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第二十章例證與靈感集錦
在公義與憐憫之間,必須有一個給人寄足的地方。
神的律法記著說,故意殺人的,依法必要治死:“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也當捉去把他治死。”(出二一:14)神把殺人的罪,看得那麼認真,處分那麼嚴重,並不是由於甚麼人的觀點,也不是由於懲前庇後,而是因為殺人是得罪神的事。“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因為神造人是照著祂的形像造的。”(創九:6)因此,律法中,沒有定下為殺人獻祭贖罪的條例,無論獻甚麼祭,都不能夠除罪,必須血債血還。
被殺者最近的親屬,有報血仇的權利和責任,是在各文化中的自然法。通常是被殺者的兒子,可以直接親手報仇,不必經過法律的審判。在古時,家族維繫非常密切,這幾乎看作是值得嘉許的事,有時甚至引起家族間的仇殺。這與現在的主張“人權”,維護罪犯的權利,大不相同。
但神不僅看動作,也看人的動機。因此,神藉摩西吩咐以色列人:“人若不是埋伏著殺人,乃是神交在他的手中,我就設下一個地方,他可以往那裏逃跑。”(出二一:13)
以色列人過到約但河西岸,神要約書亞實施設置逃城:
“你們要…為自己設立逃城,使那無心而誤殺人的,可以逃到那裏。這些城可以作你們逃避報血仇人的地方…”這都是為以色列眾人和在他們寄居的外人,所分定的城邑,使誤殺人的,都可以逃到那裏,不死在報血仇人的手中,等他站在會眾面前聽審判。(書二十1-3
9)
神是公義的神,也是慈愛的神。祂把蓄意殺人和誤殺分別出來,在約但河東岸有三座逃城,在約但河西岸有三座逃城,位置分配相當,不會太遠,給誤殺人的,可以有逃亡的機會。
這不僅是為以色列人,也是為寄居的人預備的。表明神的恩典,臨到以色列人,也臨到外邦人,並沒有分別。這逃城所表明的,是耶穌基督。世人都犯了罪,照律法是要被追殺,沒有盼望;但逃到耶穌基督裏面,信靠祂,就不至滅亡,而有平安。祂是我們的大祭司;因為基督死了,我們就得以出逃城,恢復自由,不再懼怕,而且得基業。
慈愛的神,是我們的拯救,是我們的福分。── 于中旻《聖經研究》
【書二十7~8書二十章中的六個逃城】這些逃城預表基督,祂就是我們在一切禍患中的避難所。這六個用希伯來話命名的城市都各有其意義:「基低斯」意即神聖。如果我們逃進這城,即可以成聖;因為基督是無罪的,以致於我們在祂裏面得以完全。「示劍」意即肩膀,象徵強大的能力。罪不是由我們自己承擔,而由基督來承擔;當我們軟弱時,我們必須在「示劍」得著能力。「希伯崙」意即結合,如果逃入這城,我們就得以結合於基督,與祂同為後嗣。「比悉」意即要塞,若願意從世界逃入這城,你將得到保障。「拉末」意即高處,「哥蘭」意即流浪。我們雖在世上流浪,卻能在天上﹝高處﹞定居。──
慕迪《有福的盼望》
【書二十7~8 】在約書亞記裏提到有六個逃城,是表明主作我們的避難所。
第一個逃城名叫基低斯,是聖潔的意思,表明主耶穌成為我們的聖潔。
第二個逃城叫希伯倫,是朋友的意思,表明主耶穌是我們在患難中的朋友。
第三個逃城叫哥蘭,是喜樂的意思,主耶穌作了我們永遠的喜樂,除去我們一切的眼淚。
第四個逃城叫拉末,是高台的意思,表明主是我們的高台。
第五個逃城叫比悉,是堅固堡壘的意思,表明主耶穌作我們的避難所。
第六個逃城叫示劍,是肩頭的意思,表明主耶穌杄當我們一切的軟弱。英文有一句話:(You have a
very broad shoulder)表示責任多,主有一個闊大的肩頭,每一個屬祂的人的軟弱都在祂的肩頭上。── 滕近輝《希伯來書七講》
【書二十9「為在他們中間寄居的外人。」】
在應許之地,對寄居的外人有十分妥善的安排,甚至在逃城也能容納他們。對誤殺的人不論是希伯來人或是外邦人,都可在那裡求庇護。「無論誰」,並沒有絲毫排外的觀念。
外邦人蒙恩——有些寄居在選民中間的外邦人,因報血仇而被追蹤,逃城的門為他們開放著。城中的長老給予他們居住的地方,不僅安全,而且有真正的平安。這就預表神使外邦人蒙恩的真理,信心的門為他們洞開。猶太人與外邦人沒有分別,主是眾人的主,凡求告祂的,得豐盛的恩典。
福音的奧秘——使徒保羅就提到兩項奧秘,一項是在以弗所書,另一處在加拉太書。他說外邦人同作後嗣,同為肢體,同蒙基督的應許。還有外邦人中也能得著榮耀的豐富,基督住在他們心裡,有榮耀的盼望。我們到底可以得著多少基業?應許之門曾經向亞伯拉罕開放,也對他的後裔,更對我們。我們可以進入與居住,可惜我們太猶豫與落後。「凡願意的,都可以來!」
──邁爾《珍貴的片刻》
【第二十章要點:逃城的建立】一共有六座逃城,約但河西有基低斯、示劍,和希伯侖;約但河東有比悉、拉未,和哥蘭。這六座逃城都是利未人的產業(民卅五6~7),它們的功用在民數記三十五章說得很清楚,那是為保護無心犯錯的人而設的。若沒有逃城,很多動機純良而又敬畏神的人,都會因一時無心之失而滅亡。
逃城之建立,就是說神也把罪惡和錯誤分開的。儘管我們是活在應許地上,仍可能做著很多根本不知道是錯的事來,按著神嚴格的公義來說,我們仍算是有罪,但在基督的寶血裡,我們有一逃城,可以得著饒恕。錯誤、偏差、「無知之罪」、無心之失等等,在基督的救贖裡都可得赦免,基督自己就是我們的逃城,我們抓緊他,就可得保護,得潔淨,以至我們在迦南美地上的屬靈生活不會中斷。──巴斯德《約書亞記研究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