩押地,請參閱一5的註釋;摩西,則請參看一1的註釋。以色列人,可翻查一1的註釋。
本章至三十章為摩西在摩押地對以色列人的第三篇講話(二十九2)。本節在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本為第二十八章的末節。“立約的話”乃指五∼二十八章所重申的律法,但因現在把本節放在本章之首,也可指二十九∼三十章所說的話。
二十九∼三十章可當作一∼二十八章的摘要或總結看。
【申二十九2】「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
〔暫編註解〕現在聽摩西講話的人很少真的看見過神當年在埃及所行神蹟奇事;只有在加低斯巴尼亞聽探子回報時不到20歲的人,經過近40年的曠野流浪生活,現在快六十歲,才見過當時情景。摩西說“你們都看見了”,是把以色列人當作一個民族來看待,這是民族史上的大事,大家都應知道。參五3注。
召了以色列眾人來 這詞句在古代的用法,是呼召眾百姓來為要與敵人爭戰(加士六34∼35;撒上十一7等),與上帝立約或重新立約(如書二十1起;王下廿三1∼3等)而作的。其後的猶太教便成了「會堂」聚會,而基督教就成為「教會」的專用詞。
法老 請參看六21的註釋。
你們都看見了 這是指重新立約的「紀念」中,經主禮人的講述而得的體會之「親眼看見」。
【申二十九3】「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跡,並那些大奇事。」
〔暫編註解〕“試驗”。即考驗。
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 這是指以色列人在埃及所經歷的苦難、欺壓,以及上主為領導他們出離埃及而向埃及人和法老所施行的十災,並讓以色列人走乾地過紅海,且使埃及的追兵淹沒的神能(請參看出四至十四章)。
【申二十九4】「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暫編註解〕這是說以色列人的頑梗不化,不聽神的話。看《以賽亞書》六10;《耶利米書》五21.保羅曾引用此經文來說明神並不棄絕人(羅十一7∼8)。
百姓看不見神為他們所做的一切的意義(比較詩一○六7)。
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 這節話,從表面看來,不但是與2∼3節之「都看了」相反,也與我們的理解相違。事實上,不是上主沒有能力使百姓明白、看見或聽見;也不是上主不願意眾人能明白、能看見或能聽見。問題乃在以色列人的頑梗不信,以致上主所做過的和所施行的一切神蹟奇事,還沒有能使他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其中的真實意義(請參看賽六9∼10節;羅十一7∼8)。
【申二十九5】「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
〔暫編註解〕關於他們的“衣服”,參看第八章4節的腳註。
正如百姓不理會神一路的看顧,我們有時也不留意神種種的眷顧--祂供給我們的日常需要,使我們衣食飽暖;尤有甚者,我們誤將這些歸功於自己的善於經營,而不認識這是神的手所作的。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 有關四十年,請參看二7的註釋。在曠野的生活,因為是上主親自的領導,所以他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這是另一項的神蹟。
【申二十九6】「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神。」
〔暫編註解〕「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因神為他們預備了嗎哪和活水。
你們沒有喫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 這仍然是繼續前面神蹟的敘述。他們沒有喫餅,卻沒有飢餓,因為上帝供養鵪鶉和嗎哪給他們(出十六章);沒有喝清酒濃酒亦未受乾渴,因為上帝使他們從磐石中得水喝(出十七6)。這就顯明上主是愛他們的和眷顧他們的上帝。
【申二十九7】「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
〔暫編註解〕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 請參看一4和二26∼三11的註釋。
7~8 參看民數記二十一章21至33節以及第三十二章的腳註。
【申二十九8】「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暫編註解〕取了他們的地給呂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 請參看三12∼17的註釋。
【申二十九9】「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
〔暫編註解〕要一生亨通,最好的方法是甚麼?對以色列人來說,就是遵守與神所立之約,盡他們在其中所當盡的本分,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神(6:4-5)。我們也當先求神的國與祂的義(參太6:33),這樣就會使我們一生順利且蒙祂賜福。
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 這是指廿九1之在摩押地的約的話,就是這申命記上所記的律例典章。
好叫你們在一起所行的事上亨通 遵守這些律例典章,就會凡事順利。這是再次提到遵約守法的人,將要蒙福的應許。
9-12
百姓要謹守遵行神的話:這是使他們可以承受神的應許和祝福的唯一條件。
