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第十八章纲目
【拾、利未人的分,可憎惡的事,弥赛亚的预言、处置假先知(第十八章)】
一、利未人的分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所吃用的就是献给耶和华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耶和华是他们的产业,正如耶和华所应许他们的。祭司从百姓所当得的分乃是这样:凡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两腮并脾胃给祭司。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因为耶和华─你的 神从你各支派中将他拣选出来,使他和他子孙永远奉耶和华的名侍立,事奉。「利未人无论寄居在以色列中的哪一座城,若从那里出来,一心愿意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就要奉耶和华─他神的名事奉,像他众弟兄利未人侍立在耶和华面前事奉一样。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以外,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V1~8)
(一)他在弟兄中无分无业;所吃用的是主的火祭和一切所捐的
(二)他必没有产业;主是他们的产业
(三)他们的分:
1. 凡所献牛或羊为祭的,要把前腿和兩腮并脾胃
2. 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
3. 他的子孙永远奉主的名侍立,事奉
(四)除了他卖祖父产业所得的,还要得一分祭物与他们同吃
二、可憎惡的事
『「你到了耶和华─你 神所赐之地,那些国民所行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凡行这些事的都为耶和华所憎恶;因那些国民行这可憎恶的事,所以耶和华─你的 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你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作完全人。」「因你所要赶出的那些国民都听信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耶和华─你的 神从来不许你这样行。』(V9~14)
(一)勿从当地外邦那些可憎惡的事──占卜的、观兆的、用法术的、行邪术的、用迷术的、交鬼的、行巫术的、过阴的
(二)你要在神面前作完全人─神不许你们行这些事
三、必兴起一位先知像神的伟大预言
『耶和华─你的 神要从你们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求耶和华─你 神一切的话,说:『求你不再叫我听见耶和华─我神的声音,也不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耶和华就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我必在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当说的话传给他;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说的话,我必讨谁的罪。』(V15~19)
(一)在你弟兄中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
──预言耶稣基督要來成为最大的先知──
(二)在何烈山你们要求說:不要再在火中对你们說话
(三)必兴起一位先知,像我
1. 他要将我一切所吩咐的都传给他们
2. 谁不听他奉我名所說的话,我必讨谁的罪
四、处置假先知
『若有先知擅敢托我的名说我所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是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就必治死。』你心里若说:『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话,我们怎能知道呢?』先知托耶和华的名说话,所说的若不成就,也无效验,这就是耶和华所未曾吩咐的,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V20~22)
(一)擅托主的名說主所未曾吩咐他說的话,必要治死他
(二)他的话不成就,无应验,就是假先知
── 史伯诚《申命记纲要》
【第十八章】
1--8 利未人之业
1). 利未人的产业--是从百姓所得的分,平安祭,初熟的祭
2). 利未人无论在任何的地去耶和华所拣选的地方,他就从所得之地之外。另外再从祭司中得一分。
9--14 不可效法外邦人所行
1). 那地的国民所行的可憎之事不可效法。
2). 要在耶和华所赐之地作完全人
15--22 兴起一位先知
1). 神的应许--要从你们中间兴起一位先知像摩西
2). 对待先知的警告--要听从,若不听从必要向他讨罪。
3). 先知的职分--将神的话传给百姓。
4). 对待假先知的方式--必将那先知治死。
5). 假先知的显明之法--所说的是否应验。
第十八章
1--8 利未人之业
1). 利未人的产业--是从百姓所得的分,平安祭,初熟的祭
2). 利未人无论在任何的地去耶和华所拣选的地方,他就从所得之地之外。另外再从祭司中得一分。
9--14 不可效法外邦人所行
15--22 兴起一位先知
1). 神的应许--要从你们中间兴起一位先知像摩西
2). 对待先知的警告--要听从,若不听从必要向他讨罪。
3). 先知的职分--将神的话传给百姓。
── 衣立凡《申命记纲要》
【申命记第十八章】
一、服事神的丰富(十八1∼8)
1、无分无业(1)
2、以神为业(2)
二、论及先知(十八9∼22)
──《新旧约辅读》
【申命记第十八章】
一、利未人的福利(1∼8)
二、先知的真假(9∼22)
1、它们是机械的和愚昧的。
2、它们是与道德无关的
3、它们倾向于不道德
──《每日研经丛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