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資料大全

 

返回首頁 | 返回本書目錄 |

 

約書亞記第十四章拾穗

 

【書十四1以色列人在迦南地所得的產業,就是祭司以利亞撒和嫩的兒子約書亞,並以色列各支派的族長所分給他們的,都記在下面,

   〔暫編註解〕“祭司以利亞撒……所分給他們的”。參看民數記三十四章1629節的腳註。

         產業。本章是九個半支派分配土地的序言。以色列人現在應該分散開來接管新征服的地區。如果不在定居下來,迦南就白白征服了。自從神呼召亞伯拉罕離開迦勒底的吾珥,應許他的後裔承受迦南地為業,幾百年時間已經過去了。神的應許有時因接受者的不忠心而長期耽延。我們有權利催促祂應許的實現。

         以利亞撒。直譯是 “神幫助”。以利亞撒是亞倫的第三個兒子和大祭司的繼承人(出6:23 25;民3:2 420:25-28;申10:6)。本節先提以利亞撒,再提約書亞。這符合摩西的律法和他下令在以色列建立的政體。神藉著祂的祭司得到尊榮。約書亞要站在以利亞撒的面前(民27:21)。祭司要在耶和華面前根據憑烏陵的判斷為他求問。約書亞和會眾都要按照以利亞撒的吩咐出入(見申17:9)。在摩西為以色列所創立的政體中,祭司在神的指導下擁有立法的權威;行政權利則由士師來執行。這就是神權政體。只要祭司完全依靠神,這樣的安排就非常理想。反之,一個腐敗的祭司階層也能控制和威脅整個國家。當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被棄絕時,神權政體就終止了,再也沒有恢復。

         族長。他們的名字記在民34:19-28中。這裡沒有流便和迦得支派族長的名字,因為他們已經承受了約旦河東的土地。

         1-5說明分地的執行者和解釋計算九支派半沒有包括利未支派的原因。

 

【書十四1迦南地,是對約但河以西之地的稱謂。493祭司以利亞撒頭一次出現在約書亞記。他是亞倫的兒子和繼承人,494也是利未人的領袖。495在約書亞的任命上,他曾參與,並有責任要用烏陵和土明來判斷神的旨意,以引導約書亞(民二十七1922)。──《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十四2是照耶和華藉摩西所吩咐的,把產業拈鬮分給九個半支派。

   〔暫編註解〕拈鬮()。直譯是 “鵝卵石”。顯然源於古代用鵝卵石掣簽的方法。拉比學者推測是用兩個甕。一個裡面放的鵝卵石(或石子)寫各支派的名字。另一個裡面放著同樣的石子,上面寫著地名。約書亞,以利亞撒或各支派的代表可能輪流同時從兩個甕裡搖出一顆來。當然這種說法沒有得到證實。可能只有一個甕裝著寫有地名的石子,由各支派的首領搖出來。具體的操作過程我們無從得知。這樣似乎只能對土地作大致的分配,具體的邊界還得由各支派的首領們來確定。大支派多分一些,小支派少分一些。這是耶和華所規定的原則(民26:51-5633:54)。整個分配的過程顯然受天意的掌管,以符合雅各和摩西在聖靈感動之下所發有關各支派土地的分配的預言(創49章和申33章)。分給猶大支派的土地佈滿葡萄園和牧場;分給西布倫支派的是海口;分給以薩迦支派的是山間富饒的平原;分給亞設支派的土地盛產糧油礦物。其他支派也各有自己的產業。

 

【書十四2在約書亞記,這裡是頭一次提到(希伯來文 go^ra{l)。雖然這個東西究竟是如何使用的,經文從未仔細說明過,但是顯然它並不是一種平常用來尋求神旨意的工具,而是在指定情況中才用到的。如,贖罪日那天的替罪山羊,是由拈鬮來決定的(利十六810)。土地要用拈鬮來分配,這命令重複了好幾次。497雖然在原來的吩咐中,按支派的大小略有選擇性(民二十三54),不過,鬮是用來決定神的旨意,看各支派與宗族的地業為何。──《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十四3原來摩西在約旦河東,已經把產業分給那兩個半支派,只是在他們中間沒有把產業分給利未人,

 

【書十四4因為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就是瑪拿西和以法蓮,所以沒有把地分給利未人。但給他們城邑居住,並城邑的郊野,可以牧養他們的牲畜,安置他們的財物。

   〔暫編註解〕“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雅各因長子流便犯過罪,立了約瑟為長子(參創四十八5注;代上五1)。約瑟所得產業比其他支派多一分(創四十八22);此權利依規定應傳給約瑟的長子瑪拿西,但雅各在世時曾將約瑟的二子瑪拿西和以法蓮的地位提高,與其他十一子同列,等於過繼孫兒為子,約瑟一系遂分為兩個支派,利未支派曾分別出來專門侍奉神,不可以有產業(民三12;十八20),因此在迦南分配土地時,未給利未支派,只給了若干城邑和郊野(十四4),分土地的支派仍是十二。參《民數記》三十五2注。

