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师记第十一章拾穗
【士十一1】「基列人耶弗他是个大能的勇士,是妓女的儿子。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
〔暂编注解〕由于耶弗他是“妓女”的儿子,所以他丧失了家族的权利。
耶弗他。原文字义“他将敞开”。一些人认为该名可能是伊弗他·伊勒的缩写形式(书19:14,27)意思是“耶和华将敞开”。
妓女。他母亲甚至没有下等妻妾的身份,仅仅是一个妓女,因此他父亲把他带回家抚养他,这说明他父亲待他如合法的儿子。
耶弗他是基列所生的。这里基列表示一个人。除了第二节以外,这个故事的其他地方基列都是以地名出现,是指基列地区。玛拿西有一个孙子名叫基列,故此他以他的名给这个地区取名(民26:29,30;书17:1;代上7:14-17)。但他绝对不可能是耶弗他的父亲,如果他是的话,这里记录的关于耶弗他的事件一定是在士师记最早的事件当中。从降世进入埃及到士师时期延伸四代人越过这一时期,这是不可能的。耶弗他的父亲可能是玛拿西支派的另一个用此名的人,我们也应注意到该故事追溯到很多年以前,说明耶弗他的家庭背景。
1-11 耶弗他作领袖:耶弗他为妓女所生,出身卑微,按风俗不能承受家业,甚至被同父异母的兄弟逐出家门。由于他有领导才能,绿林好汉闻风依附。到了亚扪人犯境的紧张关头,同乡父老始赏识他的才干,邀请他回乡抗敌,作基列地的领袖。
【士十一2】「基列的妻也生了几个儿子。他妻所生的儿子长大了,就赶逐耶弗他,说:“你不可在我们父家承受产业,因为你是妓女的儿子。”」
〔暂编注解〕耶弗他因母亲是妓女(可能不是以色列人),所以受歧视,被逐出家门,且剥夺了承受产业的权利。他逃到陀伯,成了一群匪徒的首领(3节)。
基列的妻。这是他的合法妻子,她随后给基列生了很多儿子。
赶逐耶弗他。耶弗他父亲的婚生儿子长大以后,即他父亲死后,他们就把耶弗他从家里赶出来,不许他继承任何产业。即使他父亲带他回家,表明了要把他作为儿子对待的明显意图。这些弟兄的态度或许与家庭律法和传统惯例是一致的,他们可以在一个严厉的摩西律法的解释中找到支持(申23:2,3).
妓女。原文字义“另外一个妇人”。此处意思可能是指另外一个不合法的妻子,也可能带有隐含的意思指一个外族妇女。
【士十一3】「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去住在陀伯地,有些匪徒到他那里聚集,与他一同出入。」
〔暂编注解〕陀伯地在基列拉末东北约24公里,位于以色列国境外,与亚扪的北界遥遥相对。陀伯人后来与亚扪人连手对抗大卫王(撒下十6∼8)。
耶弗他作士师,其势力范围可能只限于以色列东北部和约但河东地区。
耶弗他成为了亚扪以北之陀伯地一带的强盗首领。
「陀伯」:为荒凉地方,在基列雅比以东廿四公里(十五英里)。
陀伯。此地包括一系列亚兰小城邦通往约旦河东的地区,在这里亚扪人雇佣军兵与大卫争战(撒下10:6-8)。
匪徒。原文字义“两手空空的人”。即没有财产为生计而被雇佣和训练的穷人,他们只有打仗的能力。并不是说他们没有道德质量,而是指不满足现状的穷困潦倒的人。
与他一同出入。即他们一起出去冒险或突袭。从某种意义上说,他们是职业的雇佣兵,被雇佣去护财,侦察或护卫。就如后来大卫时期那样(撒上22:1,2;撒上25:1-35),他们因保护有钱人免遭强盗抢掠,或击退小股沙漠入侵者,就获得馈赠和礼物。耶弗他以这种活动赢得广泛的声誉,因为他的勇敢,睿智和开创精神。希伯来书(11:32)提到他是一个有信心的人。
【士十一3】「耶弗他就逃避他的弟兄,去住在陀伯地,有些匪徒到他那里聚集,与他一同出入。」
「陀伯」为荒凉地方,在基列雅比以东廿四公里(十五英里)。——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4】「过了些日子,亚扪人攻打以色列。」
〔暂编注解〕过了些日子。岁月流逝,到了亚扪人入侵以色列领地的时候,作者在追述耶弗他的背景之后,笔锋引致前面预留的这个地方(士10:18)。
【士十一5】「亚扪人攻打以色列的时候,基列的长老到陀伯地去,要叫耶弗他回来;」
〔暂编注解〕长老。这些长老是家庭和宗族的首领。
要叫耶弗他回来。长老们一直在寻找一个领导他们抵抗亚扪人的领袖,但在基列居民中找不到一个这样的人,他能在面临危难时刻有能力和声誉赢得部族的信心。他们都听到过耶弗他和他的勇士的威力,所以就选择他作他们的领袖。
【士十一6】「对耶弗他说:“请你来作我们的元帅,我们好与亚扪人争战。”」
〔暂编注解〕元帅。原文单词qasin
来自字根qasah
意思是“决定”,“判断”。耶弗他可能主要是被叫去作争战的领袖。他们希望他在争战期间独专权力。从这个意义上来看,他们呼吁他作雇佣军。
【士十一7】「耶弗他回答基列的长老说:“从前你们不是恨我、赶逐我出离父家吗?现在你们遭遇急难为何到我这里来呢?”」
〔暂编注解〕赶逐我。耶弗他不仅从他家里被赶出,而且很明显也是从他的部族和故土被赶出。并被剥夺了承受产业的权利。因此,赶出家以后使他成了一个漂泊徘徊、举目无亲、无依无靠的流浪儿。
显然,以色列的众长老都曾支持过耶弗他的弟兄把他赶出家门,因为他指责他们从前怂恿他的弟兄恨他,并赶走他。他仍然觉得受到了不公的待遇,他们也许没有违反律法的字面意思,但却违背了他父亲的意愿。合法权利的主张往往是为了掩盖最卑劣的错误和最深的伤害。
【士十一8】「基列的长老回答耶弗他说:“现在我们到你这里来,是要你同我们去,与亚扪人争战,你可以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
