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第十六章拾穗
【书十六1】「约瑟的子孙拈阄所得之地,是从靠近耶利哥的约旦河起,以耶利哥东边的水为界,从耶利哥上去,通过山地的旷野,到伯特利。」
〔暂编注解〕“约瑟的子孙”指以法莲、玛拿西二支派(4节)。本节与17章记述此二支派分地事。所得土地在迦南中部,最为肥沃;日后成为北国以色列的中心。先知书多以“约瑟家”或“以法莲”代表北国。
约瑟的子孙。以色列分配土地的顺序是犹大第一,约瑟的子孙第二。代上5:2暗示了这种顺序:“犹大胜过一切弟兄,君王也是从他而出;长子的名分却归约瑟”。所以约书亚主持分配迦南下的土地分成三个阶段:一,把犹大支派安置在巴勒斯坦南部的各城中。二,把以法莲和玛拿西支派安置在在中部和北部的一些要塞中。三,把其余的支派安置在犹大和约瑟的子孙所留下的地方,以及他们领土的周围,好得到他们的保护。作者描写约瑟子孙的疆界不及犹大支派的领土那么详细,所以我们较难确定位置;也没有像犹大支派那样列出详细的城市清单。这样做的原因不详。有人说约书亚是约瑟的子孙,负责分配本支派的领土,不必与人商讨细节,其疆域和城市也就不记下来了。叙述中的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以法莲和玛拿西支派的关联性:以法莲支派占领了玛拿西支派的一些城市。这似乎是出于善意的安排。
从约旦河起。作者在这里描述了约瑟子孙领土的起点。从约旦河对岸的耶利哥起,以耶利哥东边的水为界,就是后来以利沙施行神迹的苏丹泉(the“Sultan's
Spring”)。边界从苏丹泉向东,离开南边的耶利哥。
旷野。指书18:12所提到的伯亚文旷野。据书7:2,伯亚文似在伯特利的东边。
到伯特利。原文“到”(be)也有“在附近”的意思。这里指伯特利周围的山区。边界在东北边绕过耶利哥以后越过伯亚文的旷野(见书18:12),进入一条河谷(哈里斯干河Wadi Harith或苏威尼干河Wadi
Suweinit),再往上到达伯特利周围的山地。
1∼4 雅各以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为自己的儿子,他们后来成为两个支派的族长(应许地仍旧分给十二个支派,因为利未支派并没有分得土地为产业)。参看创世记四十八章5节的脚注。
1-4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中怎么不见约瑟的名字…… 约瑟虽然是雅各爱妻拉结所生的长子,是雅各的十二个儿子之一,却没有用他的名字称呼一个支派。因为他领受了双分产业,分别归于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雅各把这两个孩子当作他自己的儿子(参创48:5),他们后来成为以色列的两个支派,得到以色列北半部最大的土地,也最有影响力。
1-10 以法莲得地的范围:南界(1-3
与便雅悯北界壤
参串1),东界(6下至7)与北界(8)。
16:1-17:18 约瑟子孙所得之地:本段有多处难解的地方。
【书十六2】「又从伯特利到路斯,接连到亚基人的境界,至亚他绿。」
〔暂编注解〕伯特利与路斯在其他经文为同一地方(参18:13; 创28:19;士1:23),但在此显然有别,可能雅各昔日露宿之处(后称伯特利)并非路斯本身,而是这城邻近的地方,但后来因为此处深具重要性,以致连路斯城也纳入伯特利之范围内。
「亚他绿」:在耶路撒冷以北十三公里(八英里),与7节之「亚他绿」不同。
「密米他」:靠近示剑(参17:7)。
「他纳示罗」:在示剑东南偏东十一公里(七英里)。