         長子得雙分產業的權利賜給了約瑟的兩個兒子。參看創世記四十八章5節的腳註。利未人分得一些“城邑”和“城邑的郊野”。參看民數記三十五章245節的腳註。

         「約瑟的子孫,是兩個支派」:起源見創48:5-6。利未人沒有分得地業一事,參創49:5-7; 3:45; 35:1-8; 18:1-2

         兩個支派。利未人沒有列在土地分配的名單中。他們住在各支派中間。約瑟的一個兒子取代利未成為十二支派的一員。因此有兩種計算以色列支派的方法,結果都是十二。有人說這兩種方法在《出埃及記》28章的記錄中就已有所區別。該章提到大祭司要根據出生的次序把以色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掛在肩上。約瑟和利未都有提到,而不提瑪拿西和以法蓮。他的胸牌上刻著十二個支派的名字,瑪拿西和以法蓮代替了約瑟和利未。

         郊野。直譯是“牧場”。希伯來詞的詞根意為“驅趕”。所以是指放牧牛羊的地方。民35:1-5記錄了這些牧場的面積。

 

【書十四5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以色列人就照樣行,把地分了。

   〔暫編註解〕遵行神的旨意,差不多就行了。行嗎?以色列人完全依照神在多年以前吩咐摩西的話,給各支派分配迦南的土地。約書亞沒有做絲毫的更改,他毫厘不差地遵照神的命令去行。我們常常以為做到差不多就不錯了,還把這種看法帶到屬靈的生活裡。例如,我們願照著聖經的教誨去做,但遇上嚴格的律例時,則不願完全遵守。實際上,神喜歡徹底貫徹祂命令的人。

 

【書十四6那時猶大人來到吉甲見約書亞,有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對約書亞說:“耶和華在加低斯巴尼亞指著我與你對神人摩西所說的話,你都知道了。

   〔暫編註解〕吉甲。以色列的會幕和大營駐紮的地方,因為約書亞還沒有移動軍營。分配土地在吉甲開始,後來在士羅結束(書18章)。需要花大量的時間進行觀察和測量,以利於合理的分配。

         迦勒。關於迦勒的出生和世系很有意思。一般都說他是耶孚尼的兒子,所以要與《歷代志上》第2章的其他迦勒區別開來。迦勒的弟弟俄陀聶被稱為基納斯的兒子。俄陀聶可能是迦勒繼父的兒子。或更有可能迦勒和基納斯是兄弟,因為原文可以這樣理解。這就是說,俄陀聶是迦勒的侄子而不是他的弟弟。耶孚尼的世系已無從考證。但有人認為迦勒是以掃的孫子基納斯的後裔(創36:11),而且迦勒像摩西的親戚基尼人一樣(士1:16;創15:19;見撒上15:2注釋),是加入以色列眾多人群中的一員。

         有人認為,迦勒的忠實,和他“專心跟從耶和華”(民32:12),使他被選為代表猶大支派的代表,得以住在“猶大人中”(書15:13)。

         耶和華說。《聖經》沒有直接說迦勒和他的後人要以希伯侖為業。但神應許說:“我就把他領進他所去過的那地”(民14:24);“我要將他所踏過的地賜給他和他的子孫”(申1:36)。以下所說的,可能是這個應許的背景。為了避免被發現,十二個探子可能不是一同出發的,而是兩個兩個出去的。迦勒和他的夥伴可能偵察了希伯侖周圍亞衲族居住的地。他的同伴被當地居民魁梧的身材和堅固的城堡嚇壞了,不相信以色列人能攻取這些城邑。故“他所去過的那地”(民14:24)和“他所踏過的地”(申1:36)很可能指希伯侖。雖然沒有特別提希伯侖的名字,約書亞和迦勒肯定知道這是指希伯侖。

         6-9詳情見民13:1-14:38

         6-12  迦勒等了四十五年,仍然沒有氣餒,可是我才等了多久……迦勒從起初就對神忠心。他是摩西最初打發去窺探迦南地的十二個探子之一(參民13:30-33),他看到那裡的大城和巨人,但相信神必幫助以色列人攻佔那地。因為他的信心,神應許他得一塊土地作他的產業(參民14:24;申1:34-36)。這一段經文記載,四十五年以後,約書亞把這地分給了迦勒。迦勒的信心沒有動搖,他所承受的地上雖仍有巨人,他卻深信耶和華必助他得勝。我們應當像迦勒一樣對神忠心,不僅在起步時與祂同行,乃要整個一生始終如一;我們切不可躺在過去的成就或名譽上。

