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第二十九章綱目
【第四大段 立約——巴勒斯坦的約(第二十九章——第三十章)】
壹、摩西在何烈山所立巴勒斯坦的約(第二十九章)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地吩咐摩西與以色列人立約的話,是在他和他們於何烈山所立的約之外。』(V1)
貳、仍使神用大能使他們出埃及的事
『摩西召了以色列眾人來,對他們說:「耶和華在埃及地,在你們眼前向法老和他眾臣僕,並他全地所行的一切事,你們都看見了,就是你親眼看見的大試驗和神蹟,並那些大奇事。但耶和華到今日沒有使你們心能明白,眼能看見,耳能聽見。』(V2~4)
參、曠野四十年神的恩典——衣服沒有穿破,鞋也沒有穿壞
『我領你們在曠野四十年,你們身上的衣服並沒有穿破,腳上的鞋也沒有穿壞。你們沒有吃餅,也沒有喝清酒濃酒。這要使你們知道,耶和華是你們的
神。』(V5~6)
肆、使流便、迦得,和瑪拿西半支派得產業
『你們來到這地方,希實本王西宏、巴珊王噩都出來與我們交戰,我們就擊殺了他們,取了他們的地給流便支派、迦得支派,和瑪拿西半支派為業。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約的話,好叫你們在一切所行的事上亨通。』(V7~9)
伍、對你們所有的人立約,是根據向列祖所起的誓
『「今日,你們的首領、族長〔原文是支派〕、長老、官長、以色列的男丁,你們的妻子兒女,和營中寄居的,以及為你們劈柴挑水的人,都站在耶和華─你們的 神面前,為要你順從耶和華─你 神今日與你所立的約,向你所起的誓。這樣,他要照他向你所應許的話,又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所起的誓,今日立你作他的子民,他作你的
神。』(V10~13)
陸、若拜偶像必使一切咒詛臨到他身上
『我不但與你們立這約,起這誓,凡與我們一同站在耶和華─我們 神面前的,並今日不在我們這�堛漱H,我也與他們立這約,起這誓。「我們曾住過埃及地,也從列國經過;這是你們知道的。你們也看見他們中間可憎之物,並他們木、石、金、銀的偶像。惟恐你們中間,或男或女,或族長或支派長,今日心�堸壇鱄C和華─我們的 神,去事奉那些國的神;又怕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苦菜和茵蔯來,聽見這咒詛的話,心�堣摒O自誇說:『我雖然行事心�媢x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耶和華必不饒恕他;耶和華的怒氣與憤恨要向他發作,如煙冒出,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加在他身上。耶和華又要從天下塗抹他的名,也必照��寫在律法書上、約中的一切咒詛將他從以色列眾支派中分別出來,使他受禍。』(V14~21)
柒、地受咒詛的可怕
『你們的後代,就是以後興起來的子孫,和遠方來的外人,看見這地的災殃,並耶和華所降與這地的疾病,又看見遍地有硫磺,有鹽鹵,有火跡,沒有耕種,沒有出產,連草都不生長─好像耶和華在忿怒中所傾覆的所多瑪、蛾摩拉、押瑪、洗扁一樣─所看見的人,連萬國人,都必問說:『耶和華為何向此地這樣行呢?這樣大發烈怒是甚麼意思呢?』人必回答說:『是因這地的人離棄了耶和華─他們列祖的 神,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去事奉敬拜素不認識的別神,是耶和華所未曾給他們安排的。所以耶和華的怒氣向這地發作,將這書上所寫的一切咒詛都降在這地上。耶和華在怒氣、忿怒、大惱恨中將他們從本地拔出來,扔在別的地上,像今日一樣。』「隱祕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 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V22~29)
一、主發烈怒是甚麼意思呢
二、隱祕的事是屬主─我們的神;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
── 史伯誠《申命記綱要》
【第二大段的末了】
第廿九章 這是在何烈山的約之外
1--9 這約不能叫百姓明白神的作為
1). 神曾向埃及行過大事,但是神不能叫他們明白神的工作。
2). 四十年的行走腳上的鞋沒有走壞,衣服沒有穿破,要叫他們知道神的帶領,但是仍然沒有使他們明白神。
3). 神使他們戰勝仇敵希實本王,及巴珊王,而且將地分給以色列人,但是他們還是不明白。
10--29 重新立約
1). 這約是摩押地的約,也不是西乃山的約,重新立的約。外面的神蹟都看見了,
但是沒有看見神的自己。
2). 惟死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來,要怕自己的失敗會連累人。
3). 隱密的事是屬於耶和華的,明顯的事永遠是屬我們及我們的子孫的。
第二大段的末了
第廿九章 這是在何烈山的約之外
1--9 這約不能叫百姓明白神的作為
1). 神曾向埃及行過大事,但是神不能叫他們明白神的工作。
2). 四十年的行走腳上的鞋沒有走壞,衣服沒有穿破,要叫他們知道神的帶領,但是仍然沒有使他們明白神。
3). 神使他們戰勝仇敵希實本王,及巴珊王,而且將地分給以色列人,但是他們還是不明白。
10--29 重新立約
1). 這約是摩押地的約,也不是西乃山的約,重新立的約。外面的神蹟都看見了,
但是沒有看見神的自己。
2). 惟死你們中間有惡根生出來,要怕自己的失敗會連累人。
3). 隱密的事是屬於耶和華的,明顯的事永遠是屬我們及我們的子孫的。
── 衣立凡《申命記綱要》
【申命記二十九章】
一、普遍的義務(1∼15)
二、災禍的緣由(16∼28)
三、隱祕及明顯的語言(29)
──《每日研經叢書》
【申命記二十九章】
一、在經歷中體認神(1∼15)
1、「看見」與「看明」(2∼4)
2、經過與經驗(5∼9)
3、立約與立志(10∼15)
二、慈愛的刑罰(16∼28)
──《新舊約輔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