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十二章綱目
【五、獻祭當在耶和華選擇之地——預指耶路撒冷(第十二章)】
(一)要在應許之地拆毀所有偶像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 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 神。』(V1~4)
(二)要在主為立祂名的居所去求問祭獻
『但耶和華─你們的 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堨h求問,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堙C在那�堙A耶和華─你們 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 神賜福,就都歡樂。』(V5~7)
1. 主為祂名的居所,預指耶路撒冷
2. 去求問獻祭
3. 獻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甘心祭、舉祭都奉到那��
4. 你必因所辦的一切事蒙福而歡樂
(三)主必要你趕出一切仇敵
『我們今日在這�堜狾瑼漪O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但你們過了約旦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 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 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媯L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歡樂。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媊m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V8~14)
1. 要將一切美祭,都奉到主立為祂名的居所
2. 你們的兒女都要住在你們城中歡樂,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主面前歡樂
3. 要謹慎不可在你自己所看中的地方獻祭,要去主為祂的居所
(四)宰牲畜吃肉的條例
『「然而,在你各城�堻ㄔi以照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V15~16)
1. 在各城�堻ㄔi以宰牲畜吃肉
2. 無論潔淨、不潔淨的人都可以吃,像吃羚羊與鹿一般
3. 不_______可吃血的命令
(五)所獻於神的不可在自己城�埵Y,要在主面前吃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埵Y。但要在耶和華─你的 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 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堛漣Q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歡樂。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耶和華─你的 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媟Q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耶和華─你神所選擇要立他名的地方若離你太遠,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將耶和華賜給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隨心所欲在你城�埵Y。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與鹿一般;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V17~22)
1. 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和許願獻的,甘心獻的
2. 都不可在自己城�埵Y,要在主面前吃
3. 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4. 再提吃肉的應許和享受——主立祂名的地方太遠,可以隨心所欲的在各城�埵Y
(六)再頒不可吃血的禁令
『只是你要心意堅定,不可吃血,因為血是生命;不可將血〔原文是生命〕與肉同吃。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不可吃血。這樣,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得福。只是你分別為聖的物和你的還願祭要奉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去。你的燔祭,連肉帶血,都要獻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華─你 神的壇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V23~28)
1. 不可吃血,因為血是魂
2. 不可將血與肉同吃
3. 要將血倒在地上
4. 獻燔祭要連肉帶血獻在壇上
5. 要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你子孫就永遠享福
(七)進美地不可跟隨訪問他們的神
『「耶和華─你 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V29~32)
── 史伯誠《申命記綱要》
【第十二章 立為祂名的所在】
第 1--11 章為一單元,說到順服的原則,
第 12--29 章是說到這原則如何用在迦南地當在生活的法則上
1--4 不可照迦南人的樣式去事奉神
1). 毀壞各高山及小山及各青翠樹下的偶像
2). 不可照他們的樣式去事奉神。
5--19 耶和華所選為立祂名的地方
1). 要在耶和華所選為立為祂名的地方去求問神。
2). 各樣的祭物在耶和華選為己名的地方獻為舉祭。甘心祭,還願祭。
3). 在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所賜的福分,隨意宰殺,但是不可以吃血。
4). 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20--32 擴大地界的時候
1). 如果神擴大地界而所獻的祭物離神所選為名的地方太遠,可以隨心所欲的吃肉。
2). 無論潔淨的不潔淨的都可以吃。
3). 不可以吃血,分別為聖的祭物,還願的祭物。要獻給神在選為名的地方。
4). 佔據新地方的時候,要當心不要照當地人事奉外邦神的樣子去事奉神。
5). 凡神所吩咐你們的不可增添也不可減少。
第十二章 立為祂名的所在
第 1--11 章為一單元,說到順服的原則,
第 12--29 章是說到這原則如何用在迦南地當在生活的法則上
1--4 不可照迦南人的樣式去事奉神
5--19 耶和華所選為立祂名的地方
1). 要在耶和華所選為立為祂名的地方去求問神。
2). 各樣的祭物在耶和華選為己名的地方獻為舉祭。甘心祭,還願祭。
3). 在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所賜的福分,隨意宰殺,但是不可以吃血。
4). 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20--32 擴大地界的時候
1). 如果神擴大地界而所獻的祭物離神所選為名的地方太遠,可以隨心所欲的吃肉。無論潔淨的不潔淨的都可以吃。不可以吃血,
── 衣立凡《申命記綱要》
【申命記第十二章】
一、敬拜的囑咐(十二1∼19)
二、何為正事?(十二20∼28)
1、吃肉的問題(20∼25)
2、何為正事的問題(26∼28)
3、不要尋找偶像(十二29∼32)
──《新舊約輔讀》
【申命記第十二章】
一、一座聖殿(1∼14)
二、……就只有一個(1∼14)
三、在聖所崇拜(1∼14)
四、吃肉的條例(15∼32)
──《每日研經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