〔暂编注解〕我们到你这里来。弗他提的两个反问都有意义。对第一个反问的有效回答是,“是的,我们承认没有正确地待你,因此现在我们要正确地待你,以弥补从前的过失”。在第二个反问中,“正因为如此,我们非常难过,所以要求你帮助保护你的祖国”。
作……领袖。除前面要耶弗他作军队领袖以外(第六节),现在又要耶弗他无论是和平时期还是战争时期都作基列一切居民的领袖。
【士十一9】「耶弗他对基列的长老说:“你们叫我回去,与亚扪人争战,耶和华把他交给我,我可以作你们的领袖吗?”」
〔暂编注解〕我可以作你们的领袖吗?。耶弗他的爱国心并非全然消失,但鉴于从前被逐出部族和剥夺继承父业的经历,他要寻求履行诺言的保证。他希望得到确信不会再生误解。他现在审慎的为将来达成协议,因为和他打交道的这些人他有理由不信任。
尽管在耶弗他的要求中有追逐私利的成分,但他在接受任务前,为达成明确的协议所采取的小心谨慎的态度,是今日应该常常要效法的。基督徒在制定协议方面,应该显出智慧,力求清楚明晰,以便没有质疑和漏洞。耶和华是一位井然有序和清晰洁净的神,不是含糊其辞的。
【士十一10】「基列的长老回答耶弗他说:“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作见证,我们必定照你的话行。”」
〔暂编注解〕有耶和华在你我中间作见证。原文字义“耶和华是我们中间的倾听者”,祂关注我们的协议,当我们彼此离别以后,在我们中间鉴察,看我们是否照所说的话去行(见创31:49)。现在长老呼求耶和华,对他们最近重建的关系以及彼此的忠诚作见证,监察他们与耶弗他彼此协议的遵守。
【士十一11】「于是耶弗他同基列的长老回去,百姓就立耶弗他作领袖、作元帅。耶弗他在米斯巴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
〔暂编注解〕“将自己的一切话,陈明在耶和华面前”。耶弗他严肃地处理自己与基列众长老之间的协议,好让他们立他作他们的领袖。
耶弗他作领袖。长老的承诺被百姓证实,他们为耶弗他举行就职典礼,立他为约旦河东各支派民事和军事的领袖。
将自己一切的话陈明。这段话并不完全明确,意思可能指耶弗他阐述就职誓言;或是在一个宗教集会上告诉民众,他要打败敌人必须遵循的方针路线;或是离开求问耶和华,他不会发起对亚扪人的争战。
米斯巴。各支派在此地预先集会准备抵抗亚扪人(士10:17)。
【士十一12】「耶弗他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说:“你与我有什么相干,竟来到我国中攻打我呢?”」
〔暂编注解〕耶弗他打发使者。在投入与亚扪人的实际战斗以前,耶弗他通过向侵略者的王通告信息,向他们宣告自己是基列人的新领袖。他以以色列公认的首领的名义向他们讲话。他在信息中发出了反抗亚扪侵略者的正式宣告。
你与我有什么相干?。即“我们彼此有什么关系呢?”你有什么理由入侵我们的国家呢?虽然耶弗他是一个英勇的战士,但他并不喜欢战争,更愿意以和平谈判的方式解决问题。他想在公平的基础上展开辩论,如果亚扪人能以确据说明以色列对他们有过错,使他心悦诚服的话,他愿意改正错误。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会维护以色列人的正义行动,即使使用战争的手段也在所不惜。
12-28 与亚扪人谈判失败:耶弗他先礼后兵,与亚扪人讨论双方争执的领土权。引起争论的土地介乎亚嫩河与雅博河之间。亚扪王以此地区原属亚扪和摩押为理由,声称拥有主权。耶弗他则提出历史上的反驳,声称该地区是以色列人由亚摩利王西宏(而非由亚扪人和摩押人)手上夺来的(参民21:26)。他进一步指出:过去三百年来亚扪人从未提出领土要求,现在始提出,在法理上,未免令人难以接受。雅博河为约但河的支流,上游为亚扪与流便和迦得支派的分界。
【士十一13】「亚扪人的王回答耶弗他的使者说:“因为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的时候,占据我的地,从亚嫩河到雅博河,直到约旦河。现在你要好好地将这地归还吧!”」
〔暂编注解〕因为以色列人。亚扪人的王非常清楚地讲述了他与以色列结怨的原因。他声称基列所有的土地,从亚嫩河到雅博河都真正属于亚扪人,要求以色列人放弃这些土地是得到和平的唯一条件。这实际上没有事实根据,神明令以色列人禁止与摩押人和亚扪人争战(申2:9,19),故此他们就绕过摩押,也避开亚扪人沿着旷野延伸的领地,而是越过亚嫩河进入亚摩利王西宏的领地,西宏确实是从摩押人和亚扪人那里夺得这一地区(民21:21-30;书13:25),但那与以色列人无关。当他们夺得这片土地时,它早已属于别人了。
亚嫩河到雅博河。亚嫩河谷沟壑纵深的岩石峭壁构成了以色列南部的边界,把流便支派和摩押隔开。从亚嫩河往北到雅博河大约五十英里。这一地区的山地和沼泽地分配给了流便和迦得,因为它适合放牧。位于约旦河与旷野之间的这一狭长地带约有二十英里宽。
13∼23亚扪人说基列地属于他们;耶弗他根据历史,说明此地原属亚摩利人(19∼23节)。以色列人从未侵犯过亚扪人和摩押人的土地。参《申命记》二16∼25。
【士十一14】「耶弗他又打发使者去见亚扪人的王,」
〔暂编注解〕又打发使者。这是为了耶弗他的声望,表明他寻求和平的诚意,他依然坚持通过谈判解决争端,从而避免无谓的血腥暴力。
14∼23 关于亚扪人声称拥有那备受争议的土地(13节),耶弗他说出正确的事实。以色列人最初占据那地的时候,是属于亚摩利人,而不是亚扪人的。
【士十一14~26 耶弗他对亚扪人作出的回答,反映出他的哪些特质?】
耶弗他打发人去见亚扪人的王,问他为甚么要攻击基列地的以色列人(十一12)。亚扪王回答说,以色列人侵占这地,所以他要收回 (十一13)。
