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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書亞記第八章拾穗

 

【書八1耶和華對約書亞說:“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惶。你起來,率領一切兵丁上艾城去,我已經把艾城的王和他的民、他的城並他的地,都交在你手裡。

   〔暫編註解〕失敗後吸取教訓,不應影響再次的行動,約書亞的做法是……亞干事件處理完畢後,約書亞便準備再攻艾城。這次一定要獲勝。他從這事學到功課,那也是我們應當注意的:(1)在神顯明你所犯之罪的時候,要認罪(7:19-21);(2)失敗時,要重新注目於神,對付問題,勇往直前(7:22-258:1)。神叫人在犯罪以後悔改,得祂赦免,好得到力量,重新開始。從失敗中學到的功課,會叫我們在下次遇到同樣的局面時能較好地應付。因為神渴望潔淨我們、赦免我們、加力量給我們。除非我們自己放棄,才會失去這福分。

         驚慌。亞干的罪及其後果一定使約書亞非常灰心。但現在既然他已經執行了神的旨意,除去了營中的罪惡,神就賜給他新的勇氣繼續征戰。

         率領一切兵丁。探子曾向約書亞建議不必派所有的人去進攻艾城(7:1節),結果他同意了他們的建議。人的智慧,指導了這一步計畫,因過份自信,結果失敗了。現在神似乎用間接的方法責備他們只是部分參與的計畫。祂指示所有的人都要參與攻城,並分得一份掠物。今日神的聖工也是這樣。所有的人都要參加福音的工作,並領取獎賞。

         1-2神鼓勵約書亞再次攻城,而這次進攻有特別策略。

 

【書八2你怎樣待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也當照樣待艾城和艾城的王。只是城內所奪的財物和牲畜,你們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你要在城後設下伏兵。”

   〔暫編註解〕這次以色列人可以自己保存戰利品。亞干怎麼不多忍耐一點呢!

         上一次的戰利品要銷毀,這次的卻可保留,難道神改變了?神為甚麼准許人從這次戰役之中,為自己保留戰利品與牲畜?以色列人對處理戰利品的條例,是分兩種情況執行的:(1)像耶利哥這樣的城市,是在神的咒詛之下(因敬拜偶像而受神刑罰),因此不可奪取其中之物(參申20:16-18)。神的子民必須保持聖潔,與一切拜偶像的風氣隔絕。(2)不在神禁令之下的城市,以色列人可分取奪獲的戰利品,這是戰爭中的常事,使軍隊和百姓得到所需的糧食、牛羊,以及補給的武器;而艾城就屬於這類城市。得勝的軍隊需要糧食和裝備,由於那時兵士皆無工資,因此戰利品是激勵他們出發作戰的部分因素,也等於是犒賞。

         神親自指示了戰略的細節。約書亞本來應該在上一次攻城之前等待神這樣的指示。我們常常跑到神前面去,走在我們自己點燃的火把中(見賽50:11),還以為自己是在執行神的旨意。在人生的每一步,我們都應懇切求問:這是神的旨意嗎?

 

【書八3於是,約書亞和一切兵丁都起來,要上艾城去。約書亞選了三萬大能的勇士,夜間打發他們前往,

   〔暫編註解〕約書亞第二次進攻艾城,不但先求問耶和華,也未輕敵,且運用誘故之法,令對方大軍中伏盡殲。他派出軍隊兩批,一批三萬人(或為三千人之誤),夜間行軍,埋伏城後,介乎伯特利與艾城之間;另一批五千人也在城後,作第一批部隊的掩護或增援,(若三萬人數字無誤,此五千人或為自三萬人中派出,為伺隙攻城的主力,其餘為增援之需)。他自己率軍自東面掩至,在城北紮營。次日清晨攻城北面,敵人應戰,即佯作不敵向東方退卻,引艾城和伯特利的精壯軍隊出城追趕。埋伏的部隊乘機攻入城內,火光燭天。約書亞的軍隊也回戈反擊,與城中殺出的以軍兩面夾攻,殺得敵軍片甲不留,並活擒艾城的王,懸屍樹上示眾。

