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三章拾穗
【士三1】「耶和华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那不曾知道与迦南争战之事的以色列人,」
〔暂编注解〕这几族。作者完成了整个士师时期的历史阐述以后。现在,笔锋一转,开始列举留在迦南的与以色列争斗的不同民族。同时他也加注了,迦南人为何留下来的另外理由。及展示以色列人与外邦人社会和宗教如何迅速融合(一至六节)。
根据二20∼23及三1∼4,可以知道迦南人没有完全被灭的一些原因:1,以色列人没有听从神的吩咐,把迦南人一一消灭(二1∼3);2,神借此给新一代学习战争的机会,好对付在武器与战术上都占优势的敌人(1∼2节);3,考验以民对神的信心(二22∼23;三4;书二十三3∼13);4,让本地人继续生存,使广大土地有人居住、耕种,不致成为野兽世界(出二十三29;申七22∼23;参王下十七25);5,神给人悔改得救的机会,但以色列人反用此机会与拜偶像的迦南人混居并婚娶,且拜他们的假神(5∼6节)。杂婚为害之大可从所罗门王学教训(王上十一1∼8)。
二20∼三2 神容许迦南人留在迦南地,为的是(1)惩罚以色列人的背逆(20节),(2)试验以色列人的忠心(22节),并(3)教导以色列人怎样打仗(三2)。
1~2申 7:20-24 提供一个不把迦南人快速灭绝理由:免使土地因人口稀少而成为荒野。
1∼5 因为祂眷顾子民的性情,神利用以色列人不赶走迦南人的失败,让这些异国人把战争的艺术指教以色列人,因为他们不曾参与起初在约书亚带领下的战役。
【士三1-4】 第3节列出留下来作为以色列人的试验的几族: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和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利巴嫩山的希未人。神留下这些仇敌,好“试炼”以色列人,给他们操练顺服神的机会。神也许在你的生活之中留下一些障碍,用以培养你对他的信心与顺服。它可能是憎恶你的人,是困难的情势,或是你所不明白的问题。
第一个循环开始:罪(5∼7节);苦役(8节);哀求(9节上);拯救(9节下∼ 11节)。——马唐纳《士师记》
【士三2】「好叫以色列的后代又知道又学习未曾晓得的战事。」
〔暂编注解〕好叫以色列的后代又知道又学习……的战事。以色列的后代既不知道战争的恐怖也不了解神为他们的祖先所施行大能的拯救工作。他们在较为安逸的环境中长大。他们转离他们父辈信靠的神,因他们的父辈是神从强敌之手中解救出来的。神打算借着存留在迦南和其周围的民族,不断的强调他大能的拯救以及外邦神的无能的教训。经过相继发生的战争,以色列的年轻一代从痛苦的经历学习到:他们唯有在其父辈的神的帮助下,才能与这些人数众多而又好战的民族争战并征服他们。
【士三3】「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和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
〔暂编注解〕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就是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迦特、以革伦五城的王(书十三3)。这五城都在地中海东岸,为非利士人的要邑,在分给犹大与但支派的地业内(书十五11
45∼47;十九43)。
巴力黑们山很可能就是北方的黑门山(看代上五23),哈马口在黑门山以北叙利亚境内,都在北部。
这些是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迦特和迦萨的首领。“巴力黑们山”。黑门山。参看申命记三章8节的脚注。“哈马口”位于叙利亚的巴力伯克(Baalbek)东北约十四英里(22.5公里)之外。
「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即非利士五邑(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迦得,迦萨)的首领。
「巴力黑们山」:即黑门山。
「哈马口」:位于今日叙利亚境内。
「非利士」:是巴勒斯坦西南部沿海的居民,他们来自加斐托,于公元前十二世纪进入巴勒斯坦。有迦萨、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迦特五大主要都市。