【申二十九10~11】「“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作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祡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
〔暫編註解〕「劈柴挑水的人」:社會的下層階級。
首領、族長 按原文直譯,是:你們的統治者,你們的支派。真意乃是:你們各支派的首領。有關首領,請參看一13的註釋。
長老 這是百姓中年齡較大而具智慧又受人尊重的長輩之總稱。申命記在北國的編修時代,君王失職,且無論個別著名先知的出現;在南國的編修時代,瑪拿西王專橫和隔離主道,亦無著名的個別先知出現。所以申命記特別�早�長老的職分,差不多事事都由長老作決斷(參看十九12,廿一2、3、6、19、20,廿二15∼18,廿五7∼9等)。
官長 請參看一14的註釋。
以色列的男丁 以色列的男子以十三歲為成年;但男丁卻指能出去打仗的壯丁,由二十歲起方算男丁(參看出三十14;民一21、23,廿六2、4等)。
你們的妻子、兒女 通常以色列人數點人數時,不論是為打仗或為會堂出席的點計,均不將這些人記入。因此,按數字來說,他們並不是「以色列人」。
營中寄居的 這是指外族人,在出埃及時稱之為「閒雜人」(出十二38)。這些人有可能是歸信了上主的外族人,但也有是與以色列人友好的有貿易關係,或有工作關聯的外族人。
劈柴挑水的人 這是指歸降以色列或被以色列人征服的外族人(參看書九章,特別是21、23∼27;士一28、30、33等)。
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上帝面前 這意思是說,這以上所述的各色人等,均與這立約起誓,或重新起誓立約相關涉。
10~15本節到15節為全體以色列人,包括現在和將來的世代,一同在神面前重申誓約。十∼11節列舉了現在的全以色列民,14∼15節指將來的世代。13節“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為這誓約的中心,蘊藏在神與以民的列祖所立的約中(創十二1∼3;二十六24∼25;二十七27∼29;二十八13∼22)。
【申二十九12】「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
〔暫編註解〕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上帝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 有關立約,請參看本書緒論之「立約」欄。至於起誓,則請參閱十20的註釋。
【申二十九13】「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神。」
〔暫編註解〕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 這應許的話,也就是上帝向以色列人的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這起誓應許的,固然是後裔眾多,並要得�早{南地為業,但更要緊的,乃是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上帝。這乃是立約起誓的基本。有了上主作他們的上帝,就是有了靠山,有了護庇者;既作了上帝的子民,則一切將由上帝作主張,作安排,作眷顧(參看太六\cs1633)。今日,就是在立約起誓之時。就在起誓與上帝立約的時候,上帝就接納了他們為自己的百姓。
【申二十九14】「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暫編註解〕14∼15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 當日站在上主面前起誓立約的,只是一些代表。還有些人因故不能到來。另有些人可能還未出生,因為這重新立約乃是每七年一次(見卅一10∼13)。更要緊的,從新約的觀點來看,起誓立約作上帝的子民,上主作他們的上帝,並不單對以色列人說的,也是對一切因信基督耶穌而成為上帝的兒女之人說的。這就是經文其下所說的話的含意: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上帝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堛漱H,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申二十九15】「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
〔暫編註解〕「今日不在我們這裡的人」:指未出生的後代。
【申二十九16】「“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
〔暫編註解〕“列國”指以東、摩押、亞捫等民族。
“列國”。以東、亞捫和摩押。
16∼17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 從這�媔}始,特別要警戒作上帝子民的人不可沾染了敬拜他神的惡俗,因為那是可憎的。
16-29摩西以嚴重警告的口吻,將生與死、祝福與咒詛放在以色列人面前,呼籲百姓揀選生命。
【申二十九17】「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
【申二十九18】「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裡偏離耶和華我們的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陳來,」
〔暫編註解〕本節末句最好譯為“又苦又毒的果子”。此處“苦菜”實為一種毒果,與《出埃及記》十二8的苦菜不同,後者無毒,是逾越節必吃的。“茵蔯”為一種苦味的植物;意思是說偏離神去拜偶像,心裡生出邪惡的毒汁,以致行為不正,招來災禍(參何十4;摩五7)。