         “三萬”。若是進行埋伏,這人數似乎太多了。有人認為“三十千”應作“三十個首領”。若是這樣,約書亞就是差遣了三十個首領進行一種突擊埋伏。

         艾城為甚麼這樣重要,非攻下不可?佔領艾城對他們非常重要。它距離耶利哥只有十八多公里,是迦南人的堅城,也是伯特利的屏障(8:12)。迦南地的諸王,若聽見以色列人在艾城被打敗的消息,就會聯手上來攻擊,他們不知道神已經重振約書亞的軍力,施行保護。我們當完全順服神、倚靠祂,確信祂的應許能帶來勝利。

         3節與12節記載的伏兵數目大有出入,學者對此有兩種解釋:1 這是文士手抄之誤,三萬(3)這數字太大 , 伏兵的數目應是五千(12)。2 這是指兩隊兵士,分別在艾城之西南 (2「城後」) 及西面(9)埋伏。後者幫助攔截從伯特利而來的救兵。

         本章的確切人數很難確定,因為敘述十分簡單。13節的“一切兵丁”似乎暗示神命令所有的戰士都參加這場戰鬥。本節提到三萬人“埋伏在伯特利和艾城中間,就是在艾城的西邊”(第9節)。而12節則提到他挑了約有五千人埋伏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間,就是艾城的西邊”。後一批人可能是專門安排的另一支伏兵。若是這樣,這兩支伏兵和約書亞所率領的主力部隊就構成了參戰的全部兵力。這一說法的依據是,三萬人等待約書亞的信號放火燒城。另外五千人,聖經沒有記載他們得到什麼指示。有人推測他們的任務可能是要防備伯特利的敵人來增援艾城(見第12節注釋)。

 

【書八3約書亞順服了第1節的命令。他和一切兵丁都起來,要上艾城去。他選了三十個三千(意即:三十隊人馬:參七3的注釋{\LinkToBook:TopicID=160 Name=i. 在艾城的失敗(七15})……夜間打發他們前往。下面則是說明這些事的細節。在古代近東很少有晚上作戰的,夜間可以偽裝、突擊,在以寡敵眾的時候,是最佳的辦法。以色列的軍隊常常少於敵軍,所以聖經中便有幾次夜間爭戰的例子。──《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4吩咐他們說:“你們要在城後埋伏,不可離城太遠,都要各自準備。

   〔暫編註解〕“在城後”。即在城的西面(9節)。

 

【書八5我與我所帶領的眾民要向城前往。城裡的人像初次出來攻擊我們的時候,我們就在他們面前逃跑。

 

【書八6他們必出來追趕我們,直到我們引誘他們離開城,因為他們必說:‘這些人像初次在我們面前逃跑。’所以我們要在他們面前逃跑,

 

【書八7你們就從埋伏的地方起來,奪取那城,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把城交在你們手裡。

 

【書八7 你們就從埋伏的地方起來,奪取那城,因為耶和華你們的 神必把城交在你們手裡。

         一旦計策奏效,軍隊被誘離開要塞,伏兵就可以出來,佔據該城。第八章只有這裡用到動詞「奪取」(希伯來:yrs%)。這個字代表前面神聖約應許的一部分(參一11),即,以色列人要得迦南地為業。在向埋伏的部隊講的一番話中,這個字可以提醒他們,此一冒險將實現上天的旨意,使以色列能擁有這地。在第1節中,神應許要將艾城交在約書亞的中,或「權」下。──《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8你們奪了城以後,就放火燒城,要照耶和華的話行。這是我吩咐你們的。”

 

【書八9 約書亞打發他們前往,他們就上埋伏的地方去,住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間,就是在艾城的西邊。這夜約書亞卻在民中住宿。

   〔暫編註解〕在民中。就是在主力部隊所駐紮的吉甲。

 

【書八913 戰陣伏兵在黑夜掩蔽之下行軍十哩,然後在城的另一面鞏固陣地(西面;耶利哥和吉甲在艾城的東面)。軍隊的主力于翌日向西沿阿薩斯干河(Wadi el~Asas)行進,到達艾城北面山谷或山坡的營地。艾城士兵出來時,以色列兵團按照伏擊計畫,向東面的大本營退卻。——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八10約書亞清早起來,點齊百姓,他和以色列的長老在百姓前面上艾城去。

   〔暫編註解〕“點齊”指召集。

         百姓。按第11節的解釋,當然是指戰士。七十士譯本為“掩護百姓”。也許約書亞暗暗地下達最後的指令,叫他們出發隱蔽,等待時機。他們那天晚上在城北安營。七十士譯本為“在東邊”。在艾城遺址泰勒(et-Tell)的北邊有一條東西走向的峽谷。他們可能就是在這條峽谷的北面駐紮的。