「西顿人」:就是后来的「腓尼基人」。
「希未人」:可能是「何利人」 创 36:2
20
29 。他们在公元前1500年在米索波大米亚的上游建立了米坦尼帝国,在约书亚时代他们与基遍的城邑结盟
书 9:7 9:17
【士三3】「所留下的,就是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和一切迦南人、西顿人,并住黎巴嫩山的希未人,从巴力黑们山直到哈马口。」
「非利士的五个首领」即非利士五邑(亚实突,亚实基伦,以革伦,迦得,迦萨)的首领。
「巴力黑们山」即黑门山。
「哈马口」位于今日叙利亚境内。——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4】「留下这几族,为要试验以色列人,知道他们肯听从耶和华藉摩西吩咐他们列祖的诫命不肯。」
〔暂编注解〕神为何试验人可参考并思想 来 12:1-29 。
2:22 的思想在 3:4 重复被提及,表达神要试炼以色列人,同时在3:5-6 指出以色列受试验的结果:他们没有顺服耶和华的吩咐并事奉外邦人的神。
【士三5】「以色列人竟住在迦南人、赫人、亚摩利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中间,」
〔暂编注解〕亚摩利人。见士1:35
36注释。
比利洗人。见士1:4注释。
耶布斯人。见士1:21注释。
【士三6】「娶他们的女儿为妻,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他们的儿子,并侍奉他们的神。」
〔暂编注解〕3:6 提到通婚后的严重下场:「事奉他们的神」。由神惩罚的工具变成应该被惩罚的对象。
娶他们的女儿。创世记中记载了信仰神与不信仰神的民族之间的通婚联姻,认为在地上盛行的这个习俗是他们衰败和先前招致洪水的一个因素(创6:2- 4)。耶和华严厉禁止与不信的迦南民族联姻(申7:3),但百姓却常常忽视这样的原则。这种联姻的结果从所罗门的经历中显而易见(王上11:1-8)。类似悲剧性结果的危险今天仍然存在。信徒与非信徒的婚姻中,信徒的信仰被破坏是非常普遍的事。这几乎没有例外(见林后6:14-17)。
【士三7】「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 神,去侍奉诸巴力和亚舍拉。」
〔暂编注解〕“亚舍拉”。某种象征女性神明的木偶。参看耶利米书十七章2节的脚注。
「亚舍拉」:众神之母,为迦南众神之父伊勒之妻。当地妇女拜之以求生育。通常与巴力供奉于同一祭坛上以柱像为代表。
「亚舍拉」:迦南的女神,巴力的配偶。通常是以立在巴力祭坛旁边的木柱型态出现。原文是复数应译为「诸亚舍拉」。
7-11 俄陀聂胜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萨田:俄陀聂属南部犹大支派,他挺身而出救以民,显示行恶的百姓属南部支派。
3:7-16:31本段收集了六个大士师(俄陀聂、以笏、底波拉、基甸、耶弗他、参孙)与六个小士师(珊迦、陀拉、睚珥、以比赞、以伦、押顿)。大士师的事迹有详细的纪录,小士师得事迹则纪录得比较简单。六个大士师的记载,开始是犹大支派最后是以但支派结束,跟第一章一样。
【士三7】「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忘记耶和华他们的 神,去侍奉诸巴力和亚舍拉。」
「亚舍拉」众神之母,为迦南众神之父伊勒之妻。当地妇女拜之以求生育。通常与巴力供奉于同一祭坛上以柱像为代表。——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 7亚舍拉是什么?】
答:亚舍拉Asherah─—系亚述人司生育的女神,亚当和迦南人多奉拜之,有造偶像及其假先知并祭器等。(王上十五 13,十八 19,王下廿三 4)。以色列人于各山岗上绿树下,立柱像与木偶。即指此伪神,为神所憎恶而毁坏之。(士六 25 30,申十六 21 22,王下廿三 6,代下十五 16)。──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士三7 亚舍拉又是何方神祇?】