耶弗他打发另一个使者去见亚扪王(十一14~27),提出三点来反驳他的要求:(1)因为以色列人是从亚摩利人手中夺到基列地,而不是从亚扪人手中夺得的,所以它从起初就不属于亚扪(十一16~22)。(2)以色列人应当拥有他们的神所赐之土地,亚扪人也当拥有自己的神所赐的领土。(3)自从以色列人在三百年以前攻占那地以来,没有人和他们争过这地的主权(十一25~26)。
耶弗他想以不流血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这是他的好作风,但是亚扪王不理他的解释,准备动武。──《灵修版圣经注释》
【士十一15】「「对他说:“耶弗他如此说:以色列人并没有占据摩押地和亚扪人的地。」
〔暂编注解〕以色列人并没有占据。耶弗他反驳亚扪王的话,他指出摩押人与亚扪人试图联合起来反对以色列,并向他们要求领土。耶弗他为证实这一点,详细地叙述了以色列人接管这一地区所发生的一切。他们从亚摩利人的王西宏那里夺得此地,他们不想讨论谁是这地以前的主人。
摩押地。在耶弗他否认亚扪王观点的整个叙述中,都把摩押人和亚扪人视为一体,就如他们是一个民族。在二十四节中,摩押人的神基抹被称作是亚扪王的神,由此可见,那时亚扪人的王或许已通过武力或联姻的方式控制了摩押,其结果是一个王统治了两个国家。亚扪国家的神祗是摩洛(见利18:21)。
【士十一16】「以色列人从埃及上来,乃是经过旷野到红海,来到加低斯,」
〔暂编注解〕来到加低斯。以色列人在四十年旷野漂流时期曾住在这个地区(见民20:1;参民33:37,38;申1:46;2:14)。有时该地又叫加低斯巴尼亚,该地所处位置虽然不能明确确定,但估计是在南地的别士巴以南约五十英里的`Ain Qedeis
附近的地方。
【士十一17】「就打发使者去见以东王,说:‘求你容我从你的地经过。’以东王却不应允。又照样打发使者去见摩押王,他也不允准,以色列人就住在加低斯。」
〔暂编注解〕「加低斯」:即加低斯巴尼亚,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在旷野流浪时,大部分时间在这里渡过。
以东王。见民20:14-22。
摩押王。摩西没有记录摩押王,但讲述了以色列人没有进入摩押地(申2:9)。申2:29 的叙述暗示摩押可能像以东一样拒绝以色列人经过。
【士十一17】「就打发使者去见以东王,说:‘求你容我从你的地经过。’以东王却不应允。又照样打发使者去见摩押王,他也不允准,以色列人就住在加低斯。」
「加低斯」即加低斯巴尼亚,以色列人出了埃及在旷野流浪时,大部分时间在这里渡过。——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18】「他们又经过旷野,绕着以东和摩押地,从摩押地的东边过来,在亚嫩河边安营,并没有入摩押的境内,因为亚嫩河是摩押的边界。」
【士十一19】「以色列人打发使者去见亚摩利王西宏,就是希实本的王,对他说:‘求你容我们从你的地经过,往我们自己的地方去。’」
〔暂编注解〕亚摩利王。见民21:21-24;申2:24-36。西宏的领地是从亚嫩河向北至雅博河,并由约旦河向东至亚扪人的领地(见士11:22)。希实本是其首府,该地和周围地区以前是被摩押人占据(民21:26)。后来,圣经作者谈到希实本时,总是将其与摩押和亚扪联系起来(赛15:4;16:8,9;耶48:2,34,45;49:3)。
往我们自己的地方去。以色列人最初的计划是他们都住在约旦河以东(见申2:29),但因西宏的敌意,使得以色列人用武力打败了他,以便进入约旦河并越过河进入迦南。西宏的力量被打败后,他的领地被掌握在以色列人手中,流便,迦得和玛拿西一半的支派特别地向摩西请求,允许他们住在那里(民32:1-33)。
【士十一20】「西宏却不信服以色列人,不容他们经过他的境界,乃招聚他的众民,在雅杂安营,与以色列人争战。」
〔暂编注解〕「雅杂」:可能在希实本以南十一公里(七英里)。
雅杂。该镇可能位于亚嫩河紧邻的北岸,以色列人准备从这里过河侵入西宏的地。据几个世纪以后的摩押石碑记载,雅杂.已被看作以色列人的一个镇。
【士十一20】「西宏却不信服以色列人,不容他们经过他的境界,乃招聚他的众民,在雅杂安营,与以色列人争战。」
「雅杂」可能在希实本以南十一公里(七英里)。——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21】「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将西宏和他的众民都交在以色列人手中,以色列人就击杀他们,得了亚摩利人的全地:」
【士十一22】「从亚嫩河到雅博河,从旷野直到约旦河。」
【士十一23】「耶和华以色列的 神,在他百姓以色列面前赶出亚摩利人,你竟要得他们的地吗?」
〔暂编注解〕赶出亚摩利人。以色列人从亚摩利人那里夺来的土地变成了他们的,与先前谁是该地的主人已没有关系。他们没有与亚扪人争战,也没有夺取他们的土地(民21:24;申2:37)。
你竟要得他们的地吗?。国家的基本法也确定这一领土是以色列的,亚扪人为何认为他们拥有此地呢?耶弗他的反问表示愤怒和吃惊。
【士十一24】「你的神基抹所赐你的地,你不是得为业吗?耶和华我们的 神在我们面前所赶出的人,我们就得他的地。」
〔暂编注解〕“基抹”是摩押人的神,米勒公(或摩洛)是亚扪人的神,但摩洛可能是基抹的名号,那是两个民族都膜拜的神明(因为他们有许多共通的地方)。
你的神基抹。基抹不是亚扪人的神,米勒公才是这个族的神(王上11:5,33),基抹是摩押人的神。这里使用“基抹”可以基于这样的事实作出解释,即这个时候亚扪的王已经统治了整个摩押和亚扪两个民族。这两族人血缘和生活习俗极为相近(见创19:37,38;士3:12,13)。提到基抹正恰如其分地质疑曾属于摩押人的这片地,基抹却无力将这地从亚摩利占领下解救出来。摩押碑铭记载,摩押王米沙(王下3:4,5),将摩押人的一切胜利归功于基抹的旨意,而将一切的失败归结为他的愤怒。
