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10:1-11)屬靈生命
摩西再上山
我們常常以為,若真實感受神的同在,我們的生命一定會活得更精彩、更加合神的心意;又或者,如果我們像以色列人一樣,看見雲柱火柱日夜在旁,就更容易跟隨神。
摩西回憶第二次上山領受十誡的片段,叫我們反思屬靈經驗是否會改變我們。摩西比所有人更親近神,更親身領受神賜下的法版。不過,看見百姓的叛逆,他也耐不住性子,摔碎了第一對石版,要神重新寫上(申10:2)。
在這事以後,摩西更小心保存法版了。他在這段回憶中,特別加插了祭司和亞倫的職責,就是希望以色列人明白保存法版的安排(申10:6-9)。即使仍在山上的時候,摩西也再一次為百姓代求,上次下山時的怒氣似乎都已轉化成對百姓的關心(申10:10)。
摩西雖然曾在山上與神相會,但他跟我們一樣,也有不耐煩的時候,從他擊打磐石出水就可見;以色列人親身經歷神蹟奇事,也不保證他們懂得敬拜神。惟有認真領受神的誡命,我們才懂得與神同行。
所以,姊妹們,與其追求非凡的屬靈經驗,不如認真遵行神的誡命。
默想
「耶和華吩咐我說:『你起來引導這百姓,使他們進去得我向他們列祖起誓應許所賜之地。』」(申10:11)
心靈的鏡子
屬靈的經歷不一定使人蛻變!──《聖經姐妹版申命記註釋》
我們有時送禮物給人,會弄錯了時間,對象。盛夏送人重裘,嚴冬送人羅扇,多半不會有人欣賞;有時男女老少送的混亂了,還會使受者以為是有意的侮辱。
人的錯誤是常以為自己能給神甚麼,卻沒有先弄清楚神所要的是甚麼。這不是好笑的事,是嚴重的問題。
摩西在將行完人生道路的時候,向他所領導的群眾說:
“以色列啊!現在耶和華你神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敬畏耶和華你的神,遵行祂的道,愛祂,盡心盡性事奉祂…為要叫你得福。”(申一○:12-13)
神所要的是聽命遵行。神叫摩西鑿出兩塊石版,神親自用指頭寫上了十條誡命律法,該是何等神聖的。但是,當摩西從何烈山下來,看見以色列人在開拜金牛犢大會,就發烈怒,把法版摔碎。(出三二:19;申一○:2-3)若不肯聽從神的話,空有法版何用?神並沒有責罰摩西,只吩咐他另造法版,神自己重新寫過,要祂的子民遵行。
神所要的是真實事奉。“耶和華將利未支派分別出來,抬耶和華的約櫃,又侍立在耶和華面前事奉祂,奉祂的名祝福”(申一○:8)。真實的事奉,是以耶和華為產業,為最愛的。
神所要的是完全信靠。神不是在地上尋找好人,看人有甚麼長處,如果那樣,祂必然失望。神知道人的情形;但祂“喜悅你的列祖,愛他們,從萬民中揀選他們的後裔,就是你們,像今日一樣。”(申一○:15)
神所要的是清潔的心。“你們要將心�堛漲藕庚ㄠ慼A不可再硬著頸項。”(申一○:16)人的問題是心�埵藕屆A神不能住在�堶情F必須清心,才可以見神。
神所要的是專愛事奉。人的問題是愛在神以外尋求倚靠;但神要我們專愛祂,專靠祂,事奉祂。因為惟有祂是可靠的,惟有神能賜福,祂所要的是祂的子民得福。(申一○:20)人不能給神甚麼,因為我們所有的都是從祂而來,祂是萬福之源。
幾百年之後,神再藉先知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甚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神同行。”(彌六:8)只有專愛神的人,才可以與神同行,遵行神的旨意,在地上過公義的生活。── 于中旻《聖經研究》
【申十 18「祂為孤兒寡婦伸冤。」】
在東方的城門,每早有法官坐在那裡,接受訴訟者的呼求。土耳其政府以「城門」為法庭的名詞,寓意就是在此。對聖經作者來說,神坐在陰暗處不住地看顧著屬祂的人,答應他們的呼求,也為無辜及被欺壓者伸冤。
個人的籲求——大衛、耶利米以及其他受苦者,都向祂申明苦情。他們並不呼求報復,卻求伸冤。這兩者是不同的,前者是無情的,後者卻是合乎情理,予以維護。
當我們遭受誤會或欺壓,不要辯護,或自己理論。只要靜靜等待,直等到他悔改。立刻到工義的主面前,求祂指正與維護,祂必將公義顯明,好似午正的陽光。當信徒去訴諸法律,要保持自己的尊嚴,結果反而失去。你越 柔弱,越有把握得主主的公義。
教會的籲求——主為教會伸冤,對付她的仇敵。在祭壇下有殉道者的呼聲:聖潔真實的主啊,你不審判住在地上的人給我們伸流血的冤要等到幾時呢?在我們看來,時日已經耽誤很久了,但是祂並不縱容罪惡,因為祂是信實的,求主賜給我們白衣,我們仍要等候!
──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