大多数迦南人都拜巴力,常将巴力铸成公牛的形像,象征能力与丰收,代表农业之神。亚舍拉是巴力的配偶,是海上的女神,人用木柱刻成像来敬拜,用以代替青翠树。迦南人遭遇饥荒,就认为是巴力发怒,以不降雨来处罚他们。考古学家在以色列地发掘出许多巴力偶像。我们很难想象以色列人竟不敬拜耶和华,反而愚昧地去拜那木头、石头与铁造的偶像。可是当我们不敬拜神,反而崇尚其他的活动、嗜好,或者把某些事放在神之先时,也就犯了同样的罪。我们的偶像虽不具有木石所雕刻的形体,但本质上却是一样的。──《灵修版圣经注释》
【士三7-11】俄陀聂的例子虽然说明了他是一位理想的士师,但整个时代的推动者是耶和华他自己。一、他是士师时期以色列的正真统治者。神将以色列人“交在”古珊利萨田的手中,又将古珊利萨田交在俄陀聂的手中。二、耶和华的统治是公义的。一个敬拜别神的人以为自己是自由的,最终却发现他被恶王所辖制了的。三、耶和华是一位怜悯人的神。以色列人在困苦中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士三7-29神令人惊奇的带领】以笏杀摩押王是一项个人的秘密行动。他没有预先告诉任何人,甚至那随他去送礼的外邦人也不知道。以色列众人可能要到二十七节后才知道这事。这就是本故事引人入胜的地方。但一切都是那么顺利和巧合,我们不能不承认,神的手是在其中带领的。首先,以笏右手受限制,只能用左手,这个身体的缺陷正好叫别人无需防范,让他可以避过伊矶伦王的守卫,甚至可以被王单独接见。第二,以色列人选以笏去给伊矶伦王进攻,并无意去刺杀伊矶伦王。但这正好给以笏带来大好的机会。第三,以笏特别地打造了一把剑,又藏在特别的地方,他是预期在见摩押王之前会被搜查身体的。但是经文并未提到有搜查之事。第四,以笏并没有计算过时间,但是他刚好在摩押王的仆人来之前离开了凉亭。第五,那些仆人误以为他们在大解,这正好让以笏有充足的时间逃出危险区。以笏回到以法莲后随即号召以色列人去攻打摩押人。他的宣告:“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充分表明了胜利是神的手成就的。──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士三8】「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侍古珊利萨田八年。」
〔暂编注解〕米所波大米(今译美索不达米亚)远在幼发拉底河东岸。“古珊利萨田”有“双料邪恶的古珊”之意。亚伯拉罕时代,米所波大米王已侵略迦南地(看创十四章)。
“古珊利萨田”的意思是“双重邪恶的古珊”。
「米所波大米」:位于迦南地之东北(即现在叙利亚东部及伊拉克北部一带),与南部支派相距甚远。因此,有人认为这是指南面的「以东」,因这两个名称的希伯来文写法极为相似。
「耶和华....就把他们交在....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这句词组在士师记中常常出现( 士 2:14 ; 士 3:8 ; 士 4:2 ; 士 10:7 ),意思是神使以色列完全受制于敌人的势力当中。
「米所波大米」:「美索不达米亚」,意义是「在两河之间的亚兰」。可能是加瑟王朝,该王朝推翻了巴比伦人,统治巴比伦地区直到公元前十二世纪。
「古珊利萨田」:字面意义是「加倍邪恶的古珊」。可能是这王敌人给他的绰号,这王统治了以色列八年,是一段长久的时间足以让此王的势力伸展到以色列南部地方,所以位于南方的士师俄陀聂由此处而出。考古学已经发现「古珊利萨田」的名字与加瑟王朝的两个统治者有关。
虽然「善有善报」的原则并不一定完全准确,但我们在圣经中仍常可看见神用平安、富裕来报答顺服他的人,用灾难、奴役报应背叛他作恶的人。
【士三8】「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以色列人发作,就把他们交在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的手中。以色列人服侍古珊利萨田八年。」
「米所波大米」位于迦南地之东北(即现在叙利亚东部及伊拉克北部一带),与南部支派相距甚远。因此,有人认为这是指南面的「以东」,因这两个名称的希伯来文写法极为相似。——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9】「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救他们,就是迦勒兄弟、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
〔暂编注解〕俄陀聂是迦勒的弟弟的儿子,也是他的女婿(参书十五13∼19),是士师时代第一位士师。他是基尼洗族人(书十四6)。