耶弗他指出,如果亚扪人拒绝承认以色列人对其领地所拥有的主权,他就会同时损坏他对自己国家所拥有的权利。
耶弗他试图以外交手段达成和平。他不打算在这种情形下,向以色列的神要求全部的领土主权。另一方面,这完全是可能的,由于耶弗他是在流放于外帮民族中时成长起来的,所以他并不完全明白耶和华是全地的神。
【士十一24 基抹】基抹以作为摩押人的国神为名。主前九世纪的摩押石碑(Moabite Stone;又称米沙碑文)形容他带来战事上的胜利,一如耶和华之于以色列。亚扪的国神通常是米勒公(王上十一5、33;NIV:「摩洛」)。基抹虽被摩押人取为国神,其名字之变体卡米什(Kamish)在埃卜拉神祇名单中出现,并且在当地筑有庙宇,显示远在摩押人之前,于主前第三千年纪的叙利亚,基抹已经在出现在闪族神祇的名单之上。某个亚述的神祇名单显示基抹(卡穆什〔Kammush〕)亦即冥神匿甲。至于基抹与何种自然现象有关,则仍然未能确定。同样在出土文物中,亦未有公认为基抹的图像。──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士十一25】「难道你比摩押王西拨的儿子巴勒还强吗?他曾与以色列人争竞,或是与他们争战吗?」
〔暂编注解〕摩押王巴勒当年曾召“先知”巴兰咒诅以色列民,其诡计失败(民二十二∼二十四章)。
摩押人直到三百多年之后,才试图取回以色列人从西宏手上夺得的土地。
巴勒。见民22:1至24:25。虽然以色列接收了西宏的地,这地以前属于摩押的,但显然那时摩押王没有声称以色列最新拥有的土地是他的,他怀着仇恨与以色列人争战,而不是声称以色列人从亚摩利人那里夺得的地是他的(书24:9)。因此,一个合法的主权要求如何在几个世纪以后才申明呢?很可能摩押人的王已清楚地认识到了征服的权利。如果土地真正属于他,为何他早先没有声明呢?这是一个明显的争论以支持以色列行为的正义性。
【士十一26】「以色列人住希实本和属希实本的乡村,亚罗珥和属亚罗珥的乡村,并沿亚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经有三百年了。在这三百年之内,你们为什么没有取回这些地方呢?」
〔暂编注解〕此处所记“三百年”,可为士师时代决无410年之久的一个内证。
「希实本」:在约但河口以东廿四公里(十五英里),位于流便领土的北端。
「亚罗珥」:在亚嫩河上游十九公里(十二英里)。
三百年。详见士师时期的年代表。
【士十一26】「以色列人住希实本和属希实本的乡村,亚罗珥和属亚罗珥的乡村,并沿亚嫩河的一切城邑,已经有三百年了。在这三百年之内,你们为什么没有取回这些地方呢?」
「希实本」在约但河口以东廿四公里(十五英里),位于流便领土的北端。
「亚罗珥」在亚嫩河上游十九公里(十二英里)。——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27】「原来我没有得罪你,你却攻打我,恶待我。愿审判人的耶和华,今日在以色列人和亚扪人中间判断是非。”」
〔暂编注解〕今日……判断是非。耶弗他以呼求神的判断来结束争论。希伯来人的神观念与外邦人的神的观念有一个区别,希伯来人相信他们的神是公义和有圣德的。他们认识到,他们所相信的神优于外邦人的神,其中一点就是神具有公义的品格。耶弗他声称,如果亚扪人妄图以武力来作出决断,他愿意以信靠神赢得胜利的方式来证明他的正确。这几节经文显示了耶弗他的正直,诚实,坚毅和以和为贵的外交风范。他在三方面维护了以色列的权利:(1)直接征服亚摩利人的权利(15-20节);(2)神的抉择(21-24节),耶弗他通过外交努力所维护的神的抉择,说明即使外邦人的神也没有征服西宏;(3)无可争辩的事实是该地长时期被占领(25,26节),直到耶弗他借着呼求神而得到应允才结束他们的占领。
【士十一28】「但亚扪人的王不肯听耶弗他打发人说的话。」
〔暂编注解〕不肯听。很明显,亚扪王甚至不愿费心思回答耶弗他的争辩。他只在乎以武力解决问题。
【士十一29】「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他就经过基列和玛拿西,来到基列的米斯巴,又从米斯巴来到亚扪人那里。」
〔暂编注解〕耶和华的灵。圣灵沛降能促使对神侍奉工作的有效进行。人的极大热心和踊跃,唯有靠圣灵能力在人身上动工,才能成就大事。
他就经过。接着耶弗他巡游基列和整个玛拿西地区招募更多的军兵。他走遍各地激发民众的战斗热情,点燃抵抗争战之火,鼓励他们勇敢地反抗亚扪侵略者。十二章二节意味着巴勒斯坦西部的希伯来人也都被邀请越过约旦河投入到战争中去了。
【士十一29-40话语的危险——耶弗他利用神】耶弗他是一个悲剧人物。他善于辞令,却被自己的话捆绑了;他是个大能的勇士却被自己的软弱所打到了。但他的遭遇并不是盲目的命运那么简单,乃是在于他想利用“许愿”来与神交易。换而言之,他企图利用神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我们可以分两方面来看他的问题:1、盲目的耶弗他。耶弗他的许愿是不需要的。因为在他许愿之前神的灵已经降临在他身上,宝石胜利是有保障的。换而言之他的许愿实际打断了神的灵的运行,并且从此支配了故事的发展,直到该愿成就为止。他的许愿表面上看是为以色列人的好处,其实更是为了他自己的好处。胜利与否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他必须全力以赴。如果他失败了,基列人会再离弃他,所以他计算神,企图以“献人为祭”的方法来换取神的帮会。一个单单注目自己利益的人,很难看到神已经在他面前。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人是不能看到神的世界和作为的。2、无根的耶弗他。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耶弗他的许愿也显示他极度缺乏安全感。这也显示耶弗他属灵产业的贫穷。如果他在以色列的信仰传统上受过足够的教育,相信他不会觉得神是那么遥远,也不会神喜欢“献人为祭”。── 曾祥新《天道圣经注释──士师记》