         615 迦勒與約書亞在加低斯巴尼亞作少數派報告,要求並獲得希伯崙城作為他特殊的產業(比較一五13)。迦勒雖然年屆八十五,但仍然精壯, 協助趕出“ 亞衲族人” ( 一四12),而且後來自願把希伯崙給了利未人,自己住在郊野地帶(二一12)。

         6-15迦勒得希伯侖附近的地方為業,但城和城郊則歸利未人(21:13)。

 

【書十四7耶和華的僕人摩西,從加低斯巴尼亞打發我窺探這地,那時我正四十歲,我按著心意回報他。

   〔暫編註解〕迦勒奉命偵探迦南地的事見《民數記》13章,那時他正四十歲。以色列人因不信神的話,在曠野流浪逾38年。迦勒進迦南時已78歲,現在分地時他有85歲(10節)。從他的年紀可知以色列人在迦南地征戰應有六、七年之久。

         四十歲。見書11:18注釋。

         按著心意。說明非常真誠。迦勒毫無畏懼,也不討好人,看到什麼就如實報告,說自己相信神的大能會勝過這些巨人。現在他已經八十五歲了,仍願意去進攻這些可怕的居民。後來他真的取得了勝利(書15:14)。

 

【書十四8然而同我上去的眾弟兄使百姓的心消化,但我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 神。

   〔暫編註解〕就像一個旅行者,願意追隨他的嚮導,步步緊跟,不敢懈怠。一個人品格的價值是在他人跌倒時仍能堅持原則上表現出來的。迦勒就有這樣的品格。

 

【書十四8迦勒重提他的經歷,這是約書亞已經知道的。他追憶其他的探子怎樣帶回令人沮喪的消息,他們使百姓的心消化。這句話曾用來形容神的敵人,當他們聽見神為以色列人所作的大事,他們的心就消化如水。503但是,迦勒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神。「跟隨耶和華」一詞,曾用在迦勒和約書亞身上(民三十二12;申一36),與不肯跟隨耶和華的以色列人形成對比(民十四43)。在別處,這個詞是指單單事奉與以色列立約之神,而不追隨其他的神明。504──《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十四9當日摩西起誓說:‘你腳所踏之地,定要歸你和你的子孫永遠為業,因為你專心跟從耶和華我的 神。’

   〔暫編註解〕摩西起誓。見民14:20-24和申1:34-36,說這些誓言是耶和華所發的。這並不矛盾。摩西是神的代言人,很可能他重複了神的話,用自己的口予以確認。今天當我們用同樣的語氣引用以賽亞的話語。這些話實際上是從神那裡來的。

         你腳所踏之地。可能特指希伯侖(見第6節注釋)。

 

【書十四912迦勒提到摩西的應許,和神的信實,這四十五年一直保守他。505提到時間,就將過去的應許,和現在的應驗連在一起了。約書亞既是摩西的接班人,便順理成章地應當來實現這應許。迦勒提到自己的強壯和力量: (1) 他仍然與領受應許的時候一樣沒變; (2) 他的體力足以去征服應許給他的地業。事實上,當迦勒承認是神容許他存活(10節),意思就是,他對自己英勇的自信,是有神為保證的。──《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十四10自從耶和華對摩西說這話的時候,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使我存活這四十五年,其間以色列人在曠野行走。看哪,現今我八十五歲了,

   〔暫編註解〕「這四十五年」:包括在曠野飄流及攻取迦南時間。

         使我存活。在一般情況下迦勒也許已經死了。他的同時代的人,除了約書亞以外,都早已過世。迦勒知道他的長壽是他順從的結果。他完全跟從神。他的生活就是信心的見證。他在凡事上接受神的安排而不固執己見。神能為完全順從祂的人施行大事。但那些只順從自己所喜歡的命令,而忽略自己所不喜悅的命令的人,必得不到天國的福氣。

         四十五年。見書11:18注釋。

 

【書十四11「我還是強壯,像摩西打發我去的那天一樣;無論是爭戰,是出入,我的力量那時如何,現在還是如何。」

   〔暫編註解〕根據自然的規律,正直而節制的人生,能獲得強壯、健康和受人尊敬的長壽。對神的忠誠,使迦勒擺脫了他以色列同胞放蕩的罪。他沒有像他們那樣放縱食欲,也沒有通夜不眠,掙扎于良心的自責之中。他節制的生活在今生就得到了報酬。現在他精力充沛地站在約書亞面前,而在這樣的年齡時大多數人都已過世了。

 

【書十四12求你將耶和華那日應許我的這山地給我,那裡有亞衲族人,並寬大堅固的城,你也曾聽見了。或者耶和華照他所應許的與我同在,我就把他們趕出去。”