“俄陀聂”已经证明自己是一个征服者。参看约书亚记十五章13至19节。
「拯救者」:这个希伯来动词含有多个意思:有些经文中饭指在战争中拯救以色列人的(男性)英雄人物(例如:
士 3:9 ; 士 3:15 ; 士 3:31 ; 士 6:15 ; 士 10:1 ; 撒上 10:27 ; 耶 14:8 ; 何 13:10 ),有时被用来做弥赛亚(例如:
赛 19:20 ),或作神的称号(例如:
赛 43:11 ; 赛 45:15 ; 赛 45:21 )。
这里的「拯救者」和「耶稣」(意思是「耶和华拯救」或「拯救」)是同一个字根。
以色列人虽然背叛神,遭受报应,但神还是怜悯赐下拯救者。神的怜悯是我们这些常常陷入罪恶中的人的盼望。
【士三10】「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耶和华将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中,他便胜了古珊利萨田。」
〔暂编注解〕神的灵降在人的身上,要人得到能力去完成所委派的特殊任务。这灵也降在基甸(六34)、耶弗他(十一29)、参孙(十四6)、大卫(撒上十六13)、亚玛撒(代上十二18)等人身上。到新约时代,信主的人都有圣灵住在他们里面(约十四17;罗八9),但工作的方式与旧约时代不同(参徒一4∼5;弗五18)。
在旧约时代,“耶和华的灵”降在多人的身上,如这里降在俄陀聂身上(参看六34;一一29;一三25;撒上一○9
10;一六13;代上一二18)。祂也住在某些人心中(民二七18;但四8;六3;彼前一11),以及为了特殊的事奉而充满一些人(出三一3;三五31)。这些关系的特征是,耶和华作为灵“与他们同在”,跟圣灵从五旬节开始,永远住在所有信徒心里有所不同(约一四17)。
「耶和华的灵」:在旧约,耶和华神的灵降在某些人身上(不分男女),为要成就 的旨意,参串8。
「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这句话说明俄陀聂成功的关键。这句话在士师记中是很常见的表达,例如: 6:34 ; 11:29 ; 13:25 ; 14:6 ; 14:19 ; 15:14 。
3:10 初次显示士师的能力是超自然的。本书作者也以同样的修辞句用在耶弗他身上 士 11:29 ,但同样概念的表达方式并非一成不变。耶和华的灵「占据」(take possession of,RSV)或是披戴(clothed itself with)基甸 士 6:34 。在参孙的情况,则是耶和华的灵「开始激动」、「催逼」、「猛击」他。
这里提到的「耶和华的灵降在....身上」似乎表达旧约时代圣灵降临是含有一种暂时和短暂的特质,只是为了执行一样特殊的任务,例如降临在俄陀聂身上是为了要制服古珊利萨田( 3:10 )。有时使用不同的字眼来形容,例如在参孙的故事里提到「耶和华的灵激动(感动)他」 13:25「耶和华的灵将能力降临在他身上」(或译作「大大感动参孙」 14:6 ; 14:19 )。甚至在士师记以外亦可以发现神的灵降临在不信者的身上,例如在( 民 24:2 )神的灵降临在不信者巴兰的身上。这些经文提到的圣灵降临似乎是神为了神的工作而降在人的身上,但做完后圣灵会离开他们( 撒上 11:6 ; 16:14 ),似乎没有一处涉及从罪中拯救或处理个人的属灵情况。可见这里的圣灵降临与和新约的「圣灵内住」可能有所分别,不过与「被圣灵充满」很类似。
请参考以下经文思考圣灵在旧约和新约里面相对的工作是否有所不同?旧约:
士 3:10 ; 6:34 ; 11:29 ; 撒上 11:6新约:
约 14:16 ; 罗 8:9 ; 弗 1:13 ; 弗 4:30
【士三10】「耶和华的灵降在他身上,他就作了以色列的士师,出去争战。耶和华将美索不达米亚王古珊利萨田交在他手中,他便胜了古珊利萨田。」
「耶和华的灵」:在旧约,耶和华神的灵降在某些人身上(不分男女),为要成就 的旨意,参串8。——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11】「于是国中太平四十年。基纳斯的儿子俄陀聂死了。」
〔暂编注解〕「四十年」:古以色列以四十年为「一代」。
士师记提到七个循环当中,只有一处是提到国中享太平远超过一个世代:士 3:11
四十年 ; 士 3:30
八十年 ; 士 5:31
四十年 ; 士 8:28
四十年 ; 士 10:2-3
四十五年; 士 12:7-14
三十一年 ; 士 16:31
二十年