【士十一 29~41耶弗他献女为祭合神旨意么?】
答:1 耶弗他Jephthah(意失放),系基列之米斯巴人,本是一个妓女的儿子,为众子所弃。但倒为神所用的一个大能的勇士,作以色列人第九个士师。(士十一 1—3 34)。当时他为拯救同胞与亚扪人争战,自己冒险向神许愿,就是神若使他得胜平安回家的时候,先出来迎接他的人,就必归神献为燔祭。结果他是得胜了,回到自己的家里。不料,先是他的独生女儿出来迎接他,使他心里愁苦,作难,但他既已向神开口,不能挽回,只有照着许愿想她行了。试想那时国中无王,各人任意而行(士十七 6),那弗他是自作主张,冒失开口(传五 2)。随意向神许愿,此事并非是神的要求意思,(参创廿二 1 2 12),且是神所憎恶而严禁的,(利十八 21,廿 2—5),不合神的旨意。所以他也哀叹,甚为遗憾,自证不是出于甘心乐意的献祭。可是他虽然做错了这事,并未受到神的责罚。由于他能制伏仇敌,对神有忠诚的信心,反而受到敬重了。(来十一 32)。
2 圣经解释者,将士师记十一章31节,照原文另译。耶弗他的许愿:「无论什么东西(和合本译作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我必归你,或者我必将牠献上为燔祭,」这里的意思是一部分把东西归神,一部分是献上作燔祭。耶弗他是将他的女儿归给神,并没有烧她作燔祭。因为燔祭的牲必须是公的才是(利一 3 10,创廿二 13)。而且耶弗他是有神的灵的人(士十一 29),也是被列为信心的见证人。(来十一 32)。他决不可能犯罪杀女献祭,违背神的禁令(利十八 21,廿 2—5,申十二 31,十八 10),如果他真是要将女儿献作燔祭,神在两月之间决不会缄默不行禁令。他之所以心中愁苦,作难,乃是因为她「是他的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士十一 34)。把她许愿归给神,终身为处女,他就成为绝嗣无后的人了。以上两项皆有不同的看法。惟我们认为 1 项之解释是为确当的答案。──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上)》
【士十一30】「耶弗他就向耶和华许愿,说:“你若将亚扪人交在我手中,」
〔暂编注解〕耶弗他……许愿。耶弗他轻率许愿的纪录,让我们面对一段难以理解的经文,这段纪录非常简短以至于我们不能对所发生的事作出明确的结论。有一种解释说,耶弗他竟然要把他女儿作为燔祭献上,这样做就把自己置于邪恶的光中。我们看到这样的事实,神让他取得成功,如愿以偿。他的这种行为似乎特别可憎,并且也是最难以理解的。第二种观点认为,耶弗他把女儿献身为独身,让她过独身生活,免去他把女儿献为活祭的义务(见39节)。
在此我们的责任是弄清圣经的说法,避免试图将这些叙述与我们的观念调和。我们在阅读圣经时,务必将这些事搁置在那里。我们当然应该对人作善意解释,而不是随便评判。
【士十一30耶弗他愚蠢地许了一个愿,为何神容许他依照自己的誓言而行呢?(D*)】
圣经读者对耶弗他誓言的性质理解错误了。根据士师记十一30-31的记载,耶弗他要对抗强而有力的亚扪人侵略者,就在他与亚扪军兵作决定性一战的前一个晚上,耶弗他向神许了一个庄严的承诺——假如神使他战胜亚扪人,那么,谁人首先从家门走出来迎接,耶弗他必将这人献与耶和华神:「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耶弗他所指的,显然是人类,是由他家中走出来的,或是他家庭成员之一,这个人必定非常关心耶弗他,所以会率先走出来恭贺。希伯来经文排除了将动物献为燔祭的可能性,因为翻译作「无论是谁(中文和合本作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的希伯来文,从未应用于动物方面的指称(参Keil and
Delitzsch,Josuha
Judges Puth.P,385)。
假如将一只动物献在坛上作为燔祭,那当然没有问题(希伯来文燔祭'olah通常有这个含意)。但在今次的特殊情况下,却是照耶弗他所许的愿,将一个人献为燔祭,因为耶弗他所指的,是第一个从家里走出来祝贺他的人。问题就出在这里,因为神的律法一再严禁献人为祭(参利十八21,二十2-5;申十二31,十八10)。
在神面前或在他的坛上献人为祭,无论耶弗他或任何以色列人,也无法想象到如此可憎的事情会讨神喜悦。「你们不可向耶和华你的神面前这样行,因为他们(迦南人)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参申十二31、32)「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女经火……凡行这事的……耶和华你的神将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参申十八10-12)神已清楚地颁下了上述禁令,这是众人皆知的。从这个角度看来,耶弗他献人为祭,是完全拒绝神的权能,亦破坏了使以色列人成为神的圣洁子民的那个盟约。
同样令人难以接受的,就是神既然预先知道耶弗他会违反他的律法和违背他的盟约,为什么神仍然让耶弗他战胜仇敌呢。要理解这件事,便牵涉到难以解决的神学问题,因为这事件危害了神的整全性(interity of God)。