 

【書八11眾民,就是他所帶領的兵丁都上去,向前直往,來到城前,在艾城北邊安營。在約書亞和艾城中間有一山谷。

 

【書八12他挑了約有五千人,使他們埋伏在伯特利和艾城的中間,就是在艾城的西邊。

   〔暫編註解〕這第二支由五千人組成的軍隊被派去預防伯特利人的攻擊。約書亞在北部的軍隊(11節)主要負責誘騙艾城的人離開他們的城。

         五千人。見第3節注釋。以下的話解釋了這些人的任務。有兩條山谷在艾城(現在的泰勒et-Tell)和伯特利(現在的拜廷Beitîn)之間匯合。放火攻城的三萬人駐紮在靠近艾城的山谷中。當他們前去攻城時,必須有人在後面掩護,並阻擊從伯特利出發增援艾城的部隊。因此這五千人安排在另一條山谷,監視西面伯特利的動向。他們可能要對付來自伯特利的軍隊,防止他們從後面襲擊約書亞的部隊。第17節中提到伯特利人果然出來追趕以色列人,證明這五千人可能捲入了又一場戰鬥。

 

【書八13於是安置了百姓,就是城北的全軍和城西的伏兵。這夜約書亞進入山谷之中。

   〔暫編註解〕山谷。源于emeq ,一塊寬闊的低地。這似乎不是第11節所提到的山谷(原文是gai)。聖靈沒有告訴我們約書亞為什麼要進入這個山谷。我們推測在戰鬥臨近的時候,約書亞進入谷中禱告,以確認不會有什麼東西阻礙神的祝福和最後的勝利(參撒上17:3)。

 

【書八14艾城的王看見這景況,就和全城的人,清早急忙起來,按所定的時候,出到亞拉巴前,要與以色列人交戰,王卻不知道在城後有伏兵。

   〔暫編註解〕“亞拉巴”指約但河谷。

         「亞拉巴」:指約但河谷,可能是15節所指之曠野。

         艾城的王看見這景況。直譯是“根據國王所看見的。”他立即採取行動。可能艾城的哨兵發現了約書亞和他的部隊,立即報告了國王。國王就下達命令,召集官兵出去迎擊以色列人,希望再一次輕鬆取勝。

         按所定的時候lammo`ed )。七十士譯本為 “直接地”,敘利亞譯本為“在谷中”。把mo`ed改為mored,就成了“下去。”

         亞拉巴前。原文`arabah 意思是“荒場”。加上冠詞就特指約旦的山谷或平原。以色列人的逃跑可能把他們誘往吉甲。

 

【書八15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在他們面前裝敗,往那通曠野的路逃跑。

 

【書八16城內的眾民都被招聚,追趕他們。艾城人追趕的時候,就被引誘離開城。

   〔暫編註解〕城裡的百姓可能被傳令官召集在一塊。以色列軍隊的突然逃跑似乎使他們大為吃驚,因為艾城的居民沒有料到這一點。艾城人自衛的勇氣至少要超過他們的鄰居耶利哥。他們敢於主動出擊。上一次的勝利使他們對這次的成功滿懷信心。但他們的熱心被誤用於敵擋神了。所有違抗神的人都是這樣。最重要的問題是,我在為誰發熱心?如果我站在錯誤的一邊,唯一理智的選擇就是投降。如果我站在神一邊,我就是在用自己的全副精力“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前6:12)。

 

【書八17艾城和伯特利城沒有一人不出來追趕以色列人的,撇了敞開的城門,去追趕以色列人。

   〔暫編註解〕此處提到艾城和伯特利二城聯手作戰。十二16記有伯特利為以軍攻陷的城邑之一。本書除了此處外未再提過伯特利城為以軍攻取的事。可能艾城為伯特利的前線基地。二城距離甚近;約書亞攻克艾城後不久也取得伯特利(參士一2226)。從考古資料獲知,伯特利在主前14世紀末和13世紀初被毀,適在以軍進攻迦南的時期。

         伯特利城因和艾城很接近,也捲入戰事,居民過來幫忙追趕以色列人。

         伯特利城。它和艾城只有數裡之遙。兩城之間可能有一套報警系統。當一方受到攻擊時,馬上通知另一方前來援助。另外五千人的任務也許就是阻擊伯特利的援軍。伯特利城要到後來才完全攻取(見士1:22)。進攻艾城時所發生的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伯特利人的征服,推遲了該城的攻克。