【士三12】「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攻击以色列人。」
〔暂编注解〕摩押人为亚伯拉罕侄儿罗得的后裔(创十九37)。
「摩押」:在死海以东,位于亚嫩河与撒烈溪之间。
「又」:意思是「又行」或「再」,作者在交代以色列第二循环背道开始( 3:12 )就用此字来强调,这个字在希伯来文中以动词形式出现,直译为「加上」。
「伊矶伦」:字义是「像小牛」的意思。牛是巴力的坐骑,因此这个名字有「神仆人」的意思。
「摩押」:位于死海以东的亚嫩河和撒烈溪之间。
【士三12】「以色列人又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恶的事,耶和华就使摩押王伊矶伦强盛,攻击以色列人。」
「摩押」在死海以东,位于亚嫩河与撒烈溪之间。——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13】「伊矶伦招聚亚扪人和亚玛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据棕树城。」
〔暂编注解〕“棕树城”:看一16注。
“亚扪人”在摩押东面和北面。关于“亚玛力”,参看出埃及记十七章8节和以斯帖记三章1节的脚注。“棕树城”。耶利哥(比较一16)。
「亚扪」:在摩押之东北。
「亚玛力」:在犹大以南。摩押率领他们入侵约但河西岸,占据便雅悯境内之耶利哥城(棕树城)。
「亚扪人」:居于摩押人的东北方,在公元前十三世纪末左右立国,跟以色列一样。
「亚玛力人」:类似亚扪人,是游牧民族,盘据犹大以南一大片领土,算是以色列最大的敌人 出 17:8-16 ;参撒上 15:2
3 。
「棕树城」:「耶利哥城」。摩押人攻击以色列人的途径和以色列人进迦南地是近似的。
【士三13】「伊矶伦招聚亚扪人和亚玛力人,去攻打以色列人,占据棕树城。」
「亚扪」在摩押之东北。
「亚玛力」在犹大以南。摩押率领他们入侵约但河西岸,占据便雅悯境内之耶利哥城(棕树城)。——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14】「于是以色列人服侍摩押王伊矶伦十八年。」
【士三15】「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悯人基拉的儿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托他送礼物给摩押王伊矶伦。」
〔暂编注解〕以笏是便雅悯人,和以色列的第一位君王扫罗都属基拉族(创四十六21;比较撒下十六5),是个勇士,也有机智,单手刺杀了摩押王。他是个左利,可以把剑藏在右腿衣服中,不易引起他人疑心。
由于以笏是“左手便利”的,所以他把匕首收藏在右边——一个别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很多便雅悯支派的人都是左手便利的(二○16),并且可能是两手俱利的(代上一二2)。“礼物”。一分农产品的贡物,也许还有金钱。
基拉为便雅悯儿子(创46:21),「基拉的儿子」指基拉的后裔。以色列人送礼物给伊矶伦是要行刺他。
「基拉」: 创 46:21 提到「基拉」是便雅悯之子。
「基拉的儿子以笏」:这里应该是「基拉的后裔以笏」的意思。扫罗王也出于这一族
撒下 16:5
「是左手便利的」:原文是「是右手有限制的」。便雅悯人原文是「右方之民」,以笏的特征与便雅悯人成一个有趣的对比。便雅悯支派中有许多左撇子,但这并不影响他们打仗的能力,参 士 20:16 。代上 12:2 显示他们是双手无碍的人。
「礼物」:实际上是指「贡物」。「送礼物」:意思是「进贡、礼物、奉献」,是降服国惯常的做法,参考 撒下 8:2 ; 8:6 。这个希伯来原文经常用作指奉献给神的土产或牲畜,参考
创 4:3-5 ; 利 2:1 ; 2:4 ; 2:13-15 ; 23:16-17 。
【士三15】「以色列人呼求耶和华的时候,耶和华就为他们兴起一位拯救者,就是便雅悯人基拉的儿子以笏,他是左手便利的。以色列人托他送礼物给摩押王伊矶伦。」
基拉为便雅悯儿子(创四十六21),「基拉的儿子」指基拉的后裔。以色列人送礼物给伊矶伦是要行刺他。——无名《士师记简介》
【三15∼30】 以笏是神这时候给予以色列人的军事领袖……一个左手便利的便雅悯人。在以笏所处的时代,左手便利被视为缺陷(参二O16),以笏的“弱点”是明显可见的,但是在耶和华看来,以笏的不利条件是可以转变的,就像用左手打网球的人变不利为有利一样!所以神仍使用他使以色列人得胜!