“苦菜和茵陳”。分別是有毒和苦澀的植物。一個拜偶像的人或群體能影響整個民族,使他們都中了拜偶像的毒。類似的警告可見於希伯來書十二章15節。
摩西叫他們警醒,不要存心偏離神,否則,有如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參來12:15)。在我們定意做明知是惡的事時,就是撒下邪惡的種子,開始不加以控制,以後就結出憂愁痛苦之果。不過我們能防止罪的種子生根,如果你做錯了一件事,要立刻向神向人認罪,只要這種子一直得不到沃土來培養,它的苦果就結不成了。
「茵陳」:本指有毒的果子,這裡借用來表示:一個以色列人拜偶像,可禍及整個團體。
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 敬拜偶像,事奉別國的神,乃是惡根。由這種可憎的根源發展出來的,便只有苦果。苦菜是一種味苦的菜;茵蔯則是有毒的苦果。兩者皆表明敬拜他神的結果,是自招苦毒的結果的意思。這種表達法,也是眾先知常用的警戒(如耶九15,廿三15;何十4;摩五7,六12等)。
【申二十九19】「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
〔暫編註解〕這咒詛的話 這�堿O把這詞句和立約的話當作同義語。
我雖然行事心�媢x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 這是惡人自誇的語句。這種自誇顯出兩方面:(一)惡人行事乖常,心中頑梗,在審判受報應的日子未到以先,他沾沾自喜,並在心�婺媊ㄕ菑v的愚行為智舉。(二)這種違約枉法的事,必使他人受害,連累眾人。
【申二十九20】「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
〔暫編註解〕“從天下塗抹他的名”,看九14注。
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 愚頑人的狂妄自誇,只是報應的時候未到;在上主預定審判的時候到來,作惡連累他人的人,必然受到上主烈怒的懲罰。
【申二十九21】「也必照著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
〔暫編註解〕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 這20節下至21節的使用律法書,並強調此書的功能之字句,一般學者多認為是五經編輯者的加筆。縱令是加筆,也可使我們看到,與上主立約起誓作祂子民的是以色列人,違背這書上約中的話的人,將被從以色列中剔除出來。這種被摒於以色列眾支派之外者,亦即是受咒詛的人。
【申二十九22】「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
〔暫編註解〕你們的後代……和遠方來的外人 立約的本身,是�早咻b上主的護庇和賜福;歷史的事實,卻是與上主立約的子民,經歷了無數的苦難。為說明這原因,並叫後人以此為殷鑑,這就是本段經文(22∼29節)的目的。
22~28本節至28節講以色列民不聽從神命會有的刑罰。
22~23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人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蹟、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 這不只是說明不遵約守法的人,將有廿八15∼68所講的這一切災禍,也是寫實地描繪被擄時代以色列地的景況。若你現今在夏天到以色列地旅遊,如果只在耶路撒冷舊城及以色列南部和死海一帶走走的話,你所見的光景也和這經上所說的差不了許多。這是給我們今日的人,特別是基督徒,要引為鑑戒的。
【申二十九23】「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象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
〔暫編註解〕一城一地若破壞條約,須將之徹底燒毀。覆以硫磺、鹽鹵,乃古代通行的懲罰,使其地永不能再有人居住。本節所提四城見《創世記》十19;十四2
8。但《創世記》只說到所多瑪與蛾摩拉的毀滅,其餘二城見《何西亞書》十一8,先知在那裡為此二城命運歎息。這些城市的遺址已深沉死海中。
“硫磺”。從火山噴出來的硫磺,或使人窒息的硫磺氣體。“押瑪、洗扁”。與所多瑪聯盟的城市。參看創世記十四章2節的腳註。
「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是靠近死海南端的城市,因罪惡滿盈受神的審判而覆滅。摩西在此提醒百姓以諸城為警戒,免得遭受大災禍。
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 按創十四2、8所記,這是死海南端的五城之四城。因為人民行惡聲聞上主,上主乃派使者以硫磺與火毀滅這些城邑(創十九24∼25;參看耶四十九18,五十40等)。考古學家已證明這些城邑的存在,並已沉沒於現今死海的南端近亞拉巴處(詳情請參閱拙著《創世記註釋》對十四及十九章的解釋)。
【申二十九24】「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什麼意思呢?’」
〔暫編註解〕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 這樣的間題,今天旅遊以色列地的人和考古學家,也仍然在發出。答案就在下面的幾節話中。
【申二十九25】「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
〔暫編註解〕人必回答說…… 這種以旁人提出問題,並以第三者的身分來解答其原委的,是申命記派跟從耶利米先知之慣用的方法(參看耶五19,十六10∼13,廿二8∼9及王上九8∼9等)。