 

【書八18耶和華吩咐約書亞說:“你向艾城伸出手裡的短槍,因為我要將城交在你手裡。”約書亞就向城伸出手裡的短槍。

   〔暫編註解〕約書亞伸出的短槍或為裝有矛頭的標槍,可以投擲,是一種攻擊性武器。他用矛頭反射日光通知埋伏城後的以軍攻城。26節說約書亞一直伸出手中的短槍到殺盡艾城居民為止,令人想起摩西當日戰敗亞瑪力人所舉起的手(出十八811)。

         18~19 約書亞的短槍用來反射太陽的光,給埋伏的人發信號。

         18-19  同一件事,求不求問神結果大相徑庭,這於我有何鑑戒?耶和華將這城交給約書亞了。昨日的失敗變成今日的勝利。人一旦對付了罪以後,接著就蒙神赦免而得勝。靠神的恩典,我們不再灰心喪膽,或深感罪疚。罪使我們受挫敗,但無論多麼艱難,我們都應當重新振作,遵行神的旨意。

 

【書八18 短槍約書亞時代的短槍是金屬的槍頭,安裝在短木杆子上。後世的標槍用繩環輔助,使之螺旋飛行,可以拋擲得更遠更准;但在這時代並沒有這種記錄。很多學者提出本段經文所指的武器並非短槍,而是著名的彎刀(見六21注釋的描述)。——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八19他一伸手,伏兵就從埋伏的地方急忙起來,奪了城,跑進城去,放火焚燒。

   〔暫編註解〕希伯來文的“放火”有“點火”的意思。這個詞與第28節的“焚燒”不一樣。他們點火燒城,但沒有燒毀。第28節則有燒毀的意思。這兩處的記錄並無矛盾之處。

 

【書八19艾城的人曾急忙起來14節),抓住眼前的機會,而埋伏的以色列一看到約書亞的信號,也急忙19節,用了兩次)行動。331描述他們動作的第一行和最後一行,與約書亞在第78a節所給他們的命令中,第一行與最後一行互相對應:伏兵就從埋伏的地方急忙起來,並且放火焚燒。這裡所用的動詞,顯出行動的急迫。這裡的希伯來經文當中有一個短語:他一這樣作,也就是,當他一伸出他的手。──《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20艾城的人回頭一看,不料,城中煙氣沖天,他們就無力向左向右逃跑。那往曠野逃跑的百姓,便轉身攻擊追趕他們的人。

 

【書八21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見伏兵已經奪了城,城中煙氣飛騰,就轉身回去,擊殺艾城的人。

 

【書八22伏兵也出城迎擊艾城的人,艾城人就困在以色列人中間,前後都是以色列人。於是以色列人擊殺他們,沒有留下一個,也沒有一個逃脫的。

 

【書八23生擒了艾城的王,將他解到約書亞那裡。

 

【書八24以色列人在田間和曠野,殺盡所追趕一切艾城的居民。艾城人倒在刀下,直到滅盡,以色列眾人就回到艾城,用刀殺了城中的人。

 

【書八25當日殺斃的人,連男帶女共有一萬二千,就是艾城所有的人。

 

【書八26約書亞沒有收回手裡所伸出來的短槍,直到把艾城的一切居民盡行殺滅。

   〔暫編註解〕有人認為約書亞舉起的短槍上應該有旗幟或徽章之類的東西。他舉起來槍就像四十年前他與亞瑪力人交戰時摩西舉起手來一樣。此外,這句話還暗示他決不收回戰鬥中伸出來的短槍,直至完成神所命定的工作。但也可能約書亞想起了在利非訂親自與亞瑪力人(出17:8-13)交戰時的情景。只要摩西手中高舉神的杖,他就能取得勝利。

 

【書八27 惟獨城中的牲畜和財物,以色列人都取為自己的掠物,是照耶和華所吩咐約書亞的話。

         以色列人將掠物據為己有。為什麼這裡可以,而耶利哥不行?或許因為耶利哥是在迦南地所攻下的第一座城,具有代表性,所以要將一切都獻給神,一旦完成了這個動作,便可以取掠物了。第二個理由,可由亞幹的罪推想。第一座城的毀滅,以及其中的掠物,成了神給以色列的測驗,看他們是否順服神。攻擊艾城的人通過了這項測驗,因此便不需要禁止他們得戰利品。另一方面,這裡提到牲畜,讓人留意以色列人當時危急的景況。神已經不再像在曠野時一樣,供應他們嗎哪,現在以色列人要自己找食物了。然而神在這裡還是供應他們:將牲畜賜給他們,滿足他們的需要。──《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28約書亞將艾城焚燒,使城永為高堆、荒場,直到今日。