当默念(基拉,15节)生颂赞(以笏),世界的统治者(伊矶伦)丧命在那锐利的两刃剑下(圣经)、即使神的话只由一个左手便利的人使用也有用。
俄陀聂来自犹大,以色列中的大能支派。以笏来自最小的支派便雅悯。神可以起用大或小的来取得胜利,因为无论如何能力是来自他的。人只是施行拯救的代权人,并非来源。——马唐纳《士师记》
【士三16】「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长一肘,带在右腿上衣服里面。」
〔暂编注解〕“一肘”通常为45公分。此处所用“肘”字原文与一般不同,在旧约中只用过这一次,比标准肘要短些。以笏所用为“两刃的剑”,即两边都开口的剑。其他士师也各有独特的武器,例如珊迦用赶牛的棍(31节),基甸和他的人用瓶和火把(七20),参孙用驴腮骨(十五15)。以色列平民也运用各种工具杀敌,其中雅亿用帐篷的木钉(四22),妇人用磨石(九53),众人用树枝火攻(九49)等都是。
“一肘”。不是通常用来表示肘这单位的希伯来文。这匕首约有一英尺长。
一肘长约十八英寸。
「一肘」:这个「肘」的原文与一般常用的「肘」(约45公分)不同约35公分。
【士三16】「以笏打了一把两刃的剑,长一肘,带在右腿上衣服里面。」
一肘长约十八英寸。——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16 以笏的剑】以笏打造的匕首大概是青铜所造。这把长度只有十八吋的直剑,较不容易被伊矶伦的摩押卫士发现。剑身直而可以有两刃,与当代比较普遍却只宜砍,不能直刺的弯刀不同。由于这剑是用来插入对方身体,它大抵也没有护腕,只有剑柄或缠了布的一端供执剑者握拿。这样一来,短剑就可以完全插入伊矶伦体内,使他迅速死亡,并且因为伤口被塞,不会有太多的血液外流。这叙述有不少不寻常的环节,这剑也不例外。操剑的是左手便利的人,其设计目标只有一个:刺杀。──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士三17】「他将礼物献给摩押王伊矶伦,原来伊矶伦极其肥胖。」
〔暂编注解〕极其肥胖。在叙事故事的高潮中紧接着附加说明了这个重要的事实。
【士三18】「以笏献完礼物,便将抬礼物的人打发走了。」
〔暂编注解〕打发走了。以笏献完他们送来的礼物以后,就打发一同来的人回家了。他们走到一个安全距离以外后,以笏就回来执行他危险的任务,记载中没有说明摩押王居所的地点,背景表明它是在从吉甲跨过约旦河的一个摩押小镇上。
【士三19】「自己却从靠近吉甲凿石之地回来,说:“王啊,我有一件机密事奏告你。”王说:“回避吧!”于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暂编注解〕「凿石之地」:指有石像竖立之地,石像为偶像之类。
「凿石之地」:有点模棱两可。希伯来文可作「雕刻的石头」或「铭刻的像」之解。在 3:26 再度出现,可见这些石堆是当时的重要地标。 3:26 的记载显见以笏认为他觉得过了此处就安全了,由此可见这是作边界的石堆,摩押人的势力到此为止。
【士三19】「自己却从靠近吉甲凿石之地回来,说:“王啊,我有一件机密事奏告你。”王说:“回避吧!”于是左右侍立的人都退去了。」
「凿石之地」指有石像竖立之地,石像为偶像之类。——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19 吉甲附近的偶像】这些偶像(NIV;和合本:「凿石之地」;若非立石就是雕刻的偶像)可能是以色列(以法莲/便雅悯)地和伊矶伦在耶利哥占据的地之间的界标。吉甲可能有一座迦南人的神殿,以笏要把贡物送到此地,让神明作为臣服的见证。然而以后的行动(士师记三26再次提及此地)却似乎显示,这不过是以笏掉头回到伊矶伦宫殿的地点而已。──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士三19 机密】伊矶伦对以笏奏报之机密的反应(遣退侍从),显出他对这要信的重视。他预期听取的比较可能是神明的谕示而非间谍的报告,不然就会要臣子同听消息了。以笏用「王啊!」的称呼吸引他的注意,然后顺着他的心意,指称信息来自耶和华(20节)。正如以笏的同胞臣服于他,如今伊矶伦亦期待神明的信息是与他将来的战绩和恩宠有关(马里文献记载某个预言将谋反的消息密报给君王知悉)。伊矶伦的野心在此害了他的一命。──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士三20】「以笏来到王面前,王独自一人坐在凉楼上。以笏说:“我奉 神的命报告你一件事。”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
〔暂编注解〕“凉楼”。建在平顶屋上,有多格子窗可以透风的房间。
「凉楼」:在屋子上层。
奉「神」的命:以笏使用「伊罗兴」(该地区对神祇的通称)而非「耶和华」来描述神,以此引发王的好奇心。
「凉楼」:「凉爽的屋顶上小房间」。是在当地平坦屋顶上兴建的小房间,开有许多窗户以利凉风吹进来,适合默想、祷告或进行私人会面。
【士三20】「以笏来到王面前,王独自一人坐在凉楼上。以笏说:“我奉 神的命报告你一件事。”王就从座位上站起来。」
「凉楼」在屋子上层。——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21】「以笏便伸左手,从右腿上拔出剑来,刺入王的肚腹,」
〔暂编注解〕以笏因为是左撇子,所以可以把兵器藏在一般人比较不会注意的地方,因此增加了他刺杀成功的机率。当然,他也是又机智又勇敢才能行刺成功。我们除了追求奉献心志、灵命等一般素质的成长之外,是否也利用了我们本身的长处来服事神?