从伯特利到路斯。“伯特利”直译是“神的殿”。因为据《创世记》第28章,雅各曾在这里见到神的异像。据创28:19,它似乎在路斯附近,但不是路斯。雅各夜里躺卧的地方应该在其郊野。两城相距很近,后来就被视为一个了(见书18:13;士1:23)。
亚基人的境界。大卫的朋友户筛就是亚基人(撒下15:32)。但关于这个宗族及其住地,我们不太了解。
亚他绿。位置不详。有人认为是亚他录亚达(Atarothaddar),但未证实。
【书十六3】「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到下伯和仑的境界,直到基色,通到海为止。」
〔暂编注解〕押利提人的境界。我们不太了解押利提人。圣经只有在代上7:32
33提到这个名字(译为“雅弗勒)。雅弗勒是亚设的曾孙。很可能亚设支派的这个宗族很早就定居在法莲支派的领土上,并留在那里的。边界线从伯特利向西北直到亚他录,又下到西南押利提人的境界,与下伯和仑接壤。
伯和仑。下伯和仑比上伯和仑低大约213米,相距2.8公里。这些要塞控制着从押加仑平原到耶路撒冷的隘口。下伯和仑现名下拜特欧尔(Beit `Ur
et-Tahtā,见书10:10注释)。
基色。见书10:33注释。
【书十六4】「约瑟的儿子玛拿西、以法莲就得了他们的地业。」
【书十六5】「以法莲子孙的境界,按着宗族所得的,记在下面:他们地业的东界,是亚他绿亚达到上伯和仑;」
〔暂编注解〕说亚他录亚达在东面有些难解。如果亚他录亚达就是第二节中提到的亚他录,那么边界就是从亚他录(见第二节注释)向南下到伯和仑。这一部分可以视为以法莲东部边界的一部分。
5∼10 以法莲抽签得到中央山地的南部,从约但河延伸至地中海。
【书十六5∼9 以法莲的疆界】第1∼4节已经说明了南界。以法莲的疆界往北延伸到示剑一带,然后往东往南伸展到他纳示罗(塔纳福卡废墟〔Khirbet Ta'nah el~Foqa〕)与雅挪哈(雅农废墟〔Khirbet Yanun〕)。本区已经肯定位置的遗址包括了亚他绿(大概是迪阿布酋长遗址〔Tell Sheikh
ed~Diab〕或玛札尔遗址〔Tell Mazar〕)和拿拉(耶利哥附近的吉斯尔遗址〔Tell el~Jisr〕或梅夫吉尔废墟)。其领土的西端包括了他普亚(大概是阿布贾拉德酋长遗址;见:书十七7∼8)。——华尔顿《约书亚记背景注释》
【书十六6】「往西通到北边的密米他,又向东绕到他纳示罗,又接连到雅挪哈的东边,」
〔暂编注解〕往西。要把本节与第五节的最后部分联系起来理解。这里提到上伯和仑,而不是第三节的下伯和仑。两处距离很近。分别提起也许是要说明它们都属于以法莲支派。边界从这里经迦萨一直通往第三节所说的大海。
通到北边的密米他。作者开始描述北部的边界。这句话不要和上面联系起来。书17:7说密米他在示剑前面,可能是在其东边或东南不远的地方。
又向东。边界线是从密米他东北的他普亚(见第8节)开始,往东到达他纳士罗。
他纳士罗。是现在纳不卢斯东南的一个废墟,离古代的示剑不远,即塔那佛卡遗迹(Khirbet
Ta`nah el-Fôqā)或艾因塔纳遗迹(`Ain Tana)。
雅挪哈的东边。可能是雅南遗迹(Khirbet Yānûn),在示剑东南9.6公里处,现在是废墟。
【书十六7】「从雅挪哈下到亚他绿,又到拿拉,达到耶利哥,通到约旦河为止。」
〔暂编注解〕亚他录。不是第2和第5节的亚他录,而是以法莲北部边界靠近约旦河谷的一个城镇。它显然在河谷的南端,因为本节说“从雅挪哈下到亚他录”。 “亚他录“意为“冠冕”。
拿拉。又叫“拿兰”(代上7:28)。是以法莲东部的一座城镇,可能是现在的奥雅遗迹(Khirbet el `Auja),位于耶利哥东北偏北8.5公里处。边界线从这里往南到达耶利哥的边境。耶利哥本身则属于便雅悯支派。