   〔暫編註解〕指艾城永遠成為荒場。希伯來文的“丘”是tel ,尤其指廢墟。阿拉伯語的“丘”是tell ,常放在一些地名前面。

 

【書八28約書亞記描繪艾城的毀滅是永為高堆。這個詞只在申命記十三16(希伯來聖經17)出現過。艾城的刑罰像耶利哥一樣,完全摧毀(參:書六26的注釋{\LinkToBook:TopicID=156 Name=iii. 征服耶利哥對約書亞的影響(六2627}),因它不要敬拜以色列的神。直到今日的格式,是向作者當代的人傳講艾城故事的警告──包括以色列人最初的失敗,和艾城人對以色列信仰的拒絕。(參增注:來歷語{\LinkToBook:TopicID=143 Name= 增註:來歷語(aetiology})。──《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29又將艾城王掛在樹上,直到晚上。日落的時候,約書亞吩咐人把屍首從樹上取下來,丟在城門口,在屍首上堆成一大堆石頭,直存到今日。

   〔暫編註解〕摩西律法規定,懸掛的屍體在日落時須除下(申二十一2223)。

         “掛在樹上”。參看申命記二十一章2223節。

         將艾城王的屍首掛在樹上,是要進一步的羞辱他,並象徵神的咒詛;日落時取下屍首,是要避免玷污地, 見申21:22-23。在屍首上堆石頭,好作紀念(參7:26)。

         掛在樹上。可能先用刀殺死,像對待五個亞摩利王一樣(書10:26)。希伯來文“掛在樹上”可能指一棵特別的樹。耶利哥王和艾城的王可能先後被掛在同一棵樹上示眾,受神的咒詛。耶利哥的王很有可能被掛在樹上,因為約書亞“怎樣待耶利哥和耶利哥的王,也照樣待艾城和艾城的王(書10:1;參書8:2)。凡犯了該死的罪並被掛在樹上就是“被神咒詛”(見申21:22 23)。但基督並沒有犯罪,卻因我們而受咒詛,被掛在木頭上(加3:13)。

         城門口。城門口是實施審判和商議其它重要公共事務的地方。艾城王過去也許經常坐在這裡主持審判。現在輪到他自己受審了。城門口是最重要的公共場所,對國王的審判就這樣當眾舉行。

 

【書八29將艾城的王掛在樹上,與約書亞記十2627所記亞摩利人的五王類似。楊格指出,約書亞記第十章記載,他們是將那些王的屍首掛在樹上(26節),這與古代近東其他的征服記錄很接近。這並不是一種來歷語,或將記錄改寫,以證明約書亞作到了申命記式的規定,即申命記二十一2223的命令。

這裡提到將戰敗者的屍首懸掛示眾,也可以視為在描述戰爭行為,和一種宣傳伎倆,並不是直接根據申命記第二十一章,因為那裡乃是指對犯罪者的刑罰。不過,展示屍首不過夜的原則,對罪犯(申二十一23)和以色列的戰爭行為都適用。──《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29 在屍首上堆石主前二○○○年左右在屍首上堆石埋葬是巴勒斯坦常見的作法,南部尼革和西乃的乾燥多石地區尤然。這個時代迦南的慣例是埋葬於可多次使用的墳墓。全家人都可同葬在井洞底部的石室中。所有日常用品,墓穴中都一應俱全。——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八30那時,約書亞在以巴路山上為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築一座壇,

   〔暫編註解〕這個守衛以巴路山與基利心山中間之山谷的示劍堅固城(參看申一一29的腳註),此時可能已經投降,或被攻取,或表示友善。

         「以巴路山」:位於示劍谷以北,與基利心山相對。

         那時,約書亞為神築一座壇。“那時”。該詞原文不是一般譯為“那時”的連詞。它在這裡強調時間概念,標誌著鑒於上述的局勢,從那時起開始為神築壇。以色列已經取得了勝利,得到了神與他們同在,驅逐面前迦南各族的憑據。現在他們該暫停軍事行動,與神重新立約了。神曾兩次指示以色列人在進入迦南以後,馬上就要在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召集各支派舉行莊嚴的集會(申11:26-3027:2-8)。要向以色列人要重申律法,把其中的規定寫在石頭上,放置在全國的中心,讓以色列人和其他民族閱讀。神用這種方法邀請所有的民族瞭解祂仁慈的旨意,並與祂的子民聯合。