25~26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上帝,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 這是以色列地土荒涼,人民被擄外邦的主要原委,就是離棄上主和祂的約,去事奉敬拜別神。這�堜珣j調的,實際是有三項:(一)上主是以色列人列祖的上帝──祂護庇眷顧了他們,向地們應許後裔眾多,並要得迦南地為他們和他們的後裔永遠為業;(二)上主是領他們出埃及的神──祂是以色列人的救主;(三)上主曾與他們的列祖立約──不單是與他們的列祖,也與那些當時不在那�堛熔野H色列人(廿九14∼15)。因此,離棄上主去敬拜事奉別神,就是毀約,就必為自己招來這約上所寫的一切咒詛。
【申二十九26】「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
【申二十九27】「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暫編註解〕本書多出提到“這書”或“這律法書”(二十八58;二十八61;二十九21;三十10等),均指《申命記》自五章開始至三十一24所講的一切誡命、律例、典章。
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 這說法,有兩方面證明這是在被擄時代的口氣:(一)咒詛這地的事,已實際發生了;(二)這申命記已不再只是一些條例,乃已成為書了。
【申二十九28】「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象今日一樣。’」
〔暫編註解〕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 這�堛滷埻z,有兩樣證據證明被擄的事,實際已經發生:(一)講說他們被拔出來扔到別地的話,原文是過去完成式;(二)像今日一樣的字句,表明這是實際發生了。
【申二十九29】「“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
〔暫編註解〕“隱秘的事”指只有神才知道屬於未來的發展。不問來日為現狀的延續或為新的展望,都不應該去揣測,因全在神手中。但“明顯的事”也就是神已顯明的律法、所昭示的神的旨意和人的責任,則是以色列人應該知道的事。(三十11∼14;比較羅一19∼21)。基督信徒的責任是遵行神的旨意,履行應盡的責任,不可追隨星相等迷信,去對操握在神手中的事作虛妄的臆測(比較十八9∼14)。
這節重要的經文定下神啟示的界限和目的:有某些事情,神選擇不說出來,而祂(在這情況下透過律法)所啟示的,就是要祂子民遵守的事情。
神選定一些隱秘的事不向我們顯明,可能為著以下的原因:(1)我們的思維有限,不能充分明白神的本性與宇宙的無限(參傳3:11);(2)有些事要等我們更為成熟之時才會明白,目前不需要知道;(3)神是無限而全知的,我們沒有能力知道祂所知的一切事。這一節告訴我們,神雖然沒有把一切的事告訴我們,卻叫我們知道順服祂就夠了。所以不順服神是出於意志的行為,並不是缺少知識。我們從祂的話語--聖經,就足以認識祂,因信祂兒子主耶穌而得救,願意事奉他。我們不要用自己有限的智慧製造藉口,不讓祂管理我們的一生。
「隱秘的事」、「明顯的事」:前者乃指只有神自己知道,沒有向人類啟示的某些事情(例如將要發生的事);後者則明指是「律法上的一切話」,這律法上的話給以色列民帶來了順服的責任,若遵行便蒙神不斷的賜福,不然便遭神的咒詛。
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上帝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 這經文的目的,乃在結束前面旁觀者的問答,回轉來對立約的子民以色列人說話。這論點,是表明上帝有深厚的智慧,祂行事的方法正如祂的蹤跡一樣,使我們難測難尋的隱祕。我們不必去追尋這些隱祕(因為這是屬於上主的),乃要面對那明顯的事物。這明顯而已向我們啟示了的,就是祂的律法。為這原因,我們不必追問過去,乃當面對當前的,就是叫我們現在要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
【思想問題(第29章)】
1 3-4節的話是什麽意思?以色列人為何會有「視而不見」的現象?參賽6:9-10; 結3:4-11; 可4:12。你經歷了神救贖的大能和恩典之後,對神的信心是否仍搖晃不定?
2 以色列人在曠野生活四十年而衣服不破、鞋子不壞,這是否一個神跡呢?在你生活裡,可否舉出一些神信實照顧的例子?
3 神向列祖起的誓有賴以色列民順從神才應驗,今日信徒要得著完全的救贖是否也須持守所信,不斷順從神呢?參林前15:1-2; 來3:12-14。
4 15節是表示以色列人的後代都在神的約下,永遠蒙受 的賜福(參番1:7-13),抑或指神的約與每一代以色列人有關,他們須遵守約的條例,使神的應許繼續有效呢?徒16:31與上述的問題有關連?試思想整個家庭歸主的條件。
5 一個以色列人拜偶像,便會牽連全國(18);今日基督徒若犯罪後不悔改,對自己和對教會有什麽影響?參林前5:6-7; 來3:13; 6:4-8。
6 犯了罪的人若不悔改,且自稱平安無事,會受到神怎樣對待?參20-21節。人可以試探神麽?參申6:16; 太4:7。試列舉基督徒試探神的例子,並加以防範。參出17:6-7; 徒5:1-11。
7 歷史上以色列民何時落在23-28節所預言的境況中呢?參代下36:11-20; 拉9:6-7; 尼1:2-8。神話語的實在應驗給我們什麽警惕?
8 今日世人都希望知道隱秘的事(如預測未來),連基督徒也不例外(如研究主再來的確實時間)。摩西的話(29)對你有何意義?
──《串珠聖經註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中文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雷建生《申命記解讀》․《串珠聖經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