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師記全書綜合拾穗
【以色列失敗的原因】
一、不圓滿和沒有完成的工作
二、他們不認得試探來到,乃是神真的要試驗他們
三、他們失敗的真正內在原因,乃是缺少一種真正的人,單單以神作他們能力的源頭(士二7)
——基督人《士師記靈訓》
【士師記一1-三6的教訓】第一章一節至二章五節及第二章六節至三章六節並不互相排斥,而是互相支持的;前者從歷史的角度看以色列人沒有完全除滅迦南人呢,反而與他們妥協,住在一起,結果引來神的審判;後者從宗教的角度看以色列人如何違背了與神的立約關係,去敬拜侍奉迦南人的神,結果被神審判。這兩段經文雖然從不同的角度去看以色列人的生活,但同樣是指以色列人在約書亞死後的觀景,而且前後兩段經文有因果關係:以色列人生活上與迦南人妥協,迦南人的偶像自然會令他們遠離耶和華神。神對以色列人的審判也從前一段經文的警告,發展到後一段經文的執行。這兩段經文擺在一起,也就像後浪推前浪一樣反映了以色列人的罪孽深重。此外神的本性也在他對以色列人的態度上反映出來。他一方面被以色列人的罪惡惹動了怒氣,要審判他們,另一方面又為他們所受的痛苦景況,要興起士師拯救他們。──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二23-三4】這幾節的重點可以從下面的結構中看出來:
A 這樣耶和華留下各族,……耶和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二23-三1)
B 那不曾知道與迦南爭戰之事的以色列人(三1下)
C 好叫以色列以色列後代又知道又學習(三2上)
B’ 未曾曉得的戰事(三2下)
A’ 所留下的就是……留下這幾族,為要試驗以色列人……(三3-4)
從上面的結構中,我們可以看見這幾節經文的目的是要強調以色列人的後代可以透過與迦南人爭戰“又知道又學習神”。因此,這幾節經文將我們又帶回到全卷經文的開始:約書亞那個世代的人事奉耶和華,因為他們知道耶和華為他們行的大事,對這些事有親生的經歷。他們在與迦南人的爭戰中認識了神是一位元拯救者和帶領著,他們需要跟隨和事奉他。這樣,神在約書亞之後留下迦南人,一方面是要懲罰犯罪的以色列人,另一方面是要試驗他們,讓他們在與迦南人的爭戰的艱難和危險的環境中學習認識神,從而事奉神,遵行神的命令。這樣看來,神仍然愛以色列人,仍然對他們有很大的忍耐。為了讓以色列人認識他,神不惜將他的百姓放在危險的環境中。這也是信靠神的人信心成長的道路。──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七章19-八31基甸的失敗】基甸對自己的過分自信也因為百姓對今次戰事的錯誤認識而加深了。百姓對基甸說:“你既救我們脫離米甸人的手,原你和你的兒孫管理我們”。這裡百姓完全忽略了神在這次戰事中的角色。其實,以色列人在米甸人手中受欺壓完全是神的意思,因此只有神纔能救他們脫離米甸人的手。基甸一再懷疑自己的手是否能夠真的救以色列人。神一再強調這次的拯救是他的作為,免得以色列誤以為是他們自己的功勞。因此整個基甸的故事都表明誰是以色列真正的拯救者,只是人喜歡將榮耀歸給自己,不歸給神。所以,以色列始終不能脫離拜偶像的問題,因為偶像代表了他們對自己欲望的信靠。者也是他們令神一再傷心難過的原因。──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八33-九17以色列人與神的約】以色列人要哦看重的不是血緣關係,血緣關係可以敗壞人們的道德覺醒,亞比米勒的現象就是基甸與示劍的迦南人發生了血緣關係後開始的。以色列人應該看重是約法關係,約法所要求的忠信誠實比血緣關係更有道德力量。這也是士師記要指出的問題——以色列人不忠於與神的約法關係,結果就是滅亡。這條滅亡的路是由基甸這位士師開始的。人類社會沒有與神由立約的關係是危險的,而立約的關係告訴我們,世界上沒有一個王是完全的,君王必須受神的約法制約,否則,好像亞比米勒故事一樣的事會繼續發生。── 曾祥新《天道聖經注釋──士師記》