   〔暫編註解〕“這山地”指迦南地南方的希伯侖,是他40年前作探子見過的地方(民十三22)。希伯侖舊名“基列亞巴”(十四15;創二十三2),又名“亞巴”(十四15;二十一11;創三十五27),亞伯拉罕和撒拉都葬在此(創二十三19;二十五10)。迦勒雖屆八五高齡,老將請纓,親自去攻打防守堅固的希伯侖城。後來,此城劃歸猶大支派,成為利未人城邑(二十一11),又成為六座逃城之一(二十7)。迦勒自己住在屬城的郊區(二十一12)。

         「亞衲族」:見民13:22注。

         這山地。他所要求的不單是先前被約書亞攻佔的希伯侖,還有周邊地區,包括亞衲人所退守的山洞和要塞。我們可以推猜迦勒要求得到其他探子都認為難以攻取的希伯侖一帶,是為了證明他對完全勝利的信心。

         你也曾聽見了。與迦勒同去的希伯侖的,可能不是約書亞,而是另一個探子(見第6節注釋)。但後來約書亞從迦勒的口中聽到了他所表達的信念。

         或者。原文既能表示希望,也能表示恐懼,但不必理解為疑惑。這句話只是表達了他不依靠自己的能力。他認識到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傳9:11)。希伯侖被希伯侖攻克以後,也有可能被原來的居民重新佔領了。另外,迦勒的要求無疑主要是指亞衲人仍然佔據的希伯侖周圍的山間要塞。迦勒完全信靠神的榜樣,教導我們在凡事上要相信確保有神的同在。我們也許沒有最好的裝備,沒受過良好的訓練,但神若幫助我們,誰能抵擋我們呢(羅8:31)?

 

【書十四13於是約書亞為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祝福,將希伯侖給他為業。

 

【書十四1315因此,再沒有理由可以拒絕。約書亞既是耶和華的忠僕,就必須實現這個應許。亞衲族人代表最恐怖的敵人,民數記十三章中,以色列人就是因為這族人而不願意進迦南地。亞衲族人的背景,參:約書亞記十一2122的注釋{\LinkToBook:TopicID=192 Name=iii. 征服的王(十一17b 22}(亦參十五13?4{\LinkToBook:TopicID=214 Name=iii. 迦勒的地業,第二部分(十五1319}),那裡預告亞衲族人將被征服,並作了總結,算為征服南方聯盟的一部分。迦勒的故事,是要詳述十一章之戰役的進行,這兩則記錄的關係,可以從皆用同一詞作結語看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因此,這故事屬於征服南方之役的一部分。──《丁道爾聖經注釋》

 

【書十四14「所以希伯崙作了基尼洗族耶孚尼的兒子迦勒的產業,直到今日,因為他專心跟從耶和華─以色列的神。」

   〔暫編註解〕專心跟從。見第8節注釋。

 

【書十四15希伯侖從前名叫基列亞巴。亞巴是亞衲族中最尊大的人。於是國中太平,沒有爭戰了。

   〔暫編註解〕亞衲族是……亞衲人是巨人的一族,在約書亞佔領迦南以前住在那裡。

         基列亞巴。基列的意思是“城邑”;亞巴是亞衲人的始祖(書15:13)。這個地方第一次在《聖經》中出現稱為希伯侖(創13:18),後來被亞衲人興建或重建,並取名叫基列-亞巴。

         迦勒重新佔領這裡以後仍叫希伯侖。“希伯侖”意為“聯盟”,源於希伯來動詞chabar ,意思是“結盟,”“聯合”。

         國中太平。這個片語還出現在書11:23,十分自然地作為約書亞征戰的結尾。它用於本節有些難解,可能是指迦勒從亞衲人手中所奪取的土地,也可能是重述約書亞完成了征戰。此後不再有大規模的戰爭,只剩下零散的戰鬥。敵人已經瓦解。以色列人進駐接收不會遭遇太大的抵抗了。神應許要行在祂百姓前面,征服其餘的土地。如果以色列人能憑著信心和順從前進,國中就會完全享受太平。

 

【思想問題(14章)】

 1 以法蓮及瑪拿西是約瑟的兒子,他們的後人竟與約瑟兄弟的子孫同得地業,這是什麽緣故?參創48:5。他們得到的祝福與約瑟有何關係?參創49:22-26

 2 當別人都因環境惡劣或困難重重而失卻信心時,如果有一個人仍堅定不移,專心仰望神,你認為這人如何?你從迦勒這心的表現(7-8)學到什麽功課?

 3 從神應許賜迦勒地業那一天起(申1:36),至今迦勒已翹首等待了四十五年,現在他要求得亞衲族人(參民13:28)所住的希伯侖,可見他的信心有何特質?11節下迦勒的話對你有何提醒?

 ──《串珠聖經注釋》

 

【暫編註解資料來源】

《啟導本聖經註釋》․《雷氏研讀本》․《串珠聖經註釋》․《靈修版聖經註釋》․《SDA聖經注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