【书十六8】「从他普亚往西,到加拿河,直通到海为止。这就是以法莲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地业。」
〔暂编注解〕从他普亚往西。他普亚意为“苹果”。据书17:7,他普亚位于密米他西南。作者现在开始比较详细地描写北部边界的西半段。他普亚据认为是在示剑西南12.8公里处。边界线从这里向西直到加拿河。
加拿河。这里的“河”原文指“冬季的河流”。 “加拿”意为“芦苇之处”,因为里面有许多芦苇和藤蔓。边界沿着河流一直到海边。
【书十六9】「另外在玛拿西人地业中,得了些城邑和属城的村庄,这都是分给以法莲子孙的。」
〔暂编注解〕这些城邑是从玛拿西支派的领土中分出来给以法莲支派的。其中只有他普亚曾提到过(书17:8)。书17:11提到一些亚设和以萨迦境内的城市给了玛拿西支派。而玛拿西支派则把一些城市划给了以法莲支派。这些领土的分享和谦让有利于各支派的团结,避免分裂。强大的支派帮助弱小的支派征服了土地,同时也得到了一些报偿。帮助别人就是帮助自己。后来十个支派联合起来与犹大支派作对,直至国家的分裂,其根源可能就在起初划分土地的方式。几百年来,北方各支派可能一直嫉妒犹大支派的领土比他们的大,于是在他们的心中起了怨恨。
【书十六10】「他们没有赶出住基色的迦南人;迦南人却住在以法莲人中间,成为作苦工的仆人,直到今日。」
〔暂编注解〕基色位于耶路撒冷与海港约帕之间的通道上,为非利士境最东面的一个重要城市。基色王和军队虽被歼灭(十33及注),此城仍在迦南人手中,直到所罗门王时代,才藉埃及法老之手攻陷(王上九16)。所罗门王重建基色为一驻防城(王上九16∼19)。
百姓不听从神的话,结果是……他们“没有赶出”住在那地的人,这句话常出现在经文之中(15:63;17:12),因为百姓未尽力驱赶外族人,与神的命令和旨意背道而驰。以色列人未能将信奉异教之民与他们的假神赶走,以后就给民族带来许多的麻烦,士师记就记载了这类的斗争。
这里指责以法莲支派没有驱逐住在基色的迦南人,而是让他们做苦工。其真实的动机可能是出于贪婪,想利用迦南人的服务。这座城市和其中的居民一直存留到所罗门的时代,后来被埃及的法老攻取,送给他女儿,就是所罗门的妻作为嫁妆(王上9:16)。
以法莲支派允许这些外人住在中间,在属灵上给自己造成了威胁。后来的历史显明他们完全堕入了偶像崇拜之中,以至神不得不借着先知宣布说:“以法莲亲近偶像,任凭他吧”(何4:17)。以法莲和其他相关支派的厄运警告我们不要与不信的人同负一轭(林下6:14)。这种联合永远是有害的。
一方面宣称愿意与爱神的人交往,一方面又不肯从生活中清楚贪爱世界上的习惯,将会使我们屈从于这些习惯所必定产生的罪恶。基督徒如过像未悔改时一样以世界为友,与世俗同流,是不可能不受影响的。我们唯一的保障就是从生活中清除一切罪恶的倾向(见书17:18注释)。
【书十六10】这里也列出以法莲(书十六10)和玛拿西(十七11∼12)未征服的城邑,像前面犹大一样。在耶斯列谷的迦南城邑中用奴工,是众所周知的作法。约书亚记十七13的作苦工是 mas,这个字出现在主前十四世纪一封亚马拿书信中,是米吉多的首领写的。他提到一名被强迫劳动的人,在舒嫩(Shunem; S%unama)一带,为法老耕种。560此处所指的苦工,便是以这类作法为背景,后来所罗门也同样使用(王上四6,九21)。迦南人的降服,或许是在士师记四至五章所讲的战争之后。──《丁道尔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灵修版圣经注释》․《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