【士四 4~ 5士師時代的重要行事經過如何?】
答:自從約書亞死後,以色列國開始墮落,違背神命。未有八異邦餘民迦南民族趕出境外,致成以色列人肋下的荊棘,乃使他們陷入罪中,去崇拜別的神。以致神的怒氣發作,把他們交在仇敵手中。當他們每次因受欺壓擾害,而向神悔改呼求的時候,神就興起士師(乃基督為元帥,審判之主的預表)來施行拯救,其所經過的情形如下:
1 俄陀聶Ohniel─—(意神的獅子,神的能力),因戰勝了米所波大米王古珊利薩田,使以色列人脫離了他八年的轄制,國中太平四十年。(士三 7—11)。
2 以笏Ehud─—(意聯合,有能力),他是左手便利的刺客。曾用一把兩刃的劍,刺死摩押王伊磯倫,使以色列人脫離了他十八年的統制,國中太平八十年。(士三 12—30)。
3 珊迦 Shamgar─—(意刀劍,嘲笑)。他繼以笏以後,曾用趕牛的棍子打死了六百非利士人,以解救了以色列人之危。(士三 31,五 6) 。
4 底波拉Deborah─—(意蜂蜜)。乃是拉彼多的妻,是一位女先知,作士師。當在棕樹下理政,命巴拉出戰殺敵,並與他一同作歌頌贊神。(士四 2—10,五 1—31)。
5 巴拉Barak─—(意閃電),受命於底波拉,戰敗了西西拉將軍的全軍,使以色列人擺脫了迦南王耶賓廿年的欺壓,國中太平四十年。(士四 3 6 7 12—16,五 23 31)。
6 基甸Gideon─—(意毀壞者,大能戰士);又名耶路巴力(意與巴力爭競);又名耶路比設,(意與偶像爭辯)。他拆毀巴力祭壇,擊潰敵軍,使以色列人脫離米甸人及其同盟亞瑪力人等七年的壓制,國中太平四十年。(士六 11 32,撒下十一 21,士六 1—八 32)。
7 陀拉Tola─—(意染紅或蛆)。在基甸之子亞比米勒殘暴為王專政三年被殺之後,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內戰紛擾互相殘之事。他作以色列人的士師廿三年。(士八 31,九 6 22 53—56,十 1 2)。
8 睚珥Jair─—(意儆醒,守望者)。接續陀拉作以色列人士師廿二年,(士十3—5)。
9 耶弗他Jephthah─—(意釋放,反對者)。他是一個妓女的兒子,成為大能的勇士。百姓立他作領袖,平定了非利士人和亞捫人十八年的擾害欺壓。作以色列人士師六年。(士十6—8,十一 1 11一十二 7)。
10 以比贊Ibzan─—(意有名聲,勞苦功高)。接耶弗他以後,作以色列人士師七年。(士十二 8—10)。
11 以倫Elon─—(意強健,橡樹)。接以比贊以後,作以色列人的士師十年,(士十二 11 12)。
12 押頓Abdon─—(意卑微,奴隸)。接以倫之後,作以色列人士師八年,(士十二13—15)。
13 參孫Samson─—(意強壯,超越的),他是但支派瑪拉亞之子。一出母胎就歸神作拿細耳人(參六五題),抵抗非利士人四十年的欺壓。做以色列人的士師廿年。(士十三 1—十六 31)。
此外在士師時期中,還有其他是士師,記載於撒母耳記上的,有下面數人:
1 以利Eil─—(意我的神,主是崇高的),乃是一位祭司。其二子何弗尼,非尼哈亦作士師。因藐視神,苟合淫行,家庭遘禍,使以色列人為非利士人戰敗。他們被殺,以利年活八十九歲,間詢約櫃被擄,僕倒折斷頸項而死。作以色列的士師四十年。(撒上一 3,二 12—17 22 27—34,四 10 11 15—18)。
2 撒母耳Samuel─—(意神聽到了),是哈拿之子,自幼奉獻歸於神,是一位先知,又兼祭司之職。他曾以祈禱勝敵,生平作以色列人的士師。當在伯特利,吉甲,米斯巴,拉瑪各處巡行問政,盡忠職守及至年紀老邁而卒。(撒上一 20 29,三 20,七 5—10 16,八 1,十二 2,廿五 1)。
3 約珥Joel─—(主是神)亞比亞Ablah─—(意主是父),乃為撒母耳之二子。是他年紀老邁時,立這二子作以色列人的士師。因不行父道,貪圖財利,收受賄賂,受到以色列的長老控訴,要求撒母耳立王治理政事。(撒上八 1—5)。── 李道生《舊約聖經問題總解(上)》