         從地理上來說,該處位迦南的中心和交通的要衝。一些歷史學家不相信當時能夠在敵人的領土上進行這樣的行軍。約瑟弗斯認為這個宗教儀式是在五年以後舉行的。七十士譯本把這段話放在書9:1 2之後。但所有這些改動時間的做法都是不必要的。以色列人在尚未征服的敵人領土上行軍並不會受到傷害,因為神使周圍的城市產生恐懼,就像從前雅各經過這裡前往伯特利時一樣(創35:5)。還有人認為,沒有提到這個地區中在伯特利以北有什麼要塞,以及其他經文的旁證(見書17:18),似乎表明這裡很大一部分是沒有居住人的林區。南方各王聯盟的中心遠在南方。示劍和北方的要塞相距甚遠。參撒上9:4注釋。

         以巴路山。以巴路山離艾城只有20英里。所有的以色列人離開了吉甲的營地,也許在安排了警戒以後,所有的以色列人都前往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參加這個神聖的禮節,並與神重新立約。雖然以色列人急於想定居下來,但長途行軍中得有一個停頓,參加這次聖禮,再回到吉甲。這樣,他們就明白了,要興旺,就得把神放在第一位。耶穌後來重述了這條偉大的原則:“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太6:33)。以巴路山在北邊,基利心山在南邊,它們之間的山谷大約有三分之一英里,東西走向。兩座山的山頂相距約兩英里。在兩山相距的最近點,有一塊500碼寬的綠谷。兩邊山坡上石灰岩層形成了天然的階梯形露天劇場。這是亞伯拉罕在應許之地築起第一座祭壇的地方。百姓在這裡聚集,兩邊各六個支派。每宣佈一條福氣,基利心山上的六個支派就說“阿門!”每宣佈一條咒詛,則由以巴路山上的另外六個支派回應。山坡上突出的岩石成為天然的講臺,使宣講者的聲音可以傳遍整個山谷。根據神的指示,要在宣佈咒詛的以巴路山建一座壇(申27:4 5)。但為什麼要建在咒詛的山上呢?這正合適。因為在宣讀律法對罪人之咒詛的地方,必須有恩典和寬恕的標誌。祭壇上的祭牲預表基督。

         30-31  他們要用未經鑿過的石頭造祭壇,使他們不至於褻瀆神(參出20:25)。這樣做是為了防止百姓把祭壇當作偶像來敬拜,也避免人崇拜造祭壇的巧匠,而不敬拜行大事的神。

         3033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在示劍城的南邊與北邊。示劍為迦南中部大城,乃以色列人古代宗教聖地(創十二67;三十三1819)。摩西死前曾吩咐眾民過約但河進迦南地後,須在示劍立壇獻祭,並重申前約(申十一2630;二十七18及注)。

         30-35約書亞遵行昔日摩西的囑咐(申27),於以巴路山(30)立石為神築壇,並將律法刻於石上和公開宣讀。

 

【書八30 壇的作用這壇似乎是特別為這一次的慶典築造,不是作為永久性建築(這是使用未加工粗石的另一個理由)。在此所獻的祭只有燔祭和平安祭(見:利三的注釋),沒有贖罪祭、贖愆祭。——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八3033摩西的律法(希伯來:to^ra^)源自於耶和華神,透過耶和華的僕人摩西之手,傳給以色列人。約書亞記八3032應驗了申命記二十七48,那就是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先前所吩咐的(書八33)。因此,約書亞在以巴路山上,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石頭,築了一座壇,獻上燔祭,和平安祭約書亞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30~35約書亞于以巴路山上築壇(書八3O),但後來神裁定于「高處」拜偶像者的罪;約書亞此舉是否與神的命令互相衝突?】