那么,假如耶弗他的确将自己的女儿献在坛上,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呢?正如德里兹(Delitzsch)所指出的,耶弗他女儿履行父亲誓言的整段记载,都暗示了她是献身于敬拜耶和华神的工作,在全国性的圣所内,终其一生。根据士师记十一37-38,她被允许有两个月哀哭的时间,并非因为她即将死亡,却是哀悼她要永远保持处女的身份(betulim),以及她父亲的谱系无人继承,因为她是独女。当一个女子离开族人而参与会幕崇拜的工作(参看出三十八8;撒上二22。这两段经文都记载奉献给神的处女在会幕工作),她就永远不能成为母亲;因为经文强调她「终身没有亲近男子」(士十一39)。假如耶弗他的女儿确实被杀死,上面那句经文便是毫无意义的注脚了。
耶弗他实践诺言,将女儿献为活祭;他表现出尊贵的风范。新约亦有要求每个真正的基督徒都将自己献为活祭(参罗十二1)。假如耶弗他的确将自己的女儿宰杀了,做出如此可憎的事情,也不会在希伯来书十一章内被列为信心的伟人之一了(读者欲知道有关这条问题的详尽而巧妙的分折,可参看Keil and
Delitzsch,Ioshua,Judges,Ruth.PP.384-95)。── 艾基思《旧约圣经难题汇编》
【士十一31】「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暂编注解〕耶弗他所许的愿有好些解释,最合理的应该是:最先出来迎接我的,如果是人,我愿将他归给耶和华;如果是牲畜,就献为燔祭。参39节注。
许愿在以色列人中是很普通的事,不过一旦许了,便必须遵守,不得后悔(35节;民三十2;申二十三21∼23)。
本节的下半部可以译作:“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若是人)就必归你,(若是牲畜)我也必将牠献上为燔祭”。参看第39节的脚注。
「无论甚么人」:原文只作「无论什么」。耶弗他实在没料到最先前来迎接他的竟是自己的女儿。
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耶弗他胜利归来时应该期待谁从他家门出来问候他呢?除了他的妻子,女儿外,或许是他的奴仆吗?一些人认为是动物,就是古时候家里常见的牲畜。但希伯来文所用的“迎接”一词好像又否定了此观点,该词通常用在人的身上(见创18:2;出18:7;王下1:6;等)。我们可以观察到,这里没有特别许愿,为赢得胜利要求承诺献一只羊或一头牛。这样的献祭已被众多以色列人献过了。
我们务必记住,尽管耶弗他敬拜以色列的神,并信靠祂,但他是在外邦人的土地上长大的,这些外邦民族在巨大的危机时刻会献活人祭。比较摩押王的行为,在以色列人进攻他的城邑最后面临绝境时,他就将他的大儿子献祭给基抹神(王下3:26,27)。摩西律法禁止献活人为祭(利18:21;申12:31;等)。这个禁令却时常被人轻慢,直到亚哈斯和玛拿西统治时期(代下28:3;33:6)。
为了将以色列人从毁灭中拯救出来,神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但是圣灵的临在不保证万无一失,绝对无误。接受圣灵者仍保持自由的道德意志,等待在灵性的成长和知识上获得相宜的进步。耶弗他对什么是公义的行为缺乏认识,轻率地许了一个恶愿,尽管耶和华的灵以同样的方式沛降在基甸身上,并通过他施行拯救,但圣灵并没有防止他树立违背神旨意的崇拜。经文中对耶弗他轻率的许愿作了许多叙述,但没有批注或评论他所许的愿是否真有必要。在耶弗他的例子中唯一对他的评判很可能是指责他的行为。
就必归你。很明显,同样意义耶利哥城和它的居民归于神(见书6:15)。
我也必……献上。有人尽量将这句话句首的希伯来单词“和”翻译为“或”。他们认为耶弗他实际上是说:“我回来时,无论什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我将把他(它)献给耶和华,如果是一个人或是一个洁净的动物,就将其献为燔祭”。因为是耶弗他的女儿出来迎接他,这种解释者说,第一句话就是,“肯定是耶和华的”。评论者以此观点解释耶弗他的话,意思是这女孩尚未结婚,但可以为宗教侍奉献上她的余生(见39节注释)。
他。有的注释翻译为“它”。因为希伯来文的代词是独立存在的,所以翻译为“他”或“它”均有可能,但从这里所依附的动词来看,这个代词应被理解为动词的直接宾语。这个不变的语法规则要求这样翻译,“我必将它献上为燔祭”。而且耶弗他的愁苦(35节),他女儿的哀哭(37节)和同伴的伤感(37,40节)说明这个燔祭与平常的不同。
【士十一31】「我从亚扪人那里平平安安回来的时候,无论什么人,先从我家门出来迎接我,就必归你,我也必将他献上为燔祭。”」
「无论甚么人」原文只作「无论什么」。耶弗他实在没料到最先前来迎接他的竟是自己的女儿。——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32】「于是耶弗他往亚扪人那里去,与他们争战;耶和华将他们交在他手中,」
【士十一33】「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暂编注解〕「米匿」和「亚备勒基拉明」:可能在亚扪西面边境的一带。
亚罗珥。在外约旦有两个城叫亚罗珥,一个(见26节)在亚嫩河北岸,另一个在亚扪人的地拉巴附近(书13:25)。很难确定作者在这里所指的是哪一个。
米匿。记载于(结27:17)是小麦输出地,被认为是在希实本附近。
亚备勒·基拉明。即“葡萄园的草场”。尤西比乌提出它在离安曼七罗马里的地方。
