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五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15:1-6)人際關係
翻舊賬
神囑咐以色列人每逢七年末一年要定為豁免年,凡借貸給鄰舍的,不可向鄰舍和弟兄追討,因為耶和華已宣告豁免,這定例有幾重意思:一,賜予我們萬物的是耶和華,祂有絕對主權宣告豁免。二,如此,在鄰舍之間就沒有窮人。三,耶和華會因此賜福那豁免人的人。
其實,定期清理債務,對借貸者和欠債者都有好處。
這段經文提醒,在弟兄窮乏時,我們若曾借金錢助他解困,但最終他無力償還,我們不妨對他寬容一點。
同樣,若我一向孝順父母,但他們從沒愛護重視我;若我一直善待朋友,但他們並未尊重信任我;若我盡心愛丈夫,但他並不欣賞肯定我……他們就如欠下我感情上的「債」,我要如何處理?為要追討自己應得的,用言語或行動伺機還擊?還是,我願意對人寬容一點?
有人說女孩子最會「翻舊賬」,重提舊日恩怨,抓緊對方不放,要給自己討回公道,結果叫雙方都不自由。何不定期在神面前清理「心債」,從心裡寬容饒恕?真正的饒恕,就是全然忘記昔日的舊怨。神洞悉眾人的心,祂必賜福給你。
默想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必照他所應許你的賜福與你……」(申15:6)
心靈的鏡子
別在人際關係上斤斤計較,令身邊的人失去自由。──《聖經姐妹版申命記註釋》
(15:7-11)人際關係
豁免與施予
我沒有億萬家財,有甚麼可以施予人呢?
豁免年即是安息年,在這年頭所有欠債者都可得豁免,是一種白白的施予。這律法原是平衡社會經濟的制度,目的是減少貧富懸殊的現象,可是這制度被人的私欲所踐踏(申15:9)。就以當時社會而論,摩西知道國內有不少窮人,故囑咐人民要不遺餘力的幫助弟兄,若忽略了這當負的責任便是罪(申15:9),總要向你所遇到困苦窮乏的弟兄,就算是一個,都要甘心樂意鬆開手去施予援助(申15:11),耶和華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申15:10)。
在今日的社會,金錢未必是幫助窮乏者惟一的途徑。
感謝神賦予女人有豐富的情感,也有敏銳的觀察力。我們要學習安排時間,以敞開的心懷,參與電話熱線服務,借出耳朵給困苦者;或者,為需要的群體做送餐、托兒、接送、探訪等服侍。對女性來說,這些都不難做。
默想
「你總要給他,給他的時候,心裡不可愁煩,因耶和華你的神必在你這一切所行的,並你手裡所辦的事上,賜福與你。」(申15:10)
心靈的鏡子
我有甚麼可施予給需要的人?──《聖經姐妹版申命記註釋》
神願祂的兒女,經濟機會均平。神的兒女“愛你的鄰舍如同自己”,也必然使經濟機會均平。使徒保羅寫信給哥林多教會,論到供應缺乏的聖徒說:
你們的富餘現在可以補他們的不足;使他們的富餘將來也可以補你們的不足,這就是均平了。如經上所記:“多收的也沒有餘,少收的也沒有缺。”(林後八:14-15)
這裏所引的經文,是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曠野的路上,神降嗎哪供應他們每天的需要,是教導他們信靠神,不可貪心。
神又吩咐以色列人:“你弟兄中若有一個窮人,你不可忍著心,揝著手,不幫補你窮乏的弟兄。”(申一五:7)信仰是各人心裏的事,但信仰的表現是在手上。
有愛心,必須表現於行動,有張開的手。正像每第七天是安息日,不必收取嗎哪,神也定每七年的末一年,是豁免年,要豁免弟兄所欠的債,鬆開手不再追討。神是良善的神,祂是愛,祂也願祂的兒女彼此以愛相待。
同樣美好的一個條例,也表現出愛。如果一個貧窮的希伯來男人或女人,被賣給你作奴僕,在服事六年之後,第七年要任他自由出去,這是律法;但在律法之外,還要表現愛心,不讓他空手出去,送給他豐厚的物品,因為神已經賜給了你豐富的恩典。愛必有愛的感應。愛的吸引,會使人作自由的選擇,不要自由,而甘願永遠服事主人,不願意離開;“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申一五:12-18)如果他要離去,就任他自由。這是多麼美好的愛的圖畫!窄心吝手的人,總不會使人受感動而不願自由。
但人的本性是敗壞的。蒙了神豐厚的恩典,赦免我們一切的虧欠,以至千萬銀子那麼多,卻為別人欠我們區區的十兩銀子,而掐住人的喉嚨,不肯放手寬容(太一八:21-35)。這是神所不喜悅的。
求主使我們明白“神的恩慈和嚴厲”(羅一一:22)。既然蒙神的愛,就當向人顯出愛心,肯鬆開手。基督徒的畫像,不應該有自私的色彩;因為“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看祂在十字架張開的手,就沒法過與祂相反的生活。──
于中旻《聖經研究》
【申十五17】「你就要拿錐子將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你待婢女也要這樣。」
這裏題到舊約作奴僕的規矩,所有要事奉主人的人,都要把他的耳朵在門上刺透。按著人看,這是殘忍的事。但是主給我們看見,人要來事奉主,就應當這樣作。意思乃是我們的耳朵要聽主的話,等候主的差遣、命令。──
倪柝聲
【申十五17「他便永為你的奴僕了。」】
這是我們對主應有的態度。我們已經放棄本來的身份進入祂的家中。六年內,主已使我們享受一切的快樂。現在到了時候要決定對祂說:「我們不要再出去離開你,願永遠服事你。」保羅喜歡稱自己為基督耶穌的奴僕(羅馬書一章一節;加拉太書一章十節;腓立比書一章一節等)。
兩大階段——我們對祂的態度,起初只是懼怕,我們自己的努力失敗了,沒有其他辦法。我們好似小鳥逃脫老鷹,投向祂的胸懷。又好似船員經過風浪,上岸找到安全。我們體會這位蒙福的主,那麼甜蜜那麼剛強,就要決心與祂一起。我們不只要祂救恩,更要祂自己,我們不想自由出去,只想與祂時刻同在,到處跟隨。
一項手續——我們的決意得到祂的同意,一項手續就是將我們耳朵釘在祂的十架。這種降服的過程,捨己的流血,使我們更深地經歷十字架,確實與老我的生命分開,與主的死與復活而合一。凡事阻礙我們的一切都全放下,與祂有更深的聯合。父神怎樣為祂穿耳,接受祂;主也同樣要我們放下祂腳前那種永遠的奉獻(參閱詩篇四十篇六、七節)。
──邁爾《珍貴的片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