     拜偶像者設壇祭祠假神的地方稱為「高處」(bamot)。另一方面,在所羅門建立耶路冷聖殿(約主前九六O年)之前,以色列人設壇來敬拜耶和華神。神定「高處」拜偶像者的罪,這項命令顯然不能追溯至包括所羅門王以前對於耶和華神的敬拜行動。對於「高處」的責難,乃向耶羅波安第一(約主前九三O年))所設立的邪惡反叛的祭壇而發。耶羅波安另設祭壇,使他所統治的北國人民不會在每年數次的節期中往耶路撒冷聖殿敬拜神;他這樣做,明顯是違背了記載于申命記十二2-14神的命令。根據這段經文可知,神命令以色列人完全清除那些用以敬拜假神的祭壇,還有他們的柱像(massebot)和木偶('aserim),並把敬拜的事情集中在唯一的全國性聖所之內(2-6節)。(依照迦南居民的迷信,柱像及偶像分別代表男性神只及它們的女性配偶。)經文沒有指出這所中央的聖所應設立於那個地點。事實上,在攻佔迦南至所羅門聖殿建成期間,聖所的位置曾由吉甲遷移至示羅,後來又搬到基遍。然而,會幕及其獻祭的壇搬遷到那裡,聖所就在那裡設立。所羅門的聖殿終於建成了,且在一個全國性的集會中舉行聖殿奉獻禮(王上八章)。雖然聖經沒有明言,但我們亦理解到一切獻祭事宜都在這所偉大的聖殿舉行,亦只應在這裡舉行。

    但到了後來,所羅門王受到他那些拜偶像的外族妃嬪影響,允許興建bamah(或「山頂的祭壇」),給予摩押人的神基抹和亞捫人的神米勒公(王上十一5),當然還包括其他神氏,而內中必定有所羅門最喜愛的妻子——當時埃及法老的女兒——所敬奉的假神。所羅門這個敗壞的例子使以色列人更忽略申命記十二2-14的禁令,在各處異教中心設立bamot,包括北國(北國人民效法耶羅波安)及南國的境界。後來,南國的邱壇、柱像及木偶等曾一度在亞撒宗教改革期間被拆毀(代下十四3;雖然他的改革不徹底,其果效亦不可長期維持;參王上十五12-14)。此外,亞撒的兒子約沙法(代下十七6),還有希西家(王下十八14)及約西亞(王下二十三4-8)均曾清除敬拜假神的地方。

    在南國境內的bamott,其中有些顯然是為敬拜耶和華神而設的,目的是方便國內不同省份的居民。無論如何,這些祭壇與申命記十二章的禁令有抵觸,因而也受到真正屬神的先知所痛斥。列王紀下二十三8指出其中一些祭壇是利未人祭司所供奉的,但這些祭司未被處死(依照申命記十三章,犯拜偶像之罪者必被治死),有力地顯示他們是在地方性的祭壇敬拜耶和華神。在約西亞進行宗教改革期間,王容許他們仍然存活,且可享用奉獻予供養亞倫系祭司的食物。然而,這些在地方性祭壇敬拜神的祭司,不得進入聖殿事奉。

    約書亞在以巴路山築壇,為要使全體以色列人參與莊嚴的重申與神立約的儀式(書八30-35)。較早時,出埃及記頒佈築壇的律法,而約書亞于以巴路山築壇事情與出埃及記的律法完全吻合:「凡記下我名的地方,我必到那裡賜福給你。」(出二十24)縱然在所羅門建成聖殿以後,北國卻設立祭壇,但當以色列人面臨國家性的危機時,祭壇仍會被神祝福。例子之一是以利亞於迦密山頂築祭壇來抗拒亞哈王及其軍兵,神從天降下神奇的火燒盡燔祭,從而顯出以利亞所敬拜的是獨一的真神,而巴力只是王后耶洗別的先知幻想出來的假像而已(參王上十八30-39)。── 艾基斯《舊約聖經難題彙編》

 

【書八31是用沒有動過鐵器的整石頭築的,照著耶和華僕人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話,正如摩西律法書上所寫的。眾人在這壇上給耶和華奉獻燔祭和平安祭。

   〔暫編註解〕“沒有動過鐵器的整石頭”:參《出埃及記》二十2426.