左手。很自然的情形是,用左手有助于防止王怀疑他从衣袍下拔匕首。强大的力量刺穿了王的肚腹,以至于整个剑都看不见了。王极其肥胖,因骄奢淫逸的生活使得他大腹便便,无力防卫。
【士三22】「连剑把都刺进去了。剑被肥肉夹住,他没有从王的肚腹拔出来,且穿通了后身。」
〔暂编注解〕“剑把”即剑柄。“穿通了后身”,即从后面出来;或作有污秽出来,即匕首插进伊矶伦肥胖的身体时,有大便排出来。
「且穿通了后身」:也可能可译为「以致粪便也从体内流出来了」。也可能就是因此摩押的臣仆会误认他们的君王在大解。
【士三23】「以笏就出到游廊,将楼门尽都关锁。」
〔暂编注解〕「游廊」:可能是凉楼外有柱的平台。
游廊。此处使用的希伯来单词“游廊”在旧约中只出现了一次。出自一个意思为“排列”的单词,可能意思是“柱廊”,由此可见它是指建筑物的一部分。
将楼门尽都关锁。很可能奴仆们都退离到宫廷的另外区域,然而,我们可以推断,他们看见了以笏离开那屋,因为他们回到了王所在的那间屋,发现门已锁了,就认为王想独处而不受干扰。
【士三23】「以笏就出到游廊,将楼门尽都关锁。」
「游廊」可能是凉楼外有柱的平台。——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24】「以笏出来之后,王的仆人到了,看见楼门关锁,就说:“他必是在楼上大解。”」
〔暂编注解〕“大解”。原文作“盖他的脚”,是大小便的委婉说法。
「大解」:直译作「遮盖他的脚」,是一种委婉的说法,指「排泄」。
大解。原文是“盖住他的腿”,这是解便的一种文雅说法,在撒上24:3也有相同的表达。因为如此,所以侍从们自然对王的门被锁住的事犹豫不决。
【士三25】「他们等烦了,见仍不开楼门,就拿钥匙开了,不料,他们的主人已死,倒在地上。」
〔暂编注解〕“等烦了”。原文作“等到他们不好意思”。他们以为王在大解,最后才知道是弄错了。
【士三26】「他们耽延的时候以笏就逃跑了,经过凿石之地,逃到西伊拉。」
〔暂编注解〕「西伊拉」:地点不详。
逃跑。王的侍从的犹豫不决和等待给了以笏先逃跑的足够时间,很可能,王宫在约旦河附近,以笏很快就可以逃到河对岸的安全地带。
西伊拉。我们不知道该地的位置。似乎是在以法莲山地附近。
【士三27】「到了,就在以法莲山地吹角。以色列人随着他下了山地,他在前头引路,」
〔暂编注解〕以法莲山地。以笏实际上是便雅悯支派的人,他没有回到附近自己的支派,这一点好像有点蹊跷。或许是摩押有强大的守军在那里,或许是他觉得便雅悯人太胆小不能响应他的号召去争战;以法莲支派是各支派中人数最多,战斗力最强,回应战斗号令非常迅速的。
【士三28】「对他们说:“你们随我来,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于是他们跟着他下去,把守约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过去。」
〔暂编注解〕以民把守渡口,阻止驻守耶利哥的摩押兵逃走;另一方面又可拦截从东岸来的增援部队。
约旦河的渡口。渡口在吉甲附近耶利哥东面,这一行动是为了防止摩押派援兵过来,也可以切断摩押人在约旦河以色列人这一侧的驻军的逃跑路线。
【士三28】「对他们说:“你们随我来,因为耶和华已经把你们的仇敌摩押人交在你们手中。”于是他们跟着他下去,把守约旦河的渡口,不容摩押一人过去。」
以民把守渡口,阻止驻守耶利哥的摩押兵逃走;另一方面又可拦截从东岸来的增援部队。——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三29】「那时击杀了摩押人约有一万,都是强壮的勇士,没有一人逃脱。」
〔暂编注解〕「一万」:原文是「十千」,「千」可能是一个家族或军队编制单位,因此,被杀的人应该不到一万人,而是十个「千」单位的军队。
「强壮」:希伯来文和「肥」本为同一字,摩押人和他们的伊矶伦王一样肥胖( 3:17 )。
以笏而后的行动更显示他的智能,因为伊矶伦王尸首延误发现有助于以笏先顺利逃走,而且他立刻绕行山地用号角招聚大军作战,他迅速的行动能力是打赢摩押人的关键之一。