【士十一33】「他就大大杀败他们,从亚罗珥到米匿,直到亚备勒基拉明,攻取了二十座城。这样,亚扪人就被以色列人制伏了。」
「米匿」和「亚备勒基拉明」:可能在亚扪西面边境的一带。——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33 占领的范围】耶弗他占领的范围包括二十个城市,记名的有三个。考古学家在这地区发现了不少小型的城堡,有圆形的瞭望楼。这二十个城镇可能有不少都是这个模样。有名的亚罗珥城位于亚扪属地的南界,亚嫩河转南之处的峡谷北缘。但本节中的很可能是比较接近拉巴的另一个同名城市(士十三25同)。亚备勒基拉明大概是杜得模斯三世城市名单中名叫 krmm 的城镇,但这城镇的位置不明。依照后期的希腊史料,米匿立于希实本和拉巴之间,初步考证为乌姆巴萨廷(Umm el-Basatin)。虽然这些地点仍有不明朗之处,耶弗他却很明显不只把亚扪人驱逐出属以色列的基列境外而已,他实际上是入侵了亚扪,攻取了不少的戍楼,其中绝大部分都在拉巴和希实本之间。──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士十一34】「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暂编注解〕在旧约时代,妇女习惯载歌载舞欢迎凯旋的英雄(参出15:21;撒上18:7)。
回米斯巴。耶弗他离乡背井治理基列,后来回到米斯巴,他似乎把全家都迁了回来,并建起了他的居所。
拿着鼓。这是妇女迎候从战场凯旋而归的男子的一种习俗(撒上18:6;参见出15:20)。显然其他妇女也陪伴着耶弗他的女儿,一起敲击着小手鼓。
是他独生的。希伯来文是强调句:“她只是唯一的孩子”。耶弗他的家庭可能会在以色列中灭绝,这是所有希伯来人哀婉叹息的一件事情。
34∼35军队作战凯旋归来,妇女依俗载歌载舞相迎(出十五20;撒上十八6)。耶弗他只此一女,女儿若死,家族后继无人,因此愁苦,心里作难。
【士十一34】「耶弗他回米斯巴到了自己的家。不料,他女儿拿着鼓跳舞出来迎接他,是他独生的,此外无儿无女。」
在旧约时代,妇女习惯载歌载舞欢迎凯旋的英雄(参出十五21; 撒上十八7)。——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35】「耶弗他看见她,就撕裂衣服,说:“哀哉!我的女儿啊,你使我甚是愁苦,叫我作难了,因为我已经向耶和华开口许愿,不能挽回。”」
〔暂编注解〕当耶弗他看见他的女儿,就记起他的誓言(31节),那胜利的欢乐顿时变成忧愁。
他就撕裂衣服。这是希伯来人表达极度悲痛的一个常见的习惯(创37:29;撒下13:19,31;等)。
甚是愁苦。当耶弗他看见他女儿时,他轻率的许愿使他几乎崩溃。
叫我作难了。这里所用的“作难”一词,是指不同寻常的悲伤,忧虑或难过。耶弗他的一生不断地遭遇冲突和磨难。现在他最珍爱的女儿成了把他带入极度悲痛中的人。
我已经向……开口。即表示许愿(见诗66:13,14)。遵守所许的愿(民30:2,3,7;申23:23)。
不能挽回。收回这样严肃的许愿被看作是一个可怕的错误。在希伯来人当中有两种许愿──简单的许愿(利27:2-27)和永献的许愿,一切永献给耶和华的,都不可赎回,成为归给耶和华为至圣的,凡从人中当灭的都不可赎,必被治死(利 27:28,29;见利27:2,28)。耶弗他的许愿是一个简单的许愿。姑且不论其庄严性,如果许愿者的许愿迫使他执行错误的行动,这个人就没有义务遵守。耶弗他的许愿与律法的命令所表达的意思刚好相反,所以是不受约束的。然而他却感到受了许愿的约束,即使所立的誓言伤害到了自己,也不愿改变。
【士十一36】「他女儿回答说:“父啊,你既向耶和华开口,就当照你口中所说的向我行,因耶和华已经在仇敌亚扪人身上为你报仇。”」
〔暂编注解〕他女儿回答说。他父亲的苦恼和说话的意图启动了女儿的敏感神经,使她预料到要发生的事情,即刻看清了这个许愿的本质是什么。他不必告诉她,她也知道。
耶和华已经……为你报仇。她对神的本性仅有一点朦胧的理解,就真切地相信因他父亲的许愿,神已把胜利赐给他们,她的献上为这胜利付出的适当的代价。
【士十一37】「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暂编注解〕在以色列人社会中,女子嫁不出去或婚后无子,都是耻事。
以色列妇女认为一生不嫁和无生育是最大的耻辱。换句话说,耶弗他的女儿可能是把自己视为最光荣的事情献上,终身不嫁,专心事奉神,以完成父亲所许的愿。
但这段也可能暗示:耶弗他受了外邦人拜基抹和摩洛的做法影响,将女儿当作燔祭烧给神。
容我去。许愿的应验可能为一个明确的目的而推迟。
好哀哭我终为处女。丧失了婚宴的喜悦或抚养孩子的乐趣的机会对希伯来少女来说是尤为苦涩的体验,特别是对于只有一个孩子的人更是如此。对于耶弗他的女儿来说,意味着她和她父亲的家将在未来以色列的荣耀中失去分享的希望。
【士十一37】「又对父亲说:“有一件事求你允准:容我去两个月,与同伴在山上,好哀哭我终为处女。”」
以色列妇女认为一生不嫁和无生育是最大的耻辱。换句话说,耶弗他的女儿可能是把自己视为最光荣的事情献上,终身不嫁,专心事奉神,以完成父亲所许的愿。但这段也可能暗示:耶弗他受了外邦人拜基抹和摩洛的做法影响,将女儿当作燔祭烧给神。——无名《士师记简介》
【士十一37 流浪山头两个月】在乌加列的迦南神话《巴力与摩特》中,身为处女的亚拿特神流浪山头,为失落丰饶悲哀,因为巴力已经死亡。因此为失落丰饶而流浪山头的主题,可能与耶弗他女儿的要求有关。按照早期美索不达米亚的信念,死亡被人哀悼的是「赐腹中胎儿生命」的杜穆齐神(圣经中之搭模斯)。两个月的时限可能与以色列的一「季」有关。基色历法(主前十世纪)将一年分为八期,其中四期长两个月,另外四期长一个月。第二个两个月长的期(撒种)是在丰饶问题最为显著的冬季。── 华尔顿《旧约圣经背景注释》