         “壇”。參看出埃及記二十章2426節的腳註。

         「沒有 ...... 築的」:見出20:24-26注。

         「燔祭和平安祭」:獻祭的條例和意義,見利1; 3章及注。

         這符合神的命令(申27:5 6)。用“整石頭”的原因是擔心一動斧鑿,以色列人就可能在壇上為自己雕刻圖像,從而遭受拜偶像的誘惑(見出20:25)。

 

【書八32約書亞在那裡,當著以色列人面前,將摩西所寫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

   〔暫編註解〕抄寫在石頭上的當為律法的精髓。寫的方法是先在石頭上油石灰,再刻字(申二十七23)。由於時間有限,在這次儀式中宣讀的律法不會太長,當年摩西在西奈山所宣讀的律法,很可能只是載於《出埃及記》二十一∼二十三章的那一部分(看出二十四7)。

         “石頭”。不是壇的石頭,而是一根大柱子的石頭。

         約書亞何等重視神的律法!十誡在我心中的地位……約書亞吩咐人抄寫在石頭上的,極可能是十誡,是神全部律法的中心,對現代仍然適用。(參出20章)

         據申27:2-8,要在祭壇旁邊立一塊石碑,塗上石灰,刻上十誡和摩西的律法。這些文字,連同順從的福氣和悖逆的咒詛都要讀給以色列全會眾聽。石碑在那裡能經受千百年的雨雪風霜,作為以色列人與神立約的見證,也作為給周圍民族的見證。

 

【書八32 律法刻於紀念碑刻著漢摩拉比法典的石碑,是用閃長岩造成,高達八呎,公開展示以便查閱。王室的碑文通常都是安放在顯眼之處。時至今日,紀念碑文也可見於墓碑、建築物基石,和歷史性遺址上。這些碑文的用意是要給人看見、留意、紀念。反之古代近東的條約則經常安置在聖處,一般人無法得見。其用意是將協議付諸筆墨,安放在奉其名立約的神明面前。有關石塊用作界石和地契的資料,可參看:撒母耳記上七12的注釋。——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八33以色列眾人,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的,和長老、官長,並審判官,都站在約櫃兩旁,在抬耶和華約櫃的祭司利未人面前,一半對著基利心山,一半對著以巴路山,為以色列民祝福,正如耶和華僕人摩西先前所吩咐的。

   〔暫編註解〕「一半對著 ...... 以巴路山」:根據摩西的吩咐(申27:12-13),西緬、利未,猶大、以薩迦、約瑟、便雅憫這六個支派的人要站在基利心山上(面對以巴路山),為百姓祝福,而流便、迦得、亞設、西布倫、但、拿弗他利六個支派,則要在以巴路山上(面對基利心)宣佈咒詛。

 

【書八3335這裡提到以色列眾人,並且列出各式各樣的人,清楚說明了參與者是誰。帶領的人中有長老、官長並審判官,還有祭司和利未人。338本地人寄居的,是摩西五經中常出現的詞彙,指所有住在以色列當中的人。33935節最後,提到了最無力保護自己權益的婦女、孩子,並寄居的外人。摩西的律法論及所有人的權利與責任,包括各個民間、宗教、社會團體,和他們所關注的事。──《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八34隨後約書亞將律法上祝福咒詛的話,照著律法書上一切所寫的,都宣讀了一遍。

 

【書八34 公開宣讀在大部分人都是文盲,(除了基本的家庭記錄之外)幾乎沒有人家中有片紙隻字的文化中,公開宣讀有宗教、文化、政治意義的文件,是很重要的。好幾個赫人的條約都包括定期公開宣讀文約的條款──一個說每年三次,其他的則較有彈性,只說「時常而不斷」。——華爾頓《約書亞記背景注釋》

 

【書八35摩西所吩咐的一切話,約書亞在以色列全會眾和婦女、孩子,並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面前,沒有一句不宣讀的。

   〔暫編註解〕婦女,兒童和喇合及其全家那樣的外族人都在那裡。所有的人,包括男女老少都要敬聽神的話語。獲得知識是基督徒成長的第一步。人處在無知中是不能與神和好的。真正的基督徒不會是愚昧的。所以神非常強調基督徒的教育。不能讓任何事物干擾來我們按神的要求教育孩子。儘管前往以巴路山的旅途是艱難的,古時以色列的兒童還是要與父母一起去。

 

【思想問題(第8章)】

 1 約書亞用巧計將艾城攻破,你認為神在這戰役中有否與以色列民同在?

 2 約書亞領導以色列人與艾城居民爭戰,大獲全勝。由此看來,教會領袖在信徒過得勝生活上扮演什麽角色?

 3 艾城一役後,約書亞將摩西的律法抄寫在石頭上,並向百姓宣讀,這給我們什麽榜樣?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