没有一人逃脱。所以摩押驻军的精兵强将被突起的希伯来人全部迅速的消灭了。
【士三30】「这样,摩押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国中太平八十年。」
〔暂编注解〕摩押就被……制服了。摩押人在约旦河以色列人一侧的力量被击垮,从此后对以色列人不再具有任何威胁了。
【士三31】「以笏之后,有亚拿的儿子珊迦,他用赶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暂编注解〕珊迦作士师时,迦南人的势力甚盛(参五6)。以色列人痛苦不堪。珊迦所用的“赶牛的棍子”是一种可作武器用的农具,长约3公尺,一头装有金属的尖头;磨利后,可作矛使用。珊迦一名不是以色列人的姓氏,可能不是以色列人。
“亚拿的儿子”在原文有“伯亚拿地之人”的意思,但其地不详。也可能珊迦来自拜战争女神亚拿(巴力的姐妹)的家庭;“亚拿之子”或为勇士的称号,可能做过埃及雇佣兵的军官。本书没有明说他是士师,但从“他也救了以色列人”一语和底波拉的诗中提到他的名字(五6),推想他当为士师。
“赶牛的棍子”可能有八英尺(2.4米)长,一端有尖刺,另一端有一个凿子似的刀锋。赶牛棍通常用来清洁耕地的犁,而且很适合代替矛来使用。
珊迦与非利士人:非利士人兴起并压制以民是后期参孙时代的事,这里的非利士人可能是刚移民于巴勒斯坦沿岸地区的。
珊迦所用的赶牛棍子长约二至三公尺(八至十英尺),棍尾装有尖锐的金属钉子。
「珊迦」:字义是「剑」,不是以色列人,而是何利人或赫人的名字。这并不见得代表珊迦是迦南人,却显示以色列人与当地人民难分难解。珊迦看起来是一位不重要的士师,有学者认为他只是一战士,但大部分学者仍认为他是士师之一。
「赶牛的棍子」:这种棍子可以长达2.7公尺,棒的一端有尖锐的金属片用来赶牲畜用,另一端则是有一个类似凿形的刀片用来清洁犁头。所以这种棍子也可以拿来作为兵器用在战场上。
虽然武器很奇怪,但是珊迦还是能够善用这种罕见的武器来攻击敌人。我们是否也注意到我们能够熟悉的特殊能力呢?
【士三31】「以笏之后,有亚拿的儿子珊迦,他用赶牛的棍子打死六百非利士人。他也救了以色列人。」
只有一节经文介绍这位士师。他用赶牛的棍子(赶牛棍是一条长棍,一头钉有尖锐的铁钉,一边是平滑的铁片;尖端在耕地时用来赶牛,平滑的一端则用来清理农具),打死六百非利士人。这是士师记中另一个例子,说明神用“软弱的东西”来完成大能的胜利。一位朝圣者(珊迦)掌握神的话(赶牛的棍子——参看传一二11)能够令神百姓中间流浪者(非利士人)溃败。——马唐纳《士师记》
【思想问题(第3章)】
1 耶和华留下数族敌人,除了是要惩罚以色列人外还有什么其他目的?许多时候,神也容许苦难临到信徒,你认为这是为什么呢?你可曾有此经历?
2 以色列人行耶和华看为恶的事,耶和华藉什么事教训他们?耶和华使摩押王强盛(12),可见外族君王的一切行径是如何操于神手中?你是否相信现今世界的国家元首都是在神的控制下?
3 当以色列人受敌人欺压迫害时,神到什么时候才施恩拯救?见15节。我们若陷在罪恶过犯中,必须怎样才会蒙神怜悯?
4 士师是以色列人的拯救者,今天你的拯救者是谁?你有否倚靠祂?
5 作士师当具什么条件?俄陀聂、以笏和珊迦这三位士师的力量是从何而来?他们胜过敌人的方法有什么不同?
6 15节「左手便利」的原文直译是「右手不灵」,如此看来,以笏可能是身体残缺的人,但神却使用他拯救以色列民,可见神所重用的可能是怎样的人?若你生有缺陷,你应在神面前有什么态度?
7 「耶和华控制了以笏杀摩押王整件事的过程」,你同意这种说法吗?你相信神也在控制你周围的事物吗?你怎样回应 的大能呢?
8 俄陀聂和以笏均使国家多年太平,为何他们具这样影响力?今日教会如何可以影响社会和国家?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蔡哲民等《士师记查经资料》․《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