【士十一38】「耶弗他说:“你去吧!”就容她去两个月。她便和同伴去了,在山上为她终为处女哀哭。」
〔暂编注解〕究竟耶弗他所行的是甚么?依照摩西律法,神禁止以色列人献人祭(利十八21;二十2∼5;申十二31;十八10),因此耶弗他不可能杀女儿为祭。献人祭之风到以色列国后期,沾染异教风俗后,才在国内出现(耶七31;十九5;三十二35)。耶弗他可能只是要女儿终身不嫁,永为处女。37∼39节所强调的是这女子的不婚而非死亡,故有“好哀哭我终为处女”,“终身没有亲近男子”的话。
此事教训人不可轻易起誓,耶稣且说:“甚么誓都不可以起”(太五34)。
“为她终为处女哀哭”。即她一生不能生孩子。
她便和同伴去了。她与她的年轻朋友们,即时常与她一起谈论和梦想将来婚姻的朋友们,现在为降临在她身上的不幸命运而悲伤不已。
【士十一39】「两月已满,她回到父亲那里,父亲就照所许的愿向她行了。女儿终身没有亲近男子。」
〔暂编注解〕有些人认为耶弗他的女儿只是被奉献终生守独身来事奉神,而不是真的被杀。有些人却认为她是按照迦南人的风俗那样被杀,因为耶弗他也遵照迦南人的做法。
就照所许的愿。这里似乎是指,照着耶弗他许的愿把他女儿献为燔祭(见31节)。这里也暗示士师记的作者,一直很好地埋下伏笔,这里才揭开这个悲剧性的献祭行为的面纱。
从另一观点来看,在下列记载或许说明耶弗他没有把他女儿献上(见31节):大约公元1200年,拉比·肯奇发表观点,后来许多人追随他的这种观点,他指出耶弗他没有献上他的女儿,他说,“将他献上为燔祭”(31节)这句话只能用于耶弗他所碰见的可以献祭的动物,他认为三十九节的意思是,耶弗他给他女儿建了一座房屋,让她远离男人在那里隐居,度她的余下的独身生活,以便她能随时专注于侍奉耶和华,以色列的童贞女一年一次到那里访问她并哀哭她的命运。反驳肯奇这种解释的理由是,那个时期还没有把女人当作修女的风俗。独身生活和无儿无女被看作是人生最大的不幸,在所有旧约中也没有律法,习惯或风俗有丝毫的表白,宣告一个独身妇女被视为更加圣洁和更属耶和华,或者比已婚妇女更完全地献身于神。在祭司或拿撒勒人的律法中也找不到依据,底波拉和户勒大女先知,她们被特别提到是结了婚的妇女。况且,如果女儿保持未婚与此未知的习俗和谐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就不会描写得如此悲壮了;她也就不需要两个月为她终为处女而哀哭,因为她有余生去做这件事。所有的犹太人和基督徒的解经家直到肯奇的时候都坚持这段经文的自然意思,也就是,耶弗他对女儿的献祭方式与不同情形下亚伯拉罕献上他儿子以撒的方式是一样的。
没有亲近男子。见创24:16 希伯来语相同的话。
以色列中有个规矩。这句话其实属于下一节。
【士十一40】「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暂编注解〕圣经以后没有再提到这个规矩,大概只行于基列地。
这个规矩没有在其他经文提及,可能以后被遗忘了。
哀哭。英王钦定本圣经的旁注有“与…交谈”。这个旁注反映出这种想法,即那些人认为耶弗他的女儿没有作为祭物献上,而是远隔尘世,只是一年一次与以色列的处女交谈。希伯来文动词tanah的意思不是“与…交谈”,它的基本意思是“讲述”,即讲述一些事件,因此是“纪念”,“称赞”之意。同样的动词在士师记5:11中被译为“述说”。圣经中该希伯来动词只在这两段经文中出现过。七十士译本将tanah译为“哀哭”。
【士十一40】「此后以色列中有个规矩,每年以色列的女子去为基列人耶弗他的女儿哀哭四天。」
这个规矩没有在其他经文提及,可能以后被遗忘了。——无名《士师记简介》
【思想问题(第11章)】
1 为什么耶弗他不能承受父业呢?你认为他同父异母兄弟的做法合理吗?圣经对嫖妓和多妻有何看法?参申23:17-18; 林前6:15-20; 提前3:2。另一方面,父母犯错时,子女应否受他人制裁?参申24:16。
2 「匪徒」一词应译作野蛮、鲁莽人;此词和「尊贵」一词恰成相反语。耶弗他的「沦落」是否我们社会中一些人物的写照?你有否歧视他人、剥夺他人权利,以致对方不能在社会立足呢?
3 你怎样协助社会中被人歧视、遭人剥削的受害者?参申10:17-21。你认为基督徒应否参与社会制度的改善?
4 耶弗他被立为首领一事,纯粹是群众的意愿,抑或也有耶和华的默许?你何以晓得?受神拣选之人的条件有否出人意料之处?试比较士6:15。
5 关于国界的纷争,耶弗他采取什么途径加以解决呢?参12; 申2:17-19; 20:10-15。
6 耶弗他在谈判之前没有充分发挥自己的领导才能和勇士风范,不曾立刻组织军队。这样看来,在他心目中,战争是侵略性的,还是消极防御性的?基督徒对战争又应采什么态度呢?
7 耶弗他所提出的理由及证据是否充分?使者的言词是否言过其实?你认为言词的真实性重要,还是措词重要呢?参民21:23; 书13:24-26。
8 耶和华的灵降在耶弗他身上一事和他向神许有没有矛盾之处?「若」(30)一字显出耶弗他有多少信心?你的信心能否让你经过一切艰难呢?
9 耶弗他守约的精神与先前示剑人有何不同?参9:22-24。
10 耶弗他是妓女之子,离家后又与流氓为伍,本应沦为卑鄙小人,为什么他要坚守向耶和华所许的愿呢?他的道德水平和周围以色列民的有什么截然不同之处?
11 有人说在危难困苦的时候,人的高尚气节和精神才会表露无遗。若你要在生死之间作抉择,你会以什么原则作决定的依归呢?
──《串珠圣经注释》
【暂编注解数据源】
《启导本圣经注释》․《雷氏研读本》․《串珠圣经注释》․蔡哲民等《士师记查经资料》․《SDA圣经注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